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天津市下岗职工最低生活费或者是生活标准是多少还有事多少号文

天津市最低生活标准1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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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天津供暖室外温度低于9度在哪个文件

天津供暖室外温度低于9度在天津市供热采暖费退还管理规定。根据查询相关资料信息,天津市供热采暖费退还管理规定中的标准,该规定发布于2010年。其中规定,低于标准温度2度含2度以内的,退还比例为百分之10,低于标准温度2度不含2度至6度含6度之间的,退还比例为百分之50,低于标准温度超过6度的,退还比例为百分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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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天津市婚假规定几天

依据《天津市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对〈天津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实施中若干问题的答复》(津计生委[2003]65号),“国家工作人员和企业事业组织职工晚婚的,婚假增加七日”,是指除享受规定的婚假外,再增加七日,不包括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晚婚婚假按规定应该是3+7=1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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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天津劳模待遇的法律依据

天津市政府官方法律文件是《天津市功勋荣誉表彰奖励获得者待遇实施细则(试行)》(津党办发[2019]19号文件)。其中关于享受待遇人员范围,文件第二条规定: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功勋荣誉获得者、国家级表彰奖励、省部级表彰奖励明确享受待遇的人员,以及《功勋荣誉表彰奖励获得者待遇规定(试行)》施行前享受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待遇、省部级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待遇的人员。关于在职劳模待遇,第十二条规定: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省部级表彰奖励获得者,工资高定一个档次或者薪级;第十七条规定:国家级、省部级表彰奖励获得者就医所发生医药费用,医疗保险报销比例不足95%的,由医疗补助给付至95%。关于离退休劳模待遇,第十三条规定,省部级劳模退休后每人每月发放300元荣誉津贴。

5,天津市关于暖气报停有什么规定

每年的9月30日以前到供热公司办理报停及开通手续,现在报停收取采暖费的20%为热能损耗补偿费,这是天津市的文件规定。具体情况请咨询所属供热公司,希望对你有帮助。
新房还没入住,已交了一年的采暖 费,第二年准备报停,现在又说要交二年的采暖费才能报停,有这样的规定吗?

6,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本市创设保留和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百

天津市人民政府令(第24号) 《关于公布本市创设保留和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已于2004年6月21日经市人民政府第30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 市长 戴相龙 二00四年六月二十九日^^关于公布本市创设保留和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 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规范行政许可的设定,保证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市人民政府决定,公布本市创设保留的37项和取消的296项行政许可事项。 附件1^^创设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37项)序号      保留的许可事项           理由        实施主体   1食盐零售许可关系人身健康市长芦盐务局2两碱生产用盐以外的其他用盐运输准运3配置技防系统设计审核和验收涉及公共安全市公安局4放射性物品运输许可证5公共娱乐场所举办大型文体活动审批6举办展览展销治保工作方案审核7办理排水规划出路涉及环境保护市排管处8排水许可、排水变更许可9城市污水集中处理单位减量运行或者停运10在排水和防护范围内新建、改建工程项目11临时占用排水河堤防、闸桥12改动、迁移排水和再生水设施13对建筑物门面装修、改建的审批市市容委14对工程渣土排放的审批15对改变、移动、拆除夜景灯光设施的审批16对综合整修后在街道及两侧、建筑物设置各类标志、设施的审批17对综合整修后建筑物再维修、改建的审批18客运出租汽车经营许可公共资源配置市建委19客运出租汽车准运许可20停止供热的许可市供热办21凿井审批市水利局22用水计划指标核定23用水计划变更批准24非生活用水户临时用水计划的核定25工业污废水向农业渠道的排放生态环境保护区、县环保局水利局26采挖或者移植林木审批市林业局27人工商品林采伐限额本年节余转下年使用审批有限自然资源开发利用28联合收割机核发牌证直接关系生命财产安全市农机局29联合收割机核发驾驶(操作)证直接关系公共利益,需要确定具备特殊技能30蛋类、乳检疫关系人身健康生命安全市和区、县畜牧局31围垦渔港水域内的浅水、滩涂或者改变渔港性质、设施用途的审批有限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市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处32举办区、县级体育竞赛审批关系人身生命安全区、县体育局33举办跨区、县或者全市性体育竞赛审批市体育局34举办或承办跨省市、全国性、国际性的或者有港、澳、台运动队、运动员参加体育竞赛审批35体育竞赛审批变更登记市或区、县体育局36取消体育竞赛注销登记37申请开采矿泉水、地热水打井审批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附件2^^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296项)序号      保留的许可事项           理由         实施主体    1对北运河综合治理工程范围内堤防、滩地、道路、园林绿地的临时占用改变管理方式北运河管理处2对北运河综合治理工程范围内因抢修地下管线挖掘堤防、道路和绿地的临时占用3对北运河综合治理工程范围内航运、旅游景点、娱乐设施、商业网点、户外广告、苗圃经济林等的开发利用4进入和平路企业批准地方不得设定资质许可和平路经营结构调整工作领导小组5蓄滞洪区内原有高地、旧堤的拆毁许可事项超出上位法规定区、县水利局6设置社会办医机构初步审查区、县卫生局7申办图书、报刊印刷企业,应当向所在区、县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区、县新闻出版局8申办图书、报刊出租业务的单位9非总发行单位直接从外地购进图书报刊10拆改房屋结构审批改变管理方式区、县房管局<

7,临建承诺书怎么写天津市的建质安2005484号文件执行

临 时 建 筑 承 诺 书xx市规划局: 我单位 (建设单位)申请建设位于 (项目地址)的 (项目名称)项目。因该建设项目属于规划局批准建设规划范围之外,其建设和拆除应当视需要而定,特就有关事项向贵局作出如下承诺: 一、该建筑结构确保设计简易。 二、若因规划需要等事由决定拆除该建筑全部或部分时,我单位将无条件服从拆除要求。 三、我单位若违反上述承诺,贵局除了可以随时自行或申请有关部门将该建筑强制拆除之外,我单位自愿放弃补偿费用。本单位对上述承诺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承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承诺日期:二〇一〇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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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第二批的决定

附:决定废止的91件市人民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二批)附    决定废止的91件市人民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二批)    规章及规范性                   主管序号   文件名称  文 号   公布日期        部门 废止理由001 批转市民政 津政发    1980.10.06  市民 适用期已    局《关于进 〔1980〕             政局 过,自行    一步做好殡 65号                   失效。    葬改革工作    的报告》002 关于认真贯 津政发    1981.10.21  市经 国务院    彻执行国务 〔1981〕             委  1994年颁    院《关于压 225号                  布了《关    缩各种锅炉                       于改革原    和工业窑炉                       油、成品    烧油的指                        油流通体    令》实施办                       制的意见    法                           》,原办                                法失效。003 批转市卫生 津政发    1981.06.12  市卫 适用期已    局《关于允 〔1981〕             生局 过,自行    许个体开业 126号                  失效。    行医问题的    请示》004 关于打击走 津政发    1981.05.30  天津 全国人大    私贩私活动 〔1981〕             海关 常委会    的公告   116号                  1987年颁                                布了《中                                华人民共                                和国海关                                法》,原                                公告失效                                。005 批转市公安 津政发    1981.05.30  市公 被市政府    局《关于建 〔1981〕             安局 1995年《    立治安纠察 112号                  批转市公    员的报告》                       安局〈关                                于在新形                                势下进一                                步加强治                                安联防工                                作的请                                示〉》代                                替。006 关于对加强 津政办    1981.06.24  市公 被市人大    我市流浪乞 函                  安局 常委会    讨人员收容 〔1981〕                1996年颁    遣送工作的 73号                   布《天津    复函                          市收容遣                                送管理条                                例》代替                                。007 关于颁布  津政发    1982.09.07  市土 被市人大    《天津市贯 〔1982〕             地局 常委会    彻国务院  175号                  1992年颁    〈村镇建房                       布的《天    用地管理条                       津市土地    例〉实施办                       管理条    法》的通知                       例》代替                                。008 关于大力发 津政发    1982.03.10  市畜 适用期已    展生猪生产 〔1982〕             牧局 过,自行    的通知   57号                   失效。009 关于认真做 津政发    1982.09.25  市劳 适用期已    好干部、工 〔1982〕             动局 过,自行    人退休、退 188号                  失效。    职工作的紧    急通知010 批转市公

9,关于天津市2009年6月1日新出台的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新规定本人条

从你提供地资料看.是以前曾经从事特殊工种工作.因个人原因中断就业而特殊岗位提前办理退休问题.在实行个人缴费以前因个人原因中断就业(即中断连续工龄)的人员在1993年1月1日以后重新就业或通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设立的“个人缴费窗口”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其实行个人缴费以前从事特殊工种工作的年限,不能作为办理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依据。从2009年6月1日起实行. 但你不属于上面通知地范围.因你1980年在一家国营食品厂从事司炉工属于生产车间动力司炉倒2002年已在司炉工干了22年按这个文件是劳保护1985-6号文件和国发1978-104号文件.还有劳社部发1999-8号文件为工作依据.男55.女工人50.女干部55岁.特殊工种连续工作年限因工种不同对工作年限也不一样.最少连续年限为8至10年不等.如果你连续特殊工种工龄.少于以上年限将不实于特殊工种这条件.到岁数就快申请办理.
也许是的。

10,目前国家规定的医疗器械的规范性文件有哪些

一、 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276号) ……………………………………………………(1) 二、 规章(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规定》(局令第5号) ……………………………………………(2)《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涉及行政审批的行政规章修改、废止、保留的决定》(局令第8号) ……………………………………………………………………………(3)《医疗器械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管理规定》(局令第10号) ……………………(4)《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局令第12号) ………………………………………(5)《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管理办法》(局令第15号)…………………………………(6)《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局令第16号)………………………………………………(7)(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令《医疗器械分类规则》(局令第15号) …………………………………………………(8)《医疗器械新产品审批规定(试行)》(局令第17号) ………………………………(9)《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质量体系考核办法》(局令第22号) …………………………(11)《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办法(暂行)》(局令第24号) …………………(12)《医疗器械标准管理办法(试行)》(局令第31号) …………………………………(13) 三、 规范性文件关于实施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监督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药管械[2000]170号 ………………………………………………………… (14)关于重申实施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监督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药监械[2000]18号 ……………………………………………………………… (15)关于医疗器械监督执法中实施《药品监督行政处罚程序》的通知 国药管械[2000]312号 …………………………………………………………… (16)关于医用卫生材料及敷料类产品监督管理的通知 国药监械[2001]16号………………………………………………………………(17)关于印发《进口医疗器械注册检测规定》的通知国药监械[2001]130号 ……………………………………………………………(18)关于转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通知 国药监械[2001]190号 ………………(19)关于进口医疗器械、境内第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若干补充说明的通知 国药监械[2001]478号 ……………………………………………………………(20)关于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可否直接办理《营业执照》问题的批复国药监械[2001]532号 ……………………………………………………………(21)关于禁止从发生疯牛病的国家或地区进口和销售含有牛羊组织细胞的医疗器械产品的公告 国药监械[2002]112号 …………………………………………………(134)关于印发医疗器械注册补充规定(一)的通知国药监械[2002]259号 …………………………………………………………(22)关于印发《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日常监督调度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国药监械[2003]13号 ………………………………………………………………(23)关于印发《国家医疗器械审评专家库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国药监械[2003]44号………………………………………………………………(24)关于印发《医疗器械注册补充规定(二)的通知》国药监械[2003]119号 ……………………………………………………………(25)关于印发《医疗器械检测机构资格认可办法(试行)》的通知国药监械[2003]125号 ……………………………………………………………(26)关于划归医疗器械管理的体外诊断试剂注册事宜的通知国食药监械[2003]140号 …………………………………………………………(27)关于仿真式性辅助器具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的通知国食药监械[2003]220号 …………………………………………………………(28)关于印发定制式义齿注册暂行规定的通知国食药监械[2003]365号 …………………………………………………………(29)关于出具医疗器械产品出口销售证明书的管理规定国食药监械[2004]24号 ……………………………………………………………(30)关于《国家药品临床研究基地目录》的通告国食药监械[2004]97号 …………………………………………………………(31)关于执行《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食药监械[2004]498号 ………………………………………………………(32)关于实施《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国食药监械[2004]499号 ……………………………………………………… (33)关于印发《〈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审批操作规范》的通知国食药监械[2004]521号 ………………………………………………………… (34)关于印发《境内第一类医疗器械注册审批操作规范(试行)》和《境内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审批操作规范(试行)》的通知 国食药监械[2005]73号…………………(198)关于《境内第三类、境外医疗器械注册审批操作规范(试行)》的通告国食药监械[2005]75号 …………………………………………………………(35)关于发布《境内第三类、境外医疗器械注册申报资料受理标准》的通告国食药监械[2005]111号……………………………………………………………(36)关于发布第一批禁止委托生产的医疗器械目录的通知国食药监械[2005]166号 …………………………………………………………(37)关于启用新的《境外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现场审查报告》的通知国食药监械[2005]185号 …………………………………………………………(38)各检测中心承检范围关于认可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对人工心脏瓣膜等产品和项目的检测资格的通知国食药监械[2005]3号 ……………………………………………………………(39)关于认可上海市医疗器械检验所对植入式心脏起博器等产品和项目检测的通知国食药监械[2004]492号 …………………………………………………………(40)关于认可北京市医疗器械检验所对植入式心脏起搏器等产品和项目检测资格的通知国食药监械[2004]553号 …………………………………………………………(41)关于认可辽宁省医疗器械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对医用诊断X射线机等产品和项目检测的通知 国食药监械[2004]384号 ………………………………………………(42)关于认可天津市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对髋关节假体等产品和项目检测的通知国食药监械[2004]469号 …………………………………………………………(43)关于认可浙江省医疗器械检验所对二氧化碳激光治疗机等产品和项目检测的通知国食药监械[2004]485号 …………………………………………………………(44)关于认可广东医疗器械质量检测中心对人工心肺机等医疗器械产品检测的通知国食药监械[2004]245号 …………………………………………………………(45)关于认可国家武汉超声仪器质量监督检测中心B型超声诊断设备和项目检测资格的通知国食药监械[2004]606号 …………………………………………………………(46)关于认可山东省医疗器械产品质量检验中心对一次性使用输液器等产品和项目检测的通知 国食药监械[2004]390号……………………………………………………(47)医疗器械产品分类界定关于印发《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通知国药监械[2002]302号 ……………………………………………………………(48)关于体外诊断试剂实施分类管理的公告国药监办[2002]324号 ……………………………………………………………(49)关于2002版《医疗器械分类目录》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药监械[2002]410号 ……………………………………………………………(50)关于部分医疗器械产品分类界定问题的通知国药监械[2003]98号 ……………………………………………………………(51)关于部分产品分类界定的通知国食药监械[2003]95号……………………………………………………………(52)关于部分产品分类界定问题的通知国食药监械[2003]182号 …………………………………………………………(53)关于氧气流量计等产品分类界定的通知国食药监械[2003]310号 …………………………………………………………(54)关于脱敏凝胶等产品分类界定的通知国食药监械[2003]333号 …………………………………………………………(55)关于纳米银妇用抗菌器等产品分类界定的通知国食药监械[2004]53号……………………………………………………………(56)关于尿沉渣计数板等37种产品分类界定的通知国食药监械[2004]84号……………………………………………………………(57)关于生物止血膜等产品分类界定的通知国食药监械[2004]204号 …………………………………………………………(58)关于牙龈炎冲洗器等产品分类界定的通知国食药监械[2004]321号 …………………………………………………………(59)关于止鼾器等产品分类界定的通知国食药监械[2004]331号 …………………………………………………………(60)关于肠道水疗机等产品分类界定的通知国食药监械[2004]433号 …………………………………………………………(61)关于股动脉止血压迫器等产品分类界定的通知国食药监械[2004]471号 …………………………………………………………(62)关于脑立体定位膜等产品分类界定的通知国食药监械[2004]605号 …………………………………………………………(63)关于医用雾化器等产品分类界定的通知国食药监械[2004]616号 …………………………………………………………(64)关于一次性使用眼科手术用刀等产品分类界定的通知国食药监械[2005]60号 …………………………………………………………(65)关于影像IP板等产品分类界定的通知国食药监械[2005]118号 …………………………………………………………(66)关于口腔数字观察仪等产品分类界定的通知国食药监械[2005]154号 …………………………………………………………(67)

11,天津市退休政策

当前,企业职工法定退休年龄是:1、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管理和技术岗位年满55周岁;2、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3、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没有你听说的那个政策。天津与全国各省市一样,执行相同的退休政策。现行退休年龄仍然是女工人50周岁,企业女干部55周岁,以个体身份参保的女性55周岁,男性一律60周岁退休。
天津市的退休政策就是全国的退休政策,我这么回答你的原因是天津市没有制定退休政策的权利。目前,关于退休年龄的规定仍执行国发(78)104号文件,请参阅以下链接:http://hi.baidu.com/wangxinyuzcmh/blog/item/06139edcfc911ba2cd1166a7.html
无任何优惠政策。 并且你退休的退休金要在外省社保局管理。 不能调入天津。

12,天津市户籍管理规定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公安局拟定的〈天津市蓝印户口管理暂行规定〉》(津政办发[1994]34号)及市公安局《关于实施〈天津 市蓝印户口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津公户[1994]506号),现对我市从外省市引进专业人员申报蓝印户口制定暂行办法如下: 一、蓝印户口范围 本市各单位(含驻津单位)从外省市引进,聘用的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以及虽没有职称但确有突出贡献的专业人才, 其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可申报蓝印户口。 二、申报蓝印户口,需提交下述材料: (一)本人向单位提出的书面申请; (二)单位填写的《专业人员申报蓝印户口审批表》一式三份; (三)单位聘用(任)证书或合同复印件; (四)本人职称、学历证书复印件或能证明其专业水平、突出贡献的文字材料。 三、蓝印户口的审批 凡用人单位引进、聘用的专业人员申报蓝印户口,单位需认真填写《专业人员申报蓝印户口审批表》,经领导签批后,加盖公章, 整卷呈报市人事局流动调配处审批。市人事局批准后,批件退原单位。由本人持《专业人员申报蓝印户口审批表》、个人申请、居民身 份证复印件和原户口所在地启藉证明,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蓝印户口。 四、蓝印户口的复验 持蓝印户口人员须从第二年起在每年十二月份进行一次复验。复验前应由用人单位填写《专业人员申报蓝印户口审批表》(一式三 份)报市人事局复核同意后由本人持《蓝印户口簿》和《专业人员申报蓝印户口审批表》一并交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复验。 五、持蓝印户口的人员辞职或解聘的,用人单位应报市人事局审核。出具证明,由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注销蓝印户口手续。 六、取得蓝印户口满四年以上的人员,由本人提出申请,按《天津市蓝印户口管理暂行规定》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办本市常住户口。 本办法由市人事局负责解释。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一九九五年二月二十八日
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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