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月底在房管局已经打完协议4月1日执行限购新政买方不符合新

3月底在房管局已经打完协议,4月1日执行限购新政,买方不符合新政条件,不用怎么办,还能继续进行交易。因为任何法律法规都是有准确的施行日期的,施行之前已完结的不做调整——也就是不再推翻。
珠海市从今天开始实施房产限购了

3月底在房管局已经打完协议4月1日执行限购新政买方不符合新

2,4月一日新规出来了有贷款可以买首套房首付是多少

房产首付比例: 均价略有跌幅在18000左右,首付30%。 现在首付的情况可以分为: 1、在首套房的情况下,购买新房并且面积不超过90平米的缴纳首付可以最低为20%; 2、在二套房的情况下,购买房产的最低首付为60%; 3、三套房的情况,需要贷款的银行根据房价的情况可以不予与贷款; 4、其他的情况最低首付为30%。
首付2成

4月一日新规出来了有贷款可以买首套房首付是多少

3,东莞买二手房有什么限制

新政策2016年10月7日开始限购:1、东莞户籍,限购2套;2、非东莞户籍,最多2套;第1套无限制,第2套需提供购房之日前两年个税或社保逐月连续缴纳一年以上。限贷:1、无房无贷3成;2、有贷款记录无房3成;3、有1套房无贷款记录3成;4、有1套房贷款结清3成;5、有1套房贷款未结清4成;6、2套及以上无法贷款。我是上海菁英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的,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东莞市区普通住宅 二手房均价为5000元左右

东莞买二手房有什么限制

4,新政策东莞二手房如何计算费用包括房改房

目前二手房买卖所涉及的税费主要有:   1、营业税(卖方):财政部、国税总局2008年12月30日联合下发通知,二手房营业税新的执行标准从200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新政对此前购房需满5年免征营业税的政策放松:个人购买不足两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购买超过两年(含两年)的非普通住房或者不足两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购买超过两年(含两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2、个人所得税:有两种方式,①税率20%,按财产转让所得(本次交易价格-房屋原价-原缴纳契税-本次缴纳营业税-合理费用)计征;②未能提供原购房发票的按已成交价格的1%征收。卖方承担   3、契税:由于您的房屋面积超过90平米,不能够享受国家契税优惠政策,只能按照目前普通住宅1.5%,非普通住宅按买价征收3%由买方承担;   4、印花税:税率1‰,按正常交易成交价格计征,交易双方各承担一半。   5、交易费:6元/平米,双方各付一半;   6、登记费:普通二手房住宅类为80元/套,买方承担。   7、土地收益金(代收):房改房、经济适用房、安居工程房买卖过户时收取,按房屋正常成交价的2%计征。卖方承担。   8、核档费:50元/宗

5,4月15日出的房屋新政策具体是什么

银监会:二套房认定将以住房套数为标准 银监会银行业监管一部主任杨家才21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解读了最新出台的房贷新政。他强调,新的房贷政策是以房屋数量来认定是否为第二套、第三套,同时,认定范围以家庭为单位。这与此前执行的二套房认定标准出现了根本性的变化。 房子套数不以贷款记录来认定 在此次“国十条”房贷新政出台前,二套房的认定标准是“是否利用贷款购买住房,且贷款是否已还清”。而杨家才指出,房贷新政的二套房认定将“以房为限,而不是以贷为限”。所谓一套房贷、二套房贷,首先购房单位是家庭而不是个人。家庭由三种人组成,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一个家庭只要购买了一套房,再买房就叫二套。第三套房也是按家庭,不能证明是二套房的,那就是第三套房。 他表示,只有以房来划分,才有一套二套的问题。而“实行差别的房贷政策的时候,主要以房进行划分”。 而据杨家才介绍,房子的套数需经房产管理部门的房屋登记系统进行查询后,由其进行认定。此外,银行在做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时,还需要严格执行面谈、面签、上门走访的程序。 4月14日,国务院发出通知,要求二套房贷首付比例不低于50%,利率1.1倍;三套以上房可停贷。杨家才指出,从整个新政来看,政策出发点是居者有其屋,有一套住的就足够了,一个人没有必要住两套。房地产按揭贷款只支持住房的资金需求,而不能支持倒卖房屋的资金需求。 开发贷款和土地储备贷款“三不贷” 杨家才透露,目前,银监会对于开发贷款和土地储备贷款明确了“三不贷”原则。对于国土管理部门查处并确认的有闲置土地、炒地倒卖的房地产企业,不予发放新的贷款;对于住建部门查处并认定的捂盘惜售、囤积房源、哄抬房价的房地产商不再给贷款;对挪用银行的贷款去缴纳土地出让金的,即参与招拍挂做保证金,然后交土地挂牌款的,不再增加贷款。 此外,对于土地储备贷款,银监会还要求,地贷挂钩、建贷挂钩及房贷挂钩。“你整治哪块地,经过评估之后,给你多少贷款,叫地贷挂钩。跟踪这个地的去向,卖到哪儿贷款就收到哪儿;第二个是建贷挂钩,房地产商要贷款,一定是跟在建工程挂钩,然后用我的钱把这个楼盘建起来之后,要监督你销售;再一个就是房贷挂钩,就是房子与贷款挂钩,你卖出去我要实行封闭运行,在银行

6,东莞首次购房144平米以下可享1契税解析

东莞首次购房144平米以下可享1%契税解析; 5月15日上午,记者来到东莞市房管局,有关人员说:“五一假期后,有关首次购房证明的申请条件和能否享受到1%契税的问题,确实有新的规定出来。即首次购买普通住宅,且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的业主都能够享受到1%的购房契税,但具体规定是东莞市财政局那边做的。” 随后,记者在东莞市财政局网站上找到了一篇“转发《关于促进我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该通知的第一条明确规定了“自2009年3月3日起凡个人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契税按1%税率征收。购买普通住房时间以契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一般以购房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就该规定中“普通住宅”的标准,东莞市财政局政策法规科的工作人员解释道:普通住宅的标准,东莞市在2007年曾作出明确的规定,现在还是按照那个规定执行。也就是说,在城区个人首次购买住宅,面积在144平方米,单价在6000元以下,购房契税即按1%缴纳。 各楼盘做法不统一 市财政局发布的通知,第二条规定“纳税人办理个人首次购买普通住宅契税纳税申报,必须提供由市房地产交易所开具的《首次购房(查阅)证明》原件。 记者询问了百悦尚城、景湖名郡、田禾·塞纳河畔、东骏豪苑等城区楼盘,针对1%契税的执行,各楼盘做法并不统一。 田禾·塞纳河畔的销售人员说:“在签订购房合同的时候,我们按照1.5%征收。签完合同后,如果业主能够拿到首次购房证明,再把那0.5%的契税退回。是不是首次购房不是自己说了不算,有证明才行。”而东骏豪苑的销售人员对该政策是否已经正式实施,并不知情。“听说有个契税新政策,但好像没实施吧。我们现在按照1.5%来交,多交的部分将来是否退还,还要看政策。” 财政局工作人员表示:3月3日之后签约的业主,如果多交了契税,可以带首次购房证明、购房合同等资料,自行去各区税务所办理退税业务。只有通过税务部门的审核才能拿回多交的钱。 契税降低意义不大 新规颁布后,90-144平方米的契税由1 .5%降到1%,0 .5%的降幅,业内认为对首次置业者的影响并不大。 目前首次置业者的房屋总价在40、50万元左右,按50万的总价来算,0.5%为2500元。为了省2500元去花钱买房,不太现实。从刺激购房欲望的角度来看,意义不大。 另外,东莞市财政局的新规中还明确了“本政策暂定执行至2009年12月31日”,从时间跨度来看,10个月的政策实施期,对市场难以形成长足影响。

7,用公积金贷款买房 东莞史上最严公积金新政

用公积金贷款买房是很多购房者的心愿,因为用公积金贷款买房更划算一些,然而2013年2月8日,被网友称为东莞“史上最严”的公积金新政出台,引起了热烈议论。此次新政除了对贷款比例和公积金缴存期重新进行了规定外,还首次出现贷款“最高不超过公积金账户余额的8倍”这一限制,有市民经过一番推敲后抛出了“公积金账户亏空”论。关于调整东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部分政策的通知各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根据2012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关于“继续坚持房地产调控政策不动摇”的精神,结合当前实际,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的互助作用,更好地帮助有需求的家庭购买自住住房,进一步促进住房合理消费,有效减低贷款风险,经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批准,现对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部分政策调整如下:一、职工必须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2个月方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二、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在不超过原有最高限额的同时,必须符合下列要求:(一)不高于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8倍。(二)购买首套住房的,不高于房屋总价的70%。(三)购买二手房的,应由申请人委托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进行价值评估,取购房合同价与评估价的较低值作为计算可贷款额度的房屋总价。三、职工所有贷款月供合计不得高于其家庭月收入的55%,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家庭月收入按如下方式计算:家庭月收入=申请人月收入+配偶月收入申请人月收入=申请当月申请人的住房公积金汇缴额(含个人和单位缴存的,下同)÷(单位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配偶月收入=申请当月配偶的住房公积金汇缴额÷(单位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四、购买“双拼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按照购买第二套及以上住房认定;购买“多拼房”的,不予贷款。已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的,如再次购买该套住房的毗邻房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提前收回该笔贷款。五、住房公积金贷款以职工的诚信记录作为审批的重要依据之一。申请人及其配偶出现下列情况的,限制贷款或不予贷款:(一)个人住房贷款(含住房公积金贷款或商业贷款)逾期累计满10次,且未结清或结清未满两年的,不予贷款。(二)职工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隐瞒或虚报婚姻状况、直系亲属关系、购房行为、住房数量等情况的,自该行为认定之日起5年内不予贷款。(三)虚构提取条件,或持伪造资料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自该行为认定之日起5年内不予贷款。(四)购买“双拼房”、“多拼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须如实说明,隐瞒不报的,不予贷款。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手房,贷款年限最长不超过20年。七、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后,借款人停缴住房公积金达12个月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提前收回该笔贷款。(以上回答发布于2013-10-29,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点击领取看房红包,百元现金直接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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