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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汇缴地怎么填

1、居民个人有任职受雇单位的,以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为汇缴地。2、居民个人有两处及以上任职受雇单位的,可自主选择其中一处单位所在地为汇缴地。3、居民个人没有任职受雇单位的,以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为汇缴地。4、另外已在中国境内申领居住证的,以居住证登载的居住地住址为经常居住地,没有申领居住证的,以当前实际居住地址为经常居住地。5、如果系统默认的汇缴地信息有误且您2019年全年未在该单位取得任何一笔任职收入,请在”收入纳税明细数据”中对该单位相关收入记录发起申诉。6、满足条件的就可以在个人所得税及APP里面申请退税了。

汇缴地怎么填

2,汇缴地是什么意思

汇缴地的纳税地点决定了纳税人的主管税务机关。该税务机关负责纳税人年度汇算相关纳税服务与管理,需准确填写。汇缴即汇算清缴,汇算清缴是指纳税人在纳税年度终了后规定时期内,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企业所得税的规定,自行计算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所得税额,根据月度或季度度预缴的所得回税数额,确定该年度应补或者应退税额,并填写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提供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有关资料、答结清全年企业所得税税款的行为。投资者应向企业实际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投资者从合伙企业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由合伙企业向企业实际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投资者应纳的个人所得税,并将个人所得税申报表抄送投资者。

汇缴地是什么意思

3,个税汇缴地更改

法律分析:汇款地点是不能修改的,假如你有很多汇款地点,可以选择其中一个进行结汇。如果您已经选择其中一个并声明了它,您可以选择更正您的声明并再次选择返回的地方。假如你只有一个地方,不能选择自己填写缴纳地,这不符合税法的原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十二条 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月度或者季度终了后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预缴税款;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三十一日前办理汇算清缴。 纳税人取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按月或者按次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

个税汇缴地更改

4,个税汇缴地更改

法律分析:汇款地点是不能修改的,假如你有很多汇款地点,可以选择其中一个进行结汇。如果您已经选择其中一个并声明了它,您可以选择更正您的声明并再次选择返回的地方。假如你只有一个地方,不能选择自己填写缴纳地,这不符合税法的原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十一条 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预扣预缴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居民个人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按月预扣预缴税款时应当按照规定予以扣除,不得拒绝。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不办理汇算清缴。

5,个税汇缴地更改

汇款地点是不能修改的,假如你有很多汇款地点,可以选择其中一个进行结汇。如果您已经选择其中一个并声明了它,您可以选择更正您的声明并再次选择返回的地方。假如你只有一个地方,不能选择自己填写缴纳地,这不符合税法的原则。一、个人所得税汇缴地是什么意思个人所得税汇缴地是指个人在进行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时,作为统一核算的地方。具体规定如下:1、向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报送《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2、纳税人有两处以上任职、受雇单位的,选择向其中一处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3、纳税人没有任职、受雇单位的,向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二、所有人都必须要进行个税汇算清缴吗不是所有人都需要进行个税汇算清缴的。三、需要个税汇算清缴的情形已依法预缴个人所得税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是不需要办理年度汇算的;1. 纳税人年度汇算需补税但年度综合所得收入不超过12万元的。个人年度4项综合所得收入不超过12万元,是指“毛收入”合计不超过12万元,不得从中剔除减免税收入和各项扣除,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不得减除20%费用。与实施条例规定相比,这一口径降低了“6万元”门槛,很多中低收入者由此不再需要办理汇缴。2. 纳税人年度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年度汇缴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即“汇算清缴应纳税额-预扣预缴税额”之差<400元。豁免400元以下的“小额补税”,彰显政府“大手笔”,整合资源、集中精力落实汇算清缴,这是一项便民利好。3. 纳税人已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一致或者不申请年度汇算退税的。时预缴税款多了,预缴税款≥年度汇算清缴应纳税额,个人首先不需补税,但可能有退税,这是纳税人的一项债权。“补税法定,退税自愿”,纳税人可以选择不汇缴放弃退税权,税务机关尊重纳税人的自由选择。上述3种免办汇算清缴情形,有一个不可或缺的前提——平时已按照规定预扣预缴税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十二条 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月度或者季度终了后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预缴税款;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三十一日前办理汇算清缴。 纳税人取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按月或者按次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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