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管干部所谓省管干部,即由省级党委和组织部门管理的干部,以厅级干部为主,比如各地市和省直机关部门包括事业单位的副厅级以上干部,省管国有企业比照设置正厅副厅的党政正职和副职。辽宁、山东、浙江、广东要多6位副省级干部,另有7个省份要多3位副省级干部。
1、中国一个县设置多少个局级部门?一个县有多少个省管干部?
分三个方面回答你的问题。第一,关于县级机构设置经历2018年和2019年两年的党政机构改革,县级机构基本框架已经非常明确,即实行限额管理,按照人口规模确定为主,适当兼顾财政收入、经济总量、区域面积等因素,以大、中、小县的划分,改革后的党政机构数量在33-37个之间,其中,大县一般不超过37个,中县不超过36个,小县不超过35个;县级市一般按37个设置,最多不能超过37个;城区一般在35个以内,最小的可以设置33个,特别大的区允许突破35个,最多到37个,
以上是党政机构,除了党政机关,地方还有15个左右的群团组织未列入改革序列,加上这部分单位,一个县一般有50多个享受公务员待遇的机关单位和部门。至于事业单位就更多了,一般是机关单位的三倍以上,事业单位和机关单位加起来,基本上在200个部门上下。这是一个县的机构正常体量,第二,关于县级机构的级别常规地级市下辖的县区包括县级市的规格是正处设置。
因此县下属的局办,一般是正科设置,局办一把手除了少数常委部门,比如县委办、纪委监察委、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政法委,公检法三家政法机构及极少数临时性高格机构设置副处外,其余部门的主官基本上是正科,不会到处级,更不可能到厅局级。除非是副省级和直辖市下属的县,第三,关于省管干部所谓省管干部,即由省级党委和组织部门管理的干部,以厅级干部为主,比如各地市和省直机关部门包括事业单位的副厅级以上干部,省管国有企业比照设置正厅副厅的党政正职和副职。
涉及处级的,省级组织部门主要管两块:一是县区级主官,即县区委书记和县区长;二是政府秘书长,这几个岗位虽然是正处,在级别上不再省管干部范畴之内,但由于这些岗位比较重要,出于监管需要将他们列入管理范畴,省级组织部门部门主要履行复核、备案职责,即地市党委任命县区委书记、县区长和政府秘书长后,按惯例要报省级组织部门复核过会并批复,否则不予任命。
2、哪些处级干部是省管干部?
你好,我国的干部实行分级管理,一般遵循“下管一级”的原则,例如市委主要管理处级干部、省委主要管理厅级干部,但是,有部分正处级、副处级干部因为岗位特殊,列入省委管理,主要有以下六类。第一类,是县委书记,郡县治、天下安,县、县级市、市辖区是国家治理中的关键一环,县级党委书记承担了推动经济发展、促进社会长治久安等重要责任,是所有处级干部中的翘楚。
因此,从2009年开始,全国的县委书记就已全部纳入省委管理,由省委进行选拔、任免,第二类,是县长。作为县级党政负责人的另一位,县长的职责虽然没有县委书记那么突出,但重要性也毋庸置疑,大部分省份目前都是省委管理、选拔、任免,例如浙江、福建、甘肃等省份都是如此,但是,广东等部分省份的县长仍是市管干部,由市委任免。
第三类,是省直副厅级机构的副职,省直副厅级机构包括两类:一类是省委省政府直接管理的副厅级机构,例如宁夏医保局是自治区政府管理的副厅级局。另一类是省直机关管理的副厅级机构,例如省司法厅管理的省监狱管理局,省文旅厅管理的省文物局,省市场监管局管理的省药品监管局等等,这些副厅级机构的正职是副厅级,副职自然就是正处级。
但是,作为省直机构的负责人之一,也是由省委省政府进行任免,第四类,是县法院院长、县检察院检察长。基层法检两长都是副处级干部,原本应该是市委管理,但是,近几年,司法体制改革之后,为了加强司法公正性,法院、检察院的人、财、物管理权限全面上移,目前,基层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基本都是由“省委”委托“省委组织部”管理,干部任前公示由省委组织部对外发布,不是由市委组织部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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