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扣除赡养老人,个人所得税app里自己缴税只交50多块然后填赡养老人专项扣除填
来源:整理 编辑:杭州本地生活 2022-09-29 06:2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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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人所得税app里自己缴税只交50多块然后填赡养老人专项扣除填
你好,可以平均分摊或者按老人指定分摊,两种方式以老人指定分摊为主,所以只要老人指定由你个人承担赡养老人的话可以由你个人全额扣除赡养老人这一项我填报了赡养老人专项扣除,个税反而多扣了两百多,是什么原因呢?
2,专项扣除赡养老人扣除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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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子女教育: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继续教育:在规定条件和期间期限内,按照定额3600元/年或400元/每月定额扣除。大病医疗:纳税人在纳税年度内,扣除医保报销后自负医药费超过1.5万元部分,可在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万元限额内据实扣除。住房贷款利息:在规定条件和期限内,纳税人本人或配偶单独或共同发生首套住房实际贷款利息支出,可按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住房租金:根据纳税人承租住房所在城市的不同,按每月定额扣除800元、1100元、1500元不等。赡养老人:纳税人赡养年满60岁(含)以上父母或者子女均已去世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独生子女按照每月2000元标准定额扣除;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国家税务总局
3,个人所得税新政策赡养老人
按照专项附加扣除的具体规定,如果用户想要进行赡养老人的个税抵扣,那么需要满足被赡养人年满60周岁或以上,在满足了年龄要求之后,不管用户需要赡养的老人有几位,最终的抵扣金额最高为每月抵扣2000元。如果用户为非独生子女,那么抵扣金额可经过协商后分摊抵扣,或者由一方进行抵扣。
4,专项扣除赡养老人扣除标准
专项扣除赡养老人扣除标准:1、赡养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2、赡养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一、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分摊方式有哪几种?1、赡养人均摊;2、约定分摊;3、被赡养人指定分摊;4、采取指定分摊或者约定分摊方式的,每一纳税人分摊的扣除额最高不得超过每月1000元,并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与约定分摊不一致的,以指定分摊为准。二、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主体是谁?1、负有赡养义务的所有子女;2、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子女均已经去世,负有赡养义务的孙子女、外孙子女。以上就是关于专项扣除赡养老人扣除标准的相关内容,专项扣除政策是减轻子女赡养压力的利民政策,希望我的回答能给帮助到你。法律依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七章 赡养老人第二十二条 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一)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二)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所称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含)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5,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主体是谁
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主体包括:一是负有赡养义务的所有子女。《婚姻法》规定: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二是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子女均已经去世,负有赡养义务的孙子女、外孙子女。这主要是考虑与《婚姻法》有关隔代赡养的规定保持衔接(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义务)。赡养费,先扣除再算该交多少个人所得税。生育保险金。
6,赡养老人专项怎么说呢不明白是不是可以减低工资纳税谢谢
赡养老人是义务,跟是否减低纳税没关系,不要忘恩负义。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在扣除社保等后,还有其他可扣除的项目后,比如满3周岁及以上子女教育,首套房房贷,父母赡养等符合规定可扣除的项目后,仍超过5000元的才交个税。赡养老人是自己方已经满60周岁的父或母以及养父母等赡养的老人,独生子女的可以扣除2000,非独生子女的按签订的赡养协议扣除,最大不超过单个1000的分摊额度。要享受扣除待遇,先要填写个税专项扣除信息表给税务部门或提供给单位,由所在单位代扣代缴时享受相关政策,并留存好相关资料备查你说的是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吧,里面有一项是赡养老人方面的,比如一个老人可以每月赡养费2000元,你们兄弟姐妹几个如何分配赡养费,就要扣除你需要出的赡养费,然后在去纳税如果老人年满六十周岁,按国家上税假如说五千块钱,如果你每月挣六千块钱,这一千块钱,国家就不管你要税了,就是这个意思
7,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分摊方式有哪几种
关于《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规定的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非独生子女应当与其兄弟姐妹分摊每年24000元(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分摊方式包括平均分摊、被赡养人指定分摊或者赡养人约定分摊。具体理解如下: 1. 无论兄弟姐妹多少人,其兄弟姐妹分摊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总额为每年24000元,每月2000元; 2. 兄弟姐妹中一人分摊最高限额为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 3. 采取指定分摊或约定分摊方式的,应签订书面分摊协议。 4. 指定分摊与约定分摊不一致的,以指定分摊为准。 5. 纳税人赡养2个及以上老人的,不按老人人数加倍扣除,即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无论有几个老人每年只能扣除24000元(每月2000元); 6. 具体分摊方式一经确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变更。是免个税吗,赡养老人是免税1000,弟兄几个就分摊,就是这种吧。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分摊方式包括由赡养人均摊或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采取指定分摊或者约定分摊方式的,每一纳税人分摊的扣除额最高不得超过每月1000元,并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与约定分摊不一致的,以指定分摊为准。
8,个人退休后如何取消赡养老人专项扣税
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其实退休人员实际上没有工资的,他们领取的是养老保险金,也就是说我们退休后的养老金,即使每月拿1万元也不用交税。所以你不用去取消,实际上你退休后发工资的单位已经变更了(由财政局或企业变更为人社局)。个人退休后嗯怎么去取消赡养老人专项扣税去那个领工资的地儿去问一下怎么去扣税怎么去取消个人退休后,在单位的工资停发,转到社保开支了,因此赡养老人专项扣税自动取消了。赡养老人部分专项附加扣除,不是以退休为划分标准,而是按被赡养老人的年龄来划分,被赡养人必须是60周岁(含60周岁)及以上的老人,与是否退休没有直接联系。《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第二十二条 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一)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二)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所称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根据上述规定,如果父母一方退休,但年龄必须是满60岁,可扣除1000元。个人退休后不用申报个人所得税不存在赡养老人专项扣除。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
9,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
(一)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二)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甲方(遗赠人、被抚养人):性别:出生日期:住址:身份证号:乙方(受赠人、抚养人):性别:出生日期:住址:身份证号 :甲方愿意将本协议第一条中所有的个人财产遗赠给乙方,并由乙方承担抚养甲方义务;乙方愿意承担抚养甲方义务,并愿意接受甲方遗赠的财产,为此,就遗赠抚养相关事宜,在双方平等自愿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第一条 甲方所有的如下个人财产在甲方去世后赠与给乙方:(1)房产:(2)机动车:(3)存款:(4)其他财产:第二条 乙方抚养义务的约定乙方负责甲方的吃、穿、住、行、医疗、养老等抚养义务,抚养义务是指在生活上照顾、经济上给予帮助,精神上给予慰藉。具体为:饮食安排:乙方负责甲方一日三餐,饮食上应照顾甲方年纪和习惯。生活安排:保证甲方四季穿衣保障,衣物、被褥整洁、常洗常换。同时乙方应于每月十日前给付甲方生活费 元。医疗安排:甲方生病应及时安排治疗,住院等医疗费用由乙方承担。同时乙方应于每月十日前给付甲方医疗补助费 元。其他安排 。第三条 遗赠财产所有权的转移乙方在甲方生前不得转移、处置甲方个人财产,乙方应在甲方去世之后30日内办理遗赠财产的所有权转移手续。不需办理财产所有权转移手续的,乙方占有即视为已取得遗赠财产。第四条 遗赠财产的保管、管理和维护责任甲方应负责对遗赠遗产的保管和维护责任,不得单方处置上述第一条列明遗赠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赠与、买卖、设置抵押等)。遗赠的财产损坏或者甲方单方处置给第三方,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修理、更换或收回;甲方拒不修理、更换或收回的,乙方有权终止协议。因管理遗赠财产发生的费用以及遗赠的财产确需维修的,首先从甲方财产中支付,甲方财产不足于支付上述费用的,由乙方承担。第五条 丧葬事务办理及费用承担甲方过世后的丧葬事务由乙方负责,乙方应当按照当地政策和风俗办妥甲方丧葬事务。办理甲方丧葬事务的费用首先由甲方去世后留下的财物支付,不足部分由乙方承担。第六条 遗赠抚养协议的执行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指定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负责监督本协议书的履行。第七条 本协议的解除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协议;一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协议内容,另一方可以本协议。如果乙方在甲方生前未经其同意处置(包括但不限于赠与、买卖、设置抵押等)甲方的个人财产,甲方有权解除该协议。第八条 违约责任甲方单方处置遗赠的财产导致本协议解除,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退还已支付的扶养费;乙方无故不履行抚养义务导致本协议解除,不得享有受遗赠的财产,已支付的扶养费也不予退回。第九条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成立,自公证之日起生效。第十条 本协议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市公证处 办事处留存一份。第十一条 本协议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签订日期:大概是这样,如果有具体情况可再修改。如果有疑问,请追问,如果需要咨询律师,可以访问上海海耀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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