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莫焕晶死了吗

莫焕晶已经被执行死刑。莫焕晶(1983年7月28日—2018年9月21日),女,广东东莞市人,初中文化,系6·22杭州小区纵火案罪犯。2018年9月21日,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罪犯莫焕晶被执行死刑,终年35周岁。015年7月,莫焕晶在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胜利路望越中央花园徐某某家做保姆时,盗窃茅台酒两瓶。2015年11月至同年12月,莫焕晶在上海市浦东新区潍坊西路二弄周某某家做保姆时,多次窃取戒指、项链等物品进行典当,在被发觉前赎回归还。2016年2月,莫焕晶在上海市华发路333弄李某某家做保姆时,盗窃同住保姆汪某某现金6500元。上述盗窃行为被发现后,莫焕晶退还或退赔财物。2016年9月,莫焕晶经上海某中介公司介绍,受雇于被害人家中从事保姆工作,之前曾在浙江绍兴、上海从事保姆工作,期间有三名雇主发现其有盗窃行为,退还财物后均被雇主辞退。2017年6月22日5时07分,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鲲鹏路蓝色钱江小区2幢1单元1802室发生火灾,造成4人死亡。公安机关通过外围调查,发现该户保姆莫焕晶(女,34岁,广东东莞人)存在可疑情况。经过审查,莫焕晶初步交代了其于22日5时许,使用打火机点燃客厅内物品实施放火的犯罪事实。同日,莫焕晶因涉嫌放火罪,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莫焕晶死了吗

2,家中保姆蓄意纵火致女主人和三个孩子身亡是怎么回事

2017年6月22日,一家的三个孩子和母亲在凌晨5时许发生的火灾中不幸身亡。经公安机关调查,(蓝色钱江小区火灾)明确为一起放火案件。该户保姆莫某晶(女,34岁,广东东莞人)有重大作案嫌疑,现已被公安机关控制,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6月23日起,杭州一直下雨。整座城被乌云笼罩,先是毛毛细雨,紧接着大雨倾盆。上城区鲲鹏路的蓝色钱江小区里,草坪上搭建一个灵堂。深蓝色顶棚下,两只白色灯笼风中飘摇。正中一张桌子,烛光后,放置着一张女主人照片,长发披肩、笑容温婉;还有一张三个孩子的合影,兄妹三人头挨着头,对着镜头甜笑。从广州赶回来的户主林生斌,想不通他们平素善待的保姆为什么会这么做。他们给保姆送童装,保姆说要在老家买房子,他们还借10万元钱给她。新京报记者调查发现,这位名叫莫焕晶的保姆,曾在东莞老家流连赌场,身陷高利贷漩涡。两个求救电话6月22日早晨5点20分左右,住在蓝色钱江小区2幢2单元的夏芸(化名)被急促的敲门声惊醒。打开房门,一个邻居冲她喊,“着火了着火了,快点下楼!”夏芸吓得一激灵,赶紧跑回卧室,喊家人逃命。一家人顺着楼梯从13楼跑下去。到楼下往上看,夏芸记得清楚,1单元18层起火了,“火势已经很大,朝江面吐着火舌,里面冒着浓烟。”大约同样的时间,另一位住户汪岳(化名)也听见噼里啪啦的声音,随后跑到楼下。楼下聚集了很多人,都在议论1单元18楼着火了。他一惊,是不是自己的朋友林生斌家?他跑到1单元门口想看个究竟,被维持秩序的保安拦住了。此时,汪岳见到了林生斌家的保姆莫焕晶,“头发很湿,衣服也有点湿,鼻子里边都是烟煤,手上拿着个榔头。”莫焕晶用带着广东口音的普通话告诉他,家里着火了,女主人朱小贞让她出来报警,朱小贞自己则去救家里的三个小孩。许多邻居都见到莫焕晶当时的样子,穿一双粉色拖鞋,碎花睡衣短裤,头发披散在肩上,正在和警察讲话,没一会儿就被警察带走了。据杭州市公安局上城区分局官方微博, 5时07分,杭州消防支队指挥中心接报警,蓝色钱江小区2幢1单元1802室起火。5时54分,现场火势得到控制;6时48分,现场火灾被扑灭。汪岳回忆,火被扑灭后过了约半个小时,四具尸体被消防员抬了下来。“我站在单元门口,看着尸体从眼皮底下一具一具拉走,心里非常难过。"汪岳说,满怀着痛惜,他按照家乡的风俗,捏了捏每个小孩子的脚。一位在场的邻居说,死者应该是被浓烟熏死的,四具尸体没有直接烧过的痕迹,而是被熏得黑黑的,“脸上全是黑灰”。事发后,浙江消防部门通过当地媒体证实了这一点,消息称,称起火点位于客厅,而四位死者被发现的地方是距离客厅最远的小女孩儿房间,该房间内并没有过火。当消防员到达小女孩儿房间时,房门关闭,打开房门,里面黑烟滚滚,“三个小小的身体躺在妈妈身边”,有消防员哭了。

家中保姆蓄意纵火致女主人和三个孩子身亡是怎么回事

3,再回顾关于莫焕晶少有人知的细节仍有三个未解的疑惑

回顾保姆纵火案,那天本来应该是一个普通平凡的日子,但是人心险恶,你永远不知道下一秒会发生什么。当一个人起了罪恶的想法时,在开始的时候也许只是被愤怒冲昏头脑,没有付出行动,但是慢慢的,想得越来越多会想要报复,罪恶充斥着头脑。 最后似乎是有一双罪恶之手在控制着自己行动,导致不可弥补的后果。人心难测,我们很难去知道和掌握他人的想法,我们不能去左右他人的行为和想法。 保姆纵火案造成了四个人生命的不合理结束,她本来可以是一位和孩子们共同成长的母亲,她殷切的希望自己的孩子 健康 成长。 还有他们本来是拥有美好家庭的孩子们,家庭的经济条件完全可以提供很好的生活条件供他们茁壮成长,却因为人心难测,母子四人都离开人世。生命只有一次,人生也没有重头再来的机会,那些犯下的错误,永远不能弥补缺失。 2017年6月22日的那天,在杭州市上城区的蓝色钱江2幢1单元1802室发生了一场火灾。人们的第一反应有可能是没有正确使用煤气或者是其它易燃物而导致的火灾。但是事实的真相往往出乎人的意料。这场火灾让1802室的保姆莫焕晶永远无法被世人原谅,她也被“罪恶之席”紧紧包围,她犯下的罪恶会被世人记住。由莫焕晶导致的人为纵火案,结局清晰可见,在2018年的9月21日,莫焕晶被判处死刑,那一年她35周岁,这个结果自然是大快人心。 在2018年2月1日,这起纵火案开审,关于莫焕晶鲜为人知的细节也一一浮出水面,下面就让我们一起来看看。 2017年34岁的莫焕晶的籍贯是广东东莞,已经结婚并且有一个孩子。但是因为赌博欠债只能与当时的丈夫离婚,而且她为了躲避债务,离开了东莞。 莫焕晶是过前科的人,在去朱小贞家担任保姆之前,她曾经多次偷窃雇主家的财物,但是朱小贞并未因此而解雇她,还给了她11.4万元还债。这里就出现了第一个疑点:家政行业的不断发展,现在的保姆大多是家政公司介绍的,像莫焕晶这种有前科还死性不改的人应该有被举报过,即使因为偷盗入狱,为什么还可以在家政业服务呢? 在案发后,警察发现在小区楼下的莫焕晶头发湿湿的,脸上有被微熏过的痕迹。她整个人很狼狈,她的脚上还穿着拖鞋,上衣是短的,裤子也是短的,很奇怪的是她还一手拿着手机,另一只手是拿着榔头的。 可以说整个人都是乱糟糟的。警方在案发现场发现两个水桶,莫焕晶的辩护人由此推断水桶和榔头是莫焕晶想用来救火的。 但是后来事实证明,水桶并没有被用于救火,在莫焕晶的供词里说到她是想用用榔头去打碎玻璃试图营救也是无稽之谈,是假的,是自己的维护之词,意在减轻刑罚。 在朱小贞的家里,保姆房和女儿的房间之间是有一扇窗户的,当擦掉窗户上的灰烬后,并没有看到窗户上有明显的痕迹,并且在法庭上诉讼代理人还出示了一张实践的照片,照片里是用榔头敲击玻璃的,但是也没有发现有痕迹。 这就出现了第二个疑点:莫焕晶为了“立功”放火,为什么不使用手上的榔头呢?这是出于怎么的心理的? 当火灾出现时,朱小贞对莫焕晶说过,着火了,快点报警,并且她自己也在5点零几分的时候也报过两次警。但是对于同样在场的莫焕晶的报警时间却晚了6分钟。这里就出现了第三个疑点:火灾发生时朱小贞的清醒的,并且比莫焕晶还提前报警,为什么莫焕晶可以跑下楼,但是朱小贞母子四人却葬送火海。 时隔好几年,现在再来看之前的案情,这些疑点仍然是未解之谜。这些谜团也许这辈子都不能被解开,但是莫焕晶的犯罪事实却不能被磨灭。她永远都不能被原谅。 事情的发展何去何从,就像林生斌在微博上发表过这么一句话,已经审判的这个是罪有应得,那些尚未审判的也在路上了。莫焕晶留下的伤痛只能用时间来淡化。时间没有解药,但是时间里有解药。生活仍然要继续。 总结:一个人的罪过导致四人的生命无辜离开。这是道德沦丧,是人性的缺失。接下来的日子还是要过下去的,我们也只能感叹一句:逝者安息。我们的 社会 不会放过一个坏人,要相信未来是光明的!

再回顾关于莫焕晶少有人知的细节仍有三个未解的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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