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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天津生育津贴怎么领取

生育津贴的办理流程: 申领生育津贴、男职工护理假 工资 、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 医疗费 补贴(产前检查补贴)以及报销异地就医的生育医疗费。 1、应于分娩后3个月内,由单位经办员(灵活就业人员及城镇居民参保人员由本人或书面委托人)持相关资料于每月1-15日到所属 医保 局办理申领手续。 2、医保局对参保人员享受 生育保险 待遇的条件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核定其享受期限和标准,并将享受的补贴(津贴)一次性拨付到参保单位(灵活就业人员及城镇居民划入个人银行卡内),再由单位发放给参保人员。 以上是天津生育津贴怎么领取的流程,只要带齐上文中所述的材料办理即可。

天津生育津贴怎么领取

2,天津生育险2021年新规定

天津生育险报销具体分为以下四部分:1、产前检查费;2、生育医疗费;3、生育津贴领取;4、计划生育手术费;5、产前检查费。已婚参保人员应于怀孕后12周内,携带二代居民身份证和本人社会保障卡在本市联网妊娠登记医院(即立本建档医院)办理生育保险妊娠登记。扩展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第三条 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第五十五条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天津生育险2021年新规定

3,天津生育保险报销需要什么材料

  1.企业需要提供材料:   天津社会保险登记表;   参加基本保险人员增减表;   企业职工基本保险申报汇总表。   2.个人提供(原件及复印件)资料   《结婚证》原件一份、复印件两份,生育服务证原件》(外地户口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 最好 提供天津的生育服务证,如果不能提供,则需要提供外地正规的生育服务证)一份、复印件两份;《出生医学证明》原件一份、复印件两份,《医疗蓝本》原件一份、复印件两份,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书》原件一份、复印件两份,所有医院的单据原件,《生育报销审批表》两份,加盖公章。详细清单如下   1、医院病历原件和复印件;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证申领表   2、医院诊断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生育保险待遇核准结算表   3、财税部门印制的医疗费用专用收据或发票;   4、与收据(发票)金额相符的医疗费用明细清单(或有医院印章的手工记录清单);   5、社保卡、结婚证、准生证《生育证》原件和复印件或《计划生育服务证》原件和复印件。   另外,以下几种情况需要注意:   1、未办理《天津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就医确认凭证》(以下简称《就医凭证》)已急诊流产或分娩,无《生育证》或《计划生育服务证》的需出具夫妇双方街道计生部门证明。   2、异地分娩(已在市医保中心办理异地分娩申请备案手续),需要提供《天津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异地分娩申请表》或《生育保险选择定点医院申请表》。   3、已办《就医凭证》,在非定点医院急诊流产或分娩:①《就医凭证》原件和复印件;②由参保人或其家属出具的书面报告。   4、经天津医保中心认定的各种特殊情况的生育保险医疗费用,①由参保人或其家属出具的书面报告;②天津医保中心根据各种情况而要求参保人提供的资料。

天津生育保险报销需要什么材料

4,天津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1、妊娠登记 职工怀孕10周内到天津 生育保险 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妊娠诊断并开具妊娠证明,并在10日到生育保险管理中心进行登记。 2、提交材料 职工到生育保险管理中心提交 医疗保险 证、妊娠诊断证明、妊娠化验单、生育证明等材料。 3、住院登记 职工生育当天需在医院办理住院登记,住院期间职工生育或终止妊娠、流产、引产住院都需要申请人到生育保险管理中心提交相关材料。 4、领取报销费用 材料提交到生育保险管理中心后,材料审核通过即可进行 生育保险报销 。 二、生育保险票据单证粘贴办法: 1、一组票据的粘贴: (1)以每张门诊收据为单位,相应有效票据为一组; (2)门诊收据在上,机打明细在下,纵向以左对齐为准粘贴成一组票据。 (3)报告单复印件或处方底联以门诊收据长度、宽度为准折叠; 2、每次就诊的挂号费收据以右齐、上齐方式粘贴于当日第一组票据上。 3、按照时间先后顺序自右而左(间隔0.5-1cm),先内后外,鱼鳞式将每一组票据粘贴于《天津市生育保险 医疗费 申报票据粘贴单》(以下简称《粘贴单》)票据粘贴线上。 4、对全部挂号费收据和门诊收据按1、2、3-n的顺序编号,标注于收据的右下角。 5、手术证明或诊断证明及病历复印件、出院小结粘贴于票据粘贴线左侧或最后一组票据后并折叠在《粘贴单》范围内。 6、费用清单需折叠在《粘贴单》范围内; 7、核实无误后填写《粘贴单》各项内容。 扩展资料: 天津生育保险报销材料 一、生育费报销材料 1、填写申请表 2、 结婚证 3、独生子女证 4、出院记录 5、用药清单 6、所有发票 ①产前检查费 1)挂号费收据(生育保险章); 2)门诊收据" 社保 报核联"(生育保险章); 3)门诊费用机打明细。 ②门诊医疗费票据 1)挂号费收据(生育保险章); 2)门诊收据"社保报核联"(生育保险章); 3)门诊费用机打明细; 4)门诊计划生育术后证明; 5)处方底联; 6)检查报告复印件; 7)门诊病历复印件。 ③住院医疗费票 1)住院医疗费"社保报核联"(生育保险章); 2)住院费用清单; 3)生育住院手术证明、计划生育手术住院术后手术证明、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诊断证明; 4)出院小结(出院记录复印件,加盖病案部门专用章)。 二、生育津贴报销材料 1、《婴儿出生证明》复印件; 2、《独生子女证》复印件; 3、手术证明(注明手术名称); 4、出院小结(出院记录复印件); 参考资料:天津生育保险报销流程天津生育保险报销流程,天津生育保险报销流程与材料

5,天津生育津贴申报流程

生育津贴申报流程1、女性怀孕后,由用人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携带相关材料到生育保险管理中心提出申请2、工作人员受理审核通过后,签发医疗证明3、女性生育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携带相关材料到生育保险管理中心办理待遇结算4、工作人员受理后,将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网上申报生育津贴1、参保单位通过登录市人力社保局门户网站进行生育津贴网上申报2、申报成功后下载打印纸质《天津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津贴申报信息核对表》,经参保单位与职工本人确认无误后,印鉴齐全,存档备查,完成网上申报。天津生育保险报销流程是怎么样的?1、妊娠登记职工怀孕10周内到天津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妊娠诊断并开具妊娠证明,并在10日到生育保险管理中心进行登记。2、提交材料职工到生育保险管理中心提交医疗保险证、妊娠诊断证明、妊娠化验单、生育证明等材料。3、住院登记职工生育当天需在医院办理住院登记,住院期间职工生育或终止妊娠、流产、引产住院都需要申请人到生育保险管理中心提交相关材料。4、领取报销费用材料提交到生育保险管理中心后,材料审核通过即可进行生育保险报销。生育保险的主要特点(1)享受生育保险的对象主要是女职工,因而待遇享受人群相对比较窄。随着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有些地区允许在女职工生育后,给予配偶一定假期以照顾妻子,并发给假期工资;还有些地区为男职工的配偶提供经济补助。(2)待遇享受条件各国不一致。有些国家要求享受者有参保记录、工作年限、本国公民身份等方面的要求。我国生育保险要求享受对象必须是合法婚姻者,即必须符合法定结婚年龄、按民法典规定办理了合法手续,并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等。(3)无论女职工妊娠结果如何,均可以按照规定得到补偿。也就是说无论胎儿存活与否,产妇均可享受有关待遇,并包括流产、引产以及胎儿和产妇发生意外等情况,都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4)生育期间的医疗服务主要以保健、咨询、检查为主,与医疗保险提供的医疗服务以治疗为主有所不同。生育期间的医疗服务侧重于指导孕妇处理好工作与修养、保健与锻炼的关系,使她们能够顺利地度过生育期。产前检查以及分娩时的接生和助产,则是通过医疗手段帮助产妇顺利生产。分娩属于自然现象,正常情况下不需要特殊治疗。(5)产假有固定要求。产假要根据生育期安排,分产前和产后。产前假期不能提前或推迟使用。产假也必须在生育期间享受,不能积攒到其他时间享用。各国规定的产假期限不同。我国规定的正常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假期为15天,产后假期为75天。(6)生育保险待遇有一定的福利色彩。生育期间的经济补偿高于养老、医疗等保险。生育保险提供的生育津贴,一般为生育女职工的原工资水平,也高于其他保险项目。另外,在我国,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而是由参保单位按照其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而缴纳。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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