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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西安市房地产企业土地使用税税率

每平方2.4元

西安市房地产企业土地使用税税率

2,陕西房产税征收标准

1、从价计征房产余值=房产原值×[1-(10%~30%)](1)房产原值是指纳税人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在账簿“固定资产”科目中记载的房屋原价。2、从租计征从租计征是按房产的租金收入计征,其公式为: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没有从价计征的换算问题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其余均从次月起缴纳。房产税的税率1、按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1.2%;2、按房产出租的租金收入计征的,税率为12%。但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用于居住的,可暂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施工企业房产税应纳税款,通过“应交税金——应交房产税”科目进行核算。该科目贷方反映企业应交纳的房产税,借方反映企业实际已经缴纳的房产税,余额在贷方反映企业应缴而未缴的房产税。

陕西房产税征收标准

3,西安地税房产税的疑问

报房产税时,地税一般都会同时要求你报房产证复印件,目的就是掌握你的应税房产的资料.报完这个资料后,申报房产税时,可以按写总的.再附一份清单给他们就可以了。

西安地税房产税的疑问

4,陕西房产税2022年新规定

陕西省房产税实施细则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征税范围:  (一)城市为市行政区(不含建制镇)的区域范围;  (二)县城为县城镇行政区的区域范围;  (三)建制镇为镇行政区的区域范围;  (四)工矿区为工商业比较发达,尚未设立建制镇的工矿园区区域范围。  第三条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使用人缴纳。  对产权共有的,由共有人确定代表缴纳或经协商分别缴纳房产税。  本条第一款、第二款所列的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统称为纳税人。  第四条无租使用其他单位房产的应税单位和个人,依照房产余值代缴纳房产税。  第五条根据《条例》第三条规定,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2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  对纳税人没有房产原值作为计税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照同类房产核定价格计算征收。

5,西安房产税怎么计算

1、营业税 房租的5%2、城市维护建设费 营业税额的7%3、教育费附加 营业税额的3%4、水利基金 房租的0.08%5、房产税 房租的12%6、个人所得税 月租金20%西安的单位我们是这样交的

6,陕西省房产税实施细则2022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十条的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 《条例》第一条所称“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范围:  城市是指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城市(不包括市属县);  县城是指未设立建制镇的县(区)人民政府所在地;  建制镇是指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的行政建制镇(不包括历史习惯形成的自然集镇);  工矿区县指工商业比较发达,人口比较集中的市、县、镇以外的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  凡设在以上区域范围内的应税房产,均应按照规定征收房产税。第三条 《条例》第二条规定,“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对产权共有的,由共有人确定代表交纳或经协商分别交纳。第四条 根据《条例》第三条规定,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  对个人没有房产原值作为计税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照同类房产核定价格计算征收。第五条 除《条例》第五条规定免税者外,对下列房产列入免税范围:  (一)不在开征地区范围内的工厂、仓库;  (二)企业办的各类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自用的房产;  (三)暂行营业用的地下人防设施;  (四)城镇集体举办的敬老院、幼儿园占用的房产;  (五)经省人民政府批准,需要给予免税照顾的其他房产。第六条 《条例》第五条规定的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是指这些单位的办公用房和公务用房。  事业单位自用的房产,是指这些单位的业务用房。  宗教、寺庙自用的房产,是指举行宗教仪式等活动的房屋和宗教人员的生活用房。  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是指供公共参观游览的房屋及其管理单位的办公用房。  上述单位出租的房产以及非本身业务用的生产、营业用房,应征收房产税。第七条 纳税人无偿使用房管部门、免税单位及纳税单位的房产,应由使用人代为缴纳房产税。第八条 破产、关闭的企业,对原有房产闲置未用的,应报经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在闲置期间暂不征收房产税。第九条 纳税人纳税确有困难,需要减、免税照顾的,经纳税人申请,由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核实后,分别办理审批手续:  (一)地、市、县(区)范围内全面性(如特大自然灾害)的减税或免税,逐级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二)个别纳税人确有实际困难需要减税或免税的,由所在地税务机关提出意见,报县(市、区)人民政府批准。第十条 根据《条例》第七条“房产税按年征收、分期交纳”的规定,本省房产税按年一次布征,在每年的四月、十月各征收半年房产税。第十一条 房产税的征收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暂行条例》和《陕西省税收征收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办理。第十二条 本实施细则由陕西省税务局负责解释。第十三条 本实施细则随同《暂行条例》一并执行。

7,房地产征收百分之二十的税费西安的政策具体是怎么执行的呢

各省市有各省市的执行政策,20%的税费只是针对于自住不到5年的二手房。
还有百分之十,怎么会亏?现在正是房地产业过度时期,万科不得不改变起初的经营理念,如果不改变那才是灭顶之灾。很多房地产公司都加入了保障房建设,包括万科。某房产董事说过,只要给一块钱的利润我们就做。现在已不是前些年的暴利年代,能生存下来,再求发展…

8,西安浐灞交房产税在哪

西安浐灞交房产税在地税局缴纳,地址在:西安市太白南路373号立交东南角数码印务3楼。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现行的房产税是第二步利改税以后开征的,1986年9月15日,国务院正式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从当年10月1日开始实施。  (一)纳税期限  房产税实行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的征收方法,具体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二)纳税地点  房产税在房产所在地缴纳。房产不在同一地方的纳税人,应按房产的坐落地点分别向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纳税。  (三)纳税申报  房产税的纳税人应按照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时办理纳税申报,并如实填写《房产税纳税申报表》。
你好!具体哪个税种?西安二手房交易相关税费在莲湖区西大街二手房交易大厅办理。仅代表个人观点,不喜勿喷,谢谢。

9,西安市房产税怎么征收

一、个人出租住房应缴纳以下税款:1、房产税:以租金收入4%计算缴纳。2、营业税:3%税率的基础上减半计算缴纳。3、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以营业税税额的10%计算缴纳。4、地方教育附加:以营业税税额的2%计算缴纳。5、个人所得税:对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暂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6、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7、免征印花税二、个人出租非住房(商铺、写字间等)应缴纳以下税款:1、房产税:以租金收入12%计算缴纳。2、营业税:以租金收入的5%计算缴纳。3、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以营业税税额的10%计算缴纳。4、地方教育附加:以营业税税额的2%计算缴纳。5、个人所得税:按财产财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税率是20%。6、印花税:按财产租赁合同按租赁金额千分之一贴花。税额不足1元,按1元贴花。三、企业纳税人按市场价格向个人出租用于居住的住房应缴纳以下税款:根据财税〔2008〕24号文件:1、 房产税:以租金收入4%计算缴纳。2、营业税:以租金收入的5%计算缴纳。3、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以营业税税额的10%计算缴纳。4、地方教育附加:以营业税税额的2%计算缴纳。5、企业所得税:年终汇算清缴。6、水利建设基金:按万分之八缴纳。7、印花税:按财产租赁合同按租赁金额千分之一贴花。税额不足1元,按1元贴花。四、企业纳税人出租房产承租方用于经营应缴纳以下税款:1、 房产税:以租金收入12%计算缴纳。2、营业税:以租金收入的5%计算缴纳。3、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以营业税税额的10%计算缴纳。4、地方教育附加:以营业税税额的2%计算缴纳。5、企业所得税:年终汇算清缴。6、水利建设基金:按万分之八缴纳。7、印花税:按财产租赁合同按租赁金额千分之一贴花。税额不足1元,按1元贴花。
也来解读2011年企业房产税计税依据  财税[2010]121号出台后,关于此文的解读五花八门,有税务部门,有专家学者,有财务工作者,还有对会计和税收一知半解的各持已见,把执行当局及纳税人搞得头昏眼花。本人看了实感不爽,大部分解译都把官方目的搞反,为此笔者特发此文详细说明,以便大家共同商榷。  国家税务总局2010年12月21日下发的《关于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121号)第三条规定,自2010年12月21日起,对按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无论会计上如何核算,房产原值均应包含地价,包括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价款、开发土地发生的成本费用等。宗地容积率低于0.5的,按房产建筑面积的2倍计算土地面积并据此确定计入房产原值的地价。  一、这一规定与《企业会计准则》存在的差异  《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规定,企业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单独作为无形资产核算,企业外购的土地及建筑物支付的价款,应当在建筑物与土地使用权之间进行分配。难以合理分配的,应当全部作为固定资产核算。也就是说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其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是单独作为无形资产核算的,其价值不包括在账簿中固定资产-房屋的价值中,因此,其在计算缴纳房产税时是并不包含土地价款的。2010年12月21日前,税务机关也都是按照这个原则执行的。2010年12月21日后,按财税[2010]121号规定,房产原值的会计和房产税处理就不一致。会计上仍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在帐薄“固定资产”科目中记载的房屋原价不包含地价及其他费用;税收上在申报缴纳房产税时,却要按照财税[2010]121号规定,房产税的计税依据要包括地价及其他费用。  二、 这一规定废止了与此不一致有关规定  财税[2010]121号规定,本通知自发文之日(2010年12月21日)起执行,此前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执行,这就废止了与此不一致的有关规定。如,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财税地字[1986]8号)曾规定,“房产原值”是指纳税人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在账簿“固定资产”科目中记载的房屋原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2号)曾规定,对依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不论是否记载在会计账簿固定资产科目中,均应按照房屋原价计算缴纳房产税。房屋原价应根据国家有关会计制度规定进行核算。对纳税人未按国家会计制度规定核算并记载的,应按规定予以调整或重新评估等。  三、房产税计税依据中的土地价值将如何计算配比  宗地容积率是房产税中首次提到的概念。宗地容积率指项目用地范围内总建筑面积与项目总用地面积的比值。容积率越小说明工程项目的建筑面积小,没有充分地利用土地,造成土地浪费。按规定,这里特别强调的是国家的宏观政策是鼓励小高层建筑,杜绝浪费土地,保正合理的宗地容积率。一般来讲建筑物越高,宗地容积率就越高。高层、小高层建筑的容积率高于多层建筑;多层建筑的容积率高于别墅、平房。现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财税[2010]121号文件的规定,就房产税计税依据中的土地价值如何计算配比本人在此做一个详细的解读。⑴如容积率大于1,则将土地价值按建筑面积分摊,确定征税的房产原值。 ⑵如容积率小于1,且不小于0.5,可以按容积率乘以土地价值,以此结果再按建筑面积分摊,确定征税的房产原值。 ⑶如容积率小于0.5,按房产建筑面积的2倍计算土地面积并据此确定计入房产原值的地价,根据这一规定计算出来的这个面积肯定是大于房产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的,这是政策对不充分利用土地资源的一种惩罚。 例:如土地10000平米,价值1000万,容积率0.6,地上房屋总建筑面积6000平米全额征税,那么,如土地单独核算,土地价值计入房产原值征税的价值是:1000*0.6=600万。如果上例容积率变为0.4,那么,计入征税房产原值的土地价值是800万。  各位领导、同行,由于本人水平有限,时间仓促,文中难免有疏漏及不当之处敬请指正。

10,西安交房产契税需带什么

你好!契税是这样的哈,普通住宅:90平米以下:1%、90-140平米:1.5%,非普宅(140平米以上):3%,商业房或公司产权:3%。这个税应该是不会退给你的。
商品房买卖1、商品房买卖合同封面、P1-P7页及合同签订日期所在页(房屋拍卖的需提供成交确认书)(审原件留复印件);2、房屋实测报告表或建筑物分户实测平面图(审原件留复印件);3、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或购房款收据(审原件留复印件);4、购房人身份证明:个人提供身份证、军官证、护照等(审原件留复印件)。单位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组织证明等(查验原件,留盖单位公章复印件);5、委托他人代办的须提供委托书(留审原件)及代办人身份证明(审原件留复印件);6、征收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二手房买卖1、房产登记机关的业务受理单;2、房地产买卖契约(房屋拍卖的须提供成交确认书)(审原件留复印件);3、卖方性质为单位的,须提供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或正式收据(审原件留复印件);4、购房人身份证明:个人提供身份证、军官证、护照等(审原件留复印件)。单位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组织证明等(查验原件,留盖单位公章复印件);5、原房屋所有权证(审原件留复印件);6、上手契税完税证明(审原件留复印件);7、委托他人代办的须提供委托书(留审原件)及代办人身份证明(审原件留复印件);8、征收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家庭唯一普通住房认定相关证明2010年10月1日起,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唯一住房的,减半征收契税,即按照1.5%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按照该家庭唯一住房契税政策申报缴纳契税的,除按上述规定提交税纳申报资料外,还应提交以下资料:1、户口簿和身份证(包括军官证、护照)等家庭成员及关系证明(审原件留复印件);2、婚姻证明,包括结婚证或离婚证等(审原件留复印件)。达到法定结婚年龄未婚的应提供户籍所在地管辖范围内的民政部门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留审原件)。丧偶的应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配偶死亡证明(审原件留复印件);3、家庭唯一普通住房享受契税优惠政策申报表。由征收机关受理后统一交市房产管理部门查询纳税人的家庭住房登记记录。4、非本辖区(以县、区级为单位)居民购房,还应提供户籍所在地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家庭无住房证明(留审原件)。凡不符合上述规定的,一律按照3%征收契税。无住房的本市辖区户籍居民家庭同时购买两套普通住房,由纳税人申报确定其中一套普通住房为家庭唯一住房申报缴纳契税;无住房的本市辖区户籍居民家庭先后购买两套普通住房,其所购首套普通住房为家庭唯一住房申报缴纳契税。房屋契税征收点西安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大厅二楼(西大街116号)西安市房屋产权产籍管理中心(香米园93号)西安市城南房产交易市场(含光路255号怡和大厦一层)西安市契税征稽中心
按照总局最新版本的《纳税服务规范2.0》纳税人应当在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房屋所得地地税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核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报送资料如下:1,《契税纳税申报表》3份。(在当地办税服务厅索要并填写,或者网站下载)2,交易双方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原件及复印件。4,享受契税优惠的,应提供减免契税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商品房买卖1、商品房买卖合同封面、P1-P7页及合同签订日期所在页(房屋拍卖的需提供成交确认书)(审原件留复印件);2、房屋实测报告表或建筑物分户实测平面图(审原件留复印件);3、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或购房款收据(审原件留复印件);4、购房人身份证明:个人提供身份证、军官证、护照等(审原件留复印件)。单位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组织证明等(查验原件,留盖单位公章复印件);5、委托他人代办的须提供委托书(留审原件)及代办人身份证明(审原件留复印件);6、征收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二手房买卖1、房产登记机关的业务受理单;2、房地产买卖契约(房屋拍卖的须提供成交确认书)(审原件留复印件);3、卖方性质为单位的,须提供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或正式收据(审原件留复印件);4、购房人身份证明:个人提供身份证、军官证、护照等(审原件留复印件)。单位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组织证明等(查验原件,留盖单位公章复印件);5、原房屋所有权证(审原件留复印件);6、上手契税完税证明(审原件留复印件);7、委托他人代办的须提供委托书(留审原件)及代办人身份证明(审原件留复印件);8、征收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家庭唯一普通住房认定相关证明2010年10月1日起,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唯一住房的,减半征收契税,即按照1.5%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按照该家庭唯一住房契税政策申报缴纳契税的,除按上述规定提交税纳申报资料外,还应提交以下资料:1、户口簿和身份证(包括军官证、护照)等家庭成员及关系证明(审原件留复印件);2、婚姻证明,包括结婚证或离婚证等(审原件留复印件)。达到法定结婚年龄未婚的应提供户籍所在地管辖范围内的民政部门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留审原件)。丧偶的应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配偶死亡证明(审原件留复印件);3、家庭唯一普通住房享受契税优惠政策申报表。由征收机关受理后统一交市房产管理部门查询纳税人的家庭住房登记记录。4、非本辖区(以县、区级为单位)居民购房,还应提供户籍所在地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家庭无住房证明(留审原件)。凡不符合上述规定的,一律按照3%征收契税。无住房的本市辖区户籍居民家庭同时购买两套普通住房,由纳税人申报确定其中一套普通住房为家庭唯一住房申报缴纳契税;无住房的本市辖区户籍居民家庭先后购买两套普通住房,其所购首套普通住房为家庭唯一住房申报缴纳契税。房屋契税征收点西安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大厅二楼(西大街116号)西安市房屋产权产籍管理中心(香米园93号)西安市城南房产交易市场(含光路255号怡和大厦一层)西安市契税征稽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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