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上海市帮困补助标准

补助为1. 生活补助:月养老待遇3300元以上,每人每月补助230元;月养老待遇3300(含3300)元以下,每人每月补助280元;2. 分档补助:月养老待遇2301—2800(含2800)元,每人每月补助150元;月养老待遇1000(含1000)-2300(含2300)元,每人每月补助210元;月养老待遇1000元以下,补足到1000元再补助210元。法律依据:《上海社会救助条例》第四十四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标准、低收入困难家庭申请专项救助经济状况认定标准、住房困难标准以及医疗救助、住房救助等具体标准,由市民政、房屋管理等部门拟订,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执行。制定前款规定的标准,应当参考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居民生活水平和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困难家庭维持基本生活必需的费用等因素确定,并适时进行调整。

2,上海支内帮困规定

在区民政局社会救助领域“政策找人”工作小组的指引下,马桥镇社区救助顾问统合各项民生保障措施,做实做深做细各项社会救助工作,切实保障好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推出线上政策宣讲活动。支内回沪帮困补助申请须知↓↓↓申请条件: 一、本市动员分配支援外地建设人员 1、原本市常住户口,由本市动员分配支援外地建设,于1979年1月31日前迁出户籍(调动、顶替等不属于范围); 2、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在外地办理退休(职)手续,享受外地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居保、农保不属于范围); 3、经上海市*机关批准,报入本市常住户口(或按规定已领取上海市居住证)。 二、本市动员分配支援外地建设人员配偶 1、上述对象的原非本市户口、非本市动员分配支援外地建设的配偶(结婚时间早于上述对象户籍迁入本市或法定退休年龄); 2、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在外地办理退休(职)手续,享受外地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居保、农保不属于范围); 3、经上海市*机关批准,报入本市常住户口(或按规定已领取上海市居住证)。申请材料: 1、本市支援外地建设退休(职)回沪定居人员生活帮困补助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上海市户口簿或上海市居住证及外地户口簿、退休(职)证、原本市户籍迁出证明(派出所开具)、婚姻情况等相关材料; 3、提供对账期间为申请日前3个月的养老金发放银行的流水账单。 或者退休所在地社保中心开具的养老金发放证明文件。申请程序: 符合帮困补助条件的新申请对象,可向户籍所在地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窗口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经上海民政救助信息管理平台审核通过后,给予帮困补助金。马桥镇“社区救助顾问”服务点汇总表马桥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全心全意为民服务

上海支内帮困规定


文章TAG:上海  上海市  困难  补助  上海市*局困难补助标准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