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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档案管理的规定是什么

档案管理制度 1、凡需要归档的各类文件、材料都要收集完整,及时立卷归档,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私自保留。 2、秘书科应于每年二月前将上年应归档的各种材料移交档案室,属于大会材料、案件处理材料和其他重要的临时材料,应及时归档。移交要严格履行登记手续,当面清点、签收。 3、档案员要严格按照档案业务部门的要求,进行档案的收集、分类、立卷、归档、查阅和管理,按时向县档案馆移交档案。 4、查阅一般文书档案,要注明查阅内容及时间,做好查阅登记,属于机密仍在保密期限的,必须由办公室主要领导批准。原则上档案不外借。

档案管理的规定是什么

2,文件档案管理制度

转载以下资料供参考文件档案管理制度为保证公司文件的完整,便于查找利用,做好收集、立卷、保管、等工作,维护文件档案的完整和安全,特制定本制度。一、公司设立文件档案管理专员,切实做好文件档案的收集、分类、整理、立卷、归档工作,保证文件档案资料的齐全完整,提高案卷质量,使文件档案管理工作达到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要求,并逐步实现电子信息化管理。二、凡是公司在工作中形成的文件和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类资料、原始记录、出版物、各种图表薄册、照片以及与本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上级事文等都要齐全完整地收集、整理、立卷、保管。三、人力资源专员要做好公司员工人事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管理工作,确保资料完整。四、档案管理员要对公司安全生产相关文件资料专门建档。进行管理。五、立卷应根据其相互联系、保存价值分类整理立卷,保证档案的齐全、完整,能反映公司的主要情况,以便于保管和利用。六、文件资料档案的保管、查阅。1、所有档案必须入框上架,科学排列,便于查找,避免暴露或捆扎堆放。2、文件柜、档案室要保持整洁卫生,认真做好文件档案“八防”工作,特别是档案室防火、防鼠、防湿、防盗工作要常抓不懈,要定期检查、经常核对文件档案资料,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报告并做好相关记录,确保文件档案资料的完整与安全。七、公司内部员工因工作需要查阅档案资料,须报请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外单位人员要查阅、复印公司档案,必须持单位介绍信并经本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查阅;公司所有档案一律不允许外借。不论是谁查阅、复印档案,公司档案管理员都必须如实进行登记,注清查阅时间、查阅内容、查阅人姓名、批准领导、是否复印等相关内容。八、对于公司机密文件及档案的管理,要有专柜存放并单独设锁,无关人员不准接触,工作人员要严守机密。

文件档案管理制度

3,企业档案管理制度高分悬赏

档案管理规定一、档案管理(一)凡是能准确反映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文件、材料、声像、报表,都必须及时归档,确保完整无缺。(二)文档管理员必须坚持文书随时立卷的归档制度,并分门别类,做好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工作。(三)档案内容包括从成立之日起每年在经营管理工作中形成或公司制发的应归档的文件材料。二、文书档案管理(一)归档范围1、行政综合类:包括重要的会议材料;制定的内部法规性、政策性文件;组织变革、变迁、大事记、年报等文件材料;发展规划、工作总结汇报;政府机关颁发的重要文件。2、组织人事\教育培训类:员工变动表、花名册、教育培训卡。3、会计统计类:年度计划、统计报表、财务会计预算报表及其说明,各种季度报表、月报表,政府主管部门下发的有关文件材料。4、质量管理类:质量管理方面的制度。5、技术类:产品及生产方面技术文档。6、销售纪事类:公司大规模的销售活动纪事。(二)文书的档案立卷1、归档的文件材料种类、份数以及每份文件页数,均应齐全完整。2、在归档的文件材料中,应当将每份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印件与定稿、请示与批复,分类一起排列,不得分开。3、不同年度的文件一般不得在一起立卷,但跨年度的请示与批复,放在复文年立卷;没有复文,放在请示年立卷;跨年度的规划,归在文件所针对的第一年立卷;跨年度的总结,放在所针对的最后一年立卷,跨年度的会议文件,归在会议召开的年度立卷。三、归档时间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中的各种合同及常规性报表,根据各自不同的时限要求及时上缴总经理和人力资源部;其它各类档案如声像档案、活动档案、工程档案等由各部门暂时保管,月底统一汇总到人力资源部。会计档案由财务部自行保管。四、档案的借阅及销毁(一)借阅档案需按规定办理借阅手续,在规定的范围内查阅。不得在档案上涂改、撕毁,并应及时归还。(二)会计档案一律不准外借。内部调阅应经财务负责人同意。外单位因特殊需要,查阅有关会计档案时,应持正式公文,并经公司领导同意。查阅会计档案时不得将档案带出公司;如需摘抄、复印,应经财务负责人同意方可办理。(三)定期对档案进行鉴定,准确地制定档案销毁清单,对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登记造册,经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审核,报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销毁,销毁时需有两人以上参加,并在销毁清册上签字。

企业档案管理制度高分悬赏

4,企业档案管理制度的制定

公司档案管理制度一、 文书档案归档制度1. 各部门在各项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价值的文件、材料均属归档范围,交行政部统一管理。2. 各部门形成的文件、材料由兼职档案员(各部门内勤)收集、审定、整理、立卷。3. 归档的文件材料应齐全、完整、准确可靠(文件的正文与附件、印件与底稿、请示与批复)无缺页、破损现象。4. 下发文件不仅要在硬盘、软盘中保存留档,还应留有书面材料存档。5. 凡归档的文件必须留原件存档,书写整齐,用毛笔、蓝黑色钢笔、碳素笔抄写,如有不符合要求的档案员有权退回原部门重新书写。6. 重要文件如部门需用可进行复印,但原件必须归档。7. 机关工作人员外出学习、考察、参加会议带回的文件、一律交办公室统一登记、立卷、归档管理。二、 专职档案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1. 认真学习专业知识,贯彻执行《档案法》、《档案法实施办法》,热爱本职工作,忠于职守,维护党和国家利益,工作尽职尽责,自觉遵守档案工作各项规章制度。2. 负责公司各种档案资料的收集、分类、整理、编目、排列、上架、保管、借阅、鉴定、销毁、移交等工作。档案质量和工作质量符合“规范”要求。3. 负责公司有关部门档案工作监督指导、业务培训工作。4. 负责档案库房各项制度的落实。5. 积极提供档案的利用,充分发挥档案利用效果,认真总结经验,为领导决策和机关各项工作提供优质服务。三、兼职档案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1. 各部门配备一名兼职档案员,负责本部门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立卷工作。2. 兼职档案人员要热爱档案工作,熟悉业务,工作认真负责,把好案卷质量关,按时完成兼管档案的任务。3. 兼职档案员应于次年2月底前,将整理好的档案向档案室移交。4. 严格执行各项档案管理制度。5. 接受本公司专职档案员的监督指导。努力学习档案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四、部门立卷制度1. 凡本部门在各项活动中形成的文件、具有保存价值的资料均属本部门立卷归档范围。2. 各部门兼职档案员,负责对本部门的文件资料进行收集、审定、整理、立卷。3. 兼职档案员要严格遵守相关的规章制度及各项档案管理制度,按综合档案室提出的各项要求立卷,保证立卷质量。五、档案保管制度1. 各门类档案由综合档案室集中统一管理,配备档案员负责档案的保管工作。2. 按照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各类档案应做到存放合理,排列有序,查找方便。3. 档案员对室藏档案材料要经常进行检查,对已到借阅期限尚未归还的档案材料,要及时跟踪追还,防止丢失。4. 库房要保持清洁卫生,温度要经常保持在14—24℃,相对湿度要保持在45—60%,防止危害档案的现象发生。5. 档案库房内做到“八防”即防盗、防光、防高温、防火、防潮、防尘、防鼠、防虫,定期检查。6. 库房内严禁吸烟,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停电时,一律用手电照明,不得使用易燃器具。7、与档案库房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随时关好库房门窗,确保安全。六、档案保密规则1. 档案工作人员要提高警惕性,遵守保密纪律,坚持原则,认真执行各项制度。2. 凡到综合档案室查阅档案者,都要认真遵守安全保密制度,严格履行档案查阅手续,档案原则上不准带出档案室,确需带出时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并在指定时间内归还档案室。3. 查阅档案时,不得翻阅与查阅内容无关的文件材料、无关人员不准进入档案室。4. 本公司工作人员不准将文件、材料带进公共场所和其他场所,不准带回家中,要及时交给档案管理部门。5. 对于违反保密规定,泄露国家公司机密或造成一定后果者要依据《保密法》的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其责任。七、档案借阅制度1. 借阅档案要严格遵守档案管理制度,凡借阅者,应自觉履行借阅手续。2. 凡借阅档案,需经主管领导批准。外单位人员借阅档案,应持单位介绍信,经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办理借阅手续,并在借阅期限内按时归还。3. 借阅人员对档案材料妥善保管,注意保密,不得以任何理由转借他人。4. 借阅人员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复印、抄写档案资料。5. 档案管理人员对归还的借阅材料要认真进行检查,确认档案材料完好无损时,方可办理归档手续。对摘抄、复制的档案材料,经认真核对,正确无误时,方能签字盖章。6. 一旦发现档案材料在借阅过程中被拆、涂抹或缺失等毁损现象,要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八、 其他解释权归公司行政人事部。

5,档案管理制度

档案管理制度制度名称 档案管理制度 受控状态编号执行部门监督部门考证部门第一章总则第1条目的为加强企业档案管理,提高档案利用效率,特制定本制定。第2条管理部门行政管理部是企业文书档案的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如下。(1)制定或参与制定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2)对企业其他部门文件材料的归档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3)做好企业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和利用工作。(4)做好永久性档案向有关档案机构的移交工作。(5)提高档案管理的水平和技术,逐步实现档案管理现代化、科学化。第二章企业档案管理体制第3条归档范围(1)法规性文件。包括上级颁发、需要企业执行的,或由企业发行的各种标准、规章制度等。(2)企业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形成的文件材料。(3)本企业的各种工作计划、总结、报告、请示、批复、批示等。(4)本企业与有关单位签订的合同、协议书等文件材料。(5)证件性文书资料。包括法人营业执照、土地许可证、开发资质证、施工许可证、规划许可证、预售许可证、企业和产品获得的各类荣誉牌匾和证书、达标证书和证明等。(6)财务、会计及其管理方面的文件材料。(7)劳动工资、人事、法律事务管理方面的文件材料。(8)仪器、设备方面的文件材料。(9)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施工、竣工、维修方面的文件材料。(10)科研、技术引进、转让方面的材料。(11)声像制品资料。包括企业及下属各部门在其经营活动或政治、文件娱乐活动中,以及在外学习、考察时或外部门提供的,以声像形式记录下来的各种资料。(12)本企业对外的正式发文与相关机构来往的批复。第4条管理部门(1)企业档案工作要实行集中与分散管理相结合的体制。由行政管理部负责主体档案的管理,并对其他部门的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督促和指导。(2)企业设立四个档案管理点,分管各类文件、资料档案。工程技术部负责工程建设过程所需各类文件、资料及制度的建档与管理;人力资源部负责企业所有人员及制度的建档与管理;财务部负责所有财务文件、资料及制度的建档与管理;行政管理部负责其他文件、资料及制度的建档与管理,同时负责其他部门移交档案的管理。(3)各档案点管理的文件、资料及制度各部门不得随意处置,由行政管理部定期归档统一处理。第三章平时归卷第5条各部门都要建立健全平时归卷制度。对处理完毕或批存的文件材料,由专(兼)职文书集中统一保管。第6条各部门应根据本部门的业务范围及当年工作任务,编制平时文件材料归卷使用的《案卷类目》。《案卷类目》的条款必须简明确切,并编上条款号。第7条公文承办人员应及时将办理完毕或经领导人员批存的文件材料收集齐全,并加以整理,送交本部门专(兼)职文书归卷。第8条专(兼)职文书人员应及时将已归卷的文件材料,按照《案卷类目》条款,放入平时保存文件卷夹内“对号入座”,并在收发文登记簿上注明。第四章立卷第9条案卷质量总的要求是:遵循文件的形成规律和特点,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区别不同的价值,便于保管和利用。第10条归档的文件材料种数、份数以及每份文件的页数均应齐全完整。第11条在归档的文件材料中,应将每份文件的正件与附件、印件与定稿、请示与批复、转发文件与原件、多种文字形成的同一文件,分别立在一起,不得分开,文件应合一立卷。绝密文电应单独立卷,少数普通文件如果与绝密文件有密切联系,也可随同绝密文件立卷。第12条不同年度的文件一般不得放在一起立卷,但跨年度的请示与批复,应放在复文立卷;没有复文的,放在请示年立卷;跨年度的规划放在针对的第一年立卷;跨年度的总结放在针对的最后一年立卷;跨年度的会议文件放在会议开幕年,其他文件的立卷按照有关规定执行。第13条卷内文件材料应区别不同情况进行排列,密不可分的文件材料应依序排列在一起。第14条永久、长期和短期案卷必须按规定的格式逐件填写《卷内文件目录》。填写的字迹要工整。卷内目录放在卷首。第15条有关卷内文件材料的情况说明,都应逐项填写在《备考表》内。若无情况可说明,也应将立卷人、检查人的姓名和时间填上以示负责。第16条案卷封面,应逐项按规定用毛笔或钢笔书写,字迹要工整、清晰。第五章档案借阅、利用工作第17条企业内档案利用的方式(1)提供档案原件。(2)提供档案复印件。(3)提供文献索引资料。第18条借阅管理(1)凡需使用档案者,均须填写《文件调阅单》,依据调阅权限和档案密级,经各级领导签批后方能调阅。(2)案卷一般仅供在档案室阅看,立卷的文件、资料可外借。外借的须办理登记手续。(3)借阅期限不得超过____天,到期归还;如需再借,应办理续借手续。(4)借阅档案者应爱护档案,确保档案的完整性,不得擅自涂改、勾画、剪裁、抽取、拆散或损毁。借阅档案交还时,须当面查看清楚,如发现遗失或损坏,应及时报告主管领导。(5)外单位借阅档案时,应持有单位介绍信,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借阅,且不得带离档案室。其摘抄内容也须总经理同意且审核后方能带出。第六章档案销毁管理第19条对已失效的档案,由档案管理员登记造册,经相关领导共同鉴定,报总经理批准后,按规定销毁。第20条经批准销毁的档案,可单独存放半年,经验证确无保留价值时,再行销毁,以免误毁。第21条销毁文件必须在指定地点进行,并指派专人监销,文件销毁后,监销人应在销毁注册上签字。第七章附则第22条本制度由行政管理部负责解释、补充,由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6,编写档案管理制度

给你个参考版本,希望以上对你有帮助。  文件资料管理制度  为实现文件、资料管理的规范化,使公司整体管理工作有案可理,有章可循,避免无序和混乱,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一般规定  1、公司文件资料是载有公司经营管理所需内容且公司决定对其予以管理的文书、图表和音像制品.  2、文件资料管理,是指对公司文件资料的撰制或取得、使用、保管过程所进行的系统控制.  3、文件资料所有权属于公司.部门和员工根据工作需要可按照本制度规定在一定范围内对其掌握和使用,但不得占为己有.  4、对文件资料的管理应当严谨有序,不得松懈和随意.  5、文件资料涉及公司秘密的,在管理中应遵循公司《保密制度》规定.  属于合同内容的文件资料,在管理中应按《合同管理制度》执行.  《计算机管理条例》对公司文件资料管理有特别规定的,执行该规定.  6、公司对文件资料的管理采取集中管理与分散管理相结合的方式,一方面由公司文件资料主管部门直接管理主要文件资料并对全部文件资料集中归档,另一方面由业务部门对局部业务技术资料作阶段性的使用和保管.  7、办公室是公司文件资料的主管部门,负责对公司文件资料管理提出规划方案,直接管理重要文件资料和对全部文件资料集中归档,指导检查其他职能部门的文件资料管理工作.  二、办公室的管理职责  1、管理由承办的业务部门送交的或外来的政府职能部门的各项批文.  2、管理公司所有证照 ,包括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土地使用权证、房产证、他项权利证书等.  3、管理以公司名义对公司外部和公司内部的发文.  4、收管各部门报送公司的公章申请表、合同评审表.  5、保管规章制定和工作计划、工作报告、工作总结、会议记录或记要.  6、保管由其发出的工作催办单和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报告表、工作联系单、物品领用单.  7、发布和收管公司的各种通报、通知和公告.  8、保管部门和员工提交给公司的申请报告和汇报.  9、接收并保管在项目结束后由业务部门送交的项目设计图纸及其他技术资料.  10、在合同订立后接收并保管合同资料.  11、接收并保管诉讼或仲裁的案件资料.  12、接收并保管财务部送交的财务报表及相关财务资料.  13、制作聘用合同文本,签订并保管《聘用合同》.  14、接收、调取、保管员工档案资料和所邀请的专家有关情况和资料.  15、接收保管公司的获奖证书和奖杯及其他奖品.  三、其他部门的管理职责  财务部  1、在贷款合同终止前,负责贷款合同、担保合同和监管协议管理.  2、管理公司财务帐册和凭证.  3、管理公司财务报表和财务分析资料.  4、管理公司其他财务资料.  (二)营销部  1、在合同订立前管理合同评审资料,在合同订立后至终止前管理合同资料复印件.  2、在项目结束前管理项目策划资料和新闻媒体发布的公司项目的资料.  3、在项目结束前管理存储的物管、配套、工程等资料.  4、管理顾客投拆和矛盾调处资料.  (三)工程技术部  1、在合同订立前管理合同评审资料,在合同订立后至终止前管理合同资料复印件.  2、在项目结束前管理项目设计和图纸等资料和项目配套资料.  3、在项目结束前管理职能部门批文复印件.  (四)总师室  1、项目结束前管理职能部门批文复印件.  2、在合同订立前管理委托设计合同的评审资料,在合同订立后终止前管理合同资料复印件.  项目结束前管理设计文件和各类设计图纸原件或复印件.  (五)动迁部  1、合同订立前管理委托动迁等相关合同的评审资料,在合同订立后至终止前管理合同资料复印件.  2、在动迁结束前,管理动迁安置协议等资料.  3、在动迁结束前管理政府职能部门的批文复印件.  4、管理收集到的国家及市政府有关房屋拆迁和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口径办法等资料.  四、管理的基本程序  对自制文件资料的管理  1、公司行政管理类文件资料,由办公室安排人员起草;涉及技术内容的文件资料由业务部门起草.交办公室主任核稿.文件资料需要其他部门会签的,起草人须在其会签后送办公室主任核稿.  2、办公室将审核后的文稿报送总经理审批签发.总经理对部分文件资料的签发已作出授权决定的,办公室应按授权报送有关领导审批.  3、公司文件资料审批签发后,办公室在《公司文稿纸》上应注明主送机关、抄送机关及总印数.  4、办公室根据《公司文稿纸》的发送范围办理文件资料的发送手续,发送时应印制文件发送表格,由发送人将文件资料内容、发送日期、收件部门和人员等逐项登记清楚.其中向外部发送的应收管好发送回执凭证,向内部发送的,则要求收件人在收件登记簿上签名.  5、各部门根据本部门研究成果撰写的文稿资料和制作的其他类型资料,一般作为自留资料,由本部门予以登记.  (二)对外来文件资料的管理  1、外来文件应由办公室进行收文登记,并填写《文件阅办单》,上报总经理批示(总经理外出时,报常务副总经理批示).办公室根据领导批示将文件分送有关领导和部门阅办.所有阅办人均须在阅办单上签名.  2、外来资料直接送交或邮寄给公司的,一律由办公室接收、拆封和登记,直接送交或邮寄给其他部门的,收件部门应进行登记,除属于自留资料由收件部门自留外,其他资料均应送交办公室审查、登记和保管,送交时应办理交接手续.  (三)对文件资料的使用和保管  1、由办公室保管的其他资料,业务部门需要使用时应向办公室办理借用手续,办公室应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或将原件借出自留复印件,或借出复印件自留原件.但借出时应经过分管副总批准并办理借用手续.  2、各部门在其订立合同后应将合同资料复印一套留用,同时将原件资料交办公室,由办公室登记备案后移送法务部.  3、业务部门在项目和工程结束后应将从办公室借用的文件资料交还给办公室,交还时应抽回借条.  4、在合同终止后或诉讼、仲裁结案后,法务部应将合同资料或诉讼、仲裁资料送交办公室登记和保管.  五、管理要求  1、各部门对文件资料的接收、发送、移交均应指定专人负责,并办理登记手续.  2、经过办公室统一登记的文件资料未经部门负责人申请并经分管副总批准不得擅自复印,更不得擅自借出.  3、办公室档案人员对于进档的文件资料应视其内容、承办部门、项目属性等因素进行整理和分类后装入档夹,档夹的背脊应标明档夹内资料的分类、编号和名称,并设立档案登记簿,有序地编写文件资料索引.  4、公司章程、股东名簿、投资合同、股东会和董事会记录、财务报表、政府部门批文、不动产所有权和使用权证、设计文件和图纸、债权凭证及其他重要文件资料应作永久性保存;预决算书、会计凭证、企业计划资料等保存期不得少于10年;终止的合同资料及相关诉讼、仲裁结案资料保存期不得少于5年;其他无长期保存必要的资料的保存期不得少于1年.  5、文件资料的销毁,应由办公室征求相关部门及分管副总意见并提出销毁方案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销毁工作由办公室实施,实施时必须有两人在场.  销毁的文件资料应在档案内注明销毁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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