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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土地确权是按户口本上的人口吗

你好 这个当然是有关系了,本集体村民的身份是户口体现出来的啊 希望可以帮到你

土地确权是按户口本上的人口吗

2,土地确权是否是确权到谁的户口就是谁的

不一定。对于确权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如果全家已经迁入设区的市,户口农转非的,其承包地应当由村委会收回;对于已经确权的土地,如果发生承包经营权纠纷,经处理后,仍然可以进行变更登记;对于已经确权的承包地,其家庭新增人口仍然享有承包经营权。
不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所登记的承包地面积属于其家庭成员共有。

土地确权是否是确权到谁的户口就是谁的

3,户口以迁出还能确权吗

户口迁出后,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能否继续确权,应区分如下情况(仅限于户口迁出后的本次承包期限内):  1、在当事人是符合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6条第1款的规定而迁移户口的前提下,在本次承包期限内,可以继续使用该承包地(由户主办理确权手续);  2、在当事人是符合本法第26条第2款的规定而迁移户口的前提下,应把承包地交回发包方,不能办理确权手续;  3、在当事人是符合本法第30条的规定,而迁移户口的前提下,当事人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由原籍的户主办理确权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第三十条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你好,不能。 土地确权,只有是原集体户的农户才能确权。你的户口已经迁出,就不是该集体的成员,自然也就不想有确权的权利。 至于合同,可以继续履行,但是到期后就不能继续续签。 爷爷住的房子你们可以继承,但是不得维修,直到自然坍塌为止。宅基地到时候也就收回集体。 如果有帮助,望采纳。

户口以迁出还能确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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