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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州汽车摇号问题

1. 可以,摇号成功可以购买2.5的小车,不受排量限制(要摇号的是增量指标,不是更新指标)2. 可以,以后更新指标,2.5以下排量可以任意更换,1.8可更换2.5以下任一排量,不超2.5就行
个人及单位放弃摇号所得指标后,两年后才能再次摇号。是根据《广州市中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办法 穗府办〔2013〕28号》第十一条第五点规定:第十一条 符合以下条件的个人可以申请增量指标:(五)两年内没有发生逾期未使用以摇号方式取得的增量指标的行为。

2,如何上广州车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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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首先你要有广州户口,或外地户口持广州居住证再加连续两年的广州医保。2、你要持c驾照或c以上驾照。3、满足以上条件再报名申请广州中小客车指标,摇号普通车(2.5升排量以下)约平均概率要9年多,摇号节能车约要两个月,竞价(可以挂2.5升排量以上)最近约17000元。4、然后你买一辆国五排放的新车或“外市迁来的国五排放的旧车“就可以上牌了(买广州过户给你的旧车就不核查排放标准)。
首先确认是否有资格申请车牌号码摇号,之后可以通过摇号进行上牌。广州车牌摇号申请条件具体规定:第十一条 符合以下条件的个人可以申请增量指标(需全部符合):(一)住所地在本市(详细定义见后面说明);(二)已取得有效机动车驾驶证;(三)名下没有本市登记的中小客车或名下中小客车在本市均登记为强制注销;(四)名下没有持有有效的中小客车指标或不具有更新指标申领资格;(更新指标,指的是之前已经有车,且合法上牌,但车辆通过移出本市、售卖等方式变得不再自己名下,则可以申请的车牌指标类型,不属于摇号产生的车牌指标!)(五)两年内没有发生逾期未使用以摇号方式取得的增量指标的行为。申请增量指标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选择指标类型及配置方式,获取申请编码;(二)审核通过后,确认申请编码为有效编码;(三)凭有效编码,通过摇号或者竞价取得增量指标。个人只能选择一种指标类型提出申请并获取1个申请编码。

3,卖掉名下汽车后如何获得广州车牌更新指标

卖掉名下汽车后要在6个月内提出更新指标申请即可直接取得更新指标。根据《广州市中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 单位和个人将名下在本市登记的中小客车办理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或者迁出本市的变更登记,或者办理共同所有人之间的变更登记后,需要更新中小客车的,应当自完成前述车辆登记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申请,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可以直接取得更新指标。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更新指标申领资格。第三十八条 对于符合本办法规定可以申请取得更新指标的个人,在提出更新指标申请前向指标管理机构办理放弃更新指标申领资格手续后,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增量指标。扩展资料《广州市中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办法》中规定:第五十六条 单位名下在本市登记的中小客车因资产重组、资产整体买卖或改制、国有资产无偿划转需要办理转移登记的,继受单位凭资产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和其他材料,可以直接申领其他指标。单位名下在本市登记的中小客车被上级单位调回或者调拨到其他下属单位需要办理转移登记的,继受单位凭上级单位出具的调拨证明和其他材料,可以直接申领其他指标。其中,企业之间的上下级关系,指企业与其注册成立且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之间的关系。因前两款规定情形办理车辆转移登记后,原车辆登记所有者不能获得更新指标。通过周转指标登记的待交易二手中小客车不适用本条规定。参考资料来源:广州市中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信息系统-广州市中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办法
完成办理车辆转移、注销登记才可以。单位和个人2012年7月1日后转移、报废名下在本市登记中小客车后,在不改变车辆所有人和使用性质的情形下,需要更新中小客车的,应当自完成办理车辆转移、注销登记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申请,直接取得中小客。流程(1)提出申请。申请人登录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信息系统官网提出申请。(2)资格审核。个人提出更新指标申请后,指标管理机构将其申请信息发送相关部门,由相关部门对车辆登记、原车辆登记使用的指标类型、居住地条件、基本医疗保险等信息进行核查,8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3)查询结果。申请人可以在指定网站或小汽车指标调控业务办理窗口查询结果。个人对相关部门信息核查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向相关信息核查部门提交复核申请。(4)领取指标证明文件。申请人可以在指定网站或小汽车指标调控业务办理窗口领取指标证明文件。从指标获得之日起有效期为6个月。逾期未使用视为放弃指标。
首先到车管所注销你的汽车登记资料,然后重新申请车牌指标。也可以购车后去外地上牌,到上牌所在地的派出所先办理一个暂住证,就可以上牌了对2012年6月30日已办理车辆登记的个人,可以自2012年7月1日起,10年内不限次数申领更新指标;超过10年则仅有一次机会,相当于车主可以在保留车牌的前提下无限次更新车辆。凡是按照《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被市*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为强制注销的中小客车,在办理注销登记后,车牌同时作废,不得保留。车主换新车时必须重新申请车牌。
第五章 更新指标和其他指标管理第三十条 单位和个人2012年7月1日后转移、报废名下在本市登记中小客车后,在不改变车辆所有人和使用性质的情形下,需要更新中小客车的,应当自完成办理车辆转移、注销登记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申请,直接取得中小客车更新指标,办理指标证明文件。期间个人不得同时申请增量指标。第三十一条单位和个人提出更新指标申请后,指标管理机构应当自获得*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供的中小客车转移、注销登记及原使用的指标类型等信息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发放指标证明文件。意思很简单,就是先卖车过户,办好过户手续后到《广州市中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更新指标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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