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上海市人民路隧道货车能走吗

不能走货车。

上海市人民路隧道货车能走吗

2,隧道安全管理规定介绍

现阶段,我国制定隧道爆破安全管理规定基本情况怎么样?有什么规定要求呢?中达咨询小编整理隧道安全规范基本内容如下:中达咨询通过本网站建筑知识专栏的知识整理,隧道安全管理规定基本情况如下:一、爆破作业安全操作过程1、爆破作业装药前应认真检查工作面有无险情及附近支护是否牢固,发现危石先排除险情或加固后方可作业。2、必须用高压风将炮眼的泥浆、石粉吹洗干净。3、刚打好的炮眼因热度高不准立即装药。4、严禁在作业现场吸烟或使用火种。5、装药棍必须使用木质,严禁使用铁棍。6、遇有照明不足,发现流沙、泥流未经妥善处理或可能有大量溶洞水、高压水涌出时,严禁装药爆破。7、必须严格按照爆破设计规定的装药量装药,并按要求堵塞炮眼。8、严禁向炮眼内投掷装填*包,应用炮棍将*包轻轻推入炮眼。9、洞内爆破作业必须有带班领导统一指挥,并由经过专业培训且持有《爆破操作合格证》的专职爆破员担任。10、钻眼与装药不得平行作业。11、实施爆破前,所有人员和机械应撤离现场,安全距离为双线上半断面爆破时不小于500米。12、爆破后,必须经通风排烟15分钟后值班人员方可进入现场检查,经检查确认已排除险情后方可进洞施工。二、盲炮处理1、炮眼和深孔中的*经点或通电后,雷管和炸药全部未爆或只爆雷管而炸药未爆的现象,称职盲炮或瞎炮。2、当发现盲炮时,必须由原爆破人员进行处理。3、对孔底剩药现象,采取用水冲洗和取出残药卷的方法进行处理。4、对只爆雷管而炸药未爆的现象,采取用木棍掏出炮泥,重新装*包或聚能药包进行残爆;查出错连的炮孔网络,重新连线起爆在距盲炮不小于0.3-0.5米的地方钻平行装药起爆,用风水吹管吹洗炮孔。为何我国要制定相关的隧道安全管理规定,最主要的目的是确定建筑隧道施工的安全进行,确保施工人员正常工作。中达咨询小编备注:更多关于隧道安全规范,相关建筑人员可以登入中达咨询建筑知识专栏进行查询。更多关于标书代写制作,提升中标率,点击底部客服免费咨询。

3,外滩隧道的日常管理规定

为了确保外滩地区的交通顺畅,目前上海市*局交警总队制订了新的交通管理措施。其中,针对外滩隧道的管理措施共有两条,针对隧道周围的管理措施共9条,总计11条。主要为:隧道只限于3米以下的小型客车通行;最高时速为40公里/小时;大名路的新建路至长治路段实施禁止机动车东向西行驶(公交车除外);大名路天潼路至北苏州路段禁止非机动车通行;东长治路旅顺路以东路段仍旧保持单向,以西路段恢复双向通行;旅顺路东长治路至东大名路一段禁止机动车南向北行驶,东长治路至西安路段禁止机动车北向南通行;北苏州路吴淞路至乍浦路一段禁止机动车西向东行驶;南浔路原北向南禁止改为南向北禁止通行;塘沽路吴淞路至南浔路段恢复双向通行,长治路至大名路段改为南向北禁止通行;天潼路吴淞路至乍浦路段、乍浦路天潼路至乍浦路桥段、乍浦路桥保持现状。天潼路乍浦路至四川北路段恢复双向通行;中山南路、中山东一路、中山东二路、乍浦路桥、外白渡桥禁止货车双向通行;外白渡桥保留可变车道,具体变换视实际情况而定。

外滩隧道的日常管理规定

4,上海市打浦路隧道南浦大桥和杨浦大桥专营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快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上海市人民政府决定以有偿出让方式,授予沪港合作上海浦江隧桥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作公司)在规定期限内经营、管理上海市打浦路隧道、南浦大桥和杨浦大桥的专营权。为了明确合作公司在专营期内的权利和义务,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使用的有关用语的含义:  打浦路隧道(以下简称隧道),系指一九七一年六月建成通车的黄浦江越江隧道。  隧道范围,系指隧道地下通行部分及划拨给合作公司专营所使用的地上土地范围。地上土地使用范围以土地使用证为准。  南浦大桥,系指一九九二年十二月建成通车、总长8346米的黄浦江越江大桥。  杨浦大桥,系指一九九三年十月建成通车、总长7654米的黄浦江越江大桥。  大桥,系南浦大桥和杨浦大桥的总称。  大桥范围,系指大桥通行部分及划拨给合作公司专营所使用的土地范围。土地使用范围以土地使用证为准。  不可抗力事件,系指水灾、地震等自然灾害以及战争和其他一切非人力可预测或控制的事件、社会现象。  专营权,系指合作公司在专营期内对隧道和大桥及其附属设施经营、管理的权利。  合作合同,系指合作公司沪港双方于一九九四年十月十二日签订的合作经营、管理隧道和大桥的合同。  特种车辆,系指正在执行任务的救护车、消防车、工程抢修车、警车和军车。第三条 合作公司在专营期内必须遵循本办法的规定。合作公司沪港双方签订的有关隧道和大桥专营的合同,不得与本办法相抵触。第二章 专营权第四条 合作公司对隧道和大桥的专营期限为二十年,自一九九五年一月一日起计算。第五条 合作公司在专营期内无偿取得隧道范围和大桥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并免缴土地使用费。第六条 合作公司在专营期内利用建筑规划许可的管理用房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免缴土地使用费。但在原有管理用房基础上新建、扩建建筑物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按上海市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的有关规定办理。第七条 合作公司港方在专营期内,按照合作合同中关于港方投资回报及其结算方式的约定取得投资回报额,并可无折扣地以外汇全额汇往境外。  当港方所得投资回报额达不到合作合同的约定时,先由沪方将沪方的利润额以计息挂帐于合作公司的形式给予补偿;仍达不到时,由上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总公司和上海市久事公司以计息挂帐形式负责补偿。  当港方所得投资回报额高于合作合同的规定时,超出部分的金额在先偿还前款所述的补偿费用后,全部上缴给上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总公司和上海市久事公司。  合作公司根据本办法第六条规定取得的经营收益,不列入投资回报额的计算范围。第八条 合作公司需在专营期内按确定的财务模式调整隧道和大桥使用费收费标准的,应报经上海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第九条 合作公司需在隧道范围和大桥范围内设置广告的,应报经上海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第十条 合作公司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浦东新区和市政工程项目的优惠政策规定缴纳各项税金,并按规定向有关部门申请减税免税等优惠待遇。第十一条 未经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合作公司不得在专营期内把所得的专营权及其他权益转让、出租、抵押给合作双方以外的第三者,但下列情况除外:  (一)因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合作公司认为将全部或部分专营权及其他权益转让或抵押给第三者有助于解决问题时;  (二)合作公司为向第三者融资借贷,而第三者要求合作公司将全部或部分专营权及其他权益作为担保而抵押时。第十二条 在专营期内,合作公司不能履行本办法规定的义务,造成严重后果的,上海市人民政府有权取消其专营权,并可视情节责成有关部门作出处理。第十三条 合作公司在专营期内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时,上海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不同情况,接受合作公司的要求而调整对港方的投资回报额,或决定提前终止合作公司的专营权。  决定提前终止合作公司专营权的,上海市人民政府将指定有关部门与合作公司一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财产和资金。第三章 维修和养护

5,外地牌照上海隧道限制

没有。外地牌照的私车在上海从早上7点到9点 晚上高峰时间不允许上内环高架,外环,外环以外及其他时间随意。1. 内环高架全年07:00-10:00禁止通行。2. 中环高架全年07:00-20:00禁止通行 (过翔殷路隧道例外,即 军工路入口~翔殷路隧道~浦东 可通行,北新泾段过苏州河也可通行)。3. 外环不受限制。4. 延安路高架全年07:00-20:00禁止通行 (虹许路以西可通行)。5. 南北高架全年07:00-20:00禁止通行 。6. 逸仙路高架全年07:00-20:00禁止通行 。7. 沪闵路高架全年07:00-20:00禁止通行。
自2016年4月15日起,每日7时至10时、15时至20时,以下道路禁止悬挂外省市机动车号牌的小客车、使用临时行驶车号牌的小客车、未载客的出租小客车及实习期驾驶员驾驶的小客车通行(周六、周日、国定假日除外):(一)延安高架路(S20以东段);(二)南北高架路(呼玛路至鲁班立交段);(三)逸仙高架路(全线);(四)沪闵高架路(全线);(五)中环路(全线);(六)华夏高架路(全线);(七)罗山高架路(全线);(八)度假区高架路(中环路至秀浦路段);(九)内环高架路(除内圈中山北二路入口至锦绣路出口、外圈锦绣路入口至黄兴路出口以外的路段);(十)南浦大桥;(十一)卢浦大桥;(十二)延安东路隧道。

6,求公路隧道管理制度 机电管理制度

隧道管理所工作职责 隧道管理所是在管理处的领导下,负责高速公路应急处置处置,负责保障隧道内机电设备正常运转和隧道结构物整洁。其主要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和机电设备安全操作等有关规定,开展隧道车辆运行监控和事故应急处置。 二、熟悉和掌握管辖设备的性能和技术要求,按照《隧道机电设备维护与管理暂行规定》进行正常维护,保障机电设备正常运转。 三、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并按《隧道管理所员工工作考核奖罚办法》的规定考核工作人员的工作实绩,做到奖罚分明。 四、负责高速公路辖管路段路肩上报警求救电话的管理与维护,做到及时通知相关单位进行处理和施救。 五、严格遵守财经纪律,积极开展增收节支活动,做好清算、核资、汇总资产登记等管理工作。 六、定期对隧道内设备和车辆运行状况检查与巡视,并对上岗执勤纪律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存在违规按规定查处。 七、参与隧道养护质量的检查与考评,使管辖路段的隧道整洁、排水畅通、衬砌无渗水或滴水,路面整洁,绿化无损。 八、负责做好本所党建和精神文明建设,抓好综合治理,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九、负责做好本所安全保卫、环境卫生、计划生育、办公用品发放、车辆管理、职工福利工资分配等后勤服务工作。 十、组织开展文明窗口、安全窗口等竞赛活动。 十一、按照应急预案积极开展各项事故处置演练,并组织安全管理人员对各项安全操作技能和体能进行训练与考核。 十二、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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