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家对住房公积金发放是怎么规定的

1、缴纳满1年2、购买、建造、大修住房

国家对住房公积金发放是怎么规定的

2,住房公积金是什么

住房公积金是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公积金由用人单位根据职工名册办理个人开户,合计出需缴存的公积金总数到公积金中心指定银行交费,属于职工个人所有。【【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温馨提示】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住房公积金是什么

3,住房公积金国家标准是多少

法律分析: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标准:1、住房公积金基数计算方法: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计算口径按照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职工本人年工资总额÷实际发放工资月数。职工本人的一年工资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年之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职工本人的劳动报酬总额。2、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不得低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的市工资标准1720元;下岗、内退等类似情况职工月缴存基数不得低于市基本生活费1204元。3、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各为12%,其它性质单位各为8%—12%。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与单位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比例必须一致。外商企业的缴存比例可按市政府相关文件执行。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六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住房公积金国家标准是多少

4,住房公积金

1、对于以下单位,必须为其在职职工简历住房公积金: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替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2、除上述必须建立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外,其他单位,可以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为其在职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

5,住房公积金是什么

法律分析:住房公积金指的是企事业单位给员工缴纳的长期住房储金。住房公积金是单位进行缴纳的,另外还需要职工缴纳一部分,单位将住房公积金存到个人账户里面,职工自行提取就可以了,住房公积金办理是有限制的,自由职业者和退休人员是不能办理的,住房公积金一旦缴纳,除非离职退休的情况下,其他情况下是不能停止的,具有稳定性。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住房公积金的管理,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城镇住房建设,提高城镇居民的居住水平,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本条例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第三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第四条 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第六条 住房公积金的存、贷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提出,经征求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后,报国务院批准。第七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中国人民银行拟定住房公积金政策,并监督执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以及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管理法规、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

6,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它有如下几方面含义: 1、住房公积金只在城镇建立,农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2、只有在职职工才建立住房公积金。无工作的城镇居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离退休职工不建立住房公积金。 3、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 4、住房公积金缴存的长期性。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离退休或发生《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断,具有强制性。

7,什么叫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是用人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公积金由用人单位根据职工名册办理个人开户,合计出需缴存的公积金总数到公积金中心指定银行交费,属于职工个人所有。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储金。简单的说就是用于住房的一种政策性资金,是国家取消福利分房后的一种福利延续.你参加了住房公积金,就可以享受他的一些政策性优惠措施.住房公积金自己只需要交纳一半的钱,还有一半是单位为你交纳,但是交到你帐户后钱是都属于你自己所有.在你买房子建房子的时候可以提取出来或者贷款,在你退休的时候可以全部提取出来.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它用。缴住房公积金的好处一、对职工个人的好处1、是一种福利住房公积金是一种长期的住房储金,在买房子、维修房屋的时候可以使用,也可以交房租用,平时不能支取。国家规定,只要与单位签定了正式劳动合同,单位就要给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五金之一),一部分由单位缴存,一部分由个人缴存(每月从工资中按固定的比例扣,一般几十元到几千元不等,要看单位效益或个人的职位高低),这两部分一并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帐户内,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属于员工个人财产。2、免征个人所得税:人专户的金额与公积金所得的利息收入都免征个人所得税。在计算税点时,会先扣除个人本月应缴交的公积金金额。3、享受低息贷款的优惠:职工在购建住房时,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该贷款比普通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低很多;部分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还可以使用住房公积金直接偿还贷款本息。4、作为个人或家庭的其他补充资金:1职工退休时,个人账户内尚未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可一次性结清本息后退还职工个人并销户,作为养老金的补充;2职工及其家庭成员大病住院治疗的,可按规定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缓解由此造成的经济压力;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8,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的这一定义包含以下五个方面的涵义: (1)住房公积金只在城镇建立,农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2)只有在职职工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无工作的城镇居民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离退休职工也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 (3)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帐户内。 (4)住房公积金缴存的长期性。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离退休或发生《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断。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稳定性、统一性、规范性和强制性。 (5)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具有两个特征:一是积累性,即住房公积金虽然是职工工资的组成部分,但不以现金形式发放,并且必须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设的专户内,实行专户管理。二是专用性。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款专用,存储期间只能按规定用于购、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纳房租。职工只有在离退休、死亡、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户口迁出原居住城市时,才可提取本人帐户内的住房公积金。按目前我所在地区的规定是要求企业都应该给职员存这个的,不分国有和私营。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社会团体及其职工个人缴纳并长期储存的,用以日后支付购买、建造自住用房,翻修、大修自住住房等费用的具有储备金性质的资金。根据规定,住房公积金只能用于职工住房的消费和职工住房建设资金的融通,不得挪作他用

9,国家对公积金有什么规定有没

个人领取原交存的住房公积金时,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同时,职工个人按规定所计利息收入免征利息所得税。根据市财政局、市房改办《关于2000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有关事项的通知》(京财经二[2000]842号)规定,北京市的企业职工个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8%。根据《关于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额上限手续有关问题的通知》(京房改办[2002]字第100号)规定,在单位自愿的前提下,单位可向市中心所属各归集部门,按住房公积金规定缴存比例,提出住房公积金缴存额超过住房公积金缴存上限的申请,经批准其超过上限部分可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1999年国务院令第262号)的规定,违反条例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违反条例规定,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有权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揭发、检举、控告单位上述违法行为。举报时,举报人需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书面投诉信件,写明被举报单位的违法事实、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举报人姓名、联系电话等。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是国务院颁布的行政法规,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普遍约束力,即强制力;城镇所有单位和其在职职工均应实行。单位须按规定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受委托银行,为所属在职职工(外籍人士除外)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和开户手续,足额代扣职工应缴存部分,并把单位应缴和为职工代扣代缴的部分按时足额缴存至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的银行。住房公积金缴存的对象是在职职工。确定在职职工范围,需要注意的是:职工只要与单位签订了聘用(劳动)合同,或虽未签订合同但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单位都应该为这部分人员建立公积金;与单位签订试用合同的职工,待单位正式与其签订聘用(劳动)合同后再缴存住房公积金,单位可为其补缴试用期间的公积金;与单位签订了聘用(劳动)合同的进城务工人员,参照在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

10,住房公积金指什么

事业单位、互助性,单位和你承担与你缴纳数额相同的数额。单位和职工个人必须依法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保障性,但大致相差不大。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法律规定的重要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你可以在百度中搜索,是住房分配货币化、民办非企业单位、城镇集体企业、社会团体、外商投资企业。一般私企执行的6%的标准,每个地区及省份不尽相同,具有强制性。 住房公积金在我国的缴纳标准是你工资的6%---12%、国有企业、社会化和法制化的主要形式,那么单位也要给你补贴500元,你公积金账户就增加1000元。 公积金的提取及贷款条件,国企及公务员职工一般执行12%的标准。 这里的单位包括国家机关、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某月你工资住房公积金扣款500元。比如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国家提出来的有个人和企业分别承担最高12%公司的一种公积金。将来买房和租房都可以用。否则是一直在住房公积金有活期的。
比列最低为工资的8%(当然你交工资的8%j就是你买房时能够提供给你贷款的一种优惠,单位也给你交8%)实际缴存的金额是16%,前提是你必须要进行缴存住房公积金。一般有单位和跟人分别缴存
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社会化和法制化的主要形式
就是买房或者装修房子的一种补贴,属于社会保障福利,但要求自身缴纳,公司有的有缴纳有的没有缴纳。
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社会化和法制化的主要形式。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法律规定的重要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强制性、互助性、保障性。单位和职工个人必须依法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 这里的单位包括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 住房公积金在我国的缴纳标准是你工资的6%---12%,单位和你承担与你缴纳数额相同的数额。比如:某月你工资住房公积金扣款500元,那么单位也要给你补贴500元,你公积金账户就增加1000元。一般私企执行的6%的标准,国企及公务员职工一般执行12%的标准。 公积金的提取及贷款条件,每个地区及省份不尽相同,但大致相差不大,你可以在百度中搜索,我就不多说了。

11,住房公积金

哥告诉你 买房子,凭房产证。或者转户口,可以提现金
你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并无约定五年.... 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未再就业的,可在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后即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应申报的材料 符合提取条件的职工,应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经缴存单位审核同意后,持以下相关材料到省直中心办理提取手续。 二、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①失业证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②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③住房公积金存折。 具体版本如下: 第四章 提取和使用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第二十七条 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第二十八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保证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的前提下,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可以将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国债。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得向他人提供担保。 第二十九条 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应当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立的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专户,用于建立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费用和建设城市廉租住房的补充资金。 第三十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费用,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照规定的标准编制全年预算支出总额,报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批准后,从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中上交本级财政,由本级财政拨付。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费用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按照略高于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费用标准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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