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负责审理劳动保障案件监察,加强执法能力建设,积极推动劳动保障监察管理体系健康运行,法律解析:劳动监察大队是隶属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事业单位,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的开展劳动保障的指导监察工作的行政职能,负责劳动保障监察,其次,申请仲裁是行为,劳动监察大队是机构,劳动监察大队对劳动者来说极其重要。

劳动 监察 大队管用吗

1、劳动 监察 大队管用吗

法律分析:有用。劳动监察大队对劳动者来说极其重要。劳动监察-1/的职责包括督促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依法办理各项用工手续,负责劳动合同的履行和管理,协助调查调解劳动争议案件或移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理劳动保障监察案件的调查取证,提出处理意见等。法律依据:《劳动保障监察规定》第十条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履行下列职责: (一)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执行;(二)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三)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行为的举报和投诉;(四)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

劳动 监察 大队工作职责是什么

2、劳动 监察 大队工作职责是什么?

Labor 监察局的职责如下:1 .宣传国家政策和劳动法律法规,督促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执行。2.负责劳动保障监察行政执法管理,依法查处和纠正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3.负责审理劳动保障案件监察,加强执法能力建设,积极推动劳动保障监察管理体系健康运行。4.负责企业欠薪保障基金的受理和审核,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劳务派遣、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扩展信息:内容:1。社会劳动中介机构和社会培训机构遵守相关规定的情况;2、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履行情况;3、单位招聘行为;4.工人的工作时间;5、企业遵守企业工资总额宏观调控规定的情况;6、单位供养职工的工资;7、国有企业经营者的收入;8、单位和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9、社会保险缴纳;10、本单位遵守员工福利规定的情况。

3、劳动仲裁和劳动 监察 大队的区别

法律解析:劳动监察 大队是隶属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事业单位,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的开展劳动保障的指导监察工作的行政职能,负责劳动保障监察。申请仲裁是指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根据双方自愿达成的仲裁协议,向仲裁协议中选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争议的行为,从概念上就能看出两者的区别。首先,两个概念不同,其次,申请仲裁是行为,劳动监察 大队是机构。最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劳动监察-1/不是一个部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条调解应当以事实为根据,遵循合法、公平、及时、注重调解的原则,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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