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个人感觉是他们认为老师打学生不是简单的打,说成“打”是对老师的不尊重。难道老师喜欢“无缘无故”的打学生,本已沉下去的打脸事件却因当初的挽救措施过于有力而今又泛上了水面,让大家再见被打的痕迹,学生时代,“经常”被老师惩罚的有几个是好学生?不是经常违纪或者欺负其他同学的学生,老师怎么会经常打你?俗话说的好。
1、最近网络流出的中年男子打老师事件,法院会怎么判决?
谢邀。必须严肃处理,弘扬社会正道,我想,法律不是儿戏,公、检、法会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进行多方研判。一,查明真相,从视屏的形象看,33岁者决非善良之辈,应查他的老底,包括他以前做过的事,二,追究网络传谣所造的社会负面影响责任,查证是否有黑恶组织操控,我相信其后果是恶劣的。三,“村民签字”从手印学推断,存在造假迹象,若是事实,应定为黑恶势力追究,
2、河南学生打老师事件的结局怎么样?
再次声明,我打过学生。对于以前打学生这种发生过很多次的行为,我现在是后悔的,所以如果有学生告我,我一定不为自己辩解,甘愿接受除赔礼道歉以外的任何处罚。我打学生,都是在刑法、教育法明令禁止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还有明令禁止侵犯学生的人格尊严)之前,我出现的行为,那时候学校和教育部门没有严厉要求,家长大多也不说事。
当然我说了,现在认识到打学生不对,所以如果学生或家长现在告我我就任由法律处置我我不辩解。但是我不赔礼道歉可以把“赔礼道歉”加重到其他处罚上;不过如果有人因为我以前打过学生而打骂我,那我不会放弃维护我生命和人格权益的权利,栾川事件,还是由法律解决的好。常某打了张某,我想法律法规有相关的内容;把打人视频发布到网上,也有相关法律法规来处理的项目,
当然,20年前张某打了常某。那常某或其他人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解决;至于是否在诉讼有效期、是按20年前还是现今政策法规解决,也得走法律途径,昨天你打了我,我今天打你,这合法吗?20年前老师打学生,肯定不合法,但是基本或相对合乎情理。今天不管谁打谁,恐怕都不是不合法,而是违法的,也不用扯“打黑除恶”,就是一般的法律都不行吧?。
3、河南打老师的事件中,常某和张老师的一辈子,你认为谁被伤害的最大?
这件事情也该歇歇了,但是还要这般设问的话,本人觉得不说不妥!首先,常某打老师多少有些年轻癫狂,现在已经面临牢狱之灾,我本人还是希望法官点到为止,其次,我本人身处大西北的落后农村,但是这几天我有点“落后的自豪”。我们这里农民说娃娃打架,从不说老师打学生,他们把老师打学生叫“收拾”,特别是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当时四五十岁的家长一见老师就说“我外岁东西不听话,你就放心收拾去,胳膊腿收拾坏了我都不找你!”他们为什么叫“收拾”?我个人感觉是他们认为老师打学生不是简单的打,说成“打”是对老师的不尊重。
所以,我个人认为现在把常某被打和他打人想齐并论,本身就是对张老师的不尊重甚至侮辱!第三,谁伤害最大?今天网上爆出张老师是体院毕业的,如果属实的话,我简直可以断定网上说的用脚“踹头”就是子虚乌有!假如有“面向黑板插牌”的话,倒是有可能是真的!实在没有办法了,弄了个“插牌”创举,算是最大侮辱吧,但是这些暴行的原因是什么?如果常某违纪严重,行为极其出格甚至令人发指,那张老师这些举动也不算过分,只能说他管理严格,但方法生硬。
常某作为被老师“插牌”的学生,后来能考上大学,我感觉是个惊喜!一般来说,初中的差学生,很难考上高中,更难考上大学,前几天有高三学生因没有考上大学起诉班主任,你常某大学毕业了你说老师曾经给你造成了严重的阴影,有多少人相信呢?现在还有人提问“谁的伤害大”,我的回答是常某没有任何伤害!而且还因祸得福了!假如没有张老师的“打”,假如没有张老师的侮辱给常某造成的那种压制,初中的调皮学生常某恐怕在高中就辍学了!这个问题大家可以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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