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河道违章建筑10米控制,公路旁建房需有十米距离 不达规定的怎么处罚
来源:整理 编辑:头条小编 2023-12-12 00:51:43
1,公路旁建房需有十米距离 不达规定的怎么处罚
2,河道两边多少米算违建
河道两边五十米内算违建。政府规定的是在堤坡线内和外部10到30米之内不能建房,每个地区也有不同的规定,在河道边建房子要提前了解当地的相关政策,可以通过咨询相关部门之后再建房。河道分情况,有堤防的要在堤防外坡脚八米之外才能建房,如果是没有堤防的,在河道两侧上口的八米到二十五米之外才可以建房,如果是用来防洪水的,要在三十米甚至五十米以外才能建房。在河道两侧建房有一定危险性,存在安全隐患,为了安全,离河道要有一定距离,至少是要保持合理的安全距离。保证人身安全,按照国家规定的最低距离来建房,条件准许的情况下,能离河道远一点更好。河道两边常年被水浸泡,土质比较松软,不容易形成土块,河水一旦涨上来,房子下面的地基容易下沉。河道旁建房注意合理的距离,远距离相对安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第六十五条 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碍河道行洪的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依据职权,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拆除违法建筑物、构筑物,恢复原状;逾期不拆除、不恢复原状的,强行拆除,所需费用由违法单位或者个人负担,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同意,擅自修建水工程,或者建设桥梁、码头和其他拦河、跨河、临河建筑物、构筑物,铺设跨河管道、电缆,且防洪法未作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依据职权,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补办有关手续;逾期不补办或者补办未被批准的,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物、构筑物;逾期不拆除的,强行拆除,所需费用由违法单位或者个人负担,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虽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同意,但未按照要求修建前款所列工程设施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按照情节轻重,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河道边的违建拆除有补偿吗河道边的违建拆除是没有补偿的。一般情况下,河道位置的违章建筑被拆除的时候是没有补偿的。当拆迁方对河道进行整治,并且对河道位置的违章建筑进行征收拆迁的时候,一般都需要根据房屋是否合法来决定是否需要补偿。违建是指违章建筑,没有经过所辖部门批准的建筑。
3,上海河道多少米内的房子要拆
4,河道治理实施方案
河道治理实施方案 (一) 一、工程概况 上海崇明北沿风力发电工程位于上海市崇明县东北部地区,从崇明东旺沙闸处,原上海崇明东旺沙风电场西侧开始沿92塘东段、98塘内青坎上向偏西北方向顺序2排布置风机,至近北八滧港西侧约1300m。 风机布置如下: 在东旺沙闸东侧,至现有崇明扩建工程已建的#13风机之间,沿98塘布置1#~2#风机,风机布置在98塘内青坎上,风机之间的间距约为580m。 在东旺沙闸西侧,至北八滧港西侧1300m,沿98塘布置3#~19#风机,风机布置在98塘内青坎上,共布置17台风机,风机之间的间距约为520~600m。 在东旺沙闸西侧,沿92塘布置20#~24#风机,共布置5台风机,风机之间的间距约为520m。 二、编制依据 1. 随塘河青坎原始样貌记录; 2. 相关技术及安全操作规范; 3. 上海市河道管理有关条例; 4. 施工现场实际情况。 三、现场施工情况 #3、#4、#5、#6风机因所处大堤青坎不足需占用部分河道,固对河道进行如下图回填(以3#为例),我项目部将根据随塘河青坎原貌对回填土进行清理。 其青坎处原貌如下表所示:表略 四、施工机械及劳动力配备 1、施工机械配备 长臂挖掘机 一台 普通挖掘机 一台 装载机 一台 20t自卸车 6辆 交通车 一辆 2、劳动力配备 根据现场需求,我标段拟投入劳动力8人,分别安排在清理现场及弃渣场。 五、 清理施工方案 1、回填土挖掘 (1)回填土挖掘前首先确定清理挖掘边线。 (2)回填土挖掘施工时长臂挖掘机对河道进行清理施工,普通挖掘机用于清理施工时对淤泥的转移及装载工作。施工过程中安排工程技术人员现场跟踪、监督、检查,及时控制好清理深度及范围,防止挖机超挖扰动。 (3)由于清理出的淤泥含水量大,运输过程中容易造成道路及周边环境污染,因此淤泥挖至青坎后需经过晾晒方可外运。 (4)清理过程中由于河堤标高无法清楚的检测到,故需准备小船及探杆一套,在一定区域内清理完成后,检测人员立即用探杆检测清理深度,避免出现漏挖或挖掘深度不够的区域。 2、淤泥运输 我项目部渣土运输将严格按照上海市有关渣土运输的有关规定,选用性能良好、车厢封闭较好、证件齐全的车辆,严格按照指定的线路行驶。做到运输车辆不超载,车厢上部全部用篷布覆盖,避免运输过程中渣土散落污染市区道路及周边环境。 为防止渣土在运输过程中的乱倒、乱弃问题,在施工过程中我标段将采用开挖现场与弃土场双向签票的办法,坚决杜绝渣土乱倒、乱弃。 六、安全质量保证措施 1、安全措施 (1)项目部建立施工安全领导小组,项目经理任组长,划分领导机构、明确个人职责,健全安全防护制度。 (2)作业时,设专人统一指挥,相互配合,由机械现场调度员统一指挥,配合机械作业人员。各种施工、操作人员须经安全培训,不得无证上岗,各种作业人员应配带相应的安全防护用具和劳保用品。严禁操作人员违章作业,管理人员违章指挥。 (3)施工场地要设置交通红灯、交通指示牌及专职疏导人员,以便疏导行人及车辆。施工道口设置明显标语牌,并设专人看守,疏导交通。 (4)各种机械要有专人负责维修、保养,并经常对机械的关键部位进行检查,预防机械故障及机械伤害的发生。运输车辆服从指挥,信号要齐全,不得超速,过岔口、遇障碍物时减速鸣笛,制动器齐全,功能良好。 (5)施工现场设置专职安全员,对施工人员经常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每周开一次安全例会。 2、质量保证措施 ①在每道工序施工前,施工员依据施工图纸、施工方案对有关施工组进行技术、质量、书面交底,交底内容包括:操作方法、操作要点及质量标准等。 ②严格执行自检制度,检测人员及时对已完工作面进行检测,避免出现重复施工现象。 ③施工完成并经自检合格后方可向监理工程师及有关上级部门报检、交接。 五、环境保护及文明施工措施 ①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部委、当地建委关于“文明施工”的有关条例。 ②建立健全文明施工组织及责任制,对施工的全过程、全方位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管理人员责任制,强化文明施工管理。 ③由文明施工小队负责现场及道路洒水防尘工作,保证道路有车辆通过时不扬尘且无水洼、泥浆。 ④租用符合环保要求的运输车辆并与之签订协议: a.进入现场放慢车速,防止扬尘。b.车厢苫盖严密,防止洒落或细小颗粒材料的飞扬。 c.外租车辆必须接受环保部门及施工单位的检查。 d.禁止车辆带泥上路。 ⑤在新建道路外侧设围挡,使施工区与社会交通隔开。 河道治理实施方案 (二) 一、施工准备 1、施工测量准备:银浩河道清理公司在开工前进行固定线路,包括导线、中线的复测,水准点的复测与增设,横断面的测量与绘制。并进行记录与整理,送交银浩公司监理工程师核查。 2、施工调查及试验:施工前对施工范围内的地质、水文、障碍物、文物古迹及现有管线情况进行详细调查。 3、场地清理:在施工现场工作界限内,保护所有规定保留的植物及结构。对施工范围内的建筑废弃物、腐植土进行清除运弃。场地清理完成后,全面进行填前碾压,使密实度达到规定要求,重新测定地面标高,并提交监理工程师审核,进行现场验收,验收合格后进行下一工序施工。 二、 河道围堰 遵照河道管理的有关规定,河滩地上不得取土围堰。围堰施工前与河道管理部门协调,核对围堰时的河水断面流量、流速,以防河流断面被压缩后,水流对堰身的冲击,保证围堰的稳定。 围堰土比现况水深高1~1.5m。迎水面坡度为1:0.75,背水面为1:0.5,土坝外测采用钢筋笼,钢筋笼采用Φ5光圆钢筋焊接而成,尺寸为80×60×40,内装石块。钢筋笼交错压茬码放。土坝内侧采用编织袋装土,土坝水下部分土袋为2×4交错压茬土袋封口方式,叠至水面以上时,改为2×3交错压茬土袋方式。 当围堰完成后,要详细检查围堰的填筑质量,确认围堰体的稳定后,安装泥浆泵,抽出围堰内存水。 三、 河底处理 本项工程主要包括路基清表、挖运弃土方、拆除旧有的构造物、挖除树根等。 首先抽水、清淤泥。抽水的潜水泵型号和数量可根据围堰内的水量的多少来决定。在施工准备期间要充分的准备所需的水泵及相关的设备等。淤泥全部清除至原状土,挖泥采取斗容量1.2m3挖土机将淤泥集中,采用装载机配合运土车将淤泥全部外运,挖泥深度根据现场实际确定,但必须保证将淤泥清走,露出原状土层,并在清淤泥后,池底面进行平整,以利于分层回填处理。 四、 河底砂砾垫层 对于浆砌底插石灌浆河底要进行换填天然砂砾30cm.,填土分层压实。土方回填采用机械铺土,振动碾碾压。河底验收合格后,先用推土机找平,12-15吨振动压路机碾压两遍。然后分层摊铺回填。每层土虚铺厚度为15mm。碾压时轮相互搭接,防止漏压。由于填土采取分段进行,每层接缝处应形成阶梯形。上下层错缝距离不小于1m。回填土每层压实后应按规范进行环刀取样,检测密实度(密实度要求为重击实90%)。还土操作流程为:池底淤泥、杂物清除→检验土质→分层虚铺土→分层碾压→检测密实度。 对于安装预制板护砌的河底要进行粗中砂层底施工,施工方法同上。 五、 河底插石灌浆铺砌 1、主层块石铺筑 1)铺筑前对基层设计高程及边线进行复核测量不符合规定差偏,表面清洁无杂物。 2)采用人工铺筑的方法。将块石的多棱面中表面平整的面朝上铺筑,各石块铺筑紧密,其空隙用小碎石填充。灌满,并用末子将面抹平。 六、 土工布的铺设 土工布铺设前检查砂砾垫层的高程和坡度是否符合要求,检查表面如有大的棱角尖要先将其粘平,防止其扎破土工布。土工布交错搭接铺设,侧边搭接长度25cm,端边20cm。 七、沉砂池施工 钢筋的加工成型按照图纸的尺寸及要求编制钢筋下料单并按其要求加工。钢筋在加工成型之前进行调直及防锈清理,确保钢筋表面的洁净。 钢筋成型后,挂牌注明其所用之部位、型号、级别,并分类码放整齐。成型的钢筋一般暂存在加工厂内;施工中按照施工计划以及施工现场的要求分批运至施工现场,施工现场只能少量地暂存工程急需的成型钢筋。 运至现场的钢筋要码放整齐、挂好标志牌,底部垫方木与地面保持距离。 钢筋的现场绑扎及安装严格按照设计图纸的.尺寸及要求进行。 架立筋:控制上、下层钢筋间距。 严格控制钢筋保护层,在模板与钢筋之间设置水泥、砂浆配比与所浇筑混凝土配比相同的水泥砂浆垫块,垫块数量不得小于2块/m2。 绑扎时铺板作业,严禁踩踏绑扎完毕的钢筋。钢筋安装时接头的位置及数量,符合国标验收规范及规定。 模板采用木材和覆膜胶合多层板制作,用15×15cm的方木做支撑。 浇筑前进行吹仓工作;在施工时用清水湿润;在浇筑混凝土时施工队组严格控制下灰速度,不得大于1.0m/h; 混凝土振捣采用插入式振捣棒振捣,振捣时振捣棒采用一字式下棒,移动间距不大于作用半径的1.5倍。 八、砌筑砂浆 施工时,水泥按品种、标号、出厂日期分别堆放,并保持干燥。不同品种的水泥,不准混合使用。砌筑砂浆采用机械搅拌,自投料完算起,搅拌时间不得少于2分钟,砂浆随拌随用,水泥砂浆和水泥混合砂浆分别在拌成后3小时和4小时内使用完毕。砂浆试块在搅拌机出料口随机取样,一组试块在同一盘砂浆中取样制作;砂浆强度以标准养护,龄期28天。 九、 石砌挡土墙 石料要求:块石形体大致方正,厚度不小于20cm;长及宽不小于厚度,顶面及底面平整。 基础施工前,在主要轴线部位设置标志板。标志板上标明基础、墙身和轴线的位置及标高。 砌筑基础前,应先用钢尺校核放线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GB50203—2002的规定。 砌体施工,设置皮数杆,根据设计要求、块材规格和灰缝厚度在皮数杆上标明皮数及竖向构造的变化部位。 砌筑挡土墙符合下列规定: 1) 基底标高不同时,先由底下往上砌。当设计无要求时,在基础高低台阶接头处,下面台阶要砌至少500mm的实砌体。 2) 每层块石高度一致,每砌高0.7~1.2m找平一次; 3)砌筑块石,错缝按规定排列,同一层中用一丁一顺。灰缝宽度为2~3cm; 4)砌筑填心石,灰缝彼此错开,水平灰缝不得大于3cm,垂直灰缝不得大于4cm,个别空隙较大,在砂浆中用挤浆填塞小块石; 5)伸缩缝、沉降缝中,不得夹有砂浆、块材碎渣和杂物等。 6)砌体工程工作段的分段位置,设在伸缩缝、沉降缝、洞口处。 7)设计要求的洞口、沟槽和预埋件等砌筑时正确留出或预埋。宽度超过300m的洞口,砌筑成平拱或设置过梁。 8)砌体中的预埋件均防腐处理。 9)校核砌体的轴线和标高,在允许偏差范围内,其偏差可在基础顶面校正。标高偏差通过调整上部灰缝厚度逐步校正。 质量符合下列规定: A、砌体砂浆嵌填饱满、密实; B、勾缝均匀整齐,缝宽符合要求,不得有脱落、漏勾; C、砌体分层砌筑咬茬紧密,不得有通缝;沉降缝制顺贯通 十、沥青木板沉降缝 结构施工完毕后统一进行变形缝处理,处理时先将变形缝用特制钢丝刷将凹槽掏空,用空压机吹干净,然后进沥青木板施工,最后进行砂浆抹面。
5,违章建筑及破坏河道驳岸该怎么处理
经协商不成的邻里纠纷可以通过起诉*判决得到解决,加盖楼房是否属于违章建筑,这点必须通过专门的管理部门认定,但私自填掉驳岸用作停车,这点是典型的邻里纠纷或者说是侵权,可以通过起诉要求他恢复原状,并赔偿您的损失.一般先找市政部门调解,他们的处理方式、结果或者态度令您不满的话,还是通过*解决比较直接,简单,权威。1、《水法》第六十五条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碍河道行洪的活动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拆除违法建筑物、构筑物,恢复原状;逾期不拆除、不恢复原状的,强行拆除,所需费用由违法单位或者个人负担。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同意,擅自修建水工程,或者建设桥梁、码头和其他拦河、跨河、临河建筑物、构筑物,铺设跨河管道、电缆,且防洪法未作规定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补有关手续;逾期不补或者补未被批准的,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物、构筑物;逾期不拆除的,强行拆除,所需费用由违法单位或者个人负担。2、《防洪法》第五十四条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签署规划同意书,擅自在江河、湖泊上建设防洪工程和其他水工程、水电站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补规划同意书手续;违反规划同意书的要求,严重影响防洪的,责令限期拆除。3、《防洪法》第五十八条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其工程建设方案审查同意或者未按照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的位置、界限,在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从事工程设施建设活动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补审查同意或者审查批准手续;工程设施建设严重影响防洪的,责令限期拆除,逾期不拆除的,强行拆除,所需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6,上海地区建筑红线退界是几米
第三十三条 沿建筑基地边界的建筑物,其离界距离按以下规定控制,但离界距离小于消防间距时,应按消防间距的规定控制。 (一)各类建筑的离界距离,按下表规定的建筑物高度的倍数控制,但不得小于最小距离。 (二)界外是居住建筑的,除须符合本条第(一)项离界距离的规定外,须同时符合第四章建筑间距的有关规定。 (三)界外是公共绿地的,各类建筑的最小离界距离按照本条第(二)项居住建筑的离界距离控制,且建筑高度应同时符合第六章的有关规定。 (四)地下建筑物的离界间距,不小于地下建筑物深度(自室外地面至地下建筑物底板的底部的距离)的0.7倍;按上述离界间距退让边界,或后退道路规划红线距离要求确有困难的,应采取技术安全措施和有效的施工方法,经相应的施工技术论证部门评审,并由原设计单位签字认定后,其距离可适当缩小,但其最小值应不小于3米,且围护桩和自用管线不得超过基地界限。 相邻新建高层商业办公建筑地下室按规划应设置连接通道的,通道宽度不小于4米,净高度不小于2.8米,并由相关建设单位负责实施各自基地的通道部分。 第三十五条 新建影剧院、游乐场、体育馆、展览馆、大型商场等有大量人流、车流集散的多、低层建筑(含高层建筑裙房),其面临城市道路的主要出入口后退道路规划红线的距离,除经批准的详细规划另有规定外,不得小于10米,并应留出临时停车或回车场地。 第三十六条 沿城市高架道路两侧新建、改建、扩建居住建筑,其沿高架道路主线边缘线后退距离,不小于30米;其沿高架道路匝道边缘线后退距离,不小于15米。 第三十七条 道路交叉口四周的建筑物后退道路规划红线的距离,多、低层建筑不得小于5米,高层建筑不得小于8米(均自道路规划红线直线段与曲线段切点的连线算起)。 第三十八条 建筑物的围墙、基础、台阶、管线、阳台和附属设施,不得逾越道路规划红线。 地下建筑物后退道路规划红线的距离,按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执行。? 在规定的后退道路规划红线的距离内,不得设置零星建筑物;雨篷、阳台、招牌、灯饰等可外挑,但其离室外地面的净空高度不得小于3米。 第三十九条 在村镇、城镇范围以外的公路规划红线两侧应划定隔离带,除规划另有规定外,隔离带宽度的具体规定如下: (一)国道、快速公路,两侧各50米; (二)主要公路,两侧各20米; (三)次要公路及以下等级公路,两侧各10米。 公路红线和隔离带内,不得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但可耕种或绿化;经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批准,可开挖沟渠、埋设管道、架设杆线、开辟服务性车道等。 沿穿越村镇、城镇的公路两侧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可按村镇、城镇规划进行管理,但建筑物后退公路规划红线的距离不得小于5米。 第四十条 沿河道规划蓝线(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长期保留的河道规划线)两侧新建、扩建建筑物,其后退河道规划蓝线的距离除有关规划另有规定外,不得小于6米。上海地区建筑退界:建筑后退河道6米。多层退周边道路红线3米、高层建筑退后道路红线10米。建筑后退河道6米。多层退周边道路红线3米、高层建筑退后道路红线1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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