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重庆市大渡口社保中心地址

在阳光花园

重庆市大渡口社保中心地址

2,重庆市低保有多少

应该是260元一月。

重庆市低保有多少钱

3,重庆大渡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就在阳光2期与国瑞城3期之间,靠阳光2期,门口旁边是一家五金店,上3楼,二楼上房屋交易
你是说鱼洞的大江厂,那可直接做238(鱼洞--石桥铺)在大渡口区府下车。保障局等就在区府

重庆大渡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2011年重庆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多少

  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北碚区、万盛区、双桥区、渝北区、巴南区11个区及北部新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320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70元(每人每年2040元);城市“三无”人员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390元;农村五保对象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250元(每人每年3000元)。  万州区、黔江区、涪陵区、江津区、合川区、永川区、长寿区、綦江县、潼南县、铜梁县、大足县、荣昌县、璧山县13个区县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305元(此前为260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60元(每人每年1920元);城市“三无”人员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370元;农村五保对象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240元(每人每年2880元)。  南川区、梁平县、城口县、丰都县、垫江县、武隆县、忠县、开县、云阳县、奉节县、巫山县、巫溪县、石柱县、秀山县、酉阳县、彭水县16个区县(自治县)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290元(此前为240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50元(每人每年1800元);城市“三无”人员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355元;农村五保对象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230元(每人每年2760元)。

5,现在重庆低保是多少有没有长

2014年重庆低保标准目前参照2013年10月最新调整标准如下  市政府决定提高城乡低保、城市“三无”人员和农村五保供养对象保障标准,标准最高的区县每人每月360元,调整后的标准从2013年10月1日起执行。  第一区域  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9区及北部新区  第二区域  涪陵、长寿、江津、合川、永川、南川、綦江、大足、潼南、铜梁、荣昌、璧山12个区县及万盛经开区  第三区域  万州、梁平、城口、丰都、垫江、忠县、开县、云阳、奉节、巫山、巫溪、黔江、武隆、石柱、秀山、酉阳、彭水17个区县(自治县)  从10月1号起,重庆市将提高70万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三种不同类型地区的提高幅度分别为每人每月10元、15元和25元。  重庆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最近发出通知称,因去年第四季度以来,重庆市粮食、肉类、蛋禽等价格大幅上涨,对城市低保对象的生活带来压力。为确保低保对象家庭不因物价上涨而影响基本生活,重庆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提高低保对象生活补助标准。  其具体标准是:重庆主城区的十三个区由现行的每人每月185元提高到195元;重庆主城区附近的十一个区县由现行的每人每月145元提高到160元;地处重庆边远地区的十八个区县由现行的每人每月115元提高到140元。  重庆同时规定,从今年5月1号起执行的每人每月3元的粮油补贴同时取消。

6,2011年重庆大渡口区社保基最低是多少单位缴费比例是多少 员

2010年重庆市社平工资为2944元/月;2011年最低缴费基数为2010年社平工资*40%=1178元/月;如果只算个人和单位都需缴费的保险,单位应承担缴费基数的27%,即1178*27%=318.06元;个人承担缴费基数的11%+2元,即1178*11%+2=131.58元。以上金额不包括公积金。
重庆市社会平均工资在2010年为2944元/月; 2011最低缴费基数在2010年的社会平均工资* 40%=1178元/月; 如果只计算个人和单位都必须支付参保单位应承担27%的基本工资,也就是1178 * 27%=318.06元,个人承担11%的基本工资,即1178 * 11%+2 =131.58元+2。上述金额不包括公积金。
重庆市社会平均工资在2010年为2944元/月; 2011最低缴费基数在2010年的社会平均工资* 40%=1178元/月; 如果只计算个人和单位都必须支付参保单位应承担27%的基本工资,也就是1178 * 27%=318.06元,个人承担11%的基本工资,即1178 * 11%+2 =131.58元+2。上述金额不包括公积金。
重庆市社会平均工资在2010年为2944元/月; 2011最低缴费基数在2010年的社会平均工资* 40%=1178元/月; 如果只计算个人和单位都必须支付参保单位应承担27%的基本工资,也就是1178 * 27%=318.06元,个人承担11%的基本工资,即1178 * 11%+2 =131.58元+2。上述金额不包括公积金。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
重庆市社会平均工资在2010年为2944元/月; 2011最低缴费基数在2010年的社会平均工资* 40%=1178元/月; 如果只计算个人和单位都必须支付参保单位应承担27%的基本工资,也就是1178 * 27%=318.06元,个人承担11%的基本工资,即1178 * 11%+2 =131.58元+2。上述金额不包括公积金。
重庆市社会平均工资在2010年为2944元/月; 2011最低缴费基数在2010年的社会平均工资* 40%=1178元/月; 如果只计算个人和单位都必须支付参保单位应承担27%的基本工资,也就是1178 * 27%=318.06元,个人承担11%的基本工资,即1178 * 11%+2 =131.58元+2。上述金额不包括公积金。

7,重庆现在低保是多少

区域一 主城9区及北部新区 360增至385其中,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等主城9个区及北部新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月360元,提升至385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月205元,提升至225元;城市“三无”人员最低供养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月445元,提升至480元;农村五保对象最低供养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月305元,提升至350元。 区域二 涪陵区等12个区县 350增至375涪陵区、长寿区、江津区、合川区、永川区、南川区、綦江区、大足区、璧山区、铜梁区、潼南县、荣昌县等12个区县及万盛经开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月350元,提升至375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月300元,提升至220元;城市“三无”人员最低供养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月430元,提升至465元;农村五保对象最低供养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月300元,提升至345元。340增至365万州区、黔江区、梁平县、城口县、丰都县、垫江县、忠县、开县、云阳县、奉节县、巫山县、巫溪县、武隆县、石柱县、秀山县、酉阳县、彭水县等17个区县(自治县)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月340元,提升至365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月195元,提升至215元;城市“三无”人员最低供养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月415元,提升至450元;农村五保对象最低供养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月295元,提升至340元。与此同时,在救助管理机构内的城市流浪乞讨人员生活费标准比照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执行。重庆市政府要求,以上保障标准中,城乡低保标准、城市流浪乞讨人员生活供养标准为执行标准,各区县(自治县)不得擅自提高或降低;城市“三无”人员、农村五保对象供养标准为全市最低标准,各区县(自治县)可根据当地财力适当提高。希望能够帮助到你。
没有具体规定残疾人每月多少钱,而是分类施保,一般分为a、b、c三档(有的地方还有d类),具体如何区分类别各地规定略有不同,一、二级残属重残有的地方归为a类,有的归为b类,各地政策不同,可以向当地民政部门咨询 。一般类别越高保障金额就越高,比如a类三无人员可以享受全额补助,即当地低保标准如果是300元,该户低保金就是每人每月300元。其他类别则要看家庭人均收入多少,收入高补差的低保金就少,反之就多。另外,除了收入不一样困难情况不同,还和家庭人口多少有关,同样困难情况的家庭人口多的自然享受的低保金就多。重残人员政策上会相应上浮低保金适当照顾.另外,享受低保的残疾人另外可以享受到困难家庭残疾人补助,至于补助多少补助什么级别的要咨询下当地残联或民政,一般是每月30-60元左右(级别不同可能补助金额不同) 助人为乐,请别忘记采纳答案!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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