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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天津滨海新区爆炸大坑有多大多深

天津滨海新区爆炸大坑直径有50米,深度也有8-9米。截至2015年12月10日,依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经济损失统计标准》等标准和规定统计,事故已核定的直接经济损失68.66亿元。经国务院调查组认定,8·12天津滨海新区爆炸事故是一起特别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2016年11月7日至9日,8·12天津滨海新区爆炸事故所涉27件刑事案件一审分别由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和9家基层法院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并于9日对上述案件涉及的被告单位及24名直接责任人员和25名相关职务犯罪被告人进行了公开宣判。

天津滨海新区爆炸大坑有多大多深

2,天津霸道车主为何怒撞保时捷

在7月10日,天津一霸道车车主驾车怒撞保时捷。目前,两名车主均被拘留。7月10日20时许,网友发布视频称,天津塘沽区杭州道国旅门口,一名开霸道车的男子与保时捷男子因停车问题发生肢体冲突,霸道车男子一气之下,驾车怒撞保时捷。视频显示,白衣霸道车主和黑衣保时捷车主挥拳相向。白衣男子上车后,倒车撞击保时捷两次,将保时捷撞得移动位置。7月11日9时许,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安局塘沽分局发布消息表示,7月10日12时29分,在本市滨海新区吉宁里小区门前一男子张某某(36岁,本市塘沽人)与另一男子范某(25岁,本市塘沽人)因挪车协商未果发生斗殴。后张某某驾驶越野车多次撞击范某驾驶的轿车,导致后者车辆多处受损。接报警后,滨海新区公安局塘沽分局立即调派警力赶赴现场处置,并将双方传唤至公安机关进行调查。经连续工作,7月11日凌晨,张某某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依法刑事拘留,范某因涉嫌殴打他人被依法行政拘留。

天津霸道车主为何怒撞保时捷

3,天津滨海路强降雨致道路积水一驾驶员被困遇难此事给予了我们什么警示

天津市滨海新区突发局地强降雨,导致泰达街道镇海桥地道严重积水,有一辆汽车被困在其中,而车内一名驾驶员被救出后经抢救无效,不幸遇难。这个事情其实还是给我们带来了很大的震撼,毕竟现在这个和平年代居然出现了驾驶员被困积水地道丢掉性命的事情,实在是出乎人们的意料。那么,这个事给予我们什么样的警示呢?下面就让我们一起来聊一聊该话题吧。一、相关部门需提早做好预警措施。在强降雨到来之前,不管是气象部门还是其他部门,其实都有必要做好相关的预警工作,这样民众才能够早一点了解到详情,提早做好安排。比方说,有的小伙伴本来打算外出,但是当聆听到有强降雨预警时,可能就会打消外出的念头。这样他们的生命安全也就能够更大程度地获得保障。如若他们实现没有得到提醒,那么很有可能会发生跟这位被困人员一样的悲剧。二、面对强降雨天气,尽量少出门。如果我们有外出的打算时,应该多了解天气状况如何。如若看到气象部门发来暴雨预警或是强降雨预警等,需要三思,看看有无冒险的必要出门。在个人看来,如若事情不是很紧急的话,大可不必冒着被困的风险外出办事。毕竟生命只有一次,如若我们不重视自己的性命,那么又有谁能够为我们的生命而负责呢?所以,在任何时候我们做事时都需要努力确保自己的人身安全,千万不要跟暴雨抗争。三、遇到积水路段,可弃车避雨避险。如果强降雨到来时刻,我们还在外驾驶汽车的话,这个时候要确保自身的安全。如果遇到积水路段,那看是否安全,如若不安全的话,这个时候要先弃车,然后再选择安全的地方避雨避险,千万不要舍不得车子。须知,如若我们被困在车里,那样更危险。因为若是被困于车中的话,是很难真正自救的。还不如一个人弃了车子,然后哪怕遇到积水,起码还可以游泳自救。

天津滨海路强降雨致道路积水一驾驶员被困遇难此事给予了我们什么警示

4,滨海高速口 下

2021-10-06 13:42: 2021-10-6 13:43,因车辆交通事故,S40京津塘高速驶往滨海新区方向K80+800处(下朱庄收费站到宜兴埠收费站(滨海新区方向)之间)占用第2行车道、应急车道。 ____2021-10-05 16:06: S30京津高速驶往滨海新区方向K116+600处(东丽湖收费站到津汉联络线互通立交之间) 事故已处理完毕,通行恢复正常。2021-10-05 15:02: 因车辆交通事故,S30京津高速驶往滨海新区方向K116+600处(东丽湖收费站到津汉联络线互通立交之间)占用第3行车道。2021-10-05 11:46: 2021-10-5 11:47,G2502天津绕城高速大龙湾互通立交匝道(天津绕城高速滨海新区方向转津蓟高速蓟州方向) 取消限行措施,恢复正常通行。【拓展资料】2021-10-05 10:01: 2021-10-5 10:01,因控制流量,G2502天津绕城高速大龙湾互通立交匝道(天津绕城高速滨海新区方向转津蓟高速蓟州方向)限行货车。 ____2021-10-04 14:32: 2021-10-4 14:32,S21塘承高速驶往滨海新区方向K66+100处(新安镇互通立交到宝坻东收费站之间) 事故已处理完毕,通行恢复正常。 ____2021-10-04 13:44: 2021-10-4 13:44,因车辆交通事故,G25长深高速驶往长春方向K1079处(天津南服务区到葛沽互通立交之间)压车,S21塘承高速驶往滨海新区方向K66+100处(新安镇互通立交到宝坻东收费站之间)占用第3行车道、第4行车道。2021-10-04 12:20: 2021-10-4 12:20,G2502天津绕城高速大龙湾互通立交匝道(天津绕城高速滨海新区方向转津蓟高速蓟州方向) 取消限行措施,恢复正常开启。 ____2021-10-04 09:41: 2021-10-4 09:41,因控制流量,G2502天津绕城高速大龙湾互通立交匝道(天津绕城高速滨海新区方向转津蓟高速蓟州方向)占道限行所有货车。 ____2021-10-03 16:33: 2021-10-3 16:33,G2502天津绕城高速大龙湾互通立交匝道(天津绕城高速滨海新区方向转津蓟高速蓟州方向)禁止货车驶入S1津蓟高速措施已解除。 ____2021-10-03 09:44: 2021-10-3 09:45,因控制流量,G2502天津绕城高速大龙湾互通立交匝道(天津绕城高速滨海新区方向转津蓟高速蓟州方向)禁止货车驶入S1津蓟高速,S2津宁高速全线收费站入口限行黄牌照货车,S21塘承高速全线收费站,S3500唐廊高速全线收费站入口限行所有货车。2021-10-02 17:53: 2021-10-2 17:53,G2502天津绕城高速大龙湾互通立交匝道(天津绕城高速滨海新区方向转津蓟高速蓟州方向) 取消限行措施,恢复正常通行。 ____2021-10-02 11:36: 2021-10-2 11:36,S3津滨高速驶往滨海新区方向K21+800 (西区收费站到滨海绕城津滨互通立交之间) 事故已处理完毕,通行恢复正常。 ____2021-10-02 10:58: 2021-10-2 10:58,因车辆交通事故,S3津滨高速驶往滨海新区方向K21+800处(西区收费站到滨海绕城津滨互通立交之间)占用应急车道。 ____2021-10-02 07:47: 2021-10-2 07:47,因控制流量,G2502天津绕城高速大龙湾互通立交匝道(天津绕城高速滨海新区方向转津蓟高速蓟州方向)限行黄牌照货车。 ____

5,812天津滨海新区爆炸事故的事故追责

2016年2月,国务院批复了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调查报告。经国务院调查组调查认定,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火灾爆炸事故是一起特别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调查组建议依法吊销瑞海公司有关证照并处罚款,企业相关主要负责人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负责人;对中滨海盛安全评价公司、天津市化工设计院等中介和技术服务机构给予没收违法所得、罚款、撤销资质等行政处罚。同时,对天津市委、市政府进行通报批评并责成天津市委、市政府向党中央、国务院作出深刻检查;责成交通运输部向国务院作出深刻检查。 调查组认定,瑞海公司严重违法违规经营,是造成事故发生的主体责任单位。该公司严重违反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和滨海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无视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非法建设危险货物堆场,在现代物流和普通仓储区域违法违规从2012年11月至2015年6月多次变更资质经营和储存危险货物,安全管理极其混乱,致使大量安全隐患长期存在。调查组同时认定,事故还暴露出有关地方政府和部门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监管不力等问题。天津市交通、港口、海关、安监、规划和国土、市场和质检、海事、公安等部门以及滨海新区环保、行政审批等单位,未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法律法规,未认真履行职责,违法违规进行行政许可和项目审查,日常监管严重缺失;有些负责人和工作人员贪赃枉法、滥用职权。天津市委、市政府和滨海新区区委、区政府未全面贯彻落实有关法律法规,对有关部门、单位违反城市规划行为和在安全生产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失察失管。交通运输部作为港口危险货物监管主管部门,未依照法定职责对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进行督促检查,对天津交通运输系统工作指导不到位。海关总署督促指导天津海关工作不到位。有关中介和技术服务机构弄虚作假,违法违规进行安全审查、评价和验收等。 公安、检察机关对49名企业人员和行政监察对象依法立案侦查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其中,公安机关对24名相关企业人员依法立案侦查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瑞海公司13人,中介和技术服务机构11人);检察机关对25名行政监察对象依法立案侦查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正厅级2人,副厅级7人,处级16人),其中交通运输部门9人,海关系统5人,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5人,安全监管部门4人,规划部门2人。根据事故原因调查和事故责任认定结果,调查组另对123名责任人员提出了处理意见,建议对74名责任人员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其中省部级5人,厅局级22人,县处级22人,科级及以下25人;对其他48名责任人员,建议由天津市纪委及相关部门视情予以诫勉谈话或批评教育;1名责任人员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病故,建议不再给予其处分。 天津港爆炸事故追责名单部门\单位  性质责任违规行为责任人处理措施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天津港危险化学品经营管理行业主管部门对危险化学品经营业务负有审批、监管等职责未认真履行职责,违规发放经营许可证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主任武岱(正厅级)原天津市交通运输港口管理局副局长李志刚(副厅级、已退休)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港口管理处处长冯刚 以涉嫌玩忽职守罪、依法立案侦查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天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部门对辖区内企业特别是危化品经营企业的安全生产负有监管职责监管不力,对瑞海公司存在的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经营问题未及时检查发现和依法查处天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高怀友(副厅级)同上滨海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部门对辖区内企业特别是危化品经营企业的安全生产负有监管职责监管不力,对瑞海公司存在的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经营问题未及时检查发现和依法查处滨海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曹春波同上滨海新区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辖区各类建设项目的规划管理部门对辖区内企业经营危险化学品仓储业务规划负有审批职责明知瑞海公司经营危险化学品仓储地点违反安全距离规定,未严格审查把关,违规批准该公司危险化学品仓储业务规划滨海新区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副局长朱立明同上天津新港海关  危化品进出口监管活动中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对瑞海公司日常监管工作失察,对其违法从事危化品经营活动未及时发现并查处;给不具备资质的瑞海公司开辟绿色进出关通道,放纵瑞海公司从事违法经营活动天津海关副关长兼新港海关关长王家鹏(副厅级)同上天津港(集团)公司港区企业管理单位对辖区内经营企业负有安全生产监管等职责疏于管理,对瑞海公司存在的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经营问题未有效督促纠正和处置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总裁郑庆跃(正厅级)、总裁助理李洪峰(副厅级)、公司安监部副部长郑树国同上瑞海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董事长于学伟,副董事长董社轩,副总经理曹海军、刘振国、田旺,前法定代表人李亮,安保部经理郭向滨,财务总监宋齐,操作部副经理李雅翔以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罪立案侦查瑞海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公司总经理只峰、主管安全的副总经理尚庆森依法监视居住(事故中受伤)天津中滨海盛安全评价监测有限公司  对提供安全评价报告评价师曾凡强等12名犯罪嫌疑人以涉嫌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立案侦查、刑事拘留交通运输部水运局  违法行使职权,帮助不符合安全规定的瑞海公司通过安全评审副巡视员王金文以涉嫌滥用职权罪、依法立案侦查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以上数据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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