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补发6个月工资具体标准,六月份涨工资养老保险补六个月
来源:整理 编辑:成都生活 2022-11-29 10:20:24
1,六月份涨工资养老保险补六个月
目前还没调整,全国只有上海调整了,很多省市已经表示在9月份调整,从1月份补发,如果九月份兑现,需要补发8个月的。
2,关于补发2019年6个月工资是真事吗什么时候开始
2019年增加工资,基本上是真的,时间:最迟五月底上报国家财政部,补发工资到达每个人银行卡不迟于7月底,因为国务院有具体的时间的要求,地方政府必须按照国务院的要求来按时完成这项工作任务看到这答复 如果有助 点击 采纳 就行
3,今年事业单位补发六个月工资什么时候开始补
肯定会补发的!2017年各省(直辖市、自治区)人社厅、财政厅已在按照5.5%左右的总体调整水平,为2016年12月底前已退休并领取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上调养老金,并将实施细则上报人社部、财政部审批后,预计在9月底前发放到位,并从2017年1月份起补发。根据19日全市绩效工资工作推进会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事业单位在职及退休人员和已完成事改企单位中的原事业退休人员以及到龄并办理退休手续的原离岗退养人员,统一从2012年1月1日起兑现绩效工资新标准和退休人员增加补贴的标准。对绩效工资的补发分期分步到位,但全市统一时间、步骤和标准进行,具体等市里统一通知后执行。
4,工伤退休人员去世后是否补发6个月的工资
您好!工伤退休人员的工伤部分,在生前已经按照工伤待遇处理了,去世后,家属或者子女可以领取丧葬费和抚恤金,丧葬费和抚恤金的标准各地不一样。江苏省苏州市是丧葬费6000元,抚恤金16000元,如果不与活人争夺土地资源,选择树葬或者海葬的,政府再补贴2000元。谢谢阅读!一至四级工伤人员退休后,享有6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丧葬补助费、供养亲属享有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按所在省规定执行,各地规定不一,如四川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50个月,重庆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24个月。 五至十级的工伤职工以及不构成伤残等级的工伤职工,死亡待遇与普通退休职工无异,由基本养老基金支付丧葬补助费和抚恤金。但目前,我国尚无统一的企业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待遇政策
5,跪求关于补发工资个人所得税
你如果在七月和八月份都在个税明细申报时上报过含补发的工资了,你的帐上也是按应付工资做的,那九月补发时就不用交个税了。如果你在七月和八月未申报九月份补发的工资,那你就需要在九月申报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了,因为你这个月走帐的费用工资就超过3500的标准了。一般情况下,补发工资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缴个税。有些地区,比如吉林,规定了在一次支付数月工资时,可按工资实际所属月份计征个人所得税,但需经主管机关审核。具体请咨询您所在地地税机关。吉地税个[1997]101号文件规定,鉴于有的单位资金短缺,对所属人员月工资(不包括当月应领取的数月奖金、年终加薪、年终分红等)数月支付;有的单位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规定标准调资,晋职、晋级,其工资上调部分往往一次或分次补发。对确有上述情况的单位,报经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审核后,可按照纳税人应取得工资收入的所属期间,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6,单位补发16月份工资共计21000元要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
请允许我从以下三个方面来回答。 首先:先从法理角度来讲: 《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一款规定: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三千五百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这里的“每月收入额”是按是按个人实际收到款项时为准的,目前允许分摊到各月进行计算应仅为特定行业或者是如一次性解除劳动合同或者一次性奖金等有明确规定允许分摊到各月的方可。除此之外国家税务总局尚无关于补发工资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的统一规定。但也有些地方税务机关对此有明确规定,如广东(粤地税发[1999]239号)、大连市》(大地税个[1997] 101号)。所以地方税务机关没有作出明确规定的,原则上应按实际发放月份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 其次:从会计处理上来讲: 如果会计处理上当月的工资在月计提,按月进成本,虽然没有发放,但按税务机关的要求按进行了个人所得税的全员申报,,这种情况下,视同企业向员工欠款,会计上列作“其他应付款”核算,等有钱时再一起发放,这是可以分每月应发数来计算个人所得税的。 第三:建议主动同主管税务机关沟通: 既然国家税务总局尚无关于补发工资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的统一规定。这时主管税务机关就享受有解说权,来进一步明确,如广东省和大连市。相信税务机关也会“人性化”的具体对待。因为分摊各月来计算本身需要税务机关认可才可行。 在网上得到回答,有的是当地情况,有个是个人想法,有的对问题理解角度不同,所以会得到不同的回答,但是操作后是否有效,而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承诺则是有效的。22900/12=1908.33 适用10%税率 22900*10%-105=2185元 填在个税申报表里面工资薪金所得 补发工资要看有多少人,每个 人每月拿的工资是多少,是否达到要交所得税的标准,具体的计算方法是应纳税额=(每月收入额-2000/4800)*税率,税率为5%-45%超额累进税率
7,十级伤残应获多少赔偿成都市
十级伤残赔偿标准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十级伤残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乘以20年再乘百分之十。 伤残的等级分为一级到十级伤残。 一级伤残划分依据 a. 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全靠别人帮助或采用专门设施,否则生命无法维持; b. 意识消失; c. 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床; d. 社会交往完全丧失。 二级伤残划分依据 a. 日常生活需要随时有人帮助; b. 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床上或椅上的活动; c. 不能工作; d. 社会交往极度困难。 三级伤残划分依据 a. 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需经常有人监护; b. 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室内的活动; c. 明显职业受限; d. 社会交往困难。 四级伤残划分依据 a. 日常生活能力严重受限,间或需要帮助; b. 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居住范围内的活动; c. 职业种类受限; d. 社会交往严重受限。 五级伤残划分依据 a. 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偶尔需要监护; b. 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就近的活动; c. 需要明显减轻工作; d. 社会交往贫乏。 六级伤残划分依据 a. 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偿,条件性需要帮助; b. 各种活动降低; c. 不能胜任原工作; d. 社会交往狭窄。 七级伤残划分依据 a. 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严重受限; b. 短暂活动不受限,长时间活动受限; c. 工作时间需要明显缩短; d. 社会交往降低。 八级伤残划分依据 a. 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b. 远距离流动受限; c. 断续工作; d. 社会交往受约束。 九级伤残划分依据 a. 日常活动能力大部分受限; b. 工作和学习能力下降; c. 社会交往能力大部分受限; 十级伤残划分依据 a. 日常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b. 工作和学习能力有所下降; c. 社会交往能力部分受限。满意请采纳一、《工伤保险条例》 《工伤保险条例》第31条的规定:工伤职工在治疗期间,停工留薪,原工资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川省政府发[2003]42号 以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14个月,六级伤残12个月。患职业病需长期治疗的其他工伤人员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6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60个月,六级伤残48个月。七至十级工伤人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合并计算,标准为七级伤残36个月,八级伤残26个月,九级伤残16个月,十级伤残10个月。 可以得到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和就业补助金,数额如下: 1、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6个月*你每个月的工资。(详见《工伤保险条例》第35条); 注意:基本上公司只会给你计算基本工资,而不会计算绩效工资,这时候可以申请工伤认定(见《工商保险条例》第31条) 2、一次性医疗和就业补助金:成都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0个月(详见《工伤保险条例》第35条、川省政府发[2003]42号)。 1和2的金额加起来就是你能够拿到的金额。 以上回答来自丑陋的保险人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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