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天津档案问题

北京公司给上保险吗?现在保险都可以转过去了?如果没有保险,就放到人才市场,不想就在家放着吧
你好,可以把档案挂靠在人才市场,学校是不会给你保留很久的

天津档案问题

2,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天津市档案管理条例的决定

一、第十三条修改为:“档案工作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各单位应当保持档案工作人员的相对稳定。”二、第十四条修改为:“档案鉴定、评估、咨询等中介服务机构的专业人员,应当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三、增加一条作为第二十七条:“下列国有档案复制件,不得向国外组织或者个人赠送、交换、出卖: “(一)未向社会开放的档案; “(二)未解密的档案; “(三)有损国家安全和利益的档案; “(四)影响社会稳定和他人合法权益的档案。”四、增加一条作为第二十八条:“向市或者区、县综合档案馆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出卖集体或者个人所有档案,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遵守国家保密的有关规定; “(二)不得损害国家安全和利益,不得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三)向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档案的原件及其复印件。”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天津市档案管理条例》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正,重新公布。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天津市档案管理条例的决定

3,天津 人事档案问题

很明显你现在没有人事档案,而因为解散你的学籍档案也丢失了。没有学籍档案无法办理人事档案的,所以最好的方式是找个你能找到的途径办理个学籍档案,然后找人才进行转人事档案处理,后者比较简单,但前者困难很多,不过目前一些中介可以办理,当然这是非正规途径,不过也是最简便的途径。

天津 人事档案问题

4,天津市档案收集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档案收集工作,完善本市档案资源体系,有效地管理和利用档案资源,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档案收集,是指市和区县国家综合档案馆(以下简称档案馆)所进行的档案接收和档案征集。  档案接收是指档案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接受移交属于本馆保管范围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档案的行为。  档案征集是指档案馆对散存、散失在境内外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档案以接受捐赠、代为保管、接受寄存、收购、征购等方式收存进馆的行为。第三条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档案收集工作的领导,保障档案收集工作所需经费。第四条 市和区县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档案收集工作的监督和指导。  档案馆按照市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确定的范围负责档案收集的具体工作。第五条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及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对在档案收集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或者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第六条 档案馆接收本级下列组织机构形成的档案:  (一)中国共产党委员会及所属各部门;  (二)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设机构;  (三)人民政府及所属各部门和单位;  (四)人民政协及其常设机构;  (五)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  (六)各民主党派机关;  (七)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  (八)国有企业、事业单位。  档案馆可全部或者部分接收以上机构的下属单位和临时机构的档案。  乡镇机构形成的档案列入区县档案馆接收范围。第七条 受上一级行政主管部门和本级人民政府双重领导的单位,其反映本行政区域工作的档案列入档案馆接收范围。第八条 本行政区域重大活动、重要事件形成的档案,涉及民生的专业档案列入档案馆接收范围。第九条 档案馆征集档案的范围:  (一)本行政区域各历史时期政权机构、革命组织、地方武装、社会组织的档案资料;  (二)与本行政区域有关的历史名人和对社会有突出贡献的杰出人物在工作、学习、社会活动中形成的中外文著作、书信、日记、传记、谱牒、纪念评价材料、证件、题词、音像、墓志等档案资料;  (三)反映本行政区域重大科研成果、名优特产、名胜古迹、历史风貌建筑、著名商标、民间艺术、风土人情、民俗文化等档案资料;  (四)反映本行政区域特殊时期的报刊、传单、印章等档案资料;  (五)本行政区域内社会组织、集体和民营单位、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家庭和个人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档案资料;  (六)其他具有永久保存价值的档案资料。第十条 档案收集的方式:  (一)接受移交;  (二)接受捐赠;  (三)代为保管、接受寄存;  (四)收购、征购;  (五)其他合法方式。第十一条 各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确定本单位的归档范围,将归档范围内纸质、电子文本等各种载体的文件、资料,及时整理、归档,定期向有关档案馆移交。第十二条 属于档案馆接收范围的档案,各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按照下列期限向档案馆移交:  (一)列入市档案馆接收范围的档案,自形成之日起满20年,向市档案馆移交;  (二)列入区县档案馆接收范围的档案,自形成之日起满10年,向区县档案馆移交;  (三)由市或者区县管理的干部人事档案,在该干部去世以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其档案由原管理单位保存5年后向同级档案馆移交;  (四)撤销的机关、团体、事业单位、临时机构所形成的档案,自撤销之日起半年内向同级档案馆移交;  (五)破产、注销、吊销的国有企业所形成的档案,自破产、注销、吊销之日起半年内向同级档案馆移交;  (六)市或者区县承办重大活动、重要事件的临时性单位,其形成的档案应当在该活动结束后3个月内向同级档案馆移交。  本行政区域内涉及民生的档案,经协商,档案形成单位可以提前向同级档案馆移交。  档案形成单位遇有特殊情况需要向档案馆延长移交期限的,应当征得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同意。  对于保管条件恶劣或者其他原因被认为可能导致档案严重损毁和不安全的,档案形成单位应当将相关档案及时移交档案馆。

5,天津应届毕业生落户和档案问题

户口和档案在不在一起无所谓,只要你有报到证就可以。如果你想落户天津,那就到要落户的地方开户口接收函,然后回原籍迁户口。在办理报到的同时办落户。人才引进政策可以在当地人社局的官网上查询。
应届本科毕业生如果在天津找到了工作,是可以在天津办理集体户口的。前提是必须在津找到工作,本科毕业,应届生,有学位证。很多人才都可以办理。如果你的单位不给解决户口,你可以自己联系人才机构的。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到你

6,天津市非国家所有档案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非国家所有档案的管理,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的非国家所有档案是指集体所有、个人所有以及其他不属于国家所有,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第三条 档案的所有者依法享有占有、利用档案的权利。任何公民和组织都有保护档案的义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需要查阅档案时,档案所有者应无偿提供。第四条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档案管理依法进行监督和指导,其职责是:  (一)监督、检查档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执行情况,依法查处档案违法行为;  (二)进行档案业务指导,组织档案业务培训;  (三)组织档案资源开发、利用,提供档案业务咨询和服务。第五条 非国家所有的、社会组织的下列资料,应当列入档案管理的范围:  (一)单位的设立、变更、终止及清算资料;  (二)土地利用、基本建设及环境保护资料;  (三)资信评估及法律事务资料;  (四)员工聘用、保险及劳动保护资料;  (五)股权、债权、债务、合同资料;  (六)财会、物价、税务、审计、统计、技术及年检资料;  (七)经营管理、业务活动中涉及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的资料;  (八)其他应当列入档案管理的资料。第六条 个人所有的下列资料,应当列入档案管理的范围:  (一)反映社会变迁、重大事件的文字、图表、声像、照片、实物资料;  (二)反映民族、民俗、宗教、名胜、古迹的文字、图表、声像、照片、实物资料;  (三)历史人物、知名人士的文稿、信札、日记、谱牒、声像、照片、实物资料;  (四)其他应当列入档案管理的资料。第七条 本规定第五条、第六条规定列入档案管理的资料,同时是文物的,按国家有关规定管理。第八条 非国家所有的、社会组织的档案,由其单位自行收集、整理、保管和利用。档案所有者或管理者应当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防止档案的损毁或丢失。禁止涂改、伪造或擅自销毁档案。  个人保存的档案应当妥善保管,防止损毁或丢失。第九条 档案所有者不具备保管档案条件的,可以向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提出代为保管申请。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接到申请后,应当在3日内依据本规定审结,符合条件的,2日内向申请人发出档案代为保管通知书,并通知档案馆代为保管;不符合条件的,2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档案所有者保管档案条件恶劣或者其他原因被认为可能导致档案严重损毁或不安全的,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有权采取代为保管等确保档案完整和安全的措施;必要时,可以收购或者征购。  档案馆代为保管档案可以依照有关规定收取费用。第十条 档案所有者可以向市或区、县档案馆捐赠或者出卖其档案;向市或区、县档案馆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出卖、转让或者赠送的,应当于出卖、转让或者赠送前10日向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接到申请后,应当于5日内根据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作出决定,同意的发给批准证书,不同意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第十一条 档案所有者有权公布其档案,但向社会公布时,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不得损害国家安全和利益,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档案馆对寄存档案的利用与公布,应当征得档案所有者的同意。第十二条 对具有重要价值或者应当保密的档案及其复制件需要携带、运输或邮寄出境的,档案所有者应提前10日向市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7日内进行审核,同意的发给批准文件,不同意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海关凭批准文件查验放行。第十三条 非国家所有的、社会组织的档案,因单位终止的,其档案归属依法向变更后的单位移交;没有接受者的,应当向其所在地的区、县档案馆移交。第十四条 违反本规定,擅自出卖、转让或赠送档案的,由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处罚。第十五条 违反本规定第八条第一款、第十三条规定的,由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可处3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天津市应届毕业生档案存放问题急急急急

我也是应届毕业的 协议没什么用 不起到法律效力 档案就不能乱放了 你得了解接收档案的单位有没有资格 有的单位会扣你的档案的 学校就是为了要就业率 我们学校也是这样 吓唬你 你可以放到南开区枫林园那是人才市场专门管理档案的 以后提档什么的方便 至于街道一般不会接收你的档案 而且就是可以办什么证也得在咱毕业一年以后仍然没工作的 我就是给你个意见具体情况不一样 你还是咨询一下专业的吧 我也觉得挺迷茫的 祝你早点找到好工作吧 起点不要定太高哦 呵呵
1、毕业生档案转递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办理。对在择业期内已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学校会将档案直接转到工作所在地的人才交流中心。 2、毕业生有对自己档案处置方式和档案管理机构的选择权。你可以报告的形式向学校就业处申请,要求学校将自己的学生档案转回原籍。
外地的,在天津你是别想拿到失业金的,我觉得你还是交给学校吧,毕竟是自己学校组织的,而且不以赢利为目的
没听说过应届毕业生的某些优惠政策和失业金,给学校还是放在街道貌似都是一样的,好象毕业后档案都由学校放在教委人才,签合同时把档案掉走,那里免费存放两年。

8,天津市档案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档案工作的管理,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人应当遵守本条例。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档案的范围,包括国家所有的档案,集体所有的和个人所有的档案中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或者应当保密的档案,以及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的档案。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档案工作的领导,把档案事业的建设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保证档案机构、人员编制和经费适应档案事业发展的需要。第五条 档案工作在市人民政府领导下,由市和区、县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实行分级管理。第六条 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严格依法履行职责,做好各自的档案管理工作。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人都有维护档案的完整、准确与安全的义务。第二章 档案机构及其职责第七条 市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主管全市档案事业,对本市的档案工作依法实行监督和指导,并统筹规划、组织协调。  区、县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档案事业,业务上受市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主管档案工作的机构和档案工作人员,负责管理本机关的档案,并对所属单位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的档案工作部门和档案工作人员,业务上受区、县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指导。第八条 各单位应当明确档案工作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负责保管本单位的档案,对所属机构的档案业务实行监督和指导。各单位的档案工作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业务上受同级和上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各单位应当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和管理,把档案工作纳入工作计划,提供必要的条件,保证档案工作的正常开展。第九条 各级各类档案馆是收集、保管档案和开发利用档案信息的机构,业务上受同级和上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指导。第十条 各级各类档案馆按照下列原则设置;  (一)市和区、县应当设置综合档案馆;  (二)市可以设置城建、科技等专门档案馆;  (三)市高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级行政主管部门可以设置部门档案馆。第十一条 全市各级各类档案馆的布局,由市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提出方案,报市人民政府批准。第十二条 综合档案馆的设置,由市或者区、县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提出意见,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  专门档案馆和部门档案馆的设置,由设置单位或者部门提出意见,经市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审核,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档案馆的变更或者撤销,按照设置程序办理。第十三条 档案工作人员必须经过有关专业知识的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各单位应当保持档案工作人员的相对稳定。*注:本条中关于“档案工作人员岗位资格”的行政许可项目已被《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停止执行天津市地方性法规设定的若干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发布日期:2004年6月28日 实施日期:2004年6月28日)停止执行。第十四条 从事档案鉴定、评估、咨询等中介服务的机构和专业人员,应当经市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进行资质认定。*注:本条中关于“档案中介服务机构和专业人员须经资质认定”的行政许可项目已被《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停止执行天津市地方性法规设定的若干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发布日期:2004年6月28日 实施日期:2004年6月28日)停止执行。第三章 档案管理第十五条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及其工作人员在职务活动中形成的文件材料等,由文书部门或者业务部门按照归档范围收集齐全,进行整理、立卷,定期交本单位档案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集中管理,不得据为己有或者拒绝归档。第十六条 应当重点收集和保管的档案范围,由市或者区、县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确定,并通知有关单位和个人。第十七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向市或者区、县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提供信息:  (一)行政区划的变动;  (二)单位的建立、变更或者撤销;  (三)列入市或者区、县的重点建设工程、重大科学技术研究和技术改造项目以及有关普查项目的立项;  (四)市级机关及其有关部门和区、县举办或者承办的具有重大影响的活动。

9,天津毕业生档案问题

放到人材,对以后有好处,但是要交纳一部分费用,在没找工作或是工作私人不给上保险的情况下还是自己交纳给以后的人生增加点筹码,最少医疗和养老是要上的
.档案在自己身边比较好,跳槽时手续少些,你的户口肯定没有到用人单位所在的派出所,对吧?没必要放在用人单位 。放到人才市场 每年交点管理费就行了 提醒一下 让你去转档案的时候一定要去 档案虽然没有什么太大的用处 但是找不到了还是很麻烦的 如果哪天考上了公务员还有事业单位的话都是要档案的
我的情况和你差不多,不过我本来就是天津人,不存在户口问题。 这个你要先去联系你的学校,问你们系的指导老师,或者学校的就业指导中心。因为你才毕业1年,档案也没被打开过,先看看学校怎么说,档案是一定要存的。很多人说档案可以拿在自己手里,是可以,但对你以后工作还有评职称都不好。 学校如果不管你,你再去问天津市教委人才中心,如果他们也说你的档案已经走了,不归教委管了,你再看看是想和你户口存原籍,还是如果你还要在天津工作,就存天津的其他人才市场,比如北方人才什么的。
可以托管到天津市教委人才中心,在南开区宾水西道2号枫林园三楼,www.tjbys.com.cn,或者你所在区的人才中心应该也可以。
怎么说呢 这档案记录了你上学以来一切的事情,想当于一个成长记录,你可以放在自己那,也可以放在你们当地的档案管理中心

10,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天津市档案行政执法工作规定的通知百度

第一条 为加强对档案的管理,促进档案事业的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档案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和个人均应执行本规定。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的档案,是指过去和现在的国家机构、社会组织以及个人从事政治、军事、经济、科学、技术、文化、宗教等活动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第四条 市、区(县)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档案工作,依法行使档案行政执法权,其具体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执行有关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  (二)对从事档案工作的人员进行有关档案法律、法规、规章的培训工作;  (三)监督检查本行政区域内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对有关档案法律、法规、规章的实施情况;  (四)对违反有关档案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进行查处;  (五)承担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部署的其他档案执法任务。第五条 对违反有关档案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按下列分工查处;  (一)市级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所属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由市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查处,必要时会同其上级主管机关共同查处;  (二)区、县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所属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由区、县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查处,必要时与违法单位的上级主管机关及市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共同查处;  (三)公民个人的违法行为,由违法行为所在地的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查处;  (四)各级档案馆的违法行为,由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或上一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查处;  (五)区、县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违法行为,由市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查处;第六条 在对档案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处理过程中,遇有争议的问题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可以指派或聘请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进行鉴定,作出鉴定结论。第七条 调查档案违法行为时,档案执法监督检查人员应出示《行政执法证》,其他调查人员应持有相应的证件。第八条 本级人民政府或上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有权纠正下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错误或不适当的决定。第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可以发出《档案执法监督检查通知书》:  (一)未建立档案管理制度或未配备档案工作人员的;  (二)不符合档案管理条件,危及档案安全的;  (三)档案管理制度不健全或不严格执行档案管理制度,可能造成档案损毁的;  (四)发现档案破损、变质、下落不明等情况,未及时采取有效补救措施的;  (五)对应当立卷归档的各种文件、文书、说明材料、图表、录音带、录像带、照片及底片,不按规定归档的;  (六)不按规定向档案馆移交档案的;  (七)其他可能导致档案损毁的行为;  《档案执法监督检查通知书》应写明档案违法单位或个人的违法事实,以及改进要求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条款。第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可根据情节轻重,建议直接责任人所在单位对其给予行政处分,或直接给予责任人50元至500元罚款;  (一)因管理不当,造成档案损毁、丢失或查无下落的;  (二)涂改、伪造、撕毁档案的;  (三)擅自提供、抄录、复制、复印、公布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以及应当保密的档案的(为了盈利造成档案泄密的,同时没收其盈利部分);  (四)未按规定程序批准擅自销毁档案的;  (五)对科研成果、产品试制、基建工程或其他技术项目鉴定验收时,未按规定验收档案,致使档案残缺不全的;  (六)借阅档案未按规定归还,且屡催不还的;  (七)对档案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有意刁难的;  (八)档案工作人员玩忽职守,造成档案损失的;  (九)违反其他有关档案的法律、法规、规章的。第十一条 有第十条中(一)、(二)、(四)、(五)、(八)项行为之一的,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可根据档案的价值、数量和违法性质,确定赔偿的数额;无法确定赔偿数额的,按下列标准赔偿;  (一)对于过失性行为造成损失的:  1.永久保存的档案,每件赔偿100元至500元;  2.长期保存的档案,每件赔偿50元至200元;  3.短期保存的档案,每件赔偿30元至100元。  (二)对于故意性行为造成损失,尚未构成犯罪的:  1.永久保存的档案,每件赔偿200元至1000元;  2.长期保存的档案,每件赔偿100元至500元;  3.短期保存的档案,每件赔偿50元至200元。  (三)对于造成珍贵或孤本档案损失的,比照本条(一)、(二)项规定加重赔偿。

11,天津毕业生档案问题

你的档案肯定还在学校里,就失业证你必须去找学校的就业办去办理!如果你的档案转到别的人才了,你就得去找人才中心,人才中心给你开个证明,说明一下你没办过就失业证,你拿着证明去台儿庄办理就可以了!(现在台儿庄还没建好,可能你得去东方商厦五楼去拿了!)
1、办理就失业证和是不是干部没有任何关系,不论是工人还是干部,只要是在天津市就业,就一定要办理就失业证,没有区别!2、如果你是今年毕业的本科生,档案肯定在学校,你应该用你本人和用人单位签订的三方协议去学校开派遣证,用人单位用这个派遣证在劳动局为你办理就失业证(本人只需交纳相片,不用交费),具体的程序是由单位来办理,你只需提供你的户籍所在地和户籍所在街道(要准确),其他不用你管,因为劳动局不对你个人。3、如果你的档案学校给你转移到大分办的话,你就拿着你的三方协议去大分办开派遣证(地点在南开区体育中心对过的枫林园),单位还要给你开一份提档含,你去大分办提取个人档案,送到单位或者单位委托存档的地方1992年以后干部档案就封存了,只有公务员才在人事局办理关系,是所谓的干部
你是本科生吧!这样的情况是:跟公司签订三方协议,然后拿协议到学校换报道证和派遣证。如果你已经跟公司签订合同了,那就拿着合同和你的毕业证等,回学校要派遣证。拿着派遣证和报道证去你公司存档的地方办理转档案,工资定级,转干部身份等工作。这里就包括就失业证的办理了!建议你转走啊,用三方协议转比较好,本科毕业生涉及一个干部身份的问题。一般单位要是和你签合同也会要求你不把档案一起迁过来的。另外说,你把档案放学校也没有什么好处的!
楼下不知道也别瞎说!办了就失去干部身份了! 就失业证需要在劳动局办理,如果想保留干部身份必须去市人事局下属北方人才市场保存档案!最主要是,下面的优惠政策只对安排失业人员的企业有效,而办理后就失去干部身份了,除非再次考取国家公务员等几种特殊情况!楼上们不知道的别瞎说!现在天津是劳动局有政策,凡是当年安排下岗失业人员达到一定比例的,可以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当年新成立企业安排下岗职工达到50%以上并签订中长期劳动合同的,免三年企业所得税!所以,这个单位是既想要新毕业的大学生,又想享受这个优惠政策!所以建议你不要去这个企业,老板太懂政策了,对于你这样的新人来说在签订劳动合同时一定会吃亏!
这些全都可以到学校的就业办、毕业生就业知道中心、等地方去办理。
我的情况和你差不多,不过我本来就是天津人,不存在户口问题。 这个你要先去联系你的学校,问你们系的指导老师,或者学校的就业指导中心。因为你才毕业1年,档案也没被打开过,先看看学校怎么说,档案是一定要存的。很多人说档案可以拿在自己手里,是可以,但对你以后工作还有评职称都不好。 学校如果不管你,你再去问天津市教委人才中心,如果他们也说你的档案已经走了,不归教委管了,你再看看是想和你户口存原籍,还是如果你还要在天津工作,就存天津的其他人才市场,比如北方人才什么的。

12,天津市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一、为了加强TQ-04标段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管理,充分发挥档案在经营管理、施工生产中的作用,根据《江苏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范》以及有关各类档案管理的规定、规范、条例、办法等要求,制定本档案管理制度,确保建设项目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系统性,达到“建一流交通工程,创一流工程档案”的目标。 二、档案工作是企业管理、施工生产管理、技术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分部应根据分管业务内容,按照本制度的要求做好各工程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归档工作,把此项工作做为考核本分部工作的一部分。 三、档案管理体系与职责 经理负责档案的全面工作,工程技术档案,由项目总工主管。项目经理部诚恳接收通启高速公路建设总指挥部的指导和检查。 (一) 主管经理 1、组织经理部、分部技术部门,贯彻执行本制度的各项规定,并负责监督检查。 2、负责档案工作的总体安排,定期检查档案工作。 3、布置和检查各项工作的同时要布置和检查档案文件材料的形成和归档。 (二)档案管理室 1、档案管理室由工程部负责,贯彻执行本制度统一管理档案。 2、负责检查和协助各分部及有关资料管理员做好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和立卷归档工作。 3、对各分部档案管理的质量好坏,给予奖励和处罚。 4、 参加建设项目竣工及重要设备开箱的文件材料验收工作,专职或兼职档案管理员必须参加。 5、工程技术档案由项目总工负责,由工程部主任根据《公路工程竣工验收办法》或合同中规定要求进行收集组卷,移交通启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档案室,并办理移交手续。 (三)各分部 1、各分部接收档案管理室的业务指导和检查,在工作中接收主管领导和档案管理室负责人的领导。 2、档案管理员对接收的档案进行分类,编号,登记,统计和日常必要的整理。 四、经理部、分部应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由分部经理领导分管分部此项工作。并应将档案工作纳入工程计划管理之中,纳入施工管理及考核范围,纳入有关领导和工程技术人员的岗位职责,纳入经济责任制,建设项目专职档案或兼职档案员要参加工作例会和工程质量评定会,参加设备开箱、参加各单项验收和工程项目总验收。 二、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归档和移交 一、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要字迹清楚,图画整洁,签署完备,文件材质优良,不得用易褪色的书面材料书写、绘制。归档文件材料应为原始件。 二、做好施工记录、检验试验记录、交工验收记录和各种表格汇总签证施工组织设计、图纸会审记录,施工日志,变更设计报告,设计变更通知单,开工报告,施工技术总结等,按规定在工程竣工验收前编制好竣工图,并加盖竣工图章,由施工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 三、在职责范围内做好与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有关的文件材料的收集、积累工作,按《江苏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内及保管期限表》的要求将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种形式与载体的文件均收集齐全。 四、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形成的全部文件在归档前必须进行系统整理。其分类组卷做到科学合理,充分保持卷内文件有机联系,归档案卷要符合《江苏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档案、案卷质量标准》的要求,分类编号方法依据《江苏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档案分类编号表》执行。 五、编制档案总目录,分目录,移交单位和接收单位目录。归档的案卷质量必须符合下列十条标准。 1、归档文件、齐全完整; 2、分类清楚,保持联系; 3、题名确定,容易查找; 4、卷内排列,系统条理; 5、保管期限准确; 6、密级划分恰当; 7、蓝图折叠,符合要求; 8、卷皮书写,正楷整法; 9、案卷装订,整齐美观; 10、声像资料,清楚清晰。 六、在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完成后三个月内将项目档案文件向建设单位移交、归档。 七、向管理单位移交时应办理档案移交手续,明确档案移交的内容,案卷数,图纸份数,并有完备的清点、签字等交接手续。 八、负责对全部工程归档文件的汇总整理,并根据江苏省高速公路档案分类编号体系完成案卷的编目工作。 附:1、工程档案管理流程图 2、工程档案管理组织机构图

文章TAG:天津市机关档案评估办法天津  天津市  市机关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