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户东莞后还能迁回原户籍嘛,由于购房落户是否还可以再转回原来的户籍
来源:整理 编辑:东莞生活 2023-06-21 19: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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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由于购房落户是否还可以再转回原来的户籍
2,非农户口怎么迁回原籍东莞
1、东莞市 集体户口要想迁原籍现非农迁原籍仍非农户口; 2、现户口迁移原籍需要理由:原籍接收单位已经与签订劳合同;原籍买落户房原籍落户否则能户口迁原籍在现在仍存在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二元化户籍政策的情况下,农业户口变更为非农业户口难,非农业户口还原回农业户口更难。即使你征得原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的同意迁回原籍,非农业的户口属性,还是不会改变。
3,户口迁移还能迁回原籍
只要有正当理由,如离婚后投靠父母,户口迁移还能迁回原籍。以江西省为例。《江西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 第二节 市、县外迁入 第七十四条 在南昌市中心城区,凡办理《居住证》满2年并按规定参加城镇社会保险的,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的配偶、子女、父母可申请迁入落户,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一)迁移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二)居住证; (三)缴纳社会保险凭证。 第七十五条 在南昌市以外其他设区市中心城区,凡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和合法稳定职业的,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的配偶、子女、父母可申请迁入落户,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一)迁移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二)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材料:包括购买的商品房(含二手房)或合法自建房的房屋产权证、单位出具的公房证明、经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租住房租赁合同; (三)合法稳定职业证明材料:包括在国家机关、党政团体、企事业单位、私(民)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签订的劳动合同;投资创业人员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第七十六条 在县(市)城区及所辖建制镇凡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的配偶、子女、父母可申请迁入落户,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一) 迁移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二) 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包括购买的商品房(含二手房)或合法自建房的房屋产权证、单位出具的公房证明、经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租住房租赁合同。由原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准迁证,再由现在户口地开户口迁移证就可以了。 原籍会开的 放心,你本来就是原籍的人,只因读书迁出户口,现在再落回去是没问题的。
4,户口迁移后可以再迁回原地吗
户口的迁移不以是否回原地为条件。符合入户条件,就可以迁移。当事人想迁移户籍回原籍,需要本人或户主,凭当事人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情况证明,到落户所在地派出所说明情况,申请办理落户手续,派出所审核通过之后,会给当事人开具准予落户迁入的准迁证。 当事人或者户主凭准迁证和以上证件材料,回到目前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说明情况,申请办理户籍迁移手续。 取得当事人户籍资料之后,当事人或户主再回到原籍落户所在地户籍管理派出所申请办理落户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规定: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1.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2.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3.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5,户口迁入了外地之后还能迁回老家吗
户籍迁移有工作调动或公民私事等类迁移,没有规定不许多次迁移。一般办理户口迁移流程:第一步: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第二步: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 。第三步;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第四步: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 。第五步: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第六步:户政科签发《准迁证》。第七步: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第八步;持迁移证、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入户。扩展资料:程序应遵循人户一致和居住地登记的原则。公民迁移,除在本户口管辖区内移居,只作住址变动登记,不作迁出、迁入登记外,凡是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的,均可办理迁出、迁入登记。办理户口迁移所需的证明材料公民因各种原因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应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与迁移事由相关的证明:1.婚迁,持合法的结婚(离婚)证;2.分(购)、建房迁移,持房卡或住房证明;3.出国(境)注销户口,持有关部门出具的注销户口通知单;4.回国(入境)落户,持定居证或劳动人事部门核准的录用证明、护照(回乡证)或有关部门出具的证件收存(收缴)证明,回国后异地落户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5.公民入伍注销户口,持入伍通知书;6.退伍、复员、转业落户,持县市兵役机关,县市以上复员安置办公室发给的登记户口的证明,异地安置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7.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落户,持释放证、解除劳教通知书,异地落户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8.大中专学生入学户口迁移,持入学通知书;9.大中专学生分配落户,持派遣证;10.录用公务员、招收职工迁移户口,持录用(招收)证明及《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11.公务员、职工调动、辞退等户口迁移,持调动、辞退证明及《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12.收养小孩落户,持收养公证书或《收养证》;13.解除收养关系迁移户口,持解除收养关系公证书或《解除收养证》;14.离退休人员户口迁移,持离(退)休证;15.与职称、职务、学历、荣誉、工龄、年龄等有关的户口迁移,持相应的证(聘)书及工龄、年龄证明;16.需要凭户口准迁证方可迁移的对象,还须持迁入地县、市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准迁证;17.需要经过上级公安机关批准后方办理的户口迁移,还应提供上级公安机关的批准文件。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户口迁移户籍迁移有工作调动或公民私事等类迁移,没有规定不许多次迁移。一般办理户口迁移流程: 第一步: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第二步: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 。第三步;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第四步: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 。第五步: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 第六步:户政科签发《准迁证》。 第七步: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 第八步;持迁移证、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入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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