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讨论一下半费之讼的问题有兴趣就来

合约无效!据法律规定,凡是有与法律冲突的合约应该取消它的有效权利!当签定的合同已失去法律宝护之后,法官完全可以断其欧式不用付另一半学费.但道德上当欧式以后再帮别人打赢官司的话再把学费给普氏.毕竟一天为师,终生为父!把他教得那麼好当报答一下吧!
别争了,烦,那一半我付了
你好!学生要是赢了,就不用交,要是输了,合同说1。“帮人打官司”赢了之后再交--不是帮自己2。帮人打官司“赢了”之后再交--自己已输了打字不易,采纳哦!
哦?聪明!佩服!我的头都爆了!

2,古希腊著名的故事半费之讼

古希腊有一个名叫欧提勒士的人,他向著名的辩者普罗达哥拉斯学法律。两人曾订有合同,其中约定在欧提勒士毕业时付一半学费给普罗达哥拉斯,另一半学费则等欧提勒士毕业后头一次打赢官司时付清。但毕业后,欧提勒士并不执行律师职务,总不打官司。普罗达哥拉斯等得不耐烦了,于是向法庭状告欧提勒士,他提出了以下二难推理:如果欧提勒士这场官司胜诉,那么,按合同的约定,他应付给我另一半学费;如果欧提勒士这场官司败诉,那么按法庭的判决,他也应付给我另一半学费;他这场官司或者胜诉或者败诉,所以,他无论是哪一种情况都应付给我另一半学费。 而欧提勒士则针对老师的理论提出一个完全相反的二难推理:如果我这场官司胜诉,那么,按法庭的判决,我不应付给普罗达哥拉斯另一半学费;如果我这场官司败诉,那么,按合同的约定,我也不应付给普罗达哥拉斯另一半学费;我这场官司或者胜诉或者败诉,所以我不应付给他另一半学费。 这个二难推理我在学习逻辑学的时候看到过,在网站上也看到过很多。但全部没有最后的判决结果和判决依据。不能破解

3,半费之讼解答谁能告诉我

有一次,古希腊智者派的著名代表人物普罗泰哥拉招收了一个叫欧提勒士的学生,教他学习法庭辩论之术。师徒二人事先签订了合同,规定欧提勒士先付给普罗泰哥拉一半学费,剩下的一半,等欧提勒士毕业以后第一次出庭帮人打官司并胜诉之后再付;如果第一场官司打输了,则证明普罗泰哥拉教学无方,那么欧提勒士剩下的一半学费就可以免去不交。     但欧提勒士毕业以后并不出庭打官司,也不去交剩下的一半学费。普罗泰哥拉等得不耐烦了,就向*起诉。 在法庭上,师徒二人展开了激烈的辩论。 普罗泰戈拉的理由是:     “如果欧提勒士这次官司打赢了,那么按照合同,你应该付给我另一半学费;如果你打输了,那么按照法庭的判决,你也应该付给我另一半学费。这次官司你或者打赢,或者打输,所以,你都得付给我另一半学费。”     谁知,“青出于蓝而胜于蓝”,欧提勒士针锋相对地反驳道:“如果我打赢了这场官司,那么按照法庭的判决,我不必付给你另一半学费;如果我打输了,那么按照合同的规定,我也不必付给你另一半学费。这场官司我或者打赢,或者打输,但不管是赢还是输,我都不必付给你另一半学费。”
没想到普罗泰戈拉也会有辞穷的时候~

半费之讼解答谁能告诉我

4,半费之讼据说这个案子当时就难倒了法官无法作出判决各位

其一、本案师生二人皆应用二难推理,皆是前提虚假,转移论题,即用某一论题暗中代替所要讨论的论题。普罗达哥拉斯(老师)用合同的约定暗中代替了*的判决,而欧提勒士(学生)也是用合同的约定暗中代替了*的判决。此时合同的约定和*的判决够成了反对关系,根据矛盾律:“在同一思维过程中,两个相互否定的思想不能同真,必有一假。”因此,*的判决和合同的约定必然有一个是要被否定的,否则既违反矛盾律的要求,也推不出正确的结果。我们不能推定*的判决和合同的约定同时俱有效力,如果这样,当事人何以选择呢?    其二、看一看普罗达哥拉斯(老师)在运用二难推理是怎么说的:“如果欧提勒士(学生)这场官司胜诉, 那么按合同的约定,他应付给我另一半学费。”这个时候他否定了*判决的效力。而前提二说:“如果欧提勒士(学生)这场官司败诉,那么按法庭的判决,他也应付给我另一半学费。”这个时候又否定合同的效力。这和我国古代那则寓言故事自相矛盾,何其相似,严然一个“盗版货色”。    其三、普罗达哥拉斯(老师)起诉,*受理该案,普罗达哥拉斯(老师)要想胜诉当且仅当有证据证明欧提勒士(学生)在毕业后故意不执行律师职务,以此不给付另一半学费。而本案中,证据一事却只字未提,故只能做为逻辑学的案例题,不能做为法学的案例题。实际上如果用法学的思维来解此题,就很简单了。因为合同的约定只能作为控辨的材料,而不能作为同*判决相抗衡的物件。在*的判决下,如果有新的证据证明自已无过(如一审未出示合同),可以在上诉期内上诉,如未上诉或者二审维持原判,*的判决即有强制力和排它力。 如用中国大陆法学思维,可能出现以下几种情况:   1.*以合同有效,但给付条件未成就,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待给付条件成就之后,另行起诉.即被告尽管这次胜诉,但下次要败诉。2.*以合同有效,认定被告故意致使条件不成就,视为条件成就,判原告胜诉.此时,判决效力优先于合同。3.*认定合同无效,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则原告要求被告给付基础不存在.被告无需给付原告.(此情况包括被告反诉确认无效,而后原告撤诉,*认定合同无效)。4.原告因自己重大过失未出示合同,而被告否认有此协议.则*以证据不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此时,原告在未撤销此判断前,不能再以同样理由提起诉讼.因此无权再要求被告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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