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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中午几点下班

中午11:30-13:30肯定是没人的。
下午5点以后就下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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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西安的住房公积金如何查询

西安市住房公积金可以使用本人身份证号或者公积金账号在网上查询个人明细帐、基数调整、变更清册和个人贷款等情况,或者拨打029-89650612查询个人公积金明细、公积金账户余额。【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职工、单位有权查询本人、本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情况,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委托银行不得拒绝。职工、单位对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受委托银行复核;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重新复核。受委托银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日内给予书面答复。职工有权揭发、检举、控告挪用住房公积金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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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西安市住房公积金怎么查询

百度 西安市住房公积金 主页 帐号是你身份证 密码是 11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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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西安公积金缴存证明如何办理

携带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住房公积金专用折》或公积金龙卡。 前往西安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填写 《西安市出具住房公积金缴存和贷款情况证明申请表》, 最迟8个工作日可收到回复

5,西安公积金咨询人工电话

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在哪里?本文为大家整理了西安公积金管理中心以及分中心地址和电话详细信息,大家办理公积金业务可参考本文提供的地址电话。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址:西安市碑林区振兴路137号  西安住房公积金客服电话:12329  西安公积金中心总值班室电话:89650612  服务时间:人工服务电话:工作日 9:00—17:00; 自动语音服务:24小时  人工查询项目:住房公积金方面的政策法规和缴存职工的公积金汇缴、账户余额、支取、贷款等  语音查询项目:公积金汇缴、账户余额、支取、贷款等方面的账户信息  西安公积金管理分中心  莲湖区管理部  地址:西安市西大街311号浙商银行2楼 电话:029-87201793  阎良区管理部  地址:阎良区延安路15号工行阎良支行 电话:029-86862228  临潼区管理部  地址:临潼区文化东路157号 电话:029-83827731  高陵县管理部  地址:高陵县南正街43号建行2楼 电话:029-86919656  未央区管理部  地址:西安市未央区凤城3路15号(文景公园北门正对面) 电话:029-86278589  碑林区管理部  地址:西安市南大街3号西北水电大厦B.C座二层 电话:029-87265406  新城区管理部  地址:西安市解放路108号农业银行解放路支行4楼 电话:029-87406562  灞桥区管理部  地址:西安市纺正街555号工行1楼 电话:029-83552045  雁塔区管理部  地址:西安市电子二路68号工行一楼 电话:029-88218910  蓝田县管理部  地址:蓝田县县门街工行2楼 电话:029-82720886  长安区管理部  地址:长安区广场西路西侧圣合家园第27栋楼 电话:029-85292667  鄠邑区管理部  地址:鄠邑区东街35号建行8楼电话:029-84810313  周至县管理部  地址:周至县太白北路万联锦绣广场西南150米政务大厅 电话:029-87110456  上班时间: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30 (7、8月14:00——17:00)。  服务项目:公积金信息查询、公积金缴款明细查询、贷款申请查询、贷款信息查询、贷款还款信息查询

6,以前在西安上班现在换工作了到了另一个城市买房了呀怎么才能取

两种情况:1.工作换到了另一个城市,如果那个单位为你缴存住房公积金了,可将在西安的住房公积金悉数转移至您的新单位为您开立的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然后再支取住房公积金,所需资料一般是购房合同(若办理了住房贷款(包括个人商业按揭贷款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可凭借款合同和借款凭证),借款人身份证,首付款收据(有住房贷款则无需提供),购房人若是配偶的名字还需提供结婚证),用于还款的存折或银行卡(无贷款则无需提供),有贷款的可能还需提供还款计划。2.若新单位未给您缴存住房公积金,也可以提取西安的住房公积金。注意,无论哪种情况支取公积金时都不能全部提取住房公积金(一般至少要保存3个月公积金缴存金额)

7,西安住房公积金交多少

住房公积金是指企事业单位为本单位职工长期缴存的住房储备金,也就是说个人是不能单独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只能通过单位缴纳。一般单位每月为职工缴存70%到80%,其余部分由个人缴纳。西安市的规定是: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分别不低于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原则上不超过12%;有条件的单位,单位缴存比例不超过20%
西安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住房贷款条件: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银行贷款还款己满一年的。程序:申请人到中心或管理部领取《西安住房公积金审批表》,也可从西安住房公积金网站上下载;填表后,交由所在单位核实盖预留印鉴章;将支取所需所有材料及己盖章的《西安住房公积金支取审批表》交中心办理。材料:住房公积金贷款:己盖章的《西安市住房公积金支取审批表》;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提取金额:提取金额不能超过当年还款额;只能提取己结息部分(结息时间6月30日)累计提取金额不得大于实际发生的购房支出总额。

8,西安公积金提取材料都有哪些

现在住房公积金越来越受人们重视,使用的人逐渐增多,但由于人们对住房公积金的了解还很少,所以问题也很多,比如住房公积金提取需要哪些资料?在此笔者为您详细解答。1.商品房住房公积金贷款需提供的材料(1)借款人及参贷人(共同还款人、担保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和共同还款承诺书;(2)婚姻状况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复印件,其他情况由所在单位或派出所出具证明);(3)合法的商品房购房合同或协议;(4)借款人及参贷人所在单位提供的个人资信证明;(5)借款人已交付不低于30% 购房款的有效凭据;(6)有效的担保证明;(7)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期房楼盘,必须是由开发商与受委托银行签订按揭协议的楼盘,借款人可通过按揭银行办理贷款手续。2.二手房公积金贷款应提供的材料二手房办理是以所购住房做抵押担保,在提供上述资料基础上须补充以下资料:(1)卖方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2)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3)由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4)由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中介机构与买卖双方签订的三方协议;(5)由区级以上房产交易部门进行抵押登记。(以上回答发布于2013-12-17,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点击查看更多房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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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西安市公积金提取大概有哪几种条件

西安市提取的话有三种方法:一是用来偿还商贷 二是销户提取:外地户口、本地农业户口才可以 三是:无房租房提取 共以上三个提取条件哦
以下是西安住房公积金提取 流程,希望对你有帮助: 1、购房合同或协议原件及复印件;购房全款发票原件及复印件;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积金联名卡或工资卡 2、房本原件及复印件;购房全款发票原件及复印件;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积金联名卡或工资卡 1、借款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购房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购房首付款发票、借款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积金联名卡或工资卡 2、房本原件及复印件;购房全款或者首付款发票原件及复印件;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积金联名卡或工资卡 (三)、职工购买二手房的,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 1、买房人在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屋登记部门办理的 房屋所有权证 原件及复印件; 2、房管部门代税务部门开具的契税完税凭证及房地产交易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 3、如果购房时采用贷款方式,还需提供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公积金联名卡或工资卡 (四)、夫妻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1、如双方都建立住房公积金,主购房人应先办理提取手续,配偶方才可办理; 2、主购房人首次提取时应提供提取所需材料原件,配偶方首次提取时除提供材料原件外,还需出具结婚证书及主购房人的支取记录单; 3、双方累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购房款的总价; 4、如主购房人没有建立住房公积金,无法提供支取记录单,配偶提取时,须由主购房人的单位开具未建立住房公积金的证明。 (五)、约定提取(只有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才可以申请): 1、填写约定提取申请书; 2、身份证复印件;3、提取记录单(只有之前办理过住房公积金提取的职工才有此单据,如之前未提取过,请按上述几种情况分别提供材料先办理提取同时将联名卡的账号填写约定提取申请书);0

10,西安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具体位置在哪

西安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是在西安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西安市振兴路137号。自2015年10月13日起,西安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整体搬迁至振兴路137号院落,10月26日起新址对外正式办理业务。10月19日至23日,公积金管理中心各项业务暂停办理。??经市政府同意,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机关办公场所及办事大厅自2015年10月13日起整体搬迁至振兴路137号院落,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一、中心机关新办公场所及办事大厅地址:西安市碑林区振兴路137号。邮政编码:710068。中心所属各分中心、区(县)管理部办公地址不变。??二、10月19日至23日,中心(含分中心、管理部)暂停对外办理各项业务,各受委托银行暂停办理公积金各项业务,中心网站及相关系统暂停使用。??三、10月26日起,中心新址正式对外办理各项业务,各受委托银行及中心所属各分中心、管理部恢复办理公积金业务。  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内设办公室、组织人事处、机关党委、监察室、计划财务处、会计核算处、信贷管理处、信息管理处、法规与审计稽核处、归集与其他住房资金管理处、保障性住房项目贷款管理处11个机构,下设省直分中心、西铁分中心、长庆油田分中心3个分支机构和新城区管理部、碑林区管理部、莲湖区管理部、雁塔区管理部、灞桥区管理部、未央区管理部、阎良区管理部、临潼区管理部、长安区管理部、蓝田县管理部、周至县管理部、户县管理部、高陵县管理部13个派出机构及西安市公租房建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有关配套措施和管理办法,经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二)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起草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三)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四)编制住房公积金的年度预决算,经市财政部门审核,提交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组织执行。  (五)负责住房公积金的统一核算。  (六)审批个人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和个人住房委托贷款的发放。  (七)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增值和归还,提出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经市财政部门审核,提交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执行;申请并办理住房公积金呆坏账的核销。  (八)负责其他住房资金的归集和管理。  (九)监督单位住房公积金的建立、缴存情况,对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十)负责住房公积金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建立、维护、管理和安全防范工作,确保系统正常运行与安全。  (十一)负责对受委托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进行指导、监督、考核。  (十二)拟订住房公积金年度财务报告,经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向社会公布。  (十三)公租房公司主要承担市政府下达的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十四)承办市政府和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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