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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成都市劳动仲裁在什么地方啊

应当是在当地劳动局。
成都

成都市劳动仲裁在什么地方啊

2,成都市劳动仲裁在什么位置

应当是在当地劳动局。
市仲裁在营门口,另每个区都有仲裁

成都市劳动仲裁在什么位置

3,成都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在营门口哪个位置

营门口立交桥旁边那个最高的楼
地址:成都市二环路北一段四号(营门口立交桥)
营门口立交桥北

成都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在营门口哪个位置

4,成都市劳动仲裁

可以到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或劳动监察大队去申诉,他们会给你主持公道,或拨打当地12333咨询电话,咨询一下相关情况,(供你参考)
五、成都市武侯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理地点:武侯区双楠置信北街3号(人人乐附近)电话:028-85068373

5,成都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在营门口哪个位置

地址:成都市二环路北一段四号(营门口立交桥)
联系电话 028-87706528 办理地点 1、劳动争议仲裁受理:成都市人民政府第四办公区(二环路北一段)1楼111室 2、仲裁文书送达、案卷查阅及开具证明:成都市人民政府第四办公区(二环路北一段)12楼1211室
营门口立交桥北

6,成都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现在在什么地方

成都市劳动争议仲裁委会:成都市二环路北一段4号(营门口立交桥旁)成都劳动保障大厦这两个区的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都有权管辖,建议到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劳动行政部门即劳动局下设的一个部门,是专门解决劳动争议的。 而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并非法院的一个部门。 对于劳动争议,应先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才能向法院起诉。
在市劳动局。 纵横法律网-四川高扬律师事务所-喻远军律师

7,成都市劳动争议仲裁

劳动仲裁可以向公司注册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仲裁委员会申请。去一个就好,劳动仲裁流程:(一)申请与受理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实践中,仲裁申请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申请人的姓名、住址和身份证号或者其他身份证件号码以及联系方式;2、被申请人名称、住所以及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等;3、发生争议的事实、申请人的主张和理由等。仲裁委员会在收到申请书后,应在七日内审查作出受理与否的决定。(二)开庭与裁决1、仲裁庭应在开庭前5日内将仲裁庭的组成情况、开庭时间、地点书面通知当事人;2、当事人拒不到庭或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对申请人按照撤诉处理,对被申请人可以缺席仲裁;3、开庭后应宣布仲裁人员名单,询问是否申请回避;4、然后当事人陈述并辩论,最后进行裁决。注意: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作出裁决。劳动者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另外,有两类劳动争议是一裁终局的,一是小额诉讼案件;二是标准明确的案件。具体有:1、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2、追索工伤医疗费的案件;3、追索经济补偿的案件;4、追索赔偿金的案件5、国家对相关标准有明确规定的案件,如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等上诉案件一裁终局针对的是用人单位,如果劳动者对判决不服,依然可以提起诉讼。这也是为了保护劳动者的权利。
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4、 经济补偿年限从2008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施行之日起计算;<<劳动合同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 附: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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