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天津医保单位二次报销

应该能报,因为你看病的时间是在上一家单位的;是单位在作祟,自然照原单位了!据理力争!!
所谓的二次报销均是由各单位自行确定,没有统一标准及要求。

天津医保单位二次报销

2,天津大病二次报销从什么时间开始

7月
天津大病有没有二次报销?到哪里去申请,怎么申请?直肠癌算不算二次报销的大病?
没日子,除非你是低保户或是五保户啥的

天津大病二次报销从什么时间开始

3,2015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二次补助什么时候发

原则上从元旦1月1日开始,但系统可能有延迟什么的,等个半个月一个月的,也是很正常的。但在延迟这段时间住院的,系统延迟过后应该是可以报销的。
已经开始了 可以报了

2015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二次补助什么时候发

4,人寿保险农合二次报销多久给钱

农合没有二次报销,你说的那是商业保险,理赔3~5个工作日钱就能到账
透析报销人寿保险新农合二次报销具体补偿比例,是按照一级医院、二级医院、三级医院和省级及以上医院级别确定的。具体比例分别为60%、50%、30%、20%。个别县市在制定方案时,适当提高了基层定点医疗机构的补偿比例,属正常情况。  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无论门诊诊或住院,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只要符合合作医疗相关规定,均可获得一定比例的补偿。  1、门诊补偿。参合农民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其医药费用,可按县市制定的门诊补偿办法及补偿程序,获得补偿,但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不予补偿。  2、住院补偿。参合农民因病需住院治疗,必须在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其补偿方式及补偿比例,需按县市制定的实施细则(方案)要求进行补偿。  (1)参合农民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首先扣除起付标准规定的数额,再扣除超出基本用药目录范围的药品费和有关特殊检查费后,按比例补偿。起付标准,按不同级别的医疗机构确定。越是基层医疗机构,起付标准越低.越是上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越高。  确定起付标准,是按一级医院(乡镇卫生院)、二级医院(县市级医院及部分州级医院)、三级医院和省级及以上医院四个等级划分的。  (2)参合农民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医疗费用,减去起付标准的金额。再减去应当自付的部分金额,就是计算补偿的范围。以此为基数。按补偿比例计算出应当补偿参合人的具体数额。
大概一个礼拜

5,低保户涉及的二次报销多久能报下来

低保户涉及的二次报销一般半个月以内能报下来。  以西安市为例:  在门诊特殊病的特殊报销方面,在一个统计年度内,参保职工在门诊施治肾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服用抗排斥药、恶性肿瘤放化疗的,在享受医疗保险政策规定的待遇后,个人负担累计超过1500元以上至1万元的部分,由大额补充保险补助40%。这一部分的报销时间是,每年1月15日至4月15日。  参保职工备齐《西安高新技术开发区医疗保险报销结算单》、个人身份证及银行卡复印件等材料,在高新区社保中心待遇审核窗口填写《西安市城镇职工大额补充医疗保险门诊补助结算单》后即可进行申报。  在住院医疗费用方面,参保职工住院费用中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起付标准部分、起付标准以上个人按比例负担部分以及乙类药品个人自付部分,由大额医疗保险按医疗机构级别分别给予补助,即三级医疗机构补助20%;二级医疗机构补助30%;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补助40%。  自费垫付的参保职工备齐《西安高新技术开发区医疗保险报销结算单》、个人身份证及银行卡复印件等,在在高新区社保中心待遇审核窗口递交后即可进行申报处理。挂账结算的参保职工备齐定点医院挂账的结算收据、医保病人结算单、个人身份证及银行卡的复印件等材料在高新区社保中心待遇审核窗口递交后即可进行申报处理。  对于超过职工大额医疗补助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方面,在一个统计年度内,参保职工因病住院治疗发生的超过这一限额的,由大额补充保险补助95%。这一部分的报销时间是每年1月15日至4月15日。  参保职工备齐病案首页、长期临时医嘱单、费用清单、住院发票、医院级别证明(异地就医提供)、个人身份证以及银行卡的复印件、患者家庭地址及联系电话等材料到高新区社保中心待遇审核窗口,填写《西安市城镇职工大额补充医疗保险住院补助结算单》后即可进行申报。
社保吧,没过限额就可以报

6,新农合二次报销多长时间到帐

三个月左右
一、提供以下资料:【(1)患者的《农合证》、户口本、身份证原件;(2)全省统一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转诊、转院审批表(外地务工或外地居住的不提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转诊、转院审批表,需提供务工所在单位或居住地村级以上部门证明);(3)诊断证明;(4)出院证;(5)住院医疗费用汇总清单;(6)住院收费发票(如提供地方税务监制的民营医疗单位发票,须提供其卫生主管部门确定其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的文件,是复印件要加盖出台文件单位的公章);(7)加盖公章的住院病历复印件(包括病历首页、长期医嘱、临时医嘱、出院小结)。】可回户口所在地新农合经办机构(设在本乡卫生院)报销,新农合经办机构接收后仔细审核,如资料不全告知其需要补齐的资料内容,待完备后再交于户口所在地新农合经办机构,经办机构在接收完备资料后如实进行录入、审核、结算补偿,并对省外就医的实行保底补偿。如本人不便回户籍地,可将齐全的资料寄与委托人代为办理。 二、如在平桥区外建农民工定点医院就医,出院时直接按区级补偿标准及时补偿; 三、在省级直补和即时结算定点医院就医,只需支付个人应承担的医疗费用,其余部分由定点医院先行垫付。 相关信息 据了解,2004年,辽宁省盘锦市启动新农合制度,解决了农民基本医疗保障问题。但多年来,新农合保障水平和报销比例一直偏低,到2010年只有4万元保障额度,平均报销比例38%左右,远不能解决广大农村居民因大病致贫、返贫的问题。 2010年,盘锦市政府决定从2011年起改革新农合制度,引入商业保险机制,为新农合建立大病保险制度,解决农村居民大病负担过重的问题。农村居民过去有病不敢治、治不起的后顾之忧得到解决。2012年上半年,新农合住院人数同比增长1倍多。 由于大病保险减轻了新农合的资金压力,新农合基本医保对门诊报销额度、慢性病报销范围都做了调整,门诊特病范围在全省最宽,中医药报销比例和传染病患者的报销比例也相应提高。 通过严格的医疗行为管控,盘锦实现了人均次住院费用下降、新农合基金支出下降、患者个人负担下降,压缩了医疗费用水分。2011年,新农合人均次住院费用同比负增长1%,结束了连续多年同比增长30%的不正常局面。若按30%增速计算,当年可降低医疗费用6200多万元,减少个人负担约2600万元。

7,2015生育保险第二次报销是什么时候

生育保险的报销情况和待遇如下: 1、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用、计划生育手术费用、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费用。 (1)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企业补足。生育津贴按照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除以30再乘以产假天数计算。 (2)参加生育保险累计满一年的职工,在生育(流产)时仍在参保的,按有关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3)生育保险待遇生育津贴发放标准,以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规定假期计发。 2、生育津贴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1)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2)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天 X假期天数) 3、假期天数: ① 正常产假90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 ② 独生子女假增加35天; ③ 晚育假增加15天; ④ 难产假。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增加30天;吸引产、钳产、臀位产增加15天; ⑤ 多胞胎生育假,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⑥ 流产假:怀孕不满2个月15天;怀孕不满4个月30天;满4个月以上(含4个月... 生育保险的报销情况和待遇如下: 1、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用、计划生育手术费用、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费用。 (1)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企业补足。生育津贴按照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除以30再乘以产假天数计算。 (2)参加生育保险累计满一年的职工,在生育(流产)时仍在参保的,按有关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3)生育保险待遇生育津贴发放标准,以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规定假期计发。 2、生育津贴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1)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2)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天 X假期天数) 3、假期天数: ① 正常产假90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 ② 独生子女假增加35天; ③ 晚育假增加15天; ④ 难产假。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增加30天;吸引产、钳产、臀位产增加15天; ⑤ 多胞胎生育假,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⑥ 流产假:怀孕不满2个月15天;怀孕不满4个月30天;满4个月以上(含4个月)至7个月以下42天;7个月以上遇死胎、死产和早产不成活75天; 4、营养补助 ① 正常产、满 7 个月以上流产;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25%。 ② 难产、多胞胎: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50% 。 5、男性职工 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 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的男配偶享受 10 天假期,以孩子出生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计发。 男配偶假期工资 = 当月单位人平缴费工资÷ 30 (天)× 10 (天)。 注:生育保险津贴办理时间为: 生完小孩五个月内,分别由女职工,男配偶所在单位申领生育保险待遇。 6、医疗费用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1)生育的医疗费用; (2)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确认生育就医身份后就医的医疗费用,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医院定额结算(超过1万元以上的部分按核定数结算)。 7、生育保险金 生育保险金=生育津贴+医疗补助金津贴:以用人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 1、正常生育的 按3个月(90天)计发 2、晚育的按3.5个月(105天)计发 3、生育并已领取《独子证》的按4.17个月(125天)计发 4、晚育并已领取《独子证》的按4.67个月(140天)计发 医疗补助金:以特区上年度企业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 1、正常生育的 按2个月计发 2、剖腹产或多胞胎的按4个月计发。 关于保险的更多问题,都可以来 蜗牛保险 问我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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