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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请问年应纳税所得额是怎么计算的

一般情况下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如下:应纳税所得额=①收入总额—②不征税收入—③免税收入—④准予扣除项目金额—⑤允许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公益性捐款限额=5000*12%=600 不超标不用调整。国债利息收入免税。外商投资企业2009年应纳税所得额为=5000-20=4980

请问年应纳税所得额是怎么计算的

2,应纳税所得额怎么进行计算的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公式:1、直接法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前年度亏损2、间接法在会计利润总额的基础上加或减按照税法规定调整的项目金额后,即为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总额±纳税调整项目金额税收调整项目金额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企业的财务会计处理和税收规定不一致的应予以调整的金额;二是企业按税法规定准予扣除的税收金额。

应纳税所得额怎么进行计算的

3,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公式

应纳税所得额涉及到各种收入,成本,扣除项目等,这个建议你看税法14,15章,应纳税所得有11种情况,更不是这里可以三言两语说情的,你可以参照税法16章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外籍人员4800元,其他的都是1600
你是说核定征收的企业所得税吧? 应纳税所得额=4550x6%=273 应纳所得税额=273x25%=68.25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公式

4,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210000+2500+8000-5000滞纳金不能税前列支,超支招待费不能税前列支,所以要加回,国债利息收入免税,所以要减去。
对不起,你的求助我看不懂, 因为,你提供的资料完整,没法计算: 1、有收入没成本? 2、营业税金及附加:即有增值税又有营业税? 增值税有没有进项抵扣? 营业税的应税收入呢? 3、教育费附加一般费率为3%,你公司所在地是2%。 4、----------------费用呢?
滞纳金2500元不得扣除,国债收入免税,业务招待费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210000+8000-5000-2500(新制度规定,仅税收滞纳金可税前列支)

5,单位代缴个所税如何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的计算1、月应纳税所得额=月应付工资薪金总额减按当地规定标准计算的养老、医疗、失业保险 再减除固定的费用扣除额2000元/月2、查找税率 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实行的是九级超额累进税率 找到相应税率后 以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当级的速算扣除数 就是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了3、有多处工薪所得收入的应自行合并汇总申报 只能扣减一次费用扣除标准2000/月4、 企业发放年终奖的计算 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 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 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这里的适用税率是指:用奖金/12 即平摊到12个月后的数字在表中所对应的级别的税率全年只能认定1次这样的一次性奖金的计算方法 其他奖金则应合并工薪所得一起计算 不再平摊12月找税率
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个人工资-200)*所得税税率
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应付工资总额-应扣除的四金等-2000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

6,个人所得应纳税所得额怎么计算公式

奖金也要看是什么样的奖金.如果是年终奖的话要按照工资的个税税率来计算.假如你的月工资已经满 2000交过个税,则对年终奖的计算是用 年终奖/12个月,然后用商来按九级累进税率找到税率和速算扣除数然后用 年终奖全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 得出来的就是你的奖金了.如果你的12月份工资不足2000,则要和年终奖一并计算个税,比较复杂,可以给我发消息继续讨论.如果是偶然所得的奖金,税率就是20% 既然上面说了工资4500,又说奖金1500,摆明了没说是全年一次奖吗,你就直接并入到当月工资里来计算了.应纳税所得额=4500+1500-2000=4000税率是15%.速扣数 125每月都有的奖金是要并入到当月按工资薪 金 来对待的.不是你税率没找到,是概念没搞清.
(6990-3500)x10%-105=244元 有帮助请评价采纳 谢谢! ps:根据国务院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从2011年9月1日起,员工当月薪金收入所得的个税起征点提高到3500元!(具体执行日期为10月份,在申报9月份的工资时) 应纳个税计算公式=(当月工资收入-社保-医保-住房公积金-个税免征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全月应纳税额超过1500元至4500元对应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105!

7,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收入总额中的不征税收入:(1)财政拨款;(2)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3)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收入总额中的免税收入:(1)国债利息收入;(2)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3)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4)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1)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2)企业所得税税款,(3)税收滞纳金;(4)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5)公益性捐赠支出以外的捐赠支出;(6)赞助支出;(7)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8)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按照税法规定,是指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从事生产、经营的机构、场所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税金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企业所得税是按应纳税所得额(纳税调整后的利润)计算缴纳的:1. 利润=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业务成本-主营业业务税金及附加+其他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支出-营业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2. 应纳税所得额=利润+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使用税率(25%)
企业所得税是企业的所得应交纳的税金,应纳税所得额是企业应交税金的计算依据,若按照所得额25%纳税,就是应纳税所得额*25%=企业应纳所得税

8,关于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问题

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一)销售货物收入;(二)提供劳务收入;(三)转让财产收入;(四)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五)利息收入;(六)租金收入;(七)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八)接受捐赠收入;(九)其他收入。
应纳税所得额是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应纳税所得额为企业每一个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应纳税所得额的正确计算直接关系到国家财政收入和企业的税收负担,并且同成本、费用核算关系密切。 方法: 1、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前年度亏损。 2、在会计利润总额的基础上加或减按照税法规定调整的项目金额后,即为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总额±纳税调整项目金额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公式是=利润总额+纳税调整营业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是同销售收入一、营业收入(填附表一)减:营业成本(填附表二) 营业税金及附加 销售费用(填附表二) 管理费用(填附表二) 财务费用(填附表二) 资产减值损失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投资收益二、营业利润(1-2-3-4-5-6-7+8+9)加:营业外收入(填附表一)减:营业外支出(填附表二)三、利润总额(10+11-12)加:纳税调整增加额(填附表三)减:纳税调整减少额(填附表三)其中:不征税收入 免税收入 减计收入 减、免税项目所得 加计扣除 抵扣应纳税所得额加:境外应税所得弥补境内亏损纳税调整后所得(13+14-15-19-21+22)减: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填附表四)应纳税所得额(23-24)税率(25%)应纳所得税额(25×26)减:减免所得税额(填附表五)减:抵免所得税额(填附表五)应纳税额(27-28-29)加:境外所得应纳所得税额(填附表六)减:境外所得抵免所得税额(填附表六)实际应纳所得税额(30+31-32)减:本年累计实际已预缴的所得税额其中:汇总纳税的总机构分摊预缴的税额 汇总纳税的总机构财政调库预缴的税额 汇总纳税的总机构所属分支机构分摊的预缴税额其中:本市总机构所属本市分支机构分摊的预缴税额 合并纳税(母子体制)成员企业就地预缴比例 合并纳税企业就地预缴的所得税额本年应补(退)的所得税额(33-34)以前年度多缴的所得税额在本年抵减额上年度应缴未缴在本年入库所得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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