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地大物博,自然景观多元,人文因素多样,有各种各样的地理区划。最基本、使用最多的是“中国地理大区”。

民国划分更“横向”,新中国划分更“纵向”

民国时期的六大区划分

之前中国的六大区划分

在中国“六大区”和解放区“六大局”诞生前——中华民国时期也有大区划分,也分为六块:华北、东北、华中、华南、塞北、西部。

民国时期的大区划分,方位选择上更重视“横向组合”,当时的华北与后来的华北相差甚大:后来划入华东的山东,划入中南的河南,都属于华北,后来属于华北的内蒙古,当时属于“塞北”。这个划分与自然地理如气候、地貌等相对一致。

建政后的大区划分,方位选择更像是“纵向组合”,以华东和中南最为典型。这个变化反映了什么呢?这是因为解放战争时期的战略格局所致,兵分三路从北向南进行。解放过程中,基本上解放一个地方就成立军管会,东北部沿海基本上由华东野战军接收。

很明显,华东、中南的划分,为军事、政治因素主导。

华中与中原,华南与百越

华北、华中、华南这些词语是近代以来才有的,古代并没有。但是,古代也有对区位的表述。

关于华中,类似的说法有中原、中州,大体指的是今华北平原中南部,一般包括今河北南部、山东西部、山西南部、河南洛阳到开封一带。今天的华中,包括古时候的中原和楚地,大体为汉代的豫州和荆州。

华南地区,在古代有一个非常类似的名词“南夏”。夏,华夏;南夏,及华夏南部。

如,华南在古代也被称为“南夏”,如《艺文类聚·卷六》引苗恭《交广记》:“诏报听许,拜津交州牧,加以九锡、彤弓彤矢,礼乐征伐,威震南夏,与中州方伯齐同,自津始也。”《后汉书·卷七十四下》:“称雄河外,擅强南夏。”

在中原文化尚未广泛传入之前,南夏之地叫“百越”。

百越,又叫“百粤”,古时粤通越,范围曾经包括自长江以南广大地区,包括干越、扬越、东瓯、西瓯、闽越、南越、骆越等,秦朝起建立过南越国,后被汉朝灭亡。钱塘江以南浙江一带称“越地”江北的苏南和杭嘉湖一带称“吴地”——江浙一带合称吴越。宋代以来,“粤”主要指岭南至今越南一带。如徐霞客将广东称为粤东、广西为粤西。民国时期,“粤”开始特指广东。

经济地理上的“中部”

字面上的华中,就是中国中部。除了行政大区,还有一个叫“中部”的词语——跟华北、华东这类词语不同,这是来自经济领域。

2004年,我国提出“中部崛起计划”,范围包括山西、河南、安徽、湖北、湖南和、江西为6省,设有国家促进中部地区崛起工作办公室进行协调规划。这些省份地处内陆腹地。

跟其相对的是西部、东部和东北——这四大块组成了我国的四大经济地理区域。它们是空间概念,但提出过程、阶段不同,1985年诞生了“东部沿海经济开放区”;1999年提出“西部大开发”;2004年提出“振兴东北”“中部崛起”。

六大局和六大区

解政前,中共下属设立了六个地方局,分别是华北局、东北局、华东局、中南局、西南局、西北局。

建政初期,中国的地理大区按照方位对省级行政区进行分区,划分为东北、华北、华东、中南、西北、西南六大行政区,实行党政军一体化管理,各个大区设人民政府或军政委员会,是一级地方政府,分别管辖若干省级行政单位。1952年,六大行政区改设行政委员会,仅作为中央的派出机构监督地方政府,本身不再是一级地方政权。为了加强集中统一领导,1954年6月,撤销六大行政委员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地区改由中央直辖,但影响依然深远。

建政以后的行政区划几经更迭,部分省级行政区早已撤销、合并,如1952年撤销的平原省、察哈尔省等(察哈尔、热河、绥远和西康省,为什么消失了 ?);又有新的省级行政区成立,如1988年新成立的海南省。

中国六大行政区

故以下仅列出1953年的全国行政区划:

华北区:北平市、天津市、河北省、察哈尔省、山西省、绥远省、内蒙古自治区;

东北区:沈阳市、旅大市、鞍山市、抚顺市、本溪市、长春市、哈尔滨市、辽东省、辽西省、吉林省、松江省、黑龙江省、热河省;

西北区:西安市、陕西省、甘肃省、宁夏省、青海省、新疆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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