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始社会的建筑

建造房屋是人类最早的生产活动之一,早在原始社会,人们为了躲避风雨和野兽侵袭,用树枝、石块等构筑巢、穴,开始了人类最原始的建筑活动。
我不知道 呵呵 我还不太明白 什么是原始社会和奴隶社会的 真正涵义 这个就是全是科学家们自己造出来的原理 有谁说的清楚咧?

原始社会的建筑

2,带有原始意向的现代建筑有那些阿

这样的建筑其实不少。不过呢,沙海拾贝。还是重点介绍一个吧,我最欣赏的一个,安东尼奥·高迪(Antonio Gaudi Cornet,1852-1926),西班牙建筑师,塑性建筑流派的代表人物,属于新艺术建筑风格。高迪曾就学于巴塞罗那省立建筑学校,毕业后初期作品近似华丽的维多利亚式,后采用历史风格,属哥特复兴的主流。 *巴塞罗那著名建筑巴特约之家。 *巴特娄宫:著名建筑师高迪(Gaudi)的最具代表性作品之一,现代主义风格的建筑,色彩鲜艳,外墙面不规则,给人怪异的感觉. 图片为:西班牙巴塞罗那高迪公园,这里的建筑都是巴塞罗那著名建筑师高迪所设计建造的。高迪的建筑以马赛克和碎石片装饰建筑表面为特征.
茅草屋、窑洞、石房子、木房子
茅草屋~

带有原始意向的现代建筑有那些阿

3,中国原始社会到奴隶社会的建筑概况是什么

中国古代建筑发展概况 第一节 原始社会建筑一.旧石器时期1. 文化背景: 上古传说—有巢氏 、燧人氏 、伏羲 、神农逐鹿之战——迁徙、战争、聚合中 产生 具有多根系、多元性 “中国”、“华夏”、“朝代”2.穴居、巢居 二.新石器时期的建筑遗存 1. 仰韶文化 ——仰韶村、半坡村 2. 龙山文化 :面积变小、出现套间式半穴居 3. 河姆渡文化 :干阑式建筑 、榫卯构造 4. 细石器文化 :神庙与祭坛 第二节 奴隶社会建筑 一、 夏(前21世纪——前16世纪) 1、 文化背景 禅让----传子不传贤 图腾崇拜—祖先崇拜 夏铸九鼎——青铜时代 2、 科学技术 有规则的使用土地、天文历法 整理河道、防洪、挖沟溉渠 3、 建筑状况 国家机器、修筑宫室台榭 二、商(前16世纪~前11世纪) 1.历史背景 2. 建筑状况:
洞穴——树枝——保垒——茅屋——楼房
原始社会的干栏式与半穴式建筑,到后来的宫殿等。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

中国原始社会到奴隶社会的建筑概况是什么

4,中国原始社会建筑是什么样子的

“大房子”——首领居住及举行公共活动之处 就其位置居中及面积较大的特点,应是当时氏族首领居住及举行公共活动之处。它为平面方形(10.5米×10.8米),入口在东,面对中央广场。室内置四柱,柱间有火塘。西侧柱与矮墙间分隔为三小室,为已知有此项措施之最早实例。父系社会晚期的“大房子”则可在甘肃秦安大地湾遗址找到,该建筑亦位于聚落中部,平面呈梯形(前墙长16.7米,后墙15.2米,左墙7.84米,右墙8.36米),面积约130平方米。建筑纵轴为北偏东30度。前列三门,中门有凸出门斗。室内中部有大火塘,并发现有后室及侧室遗迹。 新石器时期居住建筑: 窑洞——最早的建筑形式 所谓窑洞是沿土壁掘出与地面平行之洞穴,又称横穴。它与天然洞穴颇为相似,可能是古人最早创造的建筑形式,现存实例可见宁夏海原县菜园村遗址。但它的时代较晚,约在仰韶晚期,即公元前2600~前2200年期间。其中一处遗址包括室外场地、门道、门洞及居室四部分。居室平面呈梨形,面积约16平方米。门东向,室内中央有一灶坑。室顶作弧度较平之穹窿状。 新石器时期居住建筑: 半穴居——深约1米浅坑 在地面掘出深约1米的方形或圆形浅坑,坑内一般用二至四根立柱承托屋架,其结合用绑扎法。屋顶覆以树枝及茅草(有的表面再涂泥),下部直达地面。入口为附有门槛之斜坡门道,门道上建两坡屋顶,例见河南陕县庙底沟遗址。一般于室内中央稍前置火塘,建筑面积约在10平方米左右。实例最早见于河南新郑裴李岗文化及西安半坡仰韶文化晚期。求采纳
都是木制的阁楼啊

5,原始社会的建筑形态是怎样的有人知道

原始社会的建筑只有两个基本形态,即巢居和穴居。巢居是原始人类受到鸟类等动物在树上搭窝建巢的启发,根据巢窝形象建筑而成的一种原始住房形态。它是原始人类利用树干、竹枝等,在大树上搭建出的简单的栖身之所。巢居这种原始住房形态的产生与由来传说,在韩非子的《五蠹》中有所记载:“上古之世,人民少而禽兽众,人民不胜禽兽虫蛇。有圣人作构木为巢以避群害,而民悦之,使王天下,号之曰有巢氏”。穴居其名与巢居一样,都是非常形象的说法。穴居就是开挖的洞穴式原始住房。根据穴居可开挖的位置不同,穴居有不同的形式。开挖在断崖上、顺着崖面向里掏挖、穴道基本与地面平行的穴居形式,叫做“横穴”。在缓坡地段向内掏挖的穴居,叫做“半横穴”。在平地上立着向下掏挖的小口的穴居形式,叫做“袋形竖穴”。
原始社会最初的婚姻形态是乱婚,即群内所有兄弟姊妹之间都互为夫妻。不排斥长幼辈之间的婚姻关系,这种婚姻关系不构成家庭。 而人类的第一种家庭形态是血缘家族,在血缘家族内部实行内婚制,其与乱婚制最大的不同在于它排除了不同行辈间的通婚。这种婚姻制大约存在于旧石器时代早期和中期。 到旧石器时代晚期,人类的婚姻形态由血缘婚转入族外群婚。族外群婚不但不同行辈之间的通婚,而且也禁止同一集团内兄弟姊妹,乃至母方最远的旁系亲属之间的婚姻关系。 在新石器时代,族外婚逐渐为对偶婚所代替。族外婚是以妇女为主体,可以轻易解除婚姻关系的个体婚。初期是以丈夫采取访问妻子的形式,夜赴晨归(望门居);后来随着对偶婚的巩固和发展,丈夫迁往妻方氏族居住,于是形成居妇制(从妇居)。这是一种向一夫一妻制过渡的婚姻形态。对偶婚形成对偶家庭,其由一对较为确定的夫妻构成,但结合并不牢固,容易离散。对偶不构成独立的经济单位,生产资料属母系氏族,所生子女留在母方氏族内。 进入金属器时代后,伴随着第一次社会大分工——畜牧业从农业中分离出来,男性劳动力在农业生产和放牧管理牲畜的生产中逐渐占据主导地位,而妇女转而从事无足轻重的家务劳动。由此男子取得支配全部剩余产品的权利。而对偶婚下的从妇居到此时已与男子拥有的经济和社会地位不可调和。私有制的萌芽和个人财富的日益增加,促使男子要求改变旧地传统,打破原有的婚姻秩序,把他的妻子带到家中居住,以便自己的亲生子女能够继承自己的财产,这样对偶婚的“从妇居”转变为“从夫居”。此后家事的发展,要求夫妻间的持久结合,不稳定的对偶婚逐渐过渡为一夫一妻制。在此期间,家族也发生变化,母系氏族彻底转变为父系家族,并由此产生了父系大家族,其是对偶家庭向个体家庭的中间过渡环节,是现代家庭的萌芽,其主要特征是:家长之下包括一夫所生的几代子孙及妻室和奴隶。父系大家族解体后,婚姻关系转变为一夫一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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