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价是怎样认定的是由当地房管部门定价的吗

房价是怎样认定的?吗?不是的是由开发商自主 定价的,但是定好价格后,要报备到房管局的,
我是来看评论的

房价是怎样认定的是由当地房管部门定价的吗

2,申请房屋登记备案在哪个部门

申请房屋登记备案在房管局(所)或者房屋产权登记中心。 出租房屋登记备案需要在房屋所在地房管局或者房管所登记。 购买房屋登记备案需要在建委房屋产品登记中心办理。

申请房屋登记备案在哪个部门

3,南京新开盘楼盘的房价有没有在网上备案具体在哪里查询

如果购买的房子在房管局备案了,可通过合同备案号和证件号码,在房管局提供的合同备案网站查询相关信息。 在房地产领域网签就是交易双方签订合同后,到房地产相关部门进行备案,并公布在网上。然后会给个网签号,用户可以通过网签号在网上进行查
这个很有可能是数据移交延迟问题,或者是内控流程时间问题。多等等也许就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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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唐县房价在哪报备

当地房管局备案。在唐县购买房屋后,购房合同则需到当地房管局备案,从2006年开始,所有商品房买卖合同统一网上签订,网签之前一般先进行草签,确定合同内容无误,并且没有异议之后,再进行网上签约。商品房网上签订后,开发商进行合同备案,经相关部门审核后取得备案号,打印出合同文本,买卖双方签字盖章,各持应拿的份数。

5,楼盘备案价在哪里查

先找到你所在城市的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网站-办事服务选项卡-商品房项目查询-输入项目名-项目详情-楼盘表-楼盘明细-点击查询的楼幢号-相应的楼幢-选择你要查询的房号-具体房号的备案信息界面就可以看到备案价格了。房价备案制度是指要求开发商在首次开盘定价时,必须根据规定的时间提前到当地价格主管部门备案,然后才可以向房管部门申请销售许可证。查询备案价首先找到你所在城市的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网站,以武汉为例,网上搜索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网站点击进入官网,鼠标放到办事服务选项卡,在办事服务栏位点击左侧商品房项目查询。进入项目查询界面,输入项目名(开发商、项目地址)点击查询,在搜索结果中点击你要查询的项目,进入项目详情,点击楼盘表,进入楼盘明细,点击你要查询的楼幢号,进入相应的楼幢,选择你要查询的房号,进入具体房号的备案信息界面就可以看到备案价格了。备案是根据我国建设部所颁发的《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证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城市、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该办法第十条同时规定:“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预售人应当在签约之日起30日内持商品房预售合同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备案包括开发商备案和购房合同备案。前者指开发企业在取得预售证后向房产管理部门备案房屋出售价格,面向社会出售。后者是指购房者和开发商签订合同之后,在房屋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实现法律效力的一种方式。

6,价格备案去哪个部门

房屋实际 销售价是不能高于备案价的。根据房 价备案制度规定:开发商 在首次开盘定价时, 必须提前15天到物价部门备案,然后才可以向房管部门申请预销售许可证,备案的价格将在房管部门的官方网站上向社会公布,这一价格即为该楼盘的最高售价,开发商不得擅自在实际销售中突破此价格卖房。如果确定对方没有重新备案就擅自涨价,你可以起诉。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申领普通住宅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到县物价局办理价格备案手续;(二)备案资料齐全时,物价部门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三)房地产开发企业凭物价部门的备案通知书到房产处申请领取预(销)售许可证;(四)为保持普通住宅商品房销售价格的基本稳定,已备案的销售价格原则上半年内不予调整变动,因开发周期、成本等因素需调整价格的,重新办理备案手续;(五)房地产开发企业确定每套住宅的实际销售价格,实行“一套一标”,并一次性公示全部备案销售价格。现在很多人在买卖房产时都会去了解房子备案价格,如今查询房子备案价的方式具体可分为两种:网上查询、房产局查询。【扩展资料】1、网上查询购房者们可以通过网上查询的方式去查询自己的房屋是否有进行备案,首先购房者要登入当地的房产管理部门的网站,然后输入购买房屋的项目名称,点击进入楼盘表,这样即可查询到自己的房屋的备案情况。2、房产局查询除了通过网上查询房产备案情况之外,购房者们还可以前往房产管理局来查询自己的房子是否备案,在此之前大家需要带上购房合同、身份证等相关证件,这样才能查询到所购房屋的备案信息。_房屋备案的流程是什么?1、开发公司在网上提交商品房买卖合同:开发公司凭密码登录该市的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产权市场处“网上办公平台”,将已经签字生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在网上提交。提交工作不受时间地点限制,随时可以提交。2、产权市场处确认提交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产权市场处对开发公司在网上提交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进行核对,无误后进行确认,生成房屋备案登记号。备案工作时间为工作日的上班时间。3、开发公司填写备案登记号:开发公司将备案登记号填写在商品房买卖合同封面相应位置,合同备案登记完成。开发公司应将合同正本一本交给买受人。如果买受人贷款购房,开发公司应在办理完抵押登记等手续后,将合同正本一本交给买受人。4、开发公司报送合同备案登记表:开发公司根据已经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填写“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表”,打印,加盖公司公章,一式两份报送至产权市场处。5、买卖合同登记表的格式与使用的登记表相同。登记表可以到产权市场处领取,也可以在产权市场处网页首页“处室职能”内下载。一般来说房屋的备案价格都会在物价局或是房管局进行公示。大家想要了解自己想要买房屋的备案价是多少,有两个途径:1、可以登录物价局官网,进行查询。或者是直接查看物价部门备案的“一房一价”公示表。2、 可以到当地的房管局咨询相关的工作人员?也可以在房管局的官网上查询。查询方式:1、登录所在城市的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官网,2、选择导航栏中的办事大厅,点击个人服务下 的商品房项目查询,3、输入项目名称查询,找到该楼盘信息。点击 楼盘表,选择自己想要购买房屋所在的楼栋 、层数、房号,你就可以看到房屋的备案价 格了。

7,房价备案的概述

一、开发商在首次开盘定价时,必须提前15天到物价部门备案,然后才可以向房管部门申请预销售许可证,备案的价格将在房管部门的官方网站上向社会公布,这一价格即为该楼盘的最高售价,开发商不得擅自在实际销售中突破此价格卖房。 二、如果开发商在实际销售过程中想提高销售价格,那么必须提前15天到物价部门重新备案,并由房管部门重新在网上公布。三、开发商在物价部门备案的价格、房管部门在网上公布的价格以及楼盘的实际销售价格,必须“三价统一”,如果开发商突破备案价和公布价随意抬价,将由主管部门进行查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普通商品住房销售前必须到物价部门办理价格备案手续,房地产开发企业凭备案手续才能到房管部门领取到预售许可证进行销售。文件中规定,为保持普通商品住房价格的基本稳定,原则上半年内不得提高备案销售价格,确需调整价格的,应重新办理价格备案手续。除了经济适用房、安居房、限价商品房、政府项目的拆迁安置房等享受政府优惠政策的住房继续实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外,扬州市区的普通商品房都被纳入备案范围,也就是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的。 普通商品住房销售价格,由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在规范成本核算的基础上,在公布的市场平均利润率及合理幅度范围内制定销售价格水平。市场平均利润率由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按照规定的程序测定,合理上浮幅度由价格主管部门根据本地经济发展水平、群众购买力和市场供求状况确定并予以公布。经测定昆山市普通商品住房市场平均利润率为12%,最高上浮幅度为50%。在备案过程中,物价部门将对开发商的销售价格水平是否超过市场平均利润率合理幅度进行监督。价格主管部门对普通商品住房实行价格(成本)备案制度。他们还给开发商列了道公式:普通商品住房价格=成本+利润+税金+计入房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层次差价±朝向差价±环境差价。这其中,商品房的成本包括土地成本、前期工程费、房屋建筑安装工程费、公共基础设施费、附属公共配套设施费、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财务费用等八部分的总和。而且利润也进行控制。

8,如何办理商品房预售价格备案

(一)商品房预售人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登记备案手续由预售人单方办理,并提交下列材料,如需提供原件,凡提供复印件的,需加盖原件存放处单位公章,委托代理需提供土地登记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  (二)主管行政部门受理。  商品房所在地的国土资源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预售人提供材料齐备的,房产部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登记备案手续,在商品房预售登记备案表上签署意见,并在备案表和预售合同上加盖“商品房预售登记备案章”,留存一份商品房预售登记表,另两份分别由预售人、预购人留存。  (三)主管行政部门审批  1、初审:审批科经办人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填写《商品房预售备案登记表》,并将材料呈科领导审核。  2、审核:审批科负责人审核通过后,在《商品房预售备案登记表》上盖备案章(1个工作日)。  以上就是关于“商品房预售需要登记备案吗?商品房预售怎么登记备案?”相关问题的解答。2007年修订后的《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在房地产管理机构的管理职能方便进一步加强,同时存在某些条款不易理解,特别是对于商品房预售是否需要登记备案这样的在法律性质界定上不是特别清楚,许多购房者可能会以为商品房预售合同在合同签订时就成立并生效,而忽视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在房屋预购交易中的重要作用(如预售合同备案登记之后,第三人在购房时可以通过房管部门的登记进行查询,不能依善意取得获得房屋的所有权,保障在先购房者的合法利益)而引发了一些不必要的诉讼,导致这些问题的原因一方面固然由于当事人的法律意识淡薄,另一面也是源于法律概念和体系本身的复杂,每个人的时间和精力毕竟是有限的,因为解决一个纠纷而去专门研习一部法律既无必要也浪费时间,正所谓术业有专攻,纠纷出现后咨询或者委托律师是非常必要的。
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尚未竣工的房屋预先出售给购房者,买受人交付定金或购房款,并在未来确定的日期将房屋交付给购房者并转移房屋的所有权,购房者支付全部款项的一种房屋买卖行为。 那么预售商品房时,买卖合同所确定的房屋尚不存在,此时不能办理房屋权属证明,购房者与开发商仅仅是基于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 因此,购房者在支付购房款后承担较大风险,法律对商品房预售行为进行了特别规范,如商品房预售许可制度、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制度。 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可以很好的维护购房者的利益,主要是在备案后,如果购房者尚未全部交付购房款,那么购房者取得了优先购买特定商品房的权利;如果购房者已经付清了房款的,那么房屋竣工后,开发商只能将房屋的所有权转移给购房者,而不能转移其他人。 湖北维力律师事务所 律师 罗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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