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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屋备案登记的效力

法律分析: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属于一种特殊的不动产登记,即为保全一项以将来发生不动产物权变动为目的的请求权而为的登记。商品房预售备案登记使得买受人的请求权具有了对抗第三人的效力。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再将经过预售登记的房屋出售或抵押,如果开发商将经过预售登记的房屋出售或设定抵押给第三人,该第三人不能通过登记获得所有权,该抵押权也不能对抗预售登记的买受人。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并不是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生效要件。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 第6条 当事人以商品房预售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当事人约定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商品房预售合同生效要件的,从其约定,但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合同义务,双方接受的除外。

房屋备案登记的效力

2,房屋备案需要什么材料

一、房屋备案需要什么材料1、房屋备案需要的材料有:(1)房地产权属证书或其他有效凭证复印件一份;(2)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申请表一份;(3)房屋租赁合同一份;(4)申请人的身份证明;(5)委托他人代理的,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与代理人身份证件复印件;(6)转租的房屋应提供房屋所有权人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7)凡提供的资料为复印件的,需核对原件。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四条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租赁用途、租赁价格、修缮责任等条款,以及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并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二、哪些房屋出租应办理房屋登记备案出租应办理房屋登记备案的房屋有:1、个人拥有的私房;2、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全民所有制企业拥有的自管公房;3、集体所有制单位拥有的房屋;4、外资企业拥有的房屋;5、涉外房产;6、私营企业拥有的房屋;7、国内合资、合作企业、股份制企业拥有的房屋;8、其他单位拥有的房屋;9、转租的房屋。

房屋备案需要什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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