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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片并配了简短的文字介绍凶手终于落网案件终于告破被害人家

后面半句不妥。惊奇是宋给公安局的,不该这么说。

片并配了简短的文字介绍凶手终于落网案件终于告破被害人家

2,刑事自诉附带民事诉讼 原告受害人 被告单位强占侵权犯

你是自诉案件,不会出现被告人是单位的,另外你的案情是否是属于自诉范围,不属于就不受理

刑事自诉附带民事诉讼 原告受害人 被告单位强占侵权犯

3,您好我有个问题想请教一下这是一起刑事案件公安已侦结移交检察

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期限是一个月,并非一个半月。因为刑事案件的起诉不受受害人的意志的影响,检察院一般不会发通知给受害人的。因为本案的判决结果会直接影响到受害人的利益,所以法院肯定会决定受理后通知受害人的。希望能帮到您,谢谢!
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期限是一个月,并非一个半月。因为刑事案件的起诉不受受害人的意志的影响,检察院一般不会发通知给受害人的。因为本案的判决结果会直接影响到受害人的利益,所以法院肯定会决定受理后通知受害人的。希望能帮到您,谢谢!

您好我有个问题想请教一下这是一起刑事案件公安已侦结移交检察

4,将受害者的照片及辱骂性的信件寄给受害者的同事朋友致使受害

当然算很严重的精神上的伤害如果是继续这样下去伤害会加剧 就向法院起诉 但需要满足四个条件的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益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我院管辖呵呵想清楚再起诉哦
已经算是了,算精神伤害
怎么不算? 真是哪壶不开提哪壶!缺德啊!
你好!保留证据,法院起诉。不要考虑后果。因为,后果很严重。打字不易,采纳哦!

5,我把别人打了别人把我告了起诉书上说一共要我赔4200多块钱

如伤情不重,是这样的。
最好让他撤诉,找他好好谈谈私了
如果构成轻伤以上的伤害,你赔钱还要坐牢,但取得对方谅解的话,可以判决你缓期执行或监外执行。
那要看对方伤得重不重,如果真可以赔钱了事,那是上策,记住,赔钱的时候,一定要对方撤诉、撤案。不然,你的钱白赔了。还是会追究你法律责任的。
以对方伤情判定起诉书是民事赔偿诉讼还是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如果对方伤情为法医鉴定的轻微伤,那起诉书就只是民事诉讼;如果伤情法医鉴定为轻伤的,那就是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诉讼,赔偿4200元的伤情推理应是轻伤。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伤情达法医鉴定为轻伤及以上伤情的,依法应追究嫌疑人刑事责任,轻伤追究刑事责任的形方有两种,一种是受害人可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诉讼(称刑事自诉案件或是直诉案件);另一种就是刑事公诉案件,以受案的公安机关侦察终结移送属地检察院定查,审查终结的就提起公诉,不论是哪一种情况,民事赔偿受害人治疗费及其治疗期间的误工费等项费用是一种程序,否则加重刑处幅度。如果受害人伤情达法医鉴定为重伤的,那就不会允许受害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自诉。 综上所述,如果受害人伤情为轻伤的,向管辖权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清楚受害人,受害人拆诉的就没事了,但也应防止受害人重又向司法机关提请追究刑责(即提起公诉)。故应要求受害人拆诉后再写一份谅解书(内容包括谅解了嫌疑人、请司法机关不再追究嫌疑人某某刑事责任等项)。 轻伤(含轻微伤)的民事赔偿计算标准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九条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第二十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第二十一条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第二十二条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第二十三条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第二十四条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你好!如果是民事诉讼,赔偿完钱就没有事了。若是刑事诉讼,赔偿完钱还要追究刑事责任,赔偿是减轻刑罚的一个情节,可以酌情减轻处罚。

文章TAG:深圳  剥离  受害  受害人  深圳剥离受害人脸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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