1,广州货车限行政策

广州货车限行时间:每天7:00-22:00限行实施时间:2018年7月1日零时起施行,有效期5年货车限行范围:S81广州环城高速(含北环高速公路和东南西环城市快速路,但不含东南西环城市快速路仑头互通立交至土华互通立交路段)

2,广州市区货车限制路段有哪些

广州市*局关于调整市区货车  交通管制措施的通告  穗公〔2007〕277号  为缓解市区道路交通堵塞,优化交通组织,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的有关规定,我局决定,从2007年11月5日零时起,对我市限制货车通行的交通管制措施进行调整。现通告如下:  一、以下范围(不含高速公路、华南快速干线)每天7:00-9:00及17:00-20:00禁止一切货车进入通行;每天7:00-20:00,禁止广州市籍(含从化、增城市)号牌5吨以上(含5吨)、外市籍号牌1.5吨以上(含1.5吨)的货车通行:  东面:东环高速公路以西;  南面:南环高速公路(丫髻沙大桥以东路段)以北;  西面:增槎路(石丰路至增埗桥,不含北环高速公路至广清高速公路段)、珠江(增埗桥至丫髻沙大桥)、增埗桥、珠江大桥东桥、珠江隧道、鹤洞大桥以东;  北面:石丰路(不含)、黄石西路(不含)、黄石东路(不含)、白云大道(黄石东路口以北段,不含)、同泰路、广州大道北(同泰路至北环高速公路)、北环高速公路(广州大道北以东路段)以南。  二、以下范围[不含高速公路、华南快速干线、沙太路(北环高速公路以北段)南往北方向,不含佛山市辖区内道路]每天7:00-21:00禁止外市籍号牌5吨以上(含5吨)的货车通行:  东面:开创大道(广深高速公路至广园快速路)、广园快速路(开创大道至石化路)、石化路(不含)、黄埔东路(石化路至港湾路,不含)、中山大道东(港湾路至大观路)、东环高速公路(中山大道东以南段)以西;  南面:南环高速公路以北;  西面:广清高速公路(北二环高速公路茅山互通立交以南段)、增槎路(不含北环高速公路至广清高速公路段)、北环高速公路(广清立交至沙贝立交)、西环高速公路以东;  北面:北二环高速公路、广深高速公路(火村立交至开创大道)以南。  三、内环路及其放射线全天24小时禁止1.5吨以上(含1.5吨)货车通行。  《广州市*局通告》(穗公〔2002〕109号)、广州市*局《关于广园路限制货车通行的通告》(穗公〔2004〕123号)和《关于调整广园快速路及其周边道路交通组织的通告》(穗公〔2006〕280号)中有关限制货车通行的内容同时废止。  以上路段除特别注明外,均含所指的道路;在准许货车通行的范围和时间内,如另有规定禁止货车行驶的路段,则按规定执行。执行紧急任务的军车、警用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不受上述措施的限制。违反本通告的,由*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理。  本通告有效期五年。  特此通告  二OO七年十月二十日  以上通告来源于广州市金盾网 - 交通管理 - 管理通告内
从5月1日起,货车(包括其他非载客的载重汽车、如油罐车、散体物料运输车、水泥搅拌车等专业货车)在广州市市区的行驶范围将受到进一步的限制,而发动机汽缸总排气量在1000cc以下(含1000cc)的微型汽车和摩托车也在广州市区内的部分路段被禁止行驶。 据广州市*交通管理部门介绍,新的限制措施主要是针对目前市区内过境货车增速明显、道路通行压力增大的情况做出的。统计表明,每年过境的不同号牌的外市籍货车就有10万辆,而且数量仍在不断增加。为此,交管部门决定从今年5月1日起,广州市籍号牌5吨(含5吨)以上的货车、外市籍号牌1.5吨(含1.5吨)以上的货车在广州市区内行驶范围和时间都受到进一步限制,一些主要交通道路在交通高峰时段禁止一切货车通行。如有特殊情况,货车主可向当地交警部门申请特别证件在指定路段和时间通行。 另外,外市籍号牌、总排气量在1000cc以下(含1000cc)的微型汽车被全天禁止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道路(不含过境高速公路)上行驶,广州市籍号牌的微型汽车在城市交通主干道上被全天禁止通行。有关部门表示,这主要是因为微型汽车行驶速度慢、不利于环境保护和外观不好。据悉,广州市行政管辖区域内有总排气量在1000cc以下(含1000cc)的微型汽车5万多辆。 据介绍,从新的限制规定实施之日起,广州市取消原来制定的货车按车牌号码末位数,分单双日进入广州中心城区行驶的限制措施。

3,广州哪些路禁货车

内环路。 为优化广州市区道路交通流结构,提高道路通行能力,决定从5月1日起实施调整市区限制货车行驶范围及禁止发动机气缸总排气量为1000CC以下(含1000CC)微型汽车(以下简称"微型汽车")和摩托车在部分路段行驶的限制措施:   一、原限制摩托车入城行驶的范围、路段和时间不变,并全天禁止摩托车在人民路(西堤二马路至东风路段)行驶。   二、全天禁止外市籍号牌微型汽车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道路(含城市快速路,不含过境高速公路)行驶;全天禁止广州市籍(含花都、番禺区和从化、增城市)号牌微型汽车在内环路、机场路(广园路口以北至三元里大道段)、东风路(中山立交至环市西路段)行驶。   三、从5月1日起,由广州市*局交警支队核发的《货运汽车准许证》停止使用。   四、取消货车按车牌号码末位数分单双日进入广州城区行驶的限制措施。   五、调整禁止货车在市区行驶的范围和时间如下:   (一)以下范围(不含高速公路)每日7:00-8:00及17:00-19:00交通高峰时间禁止一切货车通行;每日8:00-17:00,禁止广州市籍(含花都、番禺区和从化、增城市)号牌5吨(含5吨)以上、外市籍号牌1.5吨(含1.5吨)以上的货车通行。   东面:禺东西路、燕岭路(兴华路至北环高速公路出入口段)、广园快速路(禺东西路口至五山路口段)、五山路(广园快速路口至天河路口段)、华南快速干线以西(中山大道至新港路段,不含华南快速干线);   为优化广州市区道路交通流结构,提高道路通行能力,决定从5月1日起实施调整市区限制货车行驶范围及禁止发动机气缸总排气量为1000CC以下(含1000CC)微型汽车(以下简称"微型汽车")和摩托车在部分路段行驶的限制措施:   一、原限制摩托车入城行驶的范围、路段和时间不变,并全天禁止摩托车在人民路(西堤二马路至东风路段)行驶。   二、全天禁止外市籍号牌微型汽车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道路(含城市快速路,不含过境高速公路)行驶;全天禁止广州市籍(含花都、番禺区和从化、增城市)号牌微型汽车在内环路、机场路(广园路口以北至三元里大道段)、东风路(中山立交至环市西路段)行驶。   三、从5月1日起,由广州市*局交警支队核发的《货运汽车准许证》停止使用。   四、取消货车按车牌号码末位数分单双日进入广州城区行驶的限制措施。   五、调整禁止货车在市区行驶的范围和时间如下:   (一)以下范围(不含高速公路)每日7:00-8:00及17:00-19:00交通高峰时间禁止一切货车通行;每日8:00-17:00,禁止广州市籍(含花都、番禺区和从化、增城市)号牌5吨(含5吨)以上、外市籍号牌1.5吨(含1.5吨)以上的货车通行。   东面:禺东西路、燕岭路(兴华路至北环高速公路出入口段)、广园快速路(禺东西路口至五山路口段)、五山路(广园快速路口至天河路口段)、华南快速干线以西(中山大道至新港路段,不含华南快速干线);   南面:鹤洞大桥东桥头、昌岗中路、昌岗东路、新港路以北(昌岗路至华南快速干线段);   西面:增槎路(不含北环高速公路广清收费站出口处南边匝道口以北段和匝道)、南岸路、珠江大桥东桥西桥头、黄沙大道(不含铁路南站口至珠江隧道段)、六二三路、人民桥、革新路、工业大道以东(人民桥至昌岗立交段);   北面:石潭路(不含石潭路)、黄石路(不含黄石路)、白云大道(不含黄石路口以北段)、同嘉路、旧广从公路(同嘉路至沙太路段)、沙太路以南(旧广从公路至北环高速公路出入口段)。   (二)以下范围(不含高速公路、华南快速干线)每日7:00-20:00禁止外市籍号牌5吨(含5吨)以上的货车通行。   东面:东环高速公路、大观路(广深高速公路至中山大道段)、广深高速公路以西(广氮立交至火村立交段);   南面:南环高速公路以北;   西面:广花高速公路(北二环高速公路茅山互通立交以南段)、增槎路(不含北环高速公路广清收费站出口处南边匝道口以北段和匝道)、北环高速公路、西环高速公路以东(不含南海市辖区内道路);   北面:北二环高速公路以南。   (三)全天禁止5吨(含5吨)以上的货车进入内环路行驶。   以上货车均含其他非载客的载重汽车(如油罐车、散体物料运输车、水泥搅拌车等专业货运车);以上路段除特别注明外,均含所指的道路;在准许货车通行的范围和时间内,如有规定禁止货车行驶的路段,则按规定执行。
广州那些路白天禁外地0.6的货车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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