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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成都市民政局在哪里

成都市民政局地址:成都市锦城大道366号

成都市民政局在哪里

2,成都民政局工作时间

成都青羊区民政局周六不能登记结婚。 依据《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七条: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的工作时间,星期六和星期日为周休息日。 成都市青羊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上下班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班,法定节假日除外。周一至周五办公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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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成都市离婚在哪里办理

法律分析:成都市高新区民政局天府大道北段18号国际商务广场028-82829116(民政局);028-85122994(婚姻登记处)成都市龙泉驿区民政局文明东街11号028-84853355成都市青羊区民政局青羊区平安巷10号1号楼15楼1501~1509(东城根街东边)028-86633643成都市青白江区民政局便民路10号10层028-83695589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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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21成都民政局周末上班吗 成都民政局周末可以领证吗

导读:由于民政局是我国非常重要的一个国家机关单位,因此其休息时间一般遵循八小时工作制和周末双休,但对于一些业务量较大的城市来说,有些地方的民政局周末也会上班,但成都民政局属于周末可以领证的城市范畴吗?下面我们就一起来看看2021成都民政局周末上班吗? 2021成都民政局周末不上班,周一至周五办公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周末休息,除法定节假日以外会根据假期做相应的调整,其余时间均不会在周末上班,办理相关的业务。 成都结婚登记流程 申请 1、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申请结婚。 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 ⑴户口证明; ⑵居民身份证; 离过婚的,还应当持离婚证。离婚的当事人恢复夫妻关系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复婚登记。 2、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包括常驻中国和临时来华的外国人、外籍华人、定居中国的外国侨民)在中国境内申请结婚。 男女双方当事人必须共同到中国公民一方户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申请登记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须分别持有下列证件: 中国公民须持有: 1)本人户籍证明; 2)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企业单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状况(未婚、离婚、丧偶)、职业、工作性质、申请与何人结婚的证明。 外国人须持有: 1)本人护照或其他身份、国籍证件; 2)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或外事部门颁发的身份证件,或临时来华的入境、居留证件; 3)经该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关)和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由该国公证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或该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婚姻状况的证明。 外国侨民须持有: 1)本人护照或代替护照的身份、国籍证件(无国籍者免交); 2)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 3)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企业单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状况(未婚、离婚、丧偶)、职业、工作性质、申请与何人结婚的证明。 3、凡证件齐全、符合法律规定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可持证件和男女双方照片,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4、申请婚姻登记的当事人,应当如实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供规定的有关证件和证明,不得隐瞒真实情况。 审查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进行审查,查明结婚申请是否符合结婚条件,不明之处,应当向当事人询问,必要时,可要求当事人提供有关证明材料,或进行必要的调查,或指定项目进行医学上的鉴定。 民政局婚姻登记预约有哪些方式 1、电话预约 结婚登记是可以也能够电话预约的,只需拨打你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的人工凝或自助电话进行预约即可,不过大家要注意拨打电话的时间,尽量在婚姻登记机关的上班时间拨打。 2、现场预约 每到节假日,婚姻登记机关都会提供现场预约的服务,以此解决结婚人数剧增的现象,新人要时刻关注当地婚姻登记机关的资讯平台,若开通了现场预约服务,婚姻登记机关会第一时间在资讯平台发布,新人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预约。 3、网上预约 新人可在登记时间的两个工作日前进行预约申请,网上预约的受理日期限制在一个月内,也就是说打算在一个月内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新人方可网上预约。预约当事人需按照网上预约的步骤,将双方的个人信息填写完整,填写完毕后等待网上预约的审查结果即可。

5,成都市民政局的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民政局设15个内设机构:(一)办公室(挂政策法规处牌子)。负责工作目标、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后勤等工作;负责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负责民政政策研究和调研;负责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民政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民政信息管理和新闻发布工作。(二)民间组织管理处(挂行政审批处牌子)。负责市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和年检;指导市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组织建设,监督其依据章程开展活动;指导区(市)县民间组织登记管理机关的业务工作;监督管理上级民政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团体分支机构、办事机构;承办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三)优抚处。参与起草我市优待抚恤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负责革命烈士的审核、申报和褒扬工作;指导烈士纪念建筑物的管理工作;负责复员退伍军人、国家机关和群众团体工作人员及参战民兵、民工伤残评定;监督、指导全市各类优抚对象的优待、抚恤、补助以及国家机关和群众团体工作人员伤亡抚恤工作。(四)双拥工作处(挂成都市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参与起草我市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组织开展全市双拥宣传教育和共建活动;协调军地之间重大事宜及纠纷;承担市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五)安置处(挂成都市退伍军人和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安置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组织拟订军队(含武警部队)退役士兵、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接收安置及服务管理的政策、计划并牵头实施,监督管理分配安置经费;指导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和扶持就业工作;指导全市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机构的管理和服务保障工作;监督军队离退休人员“两个待遇”的落实;承担市退伍军人和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安置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六)救灾处(挂成都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牌子)。组织拟订救灾工作政策,牵头组织全市抗灾救灾工作;组织、指导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设;负责自然灾害情况的查勘、核实、申报和灾害期间灾民转移安置、灾后救济工作;监督救灾资金和物资的使用;指导国内外专项捐款捐物工作;承担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七)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处。拟订全市基层政权建设的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区(市)县开展村(居)民自治活动;指导村(居)委会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监督、指导村(居)委会村(居)务公开工作;牵头拟订全市社区服务发展和管理办法,组织开展和谐社区建设示范活动;指导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人员培训工作;指导社区志愿者注册登记工作。(八)区划地名处(挂成都市勘界办公室牌子)。拟订全市行政区划调整、地名管理相关政策;承办市域内乡(镇)以上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更名、界线变更、政府驻地迁移、行政区划名称和区(市)县排列顺序的审核报批;负责全市地名审核、报批、管理及标准地名推广使用;指导区(市)县行政区域调整、地名管理和县、乡两级行政区划界线的勘定工作;调处行政区域边界争议;承担市勘界办公室的日常工作。(九)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处。拟订全市社会福利事业发展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老龄、孤儿、残疾人、五保户等群体权益保护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对社会福利机构的认定和管理;监督管理社会福利企业;负责市本级福利彩票销售机构的管理工作,协助上级有关部门管理全市福利彩票销售工作;组织开展社会福利方面的国际合作与交流;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成都市慈善总会工作。(十)社会事务处。拟订全市婚姻登记、殡葬管理、收养登记管理工作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改革,监督、指导全市婚姻登记管理工作;推进殡葬改革,加强公墓管理,指导殡葬事业单位的建设;负责涉港、澳、台、华侨儿童收养登记管理工作。(十一)规划财务处。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民政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市级民政事业经费及局机关行政经费的日常管理;监督管理国家、省、市下达的各项民政专项经费;负责全市民政系统的统计工作;负责局机关的财务、内部审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监督局直属单位的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市级民政工程项目和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十二)社会救助处。拟订全市社会救助体系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统筹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拟订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监督、指导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和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参与拟订住房、教育、司法救助的相关政策;负责全市社会救助信息管理工作;指导生活无着人员救助管理和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负责跨市生活无着人员救助的协调工作。(十三)人事处(挂社会工作处牌子)。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队伍建设、机构编制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外事、统战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发展规划、政策和职业规范;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十四)纪检监察处。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十五)离退休人员工作处。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指导局直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机关党的组织按照党章和市委有关规定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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