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去天津血液病医院看病有农合的需要开当地转诊手续吗

需要当地县级(市)农合挂靠医院开具转诊证明,就诊后马上联系农合申报。
没有

去天津血液病医院看病有农合的需要开当地转诊手续吗

2,天津职工医保转诊转院报销办理条件

法律分析:参保人员因诊疗需要,经本市转诊转院责任医院办理转外就医手续,转往异地二级或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一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管理服务的需要,可以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签订服务协议,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医疗机构应当为参保人员提供合理、必要的医疗服务。第三十二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天津职工医保转诊转院报销办理条件

3,天津市转院需要哪些手续拜托各位了 3Q

..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待遇资格确认书+ 办理 参保人员住院登记手续... 查看原帖>>求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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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转院需要哪些手续拜托各位了 3Q

4,转院需到医保办手续吗

付费内容限时免费查看 回答 Hello 亲爱的问一问用户你好 我是百度知道优质答主 您的问题我已收到 看完会及时回复 请稍等一会哦~ 追问后 因为单子太多会依次回答 请耐心等待?? 1、参保人员确因我市医疗条件所限,需转外地诊治时,应在我市二级医院或专科医院诊治确认后,方可办理转院手续,所转医院应是医保处确定市外定点医院。2、办理转诊时,需提供相关病历、化验、检查报告单或病情摘要。3、入住后,及时电话告知我处所住医院、病区、床号、疾病诊断、联系电话并及时告知发生费用,特别是费用大于一万元以上的,如发生大额费用而不告知我处的,费用不予报支。4、出院时,请向所住医院索要出院记录、费用清单,并在费用清单上加盖住院处公章(如无住院处公章不予报销)。5、就诊结束或出院后,门诊病人凭门诊病历、检查报告单、处方及发票明细到医保处核报:住院病人在出院后一月内凭转诊手续、出院记录、费用清单和有效票据到医保处审核报销。转诊转院的医疗费用,分段自付比例增加10%,如转往非定点医院则分段自付比例再加5%,未办理转诊转院手续的原则上不予结报,特殊情况报销的分段自付比例则再加5%。

5,天铁内退职工办转院需要手续

转院手续办理程序:1、由转出医院主诊医师填写《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统筹区内转诊市内转院申请表》或《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统筹区内转诊转院申请表》由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或科主任签字,医院医务(医保)部门联系转入定点医疗机构并盖章。2、由转出医院结算处凭《市内转院申请表》,在医保信息系统为参保病人办理出院结算,在医保信息系统进行转诊市内转院申请登记,并与拟转入定点医疗机构联系,经对方在医保信息系统中确定。3、由市医保二级经办机构1个工作日内在医保信息系统办理备案手续。4、定点医疗机构通过医保信息系统打印有备案结果的市内转院申请表一式两份,一份交病人在转入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处办理转入住院登记,一份留存备案。办理转院所需材料:1、《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统筹区内转诊市内转院申请表》或《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统筹区内转诊转院申请表》;2、医保卡或社保(市民)卡;3、近期病历资料;4、有效身份证件。
任务占坑

6,外地医保天津就医流程

法律分析:经在天津市社保分中心办理了异地安置、长期派驻外地工作、异地长期居住登记,以及转诊转院就医登记的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可办理直接结算业务。具体来说有以下几类人:1.异地安置退休人员是指退休后在异地定居且户籍迁入定居地的人员;2.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是指在异地居住生活且符合天津市规定的人员;3.常驻异地工作人员是指用人单位派驻异地工作且符合天津市规定的人员;4.异地转诊人员是指天津市转诊规定的人员,经天津市转诊转院责任医院诊断,并办理转诊转院手续,经天津市经办机构同意需转异地医疗机构诊治。5.办理异地长期居住的天津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6.参加加天津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学生儿童。在异地就医的参保人员,需持社会保障卡到所参保的区社保分中心办理直接结算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7,参保人员需要外地就医 如何办理有关转院手续

审批事项本市参保人员到外地就医应注意: 一、参保人员在住院期间需到外地就诊的,由本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共同指定的本市转诊转院责任医院填写《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转诊转院审批表》,参保人员或家属持审批表和本人《医疗保险证》到单位所属社保分中心办理登记。经审核同意后,即可转至北京协和医院(疑难病症)、北京阜外医院(心、胸外科)、北京友谊医院(肾病)等三家社保指定的医院,或社保指定的其他医疗机构住院。并相应地提高转诊转院人员5%的医药费用自负比例。危急患者可在转出后的三日内补办手续。 二、参保人员在本市定点医院门诊就医后,医院建议参保人员直接到北京协和医院、北京阜外医院、北京友谊医院三家社保指定医院住院治疗的,由转往外埠责任医院开具转院证明,参保人员到单位所属分中心办理转外埠住院登记手续,经批准后即可转到北京三家社保指定医院住院就医。参保人员由18家责任医院开具证明,需到北京三家社保指定医院以外医院住院治疗的,需由社保机构审批。 三、由于诊断原因转出的,确诊后应回本市定点医疗机构治疗;由于治疗原因转出的,应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确诊后转出。 四、转诊、转院视为同一次住院,对规定范围内转诊转院的次数不予限制,但连续转院累计住院时间满90天的,计为一个结算期。满一个结算期的,按有关规定重新办理住院登记等有关手续。 本市18家转诊转院责任医院包括: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天津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第一中心医院、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天津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天津医院(骨科)、环湖医院(神经外科)、第四医院(烧伤)、胸科医院、传染病医院、肺科医院(结核病)、长征医院(皮肤病)、滨江医院(肛肠病)、中心妇产科医院、眼科医院、口腔医院、血液病医院、安定医院。 ??
到外地住院,只要拿上病人的身份证和社保卡,还有病例,到本地县级以上医院办理转院手续就可以了。到外地医院必须自己垫付医药费,出院后回当地报销。

8,转院手续办理最新规定

您好,参保人因病情需要转诊的,由门诊统筹定点机构的接诊医师提出申请,并经该机构盖章同意,转往与该机构签订协议的定点医院,转诊证明当次有效。转院证明怎么开才有效首先,转院须由所在科讨论或科主任提出,病人和家属也可向科主任或经治医生提出要求,经医务部门与医院领导批准,提前与转入医院联系,征得对方同意后,方可转院。 需转外地医院住院时,还须征得病人所在单位的同意,有时须报请卫生厅批准,开具证明,办理手续。急性传染病、麻风病、精神病和截瘫病人,不得转外省治疗。对病情较重的病人,医院要派人护送并带上急救药材,估计途中可能有生命危险的,不能转院,应留院处置,待病情稳定后再转院,病人和家属也应积极配合。 转院时应带上病历摘要。X线片等医疗资料最好也带上,可避免重复检查,减少费用。可办理借阅手续,治疗终结出院时,将借阅资料再退还给医院。 在院内转科诊治时,须经转入科会诊同意,必要时由医务部门决定。转出科会派人将病人送到转入科,并交接病情,交待有关事项。转入科又按新入院病人的一套程序进行检诊,写转入记录,并通知门诊和营养室。 当您熟悉这些规定后,在住院过程中遇到类似问题就可以把握时机,知道怎么去办理,并主动配合,把这一工作做好。城职、城乡参保患者办理转诊转院需要以下资料:参保患者办理转诊转院登记,应持有以下所需材料:1、转出医院开具的《转诊转院审批表》;2、转入医院开具的《住院证》(加盖医保专用章);3、《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参保患者办理转诊转院登记流程:1、在本市范围内转诊转院 可在本次住院的医保科直接办理住院手续,也可持转出定点医疗机构填写的《转诊转院审批表》,到参保分中心办理登记手续。2、转往外埠医疗机构 参保患者需转外埠医疗机构诊治的,应携带转出医院出具的《转诊转院审批表》及转入医院开具的盖有医保章的《住院证》、《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提前到参保分中心办理登记审批备案,经分中心批准后方可转出。以上就是对于转院证明开具的具体规定,可以看出,转院并不是一个简单的行为,必须要有医院同意、病人情况等多方面考虑后在能开具,这也是为了保障病人的生命安全,规范医院的管理制度,转院证明怎么开也是一个复杂的过程,我们应该要有所了解。【法律依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三十六条专家鉴定组应当综合分析医疗过失行为在导致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作用、患者原有疾病状况等因素,判定医疗过失行为的责任程度。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分为: (一)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 (二)主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 (三)次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 (四)轻微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

9,社保联网后还能不能办理转诊

如果全国联网后就不需要转移了,全国联网就意味着社保全国统筹了。
以天津市的相关实例给您解答,你看了就基本知道了。 在天津市内转诊转院的,由转出医疗机构填写《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转诊转院登记表》(加盖“医保专用章”),参保人员或家属持此表和医疗保险证、转入医院出具的住院证(加盖“医保专用章”),到单位所属社保分中心办理登记手续,开具《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待遇资格确认表》,持此书及《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转诊转院登记表》、医疗保险证到转入医疗保险机构办理住院手续。在天津市范围内,参保人员可以在各定点医院之间转院。转诊转院视为同一次住院,按规定收取一个较高的起付标准。 参保人员在本市住院期间,转往外埠医院的,由转出责任医院填写《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转诊转院登记表》,参保人员或家属持此表和医疗保险证到单位所属社保分中心办理登记,经审核同意后,即可转至北京协和医院(疑难病症)、北京阜外医院(心、胸外科)、北京友谊医院(肾病)就医。转往其他医院的,须经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参保人员在天津定点医院门诊就医后,医院建议参保人员直接到北京“三家”社保定点医院住院治疗的,由转往外埠责任医院开具转院证明,参保人员到单位所属分中心办理转外埠住院登记手续,经批准后即可转到北京协和医院、北京阜外医院、北京友谊医院就医。转往其他医院的,须经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 在天津市内转诊转院的,其费用按在天津市住院的规定办理。从天津市转往外埠医院的住院费用,先由个人或单位垫付。出院后将就医的票据交本人单位,由单位到所属社保分中心办理结算手续。参保人员转往外埠医院的,按规定提高5%的医疗费用自负比例。结算时,参保人员向所在单位提供相关住院就医凭证:包括有地市级以上财政部门监制章的收据、诊断证明、就医医院等级证明、出院小结或病历、与收据对应的汇总明细。由所在单位汇总后,交所属社保分中心审核。经审核后,将符合支付规定的费用拨至所在单位的开户银行账户上,由单位通知本人领取。

10,可以直接去社康要求开转诊单吗

一般来说是可以的,社康即社康中心,一般由公司或工厂跟当地的社康中心进行绑定,目的是为了让劳务工更好的享受国家的福利。如社康中心看不了的病,一般会让劳务工申请转诊,转到当地的正规大型医院治疗。一般可以由社康中心出具转诊单,不然可以前往社保绑定医院。转诊通常是首诊医疗机构对就诊人员进行必要的诊查后,判断病情,并结合本机构的诊治能力对下一步诊疗措施提出的一种处理意见。如果患者的病情需要转往上一级医院就诊,首诊医院就会为患者开具转诊单。  社区门诊医疗保障制度设计的初衷,是通过低水平筹资,以有限的医保资源、低廉的价格解决社区居民的常见病、多发病问题,真正实现让群众在所居住的社区(村)、在家门口就能够享受到包括基本门诊医疗在内,预防、保健等“六位一体”基本卫生服务,只有少数患重大疾病、慢性病等超出社区服务能力的人员才通过社区转诊到上级医院或专科医院治疗,从而缓解群众“看病贵、看病难”问题,逐步引导群众建立“小病在社区,大病到医院,康复回社区”的良好就医观念。  参保人在其社区门诊就医点就医,主诊医生可根据病情诊治需要,按照逐级转诊原则为参保人办理转诊至镇(街)定点医院门诊部(指该医院本部门诊部);因病情急需,可从服务站点直接转诊到定点专科医院门诊部或市内定点三级医院门诊部。以天津为例,在天津市内转诊转院的,由转出医疗机构填写《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转诊转院登记表》(加盖“医保专用章”),参保人员或家属持此表和医疗保险证、转入医院出具的住院证(加盖“医保专用章”),到单位所属社保分中心办理登记手续,开具《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待遇资格确认表》,持此书及《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转诊转院登记表》、医疗保险证到转入医疗保险机构办理住院手续。在天津市范围内,参保人员可以在各定点医院之间转院。转诊转院视为同一次住院,按规定收取一个较高的起付标准。  参保人员在本市住院期间,转往外埠医院的,由转出责任医院填写《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转诊转院登记表》,参保人员或家属持此表和医疗保险证到单位所属社保分中心办理登记,经审核同意后,即可转至北京协和医院(疑难病症)、北京阜外医院(心、胸外科)、北京友谊医院(肾病)就医。转往其他医院的,须经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参保人员在天津定点医院门诊就医后,医院建议参保人员直接到北京“三家”社保定点医院住院治疗的,由转往外埠责任医院开具转院证明,参保人员到单位所属分中心办理转外埠住院登记手续,经批准后即可转到北京协和医院、北京阜外医院、北京友谊医院就医。转往其他医院的,须经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  在天津市内转诊转院的,其费用按在天津市住院的规定办理。从天津市转往外埠医院的住院费用,先由个人或单位垫付。出院后将就医的票据交本人单位,由单位到所属社保分中心办理结算手续。参保人员转往外埠医院的,按规定提高5%的医疗费用自负比例。结算时,参保人员向所在单位提供相关住院就医凭证:包括有地市级以上财政部门监制章的收据、诊断证明、就医医院等级证明、出院小结或病历、与收据对应的汇总明细。由所在单位汇总后,交所属社保分中心审核。经审核后,将符合支付规定的费用拨至所在单位的开户银行账户上,由单位通知本人领取。

11,参保人员市内转院治疗手续办理在那里办

一 参保人员因病住院治疗时,应遵循就近、就便的原则,凭《合作医疗证》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 二 参保人员确因病情诊治需要转外地医院住院治疗的,经本人申请,定点医疗机构签署转院建议书,报市农医办审批后方可转院。属危重抢救的,可先转院,在7日内到市农医办补办相关转院(报告、审批)手续。未经批准转院的医疗费用不予支付。 三 外出务工人员因患病在异地住院(原则上限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应在入院后7日内报告市农医办备案。 四 参保人员住院治疗终结出院时,应向医院索取住院证明、住院发票及电脑提供的费用总清单或医嘱复印件等。 五 门诊特殊病种的认定须个人提出申请,凭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疾病证明书、检查报告,并填写《龙泉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特殊病种审批表》,报市农医办审批。特殊病种的用药必须严格按规定的用药范围执行,超范围用药部分不予报销。住院期间的特殊病种的门诊医疗费用,由个人支付。患特殊病种人员一次处方门诊量限在十五天以内
按照医疗保险转诊转院管理有关规定,由于受医疗技术及设备限制,需进一步诊断;或因病情需要转往其他医院进一步治疗的,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城镇职工、城乡居民以及异地安置人员,均可办理转诊转院医保待遇。 ◆城职、城乡参保患者办理转诊转院需要以下资料: 参保患者办理转诊转院登记,应持有以下所需材料: 1.转出医院开具的《转诊转院审批表》; 2.转入医院开具的《住院证》(加盖医保专用章); 3.《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 参保患者办理转诊转院登记流程: 1.在本市范围内转诊转院 可在本次住院的医保科直接办理住院手续,也可持转出定点医疗机构填写的《转诊转院审批表》,到参保分中心办理登记手续。 2.转往外埠医疗机构 参保患者需转外埠医疗机构诊治的,应携带转出医院出具的《转诊转院审批表》及转入医院开具的盖有医保章的《住院证》、《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提前到参保分中心办理登记审批备案,经分中心批准后方可转出。

12,在参保地办转诊证明需要什么

参保人员怎样办理转诊转院手续?2007-03-22 08:37:00 来源: 天津日报 网友评论 0 条 进入论坛在天津市内转诊转院的,由转出医疗机构填写《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转诊转院登记表》(加盖“医保专用章”),参保人员或家属持此表和医疗保险证、转入医院出具的住院证(加盖“医保专用章”),到单位所属社保分中心办理登记手续,开具《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待遇资格确认表》,持此书及《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转诊转院登记表》、医疗保险证到转入医疗保险机构办理住院手续。在天津市范围内,参保人员可以在各定点医院之间转院。转诊转院视为同一次住院,按规定收取一个较高的起付标准。参保人员在本市住院期间,转往外埠医院的,由转出责任医院填写《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转诊转院登记表》,参保人员或家属持此表和医疗保险证到单位所属社保分中心办理登记,经审核同意后,即可转至北京协和医院(疑难病症)、北京阜外医院(心、胸外科)、北京友谊医院(肾病)就医。转往其他医院的,须经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参保人员在天津定点医院门诊就医后,医院建议参保人员直接到北京“三家”社保定点医院住院治疗的,由转往外埠责任医院开具转院证明,参保人员到单位所属分中心办理转外埠住院登记手续,经批准后即可转到北京协和医院、北京阜外医院、北京友谊医院就医。转往其他医院的,须经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在天津市内转诊转院的,其费用按在天津市住院的规定办理。从天津市转往外埠医院的住院费用,先由个人或单位垫付。出院后将就医的票据交本人单位,由单位到所属社保分中心办理结算手续。参保人员转往外埠医院的,按规定提高5%的医疗费用自负比例。结算时,参保人员向所在单位提供相关住院就医凭证:包括有地市级以上财政部门监制章的收据、诊断证明、就医医院等级证明、出院小结或病历、与收据对应的汇总明细。由所在单位汇总后,交所属社保分中心审核。经审核后,将符合支付规定的费用拨至所在单位的开户银行账户上,由单位通知本人领取。(仅供参考)
需要唐山本地医院开转诊证明,然后拿到医保中心,就是北新道那个有个专门的异地医保的窗口做备案,才可以报销,报销比例不确定,把医保需要的病例材料交上去,能报多少就是多少好像没有固定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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