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房屋买卖合同的构成要件是:(一)一方转移房屋所有权于另一方,另一方支付价款;(二)合同的标的物为不动产,所有权的转移必须办理登记手续;(三)当事人具有书写证明能力、意思表示自愿真实;(四)房屋买卖合同内容合法、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

房屋买卖合同是什么

1、房屋买卖合同是什么?

房屋买卖合同的构成要件是:(一)一方转移房屋所有权于另一方,另一方支付价款;(二)合同的标的物为不动产,所有权的转移必须办理登记手续;(三)当事人具有书写证明能力、意思表示自愿真实;(四)房屋买卖合同内容合法、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房屋买卖合同有哪些内容

2、房屋买卖合同有哪些内容

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包括以下内容:双方和房屋的基本信息;房屋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交付使用条件和日期;办理产权登记的有关事宜;质量标准承诺;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责任;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与违约责任等。《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二)商品房基本状况;(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九)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十)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十二)违约责任;(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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