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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三国里蜀国和魏国是否设有都督这一官职如有分别是谁

都督三国初年始为领兵将帅的官号。俗传周瑜为大都督非事实。汉末领兵官多称督,驻一地者为某地督,攻城者为升城督,领某部者为某部督。后渐以大督、都督,都督中外诸军事等为统率诸军者的官号。魏黄初二年(221),孙权以陆逊为大都督,为设大都督之始。建安二十一年(216),始有都督诸军事。黄初三年,魏始置都督中外诸军事。两晋、南北朝均以以都督中外诸军事或大都督为统帅的称号。后世南宋也有以宰相充都督,或以执政充同都督及督视军马等,总领兵马,均为临时统帅的称号。元大都督府大都督则专领左右钦察卫军。
因该没有吧!
魏国设有都督这一官职,如后来的司马懿,蜀国没有设这一官职。
你好!蜀魏两过没有大都督这一官职,周俞的大都督一职是孙策特意为他设立的,因为是他帮助孙策成立了吴国.如有疑问,请追问。

三国里蜀国和魏国是否设有都督这一官职如有分别是谁

2,唐朝为什么要设立大都督和大都护

唐朝的都督府,一般置于“缘边镇守及襟带之地”。唐初规定,管十州以上的为大都督府,不满十州称都督府。玄宗开元时进一步规定,户满二万以上为中都督府,不满二万为下都督府。都督府设都督1人(大都督府从二品,中都督府正三品,下都督府从三品)。大都督一般以亲王遥领。都督既是军事长官,故其僚属也以长史、别驾、司马为名。开元以后,特别是安史乱后,从边疆到内地相继兴起了节度、观察、团练、防御等使。都督府虽未明令废除,但已成空名。为了管理周边少数民族事务,唐代还在边疆地区设置了都护府,所谓“都护”,其意本为监察,《新唐书·;百官志》说:“都护掌统诸蕃、抚慰、征讨、叙功、罪过,总判府事”。唐从贞观到天宝间,先后设置过六个都护府:①安东都护府;②安南都护府;③安西都护府(治龟兹);④安北都护府;⑤单于都护府;⑥北庭都护府。此外,高宗时设昆陵都护府(治碎叶川以东),蒙池都护府(治碎叶川以西),均隶属安西都护府。
唐朝没有大都督这个职位。 大都督,汉末始有此称。魏晋南北朝称“都督中外诸军事”或“大都督”者,即为全国最高之军事统帅。魏晋以后,有“都督诸州军事”衔者,往往兼任驻在州之刺史,总揽本区军政民政。至北周及隋,改称“总管”。唐代又恢复“都督”之称,于各州按等级分别置大、中、小都督府,各设都督。唐中期以后,以节度使或观察使为地方最高长官,都督遂名存实亡。 南宋时亦偶有用都督、同都督,督视各路兵马等,为执政官出任临时统帅之称。元代之大都督府大都督,则专领“钦察亲军”。又地方军政长官,亦有称都督者。明代置“五军都督府”,为最高军事机关。五军为中军、左军、右军、前军、后军,各为一府,各有左右都督及都督同知,都督佥事。原为统辖京卫及外卫之兵而设,后来各卫仅存空名,都督遂成虚衔。清初沿袭明制,后废。

唐朝为什么要设立大都督和大都护

3,大都督是什么官

魏晋南北朝称“都督中外诸军事”或“大都督”者,即为全国最高之军事统帅。南宋时亦偶有用都督、同都督,督视各路兵马等,为执政官出任临时统帅之称。 都督曹魏置,第一品,不常置,属加官。加此官者,颁与代表天子威权的黄钺以节制持节将军等高级将领。吴同魏制,陆逊曾任之。蜀置中都护(李严),统内外军事。 “大都督”和“都督”不同,“大都督”一般是统帅诸军的大将,而“都督”一职出现于汉末,最初应该是军中执法和办理事务的武官,地位不高。另外,汉末的时候,领兵的武官多称“督”,负责攻城的叫“升城督”,领某部者为“某部督”, 汉末始有此称。魏晋南北朝称“都督中外诸军事”或“大都督”者,即为全国最高之军事统帅。南宋时亦偶有用都督、同都督,督视各路兵马等,为执政官出任临时统帅之称。元代之大都督府大都督,则专领“钦察亲军”。又地方军政长官,亦有称都督者。魏晋以后,有“都督诸州军事”衔者,往往兼任驻在州之刺史,总揽本区军政民政。至北周及隋,改称“总管”。唐代又恢复“都督”之称,于各州按等级分别置大、中、小都督府,各设都督。唐中期以后,以节度使或观察使为地方最高长官,都督遂名存实亡。明代置“五军都督府”,为最高军事机关。五军为中军、左军、右军、前军、后军,各为一府,各有左右都督及都督同知,都督佥事。原为统辖京卫及外卫之兵而设,后来各卫仅存空名,都督遂成虚衔。清初沿袭明制,后废。
魏晋南北朝称“都督中外诸军事”或“大都督”者,即为全国最高之军事统帅。南宋时亦偶有用都督、同都督,督视各路兵马等,为执政官出任临时统帅之称。大都督曹魏置,第一品,不常置,属加官。加此官者,颁与代表天子威权的黄钺以节制持节将军等高级将领。吴同魏制,陆逊曾任之。蜀置中都护(李严),统内外军事。“大都督”和“都督”不同,“大都督”一般是统帅诸军的大将,而“都督”一职出现于汉末,最初应该是军中执法和办理事务的武官,地位不高。另外,汉末的时候,领兵的武官多称“督”,负责攻城的叫“升城督”,领某部者为“某部督”,

大都督是什么官

4,都督的意思是什么

就是个 官名 都督汉末三国时形成的军事职称,其后发展成为地方军事长官,明以后成为中央军事长官。都督一名在汉末三国时期开始大量出现,其中有的是偏裨将校,有的则是一军元帅或一个军区的主将。前者被称为帐下都督或部曲督,后者被称为持节都督,影响最大的是后一种。持节都督来源于汉代的督军御史,职责是监督州郡镇压“盗贼”,如东汉顺帝时,御史中丞冯绲持节督扬、徐二州兵镇压九江“盗贼”,就是一例。其后,又以中郎将督军,更增加了军事统帅的因素。汉末董卓之乱后,州郡拥兵割据称雄,朝廷为了笼络他们,有以将军兼督数州或都督某州的称号。献帝建安二年(197)以袁绍为大将军,赐弓矢节钺兼督冀、青、幽、并四州,是最早见于史籍的持节都督。大约同时,魏武帝曹操以程昱为中郎将,领济阴太守,都督兖州事。这种都督就成为统治地方的军政长官了。曹操在统一北方的过程中,陆续在重要地区建立军镇,后来逐渐形成都督区。建安初年,曹操以钟繇为司隶校尉持节督关中诸军,驻长安。建安十七年又以夏侯渊督诸军驻长安;建安二十一年征孙权还,以伏波将军夏侯■都督二十六军屯居巢;建安末,以曹仁为征南将军,假节,屯樊城。这是后来曹魏关中、扬州、荆州三个都督区的前身。都督区的正式建立是在魏文帝曹丕称帝前夕。延康元年(220),他即魏王位,将统治区内的沿边诸州分为五个都督区,分别以曹真都督雍凉,曹仁都督荆、扬、益,曹休都督扬州,臧霸都督青州,吴质都督幽、并,各自负责一个方面的军事。与此同时或稍后,吴、蜀也各在其边境建立都督区。到曹魏后期,都督区也在其腹地建立,计有邺、许昌(豫州)两处。邺为魏王国旧都,许昌为汉末故都,都有武库、粮仓,加上长安,成为控制边州,拱卫洛阳的重镇。司马氏建立晋朝前后,即以子弟出镇此三处及其他重要边州。由于他们掌握大量军队,终于导致八王之乱。东晋、十六国及南北朝时期,各个政权都在境内建立都督区。督区相对稳定,但也常以诏令临时划定督区范围,多者可达十余州,少者只有数郡。小区都督通常要受大区都督的节制,如东晋、南朝时,在襄樊的雍州都督通常隶属于在江陵的荆州,但又有相对独立性,经常有属镇不服从统府命令的事件发生。持节都督本是军职,都带有将军或中郎将等军号,其地位高低视军号的品级而定,并依军号设立军府。如都督所带之军号为安西将军则置安西府,升为镇西将军则改称镇西府。军府置长史、司马、主簿、从事中郎、参军及行参军等僚属。参军、行参军分曹(部门)理事,其曹数多少视军府大小而定(见府州僚佐掾属)。曹魏初置都督区时,都督与刺史各置,只有少数都督兼任所驻州刺史。晋武帝司马炎太康中,曾规定“都督知军事,刺史治民,各用人”。但惠帝以后,都督例兼所驻州的刺史,非重要州才单为刺史。都督兼刺史,即兼治军民,所属州郡之刺史太守军事上受其指挥,负责为之提供兵源及军需;其民政事务也常受都督干预,都督形成为州的上一级机构。但都督区与州区的范围并不一致,有的一州分属两个督区,也有一个都督除督所兼刺史之本州外,只督邻州之一郡或数郡者。故都督区还不是正式的地方行政区划,只是军事指挥区域。晋时,分持节都督为三等,都督诸军事为上,监诸军事次之,督诸军事为下。都督均有节,表示朝廷赋于都督的权力,使持节为上,持节次之,假节为下。使持节有权诛杀二千石(守、相)以下官;持节有权诛杀无官位人,若在军事时期,可与使持节同;假节只有在军事时期可杀犯军令者。自曹魏开始,已有大都督及都督中外诸军事、假黄钺的称号,假黄钺是比持节更高的权力标帜,可以专戮节将(即持节都督),这只是在特殊情况下或权臣当政期间才赋予这种权力,并非经常制度。除负责一个军区的持节都督外,还有奉命出征的持节都督,统率全军或一支独立部队。其后往往以统率全军者为大都督,如曹魏明帝太和四年(230),以司马懿为大将军、大都督、假黄钺,以伐蜀。北魏后期,经常任命重臣为大都督统率出征。但其后常别置行台节度诸军,统帅之权又渐移于行台。南朝后期,州郡分割,都督区也逐渐变小,都督的权威已不如魏晋时。东魏时置六州流民都督及京畿大都督,以统率鲜卑军人。北齐时,京畿大都督以宗王或皇子担任,开府置佐,权力极重,是特殊的制度。北周改都督区为总营区,总管兼任所驻州刺史,并统辖邻近各州。重要地区则置大总管府,除直辖州郡外,还统辖若干总管。大总管所统,自十余州至数十州不等。大都督、帅都督、都督三等名号则成为府兵的中下层军官。至隋,此三号并为散官。隋炀帝杨广复改大都督为校尉,帅都督为旅帅,都督为队正,地位低微,有似魏晋时的帐下都督。隋代军区亦称总管。唐初承隋制,其领军出征者为行军总管或大总管。至武德七年(624),复以总管府为都督府,大总管府为大都督府,而行军总管及大总管不变。大都督常以宗王遥领而以长史代理其职。其余都督则分为上、中、下三等。贞观元年(627),内地都督府多被裁撤。景云二年(711),睿宗曾拟分全国(除京畿、都畿外)为二十四都督府,令都督纠察所管州刺史以下官人善恶,但并未实行。唐代都督权轻,虽加使持节之号,并不真正赐节。景云二年以贺廷延嗣为凉州都督充河西节度使,节度使实授旌节。从此节度使代替都督,成为地方最高的军事长官。唐后各代也袭用都督名号,但名号虽同,其职权与组织形式与魏晋南北朝时已迥异。(陈仲安)北宋于行政区都督府设都督,一般以亲王担任,不常置,缺者以知府事为长官,掌本府兵民之政。地位较高者称大都督。南宋以后,都督成为中央执政官所加军事官衔。绍兴二年(1132),吕颐浩以左仆射出都督江、淮、两浙、荆湖诸军事,置司镇江。此后,凡遇执政官临时出任统帅,即加都督、同都督、督视各路兵马等衔,事毕即罢。元天历二年(1329),立钦察亲军都督府,后改为大都督府,置大都督,统辖钦察诸部侍卫军及地方镇戍军。至正二十一年(1361),朱元璋改枢密院为大都督府,设大都督,节制中外兵马。洪武十三年(1380)诛胡惟庸,为防止军权过分集中,改大都督府为中、左、右、前、后五军都督府,各设左、右都督一员。各都督府通过都司统领京卫及外卫之兵。明中叶后,各卫仅存空名,都督遂为虚衔,领兵之官须加总兵、副总兵、参将、游击等衔,始有统军实权。清初,沿袭明制,以左右都督、都督等为提督和总兵官的加衔。乾隆十八年(1753)废止。辛亥革命后,起义各省多置都督,为地方最高军政长官。袁世凯上台后改称某某将军督理某省军务。1916年袁死后改称督军,1922年又称督理。
都督中国古代军事长官。汉末三国时形成,其后发展成为地方军事长官,明以后成为中央军事长官。都督一名在汉末三国时期开始大量出现。汉末董卓之乱后,州郡拥兵割据称雄,朝廷为了笼络他们,有以将军兼督数州或都督某州的称号。献帝建安二年( 197)以袁绍为大将军,赐弓矢节钺兼督冀、青、幽、并四州,是最早见于史籍的持节都督。曹操在统一北方的过程中,陆续在重要地区建立军镇,后来逐渐形成都督区。吴、蜀也各在其边境建立都督区。东晋、十六国及南北朝时期,各个政权都在境内建立都督区。晋惠帝以后,都督例兼所驻州的刺史,非重要州才单为刺史。都督兼刺史,即兼治军民,形成为州的上一级机构。但都督区还不是正式的地方行政区划,只是军事指挥区域。都督均有节,表示朝廷赋予都督的权力,使持节为上,持节次之,假节为下。自曹魏开始,已有假黄钺的称号,假黄钺是比持节更高的权力标帜 , 可以专戮节将 ( 即持节都督),这只是在特殊情况下或权臣当政期间才赋予这种权力,并非经常制度。南朝后期,州郡分割,都督区也逐渐变小,都督的权威已不如魏晋时。北周改都督区为总管区,总管兼任所驻州刺史,并统辖邻近各州。重要地区则置大总管府,除直辖州郡外,还统辖若干总管。隋代军区亦称总管。唐初承隋制。武德七年(624),以总管府为都督府 ,大总管府为大都督府,而行军总管及大总管不变。唐代都督权轻,虽加使持节之号,并不真正赐节。景云二年以贺廷延嗣为凉州都督充河西节度使,节度使实授旌节。从此节度使代替都督,成为地方最高的军事长官。北宋于行政区都督府设都督,不常置,缺者以知府事为长官 ,掌本府兵民之政 。地位较高者称大都督。南宋以后,都督成为中央执政官所加军事官衔 。元天历二年 (1329),立钦察亲军都督府,后改为大都督府,置大都督,统辖钦察诸部侍卫军及地方镇戍军。至正二十一年(1361),朱元璋改枢密院为大都督府,设大都督,节制中外兵马。洪武十三年(1380),改大都督府为中、左、右、前、后五军都督府。明中叶后 ,都督成为虚衔 。清初,沿袭明制,以左右都督、都督等为提督和总兵官的加衔。乾隆十八年( 1753 )废止。辛亥革命后,起义各省多置都督,为地方最高军政长官。袁世凯上台后改称某某将军督理督理。某省军务。1916年袁死后改称督军,1922年又称督理。 参考资料:搜狗百科
争议就是个 官名 都督汉末三国时形成的军事职称,其后发展成为地方军事长官,明以后成为中央军事长官。都督一名在汉末三国时期开始大量出现,其中有的是偏裨将校,有的则是一军元帅或一个军区的主将。前者被称为帐下都督或部曲督,后者被称为持节都督,影响最大的是后一种。持节都督来源于汉代的督军御史,职责是监督州郡镇压“盗贼”,如东汉顺帝时,御史中丞冯绲持节督扬、徐二州兵镇压九江“盗贼”,就是一例。其后,又以中郎将督军,更增加了军事统帅的因素。汉末董卓之乱后,州郡拥兵割据称雄,朝廷为了笼络他们,有以将军兼督数州或都督某州的称号。献帝建安二年(197)以袁绍为大将军,赐弓矢节钺兼督冀、青、幽、并四州,是最早见于史籍的持节都督。大约同时,魏武帝曹操以程昱为中郎将,领济阴太守,都督兖州事。这种都督就成为统治地方的军政长官了。曹操在统一北方的过程中,陆续在重要地区建立军镇,后来逐渐形成都督区。建安初年,曹操以钟繇为司隶校尉持节督关中诸军,驻长安。建安十七年又以夏侯渊督诸军驻长安;建安二十一年征孙权还,以伏波将军夏侯■都督二十六军屯居巢;建安末,以曹仁为征南将军,假节,屯樊城。这是后来曹魏关中、扬州、荆州三个都督区的前身。都督区的正式建立是在魏文帝曹丕称帝前夕。延康元年(220),他即魏王位,将统治区内的沿边诸州分为五个都督区,分别以曹真都督雍凉,曹仁都督荆、扬、益,曹休都督扬州,臧霸都督青州,吴质都督幽、并,各自负责一个方面的军事。与此同时或稍后,吴、蜀也各在其边境建立都督区。到曹魏后期,都督区也在其腹地建立,计有邺、许昌(豫州)两处。邺为魏王国旧都,许昌为汉末故都,都有武库、粮仓,加上长安,成为控制边州,拱卫洛阳的重镇。司马氏建立晋朝前后,即以子弟出镇此三处及其他重要边州。由于他们掌握大量军队,终于导致八王之乱。东晋、十六国及南北朝时期,各个政权都在境内建立都督区。督区相对稳定,但也常以诏令临时划定督区范围,多者可达十余州,少者只有数郡。小区都督通常要受大区都督的节制,如东晋、南朝时,在襄樊的雍州都督通常隶属于在江陵的荆州,但又有相对独立性,经常有属镇不服从统府命令的事件发生。持节都督本是军职,都带有将军或中郎将等军号,其地位高低视军号的品级而定,并依军号设立军府。如都督所带之军号为安西将军则置安西府,升为镇西将军则改称镇西府。军府置长史、司马、主簿、从事中郎、参军及行参军等僚属。参军、行参军分曹(部门)理事,其曹数多少视军府大小而定(见府州僚佐掾属)。曹魏初置都督区时,都督与刺史各置,只有少数都督兼任所驻州刺史。晋武帝司马炎太康中,曾规定“都督知军事,刺史治民,各用人”。但惠帝以后,都督例兼所驻州的刺史,非重要州才单为刺史。都督兼刺史,即兼治军民,所属州郡之刺史太守军事上受其指挥,负责为之提供兵源及军需;其民政事务也常受都督干预,都督形成为州的上一级机构。但都督区与州区的范围并不一致,有的一州分属两个督区,也有一个都督除督所兼刺史之本州外,只督邻州之一郡或数郡者。故都督区还不是正式的地方行政区划,只是军事指挥区域。晋时,分持节都督为三等,都督诸军事为上,监诸军事次之,督诸军事为下。都督均有节,表示朝廷赋于都督的权力,使持节为上,持节次之,假节为下。使持节有权诛杀二千石(守、相)以下官;持节有权诛杀无官位人,若在军事时期,可与使持节同;假节只有在军事时期可杀犯军令者。自曹魏开始,已有大都督及都督中外诸军事、假黄钺的称号,假黄钺是比持节更高的权力标帜,可以专戮节将(即持节都督),这只是在特殊情况下或权臣当政期间才赋予这种权力,并非经常制度。除负责一个军区的持节都督外,还有奉命出征的持节都督,统率全军或一支独立部队。其后往往以统率全军者为大都督,如曹魏明帝太和四年(230),以司马懿为大将军、大都督、假黄钺,以伐蜀。北魏后期,经常任命重臣为大都督统率出征。但其后常别置行台节度诸军,统帅之权又渐移于行台。南朝后期,州郡分割,都督区也逐渐变小,都督的权威已不如魏晋时。东魏时置六州流民都督及京畿大都督,以统率鲜卑军人。北齐时,京畿大都督以宗王或皇子担任,开府置佐,权力极重,是特殊的制度。北周改都督区为总营区,总管兼任所驻州刺史,并统辖邻近各州。重要地区则置大总管府,除直辖州郡外,还统辖若干总管。大总管所统,自十余州至数十州不等。大都督、帅都督、都督三等名号则成为府兵的中下层军官。至隋,此三号并为散官。隋炀帝杨广复改大都督为校尉,帅都督为旅帅,都督为队正,地位低微,有似魏晋时的帐下都督。隋代军区亦称总管。唐初承隋制,其领军出征者为行军总管或大总管。至武德七年(624),复以总管府为都督府,大总管府为大都督府,而行军总管及大总管不变。大都督常以宗王遥领而以长史代理其职。其余都督则分为上、中、下三等。贞观元年(627),内地都督府多被裁撤。景云二年(711),睿宗曾拟分全国(除京畿、都畿外)为二十四都督府,令都督纠察所管州刺史以下官人善恶,但并未实行。唐代都督权轻,虽加使持节之号,并不真正赐节。景云二年以贺廷延嗣为凉州都督充河西节度使,节度使实授旌节。从此节度使代替都督,成为地方最高的军事长官。唐后各代也袭用都督名号,但名号虽同,其职权与组织形式与魏晋南北朝时已迥异。(陈仲安)北宋于行政区都督府设都督,一般以亲王担任,不常置,缺者以知府事为长官,掌本府兵民之政。地位较高者称大都督。南宋以后,都督成为中央执政官所加军事官衔。绍兴二年(1132),吕颐浩以左仆射出都督江、淮、两浙、荆湖诸军事,置司镇江。此后,凡遇执政官临时出任统帅,即加都督、同都督、督视各路兵马等衔,事毕即罢。元天历二年(1329),立钦察亲军都督府,后改为大都督府,置大都督,统辖钦察诸部侍卫军及地方镇戍军。至正二十一年(1361),朱元璋改枢密院为大都督府,设大都督,节制中外兵马。洪武十三年(1380)诛胡惟庸,为防止军权过分集中,改大都督府为中、左、右、前、后五军都督府,各设左、右都督一员。各都督府通过都司统领京卫及外卫之兵。明中叶后,各卫仅存空名,都督遂为虚衔,领兵之官须加总兵、副总兵、参将、游击等衔,始有统军实权。清初,沿袭明制,以左右都督、都督等为提督和总兵官的加衔。乾隆十八年(1753)废止。辛亥革命后,起义各省多置都督,为地方最高军政长官。袁世凯上台后改称某某将军督理某省军务。1916年袁死后改称督军,1922年又称督理。
官名
中国古代军事长官。它兴于三国,其后发展成为地方军事长官,明以后成为中央军事长官。一直到民国时都有人沿用,尽管只是沿用名称而已。  一、都督一名在汉末三国时期开始大量出现。汉末董卓之乱后,州郡拥兵割据称雄,朝廷为了笼络他们,有以将军兼督数州或都督某州的称号。献帝建安二年( 197)以袁绍为大将军,赐弓矢节钺兼督冀、青、幽、并四州,是最早见于史籍的持节都督。曹操建安三年置钟繇为都,标志着这一制度的开始,到曹丕称帝后,在中央委任了都督中外诸军事,在地方又建立了都督的派遣制度,可谓都督制度建立的标志。  二、东晋、十六国及南北朝时期,各个政权都在境内建立都督区。晋惠帝以后,都督例兼所驻州的刺史,非重要州才单为刺史。都督兼刺史,即兼治军民,形成为州的上一级机构。但都督区还不是正式的地方行政区划,只是军事指挥区域。都督均有节,表示朝廷赋予都督的权力,使持节为上,持节次之,假节为下。自曹魏开始,已有假黄钺的称号,假黄钺是比持节更高的权力标帜 , 可以专戮节将 ( 即持节都督),这只是在特殊情况下或权臣当政期间才赋予这种权力,并非经常制度。  三、南朝后期,州郡分割,都督区也逐渐变小,都督的权威已不如魏晋时。东魏时置六州流民都督及京畿大都督,以统率鲜卑军人。北齐时,京畿大都督以宗王或皇子担任,开府置佐,权力极重,是特殊的制度。北周改都督区为总管区,总管兼任所驻州刺史,并统辖邻近各州。重要地区则置大总管府,除直辖州郡外,还统辖若干总管。大总管所统,自十余州至数十州不等。大都督、帅都督、都督三等名号则成为府兵的中下层军官。至隋,此三号并为散官。隋炀帝杨广复改大都督为校尉,帅都督为旅帅,都督为队正,地位低微,有似魏晋时的帐下都督。  四、隋代军区亦称总管。唐初承隋制,其领军出征者为行军总管或大总管。至武德七年(624),复以总管府为都督府,大总管府为大都督府,而行军总管及大总管不变。大都督常以宗王遥领而以长史代理其职。其余都督则分为上、中、下三等。贞观元年(627),内地都督府多被裁撤。景云二年(711),睿宗曾拟分全国(除京畿、都畿外)为二十四都督府,令都督纠察所管州刺史以下官人善恶,但并未实行。唐代都督权轻,虽加使持节之号,并不真正赐节。景云二年以贺廷延嗣为凉州都督充河西节度使,节度使实授旌节。从此节度使代替都督,成为地方最高的军事长官。唐后各代也袭用都督名号,但名号虽同,其职权与组织形式与魏晋南北朝时已迥异。  五、北宋于行政区都督府设都督,不常置,缺者以知府事为长官 ,掌本府兵民之政 。地位较高者称大都督。南宋以后,都督成为中央执政官所加军事官衔 。绍兴二年(1132),吕颐浩以左仆射出都督江、淮、两浙、荆湖诸军事,置司镇江。此后,凡遇执政官临时出任统帅,即加都督、同都督、督视各路兵马等衔,事毕即罢。  六、元天历二年(1329),立钦察亲军都督府,后改为大都督府,置大都督,统辖钦察诸部侍卫军及地方镇戍军。至正二十一年(1361),朱元璋改枢密院为大都督府,设大都督,节制中外兵马。洪武十三年(1380)诛胡惟庸,为防止军权过分集中,改大都督府为中、左、右、前、后五军都督府,各设左、右都督一员。各都督府通过都司统领京卫及外卫之兵。  七、明五军都督府分中、左、右、前、后五军佥事,统辖全国各卫所。左右都督正一品,同知从一品,佥事正二品,位高责重。后各卫仅存虚名,都督亦成虚衔。领兵之官须加总兵、副总兵、参将、游击等衔,始有统军实权。清初,沿袭明制,以左右都督、都督等为提督和总兵官的加衔。乾隆十八年(1753)废止。  八、辛亥革命时,各省多以都督为地方最高军政长官。后分行政、军政为二。行政长官先称民政使,改巡按使,又改省长。军事长官先称某某将军督理某省军各。民国五年(1916)袁世凯死后,改称督军。十一年(1922)又改为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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