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国唐代清代等历朝历代各有多少法律

战国《法经》秦律汉代《九章律》晋代《泰始律》南北朝《北齐律》《北周律》隋《大业律》唐《唐律疏议》宋 《宋刑统》元《至元新格》明《大明律》清《大清律集解》

我国唐代清代等历朝历代各有多少法律

2,晋律北齐律的特点及历史地位

晋武帝诏颁《晋律》,又称泰始律,《晋律》对汉、魏法律继续进行改革,形成20篇620条的格局,精简了法律条文。在刑名律后增加法例律,丰富了刑律总则的内容。 《北齐律》是一部承上启下的重要法典,三国两晋南北朝是中国古代法律变化、成熟、定型的重要时期,而《北齐律》则是最后定型、有草创贡献的律典,后来的隋唐法制如果没有《北齐律》的基础,是很难有那么大的成就的。

晋律北齐律的特点及历史地位

3,北齐律开皇律永徽律之间的继承关系

《北齐律》建立于北朝,北齐天宝,和清年间,《开皇律》建立于隋朝开皇年间,《永徽律》建立于唐朝永徽年间,三者不仅相距时间不远,而且在编篡体例,条文设置,篇目,重要制度设置上也有继承关系1.12篇体例结构。《北》的制定者首创12篇体例结构,《开》《永》在继承基础上进一步完善。2.《北齐律》首创《名例律》,突出律典总则的性质和地位,《开》《永》也进一步完善3。汉率被公认为繁杂,曹魏律开始删繁就简,《北》在这一基础上,将条文合并加工,减到949条,初步达到科条简要目的,《开》《永》进一步精简,减到502条,初成定制4.三律在安排上有联系,如改重罪十条为十恶,改奴隶制五刑为封建五刑,在“八议”基础上,增加“赎减当”

北齐律开皇律永徽律之间的继承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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