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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这样的证据保全公证有效吗单位位向立字据人提供证明并发往公处但

没有发文记录的证据公证是无需的公证公证处不会给办理公证书的因此我判断你在说谎
没有

这样的证据保全公证有效吗单位位向立字据人提供证明并发往公处但

2,电子邮件的证据保全公证如何做

前往公证机关,对电子邮件进行保全证据公证,如果是本地邮件(在自己的电脑中保存的),还需要把自己的笔记本电脑带到公证处去。前提是申请人自己合法使用的邮箱,自己与邮件内容有利害关系,并且邮件内容不违背公序良俗。公证知识人,有需要请邮件zhaoyugarnet@sina.com
不知道你说的是电子邮件么?如果电子邮件作为关键性证据的话,公证是最稳妥的办法。如果你的电子邮件和其他证据能形成完整的证据链,那么也可以不做公证。至于到底要不要做,你可以在庭上看仲裁员的反映,对方肯定对真实性不予认可,而仲裁委要求你做公证,那么再去做公证也不迟。至于录音,整理成书面的材料以后,把录音文件刻盘一般就可以作为证据了。

电子邮件的证据保全公证如何做

3,原件丢失 证据保全的公证书可以么认可么

《公证法》第十一条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一)合同;(二)继承;(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四)财产分割;(五)招标投标、拍卖;(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八)公司章程;(九)保全证据;(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证据保全公证是指诉讼开始前,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与申请人的权益有关的、日后可能灭失或难以取得的证据采取一定的措施,先行予以收集、固定并进行保管以保持其真实性和证明 力的活动。我处迄今 为止已受理过多起该类公证。该公证不仅能让当事人解除后顾之忧,而且为进行诉讼提供了有力的证据。
具体要看什么证明,一般户籍所在地公证处都可以公证本地派出所出具的证明的。如果是涉外需要翻译的可以要求公证处附翻译件的。

原件丢失 证据保全的公证书可以么认可么

4,商标侵权如何证据保全公证需要哪些文件材料

一、需要准备的材料企业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你们公司注册商标的相关文件、委托授权书(如不是法人亲自来,需要法人出具授权给某人去办理该事项的授权书)二、公证内容建议是购买行为,公证人员不能参与是因为他们要以第三方客观的角度去见证该购买过程,所以不能让公证人员亲自买,这样会有损公证效力的。他们会有现场记录,记录购买行为,东西可以买回来以后再拍照。发票一定要要的,没有发票一定要要到盖有他们公司章子的收据也成。这样,照片和发票回头要贴入公证书里面的。公正证词里面会将整个过程说明,所以请放心。三、法庭诉讼一般公证了的证据法庭都是直接采用的。至于赔偿多少,是根据你的损失来决定的,和公证没有多少关系。
一、需要准备的材料企业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你们公司注册商标的相关文件、委托授权书(如不是法人亲自来,需要法人出具授权给某人去办理该事项的授权书)二、公证内容建议是购买行为,公证人员不能参与是因为他们要以第三方客观的角度去见证该购买过程,所以不能让公证人员亲自买,这样会有损公证效力的。他们会有现场记录,记录购买行为,东西可以买回来以后再拍照。发票一定要要的,没有发票一定要要到盖有他们公司章子的收据也成。这样,照片和发票回头要贴入公证书里面的
商标侵权可以这样证据保全:  1、请公证处的工作人员公证,以第三方的客观角度记录证据。  2、建议可以是购买行为来搜集证据,可以请公司员工去购买侵权公司的产品,公证处的人员可以在一旁记录,产品买回来后一定要发票,发票上有盖章。  公证需要提交的材料如下:  营业执照、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明即可。另外到公证处领申请表格填具相关内容(公证处都有印刷好的,或下载表格)。
找商业调查公司
可以咨询当地的公证处

5,私人产权的房屋证据保全公证是怎么一回事

1、房屋拆迁证据保全公证申请人是拆迁人或被拆迁人,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也可以作为申请人,上述申请人可以委托他人代为提出公证申请。2、申请人应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以下材料:(1)身份证明;申请人为法人的,应提交法人资格和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被拆迁人为公民的,应提交身份证明;(2)资格证明;拆迁人应提交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核发的拆迁许可证明;接受拆迁委托的被委托人应提交房屋拆迁资格证书;被拆迁人应提交作为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所有人(包括代管人、国家授权的国有房屋及其附属物的管理人)和被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的使用人的证明;(3)拆除产权不明确的房屋,提交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批准的补偿安置方案的证明;(4)实施强制拆迁房屋,提交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作出的限期拆迁的决定,或人民法院签发的限期拆迁的公告;(5)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有关材料。3、房屋拆迁证据保全公证,由被拆迁房屋所在地公证处管辖。对于不符合规定条件的申请,公证处应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通知申请人,并通知对拒绝受理不服的复议程序。受理或拒绝受理的决定,应在申请人依据《房屋拆迁证据保全公证细则》规定正式提出申请后7日内作出。
保全证据公证是指诉讼开始前,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与申请人的权益有关的、日后可能灭失或难以取得的证据采取一定的措施,先行予以收集、固定并进行保管以保持其真实性和证明力的活动。  一、办理保全证据公证,由当事人住所地或事实发生地公证处受理。  二、办理保全证据公证当事人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 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件。  2. 法人应提供法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如代理人代办应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件。  3. 需保全证据的有关情况的材料,如拆迁房屋的拆迁证,房屋所有权证等。  4. 需保全的证据与申请人在法律上有关联的材料,如知识产权、商标侵权的版权证明、商标使用权证明等。  三、保全的对象:  1. 证人证言。  2. 书证、物证。  3. 视听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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