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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人所得税一般什么时候申报

个人所得税规定每月7日前申报,逾期申报需要交纳滞纳金。个别省份可能因推行明细申报而暂时推迟个税的申报期,具体请咨询:12366

个人所得税一般什么时候申报

2,个人所得税什么时候申报

申报个人所得税的时间一般月度终结后的15日内。扣缴义务人每月或者每次预扣、代扣的税款,应当在次月十五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表。 纳税人办理汇算清缴退税或者扣缴义务人为纳税人办理汇算清缴退税的,税务机关审核后,按照国库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退税。《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缴纳税款。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的,纳税人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六月三十日前,缴纳税款;税务机关通知限期缴纳的,纳税人应当按照期限缴纳税款。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申报纳税。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内申报纳税。纳税人因移居境外注销中国户籍的,应当在注销中国户籍前办理税款清算。

个人所得税什么时候申报

3,2021年个人所得税申报时间

个人所得税申报截止时间2021:2021个税专项扣除申报时间于2020年12月31日截止。按照政府发布的相关规定,每年12月份要对次年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内容进行确认,未及时确认的,扣缴义务人于次年1月起暂停扣除,待确认后再行办理。具体流程:准备申报,下载【个人所得税 APP】,打开APP后,先进行注册登录,进入年度汇算:首页【常用业务】—【综合所得年度汇算】;进入申报界面后,填报方式有【使用已申报数据填写】 和【自行填写】两种选择。为了方便申报,推荐大家选择【使用已申报数据填写】,税务机关已按一定规则预填了部分申报数据,大家只需确认即可。选择【使用已申报数据填写】—【开始申报】后,系统提示【标准申报须知使用已申报数据】,点击“我已阅读并知晓”,开始年度汇算申报。《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经营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2021年个人所得税申报时间

4,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什么时候报

4月份的工资一般是4月底或者5月初发,5月份的征期内申报就行了,一般是5月1日-7日申报缴纳税款,每月20日前(有些区是在征期内,有些区却可以到月底)进行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计提个人所得税是在发放工资时计提,分录如下:借: 应付工资 贷:应交税金-应交个人所得税 银行存款/现金去银行交完税了做如下分录:借:应交税金-应交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一般都和国税的时间一样在每个月月初申报.计提时:借:管理费用(营业费用...)-工资 贷:应付工资 应交税金-应交个人所得税交纳时借:应交税金-应交个人所得税贷:现金(银行存款)

5,新个税什么时候开始申报

按照现行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扣缴义务人每月预扣、代扣的税款,应当在次月十五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表。因此,扣缴义务人2019年1月份实际支付“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等代扣的个人所得税,应当在2019年2月征期进行扣缴申报(即:填报《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也就是通常所称的“明细申报”)并缴纳税款,此时该笔税款的税款所属月份应为2019年1月。   同时,扣缴义务人自2019年1月1日起向员工发放工资并计算和预扣个人所得税时,可以扣除子女教育、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自2019年2月1日起扣缴客户端才会支持新的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的提交上传功能。因此,也要求扣缴义务人2019年1月份实际支付“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等代扣的个人所得税,应当在2019年2月征期进行扣缴申报并缴纳税款。

6,个人所得税申报多久

个税申报时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九条的规定 扣缴义务人每月所扣的税款,自行申报纳税人每月应纳的税款,都应当在次月十五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的税款,按月计征,由扣缴义务人或者纳税义务人在次月十五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特定行业的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的税款,可以实行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的方式计征,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纳的税款,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由纳税义务人在次月十五日内预缴,年度终了后三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应纳的税款,按年计算,由纳税义务人在年度终了后三十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纳税义务人在一年内分次取得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每次所得后的十五日内预缴,年度终了后三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纳税义务人,应当在年度终了后三十日内,将应纳的税款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

7,个税申报时间

新个税法将扣缴义务人、纳税人申报缴纳税款的时限由现行的次月7日内延长至15日内。今年的注会辅导教材上还是7日。所以,按照惯例今年注会考试将不会考这一知识点。
新税法,变成次月的15号前申报了
个人所得税是以纳税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为计税依据的。所以你的做法是正确的。这里涉及到几个概念,我从东莞地税网站摘录给你。 有关个人所得税电子申报软件 “所得期”、“所属期”等几个时间概念的解释说明 一、概念 1、“所得期间”:填写扣缴义务人支付纳税人应税所得的时间,即收入发放的月份。 2、“收入所属期间(起)”、“收入所属期间(止)”:是指纳税人该项所得的所属期间。(对于工资薪金所得、生产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可以通俗解释为个人取得该项收入而付出劳动的期间;对于稿酬所得是指作品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的时间,对于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和财产租赁所得是指纳税人为取得的该项所得而提供使用权的期间;财产转让所得是指纳税人转让财产的时间;偶然所得是指纳税人得奖、中奖、中彩的时间;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是指用以计息的持股或持债时间,或者是被股东用以进行分配的税后利润的所属时间。) 3、“税款所属时期”:是指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产生纳税义务的时间。扣缴义务人支付应税所得的同时,纳税人因此产生应负担的纳税义务,所以从时间角度看“所得期间”与“税款所属时期”是同一时间段。 二、举例 新业房地产公司在2011年8月份发放7月工资,9月申报扣缴的个人所得税,那么,新业房地产公司在9月申报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表中,填写的“所得期间”为:2011年8月,“收入所属期间(起)”为:2011年7月1日,“收入所属期间(止)”为:2011年7月31日。另外,系统自动定义“税款所属期”为2011年8月1日到2011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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