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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万家寨水电站属于哪个发电集团

水利部综合局所属的万家寨管理局。

万家寨水电站属于哪个发电集团

2,万家寨镇的介绍

万家寨镇属山西省偏关县辖镇。1958年属黄河公社,1960年析置万家寨公社,1984年建万家寨乡,1994年置万家寨镇。万家寨镇位于县境西北部,晋陕蒙三省相交之地,为黄河入晋第一镇,更是惠及三晋的引黄工程输水通道的起始之处。

万家寨镇的介绍

3,万家寨引水工程对黄河中下游有什么影响

万家寨引水工程对黄河中下游的径流起到调节作用,减小黄河中下游径流量的季节变化,缓解中下游地区的水旱灾害。

万家寨引水工程对黄河中下游有什么影响

4,山西万家寨水控水资源有限公司电话是多少

山西万家寨水控水资源有限公司联系方式:公司电话0351-7761102,该公司在爱企查共有2条联系方式,其中有电话号码1条。公司介绍:山西万家寨水控水资源有限公司是2020-06-29在山西省太原市成立的责任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位于山西综改示范区太原唐槐园区大昌路69号902室。山西万家寨水控水资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耳东,注册资本500,000万(元),目前处于开业状态。通过爱企查查看山西万家寨水控水资源有限公司更多经营信息和资讯。

5,万家寨是电站还是水利枢纽工程

万家寨水利枢纽位于黄河北干流托克托至龙口峡谷河段,是黄河中游规划开发的8个梯级中的第一个工程,也是山西省引黄人晋工程的龙头工程。

6,万家寨水电站的枢纽布置

万家寨水电站由拦河坝、泄水建筑物、引水建筑物、坝后厂房及开关站等组成。 中孔为压力短管式无压坝身泄水孔,布置在河床中部9号和10号坝段,每坝段2孔,孔口尺寸4米×8米,进口底坎高程946米,用平板门操作,主要用于泄洪排沙和排漂。末端用挑流消能,总泄量2156立方米/秒。表孔为开敞式溢流堰,布置在左侧4号坝段,孔口净宽14米,堰顶高程970米,担负排水和泄放超标洪水作用,当库水位980米时,泄量864立方米/秒。 排沙孔为坝内压力钢管,布置于河床右侧13~17号电站坝段,位于电站进水口下方,进口底坎高程912米。进口段尺寸为2.4米×3.0米,设有平板检修闸门,一道事故闸门,主要用于减少进入电站的泥沙。电站厂房进水口高程932米,钢管直径7.5米。主厂房长196.5米,宽27米(上部)、43.75米(下部),高56.3米。为坝后厂房。装6台单机容量18万千瓦水轮发电机组,额定水头68米,最大水头81.5米,最小水头51.3米。开关站布置在厂坝平台之间。 万家寨水电站主体建筑工程量:土石方开挖133万立方米,石方填筑18.5万立方米,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180万立方米。采用分期导流方式,一期先围左岸1~11号坝段,在一期低围堰保护下,修建6~10号坝段的5个9.5米×9米的临时导流底孔为二期截流创造分流条件。至1995年11月底,左岸坝段具备分流条件。11月下旬开始截流戗堤预进占,戗堤进占长度35米。截流设计流量917立方米/秒,相应的堰前水位904.7米,戗堤顶高程906米,龙口最大流速7.4米/秒,最大落差5.3米。合龙过程中,河道实测最大流量51立方米/秒,龙口最大流速6.75立方米/秒,龙口最大落差3.49米。共抛投截流材料:15~18吨混凝土四面体88个,铅丝笼1586立方米,石料2.4万立方米,石串1600立方米。主混凝土系统布置左坝头1010米高程,安装2座4×3立方米混凝土搅拌机。辅助混凝土系统布置在右岸,生产能力为105立方米/天。 万家寨水利枢纽工程施工区征地6583亩,其中耕地2915亩,已在1997年前完成。库区淹没影响涉及内蒙古自治区清水河县、准格尔旗和山西省偏关县3个县(旗)10个乡(镇)70个自然村,库区征地18414亩,淹没农村人口3698人、各类房窑12.38万m2、大型专项7个。库区移民安置从1994年开始,1998年全部结束,已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土地征用手续。施工区生产安置500人,库区生产安置5094人,实施后施工区和库区移民对生产生活安置的满意率均在90%以上。7个专项设施迁建处理,于1997年开工,2000年全部完成迁建,恢复了原有功能。库底清理工作在1998年9月通过了验收。

7,万家寨引黄工程的简介

万家寨引黄工程位于山西省西北部,途径偏关、平鲁、朔州、神头,宁武、静乐、娄烦、古交8个县(市、区),穿过吕梁山区.万家寨引黄工程经过地区的主要河流有黄河水系的偏关河、县川河、朱家川河、汾河和海河水系的恢河。

8,山西省万家寨引黄工程保护条例

第一条 为加强万家寨引黄工程的保护,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保障生产、生活用水,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万家寨引黄工程,包括输水隧道、渠道、涵(管)、渡槽、泵站、阀室(井)、水闸、调蓄工程、弃渣场、管理站、变电站、监测设备以及输电线路、通信线路、专用公路、标志物等各类配套设施。第三条 万家寨引黄工程管理机构负责引黄工程保护的具体工作。  引黄工程沿线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引黄工程保护工作负有重要责任,应当将引黄工程保护工作纳入当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内容。  引黄工程沿线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利、国土、公安、环保、建设、交通、农业、林业等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引黄工程的保护工作。第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引黄工程的义务,对损害引黄工程设施和危及工程安全的行为有权劝阻和举报。  对保护引黄工程有功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第五条 引黄工程依法征收的土地,属于工程管理范围。在引黄工程管理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从事爆破、打井、钻探、采石、采矿、取土、挖砂等危害工程安全的活动;  (二)建设造纸、制药、化工、印染、电镀、焦化、洗煤等污染严重的企业;  (三)排放污水、废液,倾倒垃圾、废渣等固体废物;  (四)修建非工程需要的建筑物及构筑物;  (五)葬墓、挖窑及其他采挖活动;  (六)擅自打桩、堆放物料、开垦、种植;  (七)机动车在堤(坝)顶、涵(管)、渡槽、交通桥上超限行驶;  (八)在调蓄工程、进(出)水池、渠道内网箱养鱼、清洗车辆和容器。第六条 在工程管理范围以外,为保障引黄工程安全运行和正常的维护工作所需要的土地,属于工程保护范围。  (一)调蓄工程的保护范围:从其管理范围边缘线向外延伸200米的区域;  (二)地下泵站、输水隧道及其通道的保护范围:从其周边向外延伸100米的区域;  (三)地面泵站、阀室(井)、变电站的保护范围:从其管理范围向外延伸50米的区域;  (四)输水渠道、涵(管)、渡槽、水闸、管理站等工程设施的保护范围:从其管理范围向外延伸20米的区域。  引黄工程保护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不变。第七条 在引黄工程保护范围内,禁止从事第五条第二款第(一)、(二)、(三)项的行为。第八条 在引黄工程保护范围内修建建筑物及构筑物,或者在工程保护范围以外300米内从事爆破作业,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须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应当事先征求引黄工程管理机构的意见。第九条 引黄工程管理机构应当设置工程管理范围和工程保护范围的标志及其他专用标志,并按照规定检查、维护各类标志物。第十条 禁止下列损害引黄工程设施的行为: (一)侵占、拆除、损毁工程设施; (二)移动、覆盖、涂改、损毁标志物; (三)在专用输电、通信线路上架线和接线。第十一条 在引黄工程保护范围内,沿线群众可以从事农业生产等活动,但不得影响工程设施的安全及水质。第十二条 引黄工程管理机构维修、维护工程设施,应当依法保护沿线群众的合法权益。需要临时使用工程管理范围以外土地的,应当依法签订临时使用土地合同,并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临时使用土地补偿费。第十三条 引黄工程沿线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保护植被,植树种草,涵养水源,防治水土流失和水体污染,改善生态环境。第十四条 省人民政府、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及所属环境保护、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对万家寨水库、头马营出水口至汾河水库的天然河道及汾河水库依法实施管理,保证引黄水水质。第十五条 在万家寨水库、头马营出水口至汾河水库的天然河道及汾河水库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直接或者间接向水体排放污水、废液,倾倒垃圾、废渣等固体废物;  (二)在滩地和岸坡堆放、存贮垃圾、废渣等固体废物;  (三)装载有毒化学品的车辆穿越河道;  (四)清洗、丢弃各种车辆和器具;  (五)毒鱼、炸鱼、网箱养鱼;  (六)从事游艇旅游;  (七)污染水质的其他行为。

9,万家寨水利枢纽工程位置

万家寨水利枢纽工程位于黄河北干流托克托至龙口河段峡谷内,是黄河中游规划开发的8个梯级中的第一个工程,也是山西省引黄入晋工程的起点,左岸隶属山西省偏关县,右岸隶属内蒙古自治区准格尔旗。
万家寨水利枢纽位于黄河北干流托克托至龙口峡谷河段,是黄河中游规划开发的8个梯级中的第一个工程,也是山西省引黄人晋工程的龙头工程。

10,山西省万家寨引黄工程保护条例2020修正

第一条 为加强万家寨引黄工程的保护,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保障生产、生活用水,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万家寨引黄工程,包括输水隧道、渠道、涵(管)、渡槽、泵站、阀室(井)、水闸、调蓄工程、弃渣场、管理站、变电站、监测设备以及输电线路、通信线路、专用公路、标志物等各类配套设施。第三条 引黄工程沿线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引黄工程保护工作负有重要责任,应当将引黄工程保护工作纳入当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内容。  引黄工程沿线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自然资源、公安、生态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林草等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引黄工程的保护工作。第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引黄工程的义务,对损害引黄工程设施和危及工程安全的行为有权劝阻和举报。  对保护引黄工程有功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第五条 引黄工程依法征收的土地,属于工程管理范围。  在引黄工程管理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从事爆破、打井、钻探、采石、采矿、取土、挖砂等危害工程安全的活动;  (二)建设造纸、制药、化工、印染、电镀、焦化、洗煤等污染严重的企业;  (三)排放污水、废液,倾倒垃圾、废渣等固体废物;  (四)修建非工程需要的建筑物及构筑物;  (五)葬墓、挖窑及其他采挖活动;  (六)擅自打桩、堆放物料、开垦、种植;  (七)机动车在堤(坝)顶、涵(管)、渡槽、交通桥上超限行驶;  (八)在调蓄工程、进(出)水池、渠道内网箱养鱼、清洗车辆和容器。第六条 在工程管理范围以外,为保障引黄工程安全运行和正常的维护工作所需要的土地,属于工程保护范围。  (一)调蓄工程的保护范围:从其管理范围边缘线向外延伸200米的区域;  (二)地下泵站、输水隧道及其通道的保护范围:从其周边向外延伸100米的区域;  (三)地面泵站、阀室(井)、变电站的保护范围:从其管理范围向外延伸50米的区域;  (四)输水渠道、涵(管)、渡槽、水闸、管理站等工程设施的保护范围:从其管理范围向外延伸20米的区域。  引黄工程保护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不变。第七条 在引黄工程保护范围内,禁止从事第五条第二款第(一)、(二)、(三)项的行为。第八条 在引黄工程保护范围内修建建筑物及构筑物,或者在工程保护范围以外300米内从事爆破作业的,应当事先征求引黄工程管理单位的意见。第九条 引黄工程管理单位应当设置工程管理范围和工程保护范围的标志及其他专用标志,并按照规定检查、维护各类标志物。第十条 万家寨水库、各级泵站、头马营出水口等具有文化价值的水利工程,应当按照其原有的功能、建筑特点和风貌进行管理和保护。第十一条 禁止下列损害引黄工程设施的行为:  (一)侵占、拆除、损毁工程设施;  (二)移动、覆盖、涂改、损毁标志物;  (三)在专用输电、通信线路上架线和接线。第十二条 在引黄工程保护范围内,沿线群众可以从事农业生产等活动,但不得影响工程设施的安全及水质。第十三条 引黄工程管理单位维修、维护工程设施,应当依法保护沿线群众的合法权益。需要临时使用工程管理范围以外土地的,应当依法签订临时使用土地合同,并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临时使用土地补偿费。第十四条 引黄工程沿线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保护植被,植树种草,涵养水源,防治水土流失和水体污染,改善生态环境。第十五条 省人民政府,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及所属环境保护、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对万家寨水库、头马营出水口至汾河水库的天然河道及汾河水库依法实施管理,保证引黄水水质。第十六条 在万家寨水库、头马营出水口至汾河水库的天然河道及汾河水库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直接或者间接向水体排放污水、废液,倾倒垃圾、废渣等固体废物;  (二)在滩地和岸坡堆放、存贮垃圾、废渣等固体废物;  (三)装载有毒化学品的车辆穿越河道;  (四)清洗、丢弃各种车辆和器具;  (五)毒鱼、炸鱼、网箱养鱼;  (六)从事游艇旅游;  (七)污染水质的其他行为。

11,黄河万家寨水利枢纽有限公司怎么样啊

南内环街上!太原师范学院旁边!斜对面是阳光数码港!4、21、824、816、825、865、817、606等公交都可以到!单位挺好的!
万家寨水利枢纽是山西最大的水利工程,从百米高大坝上放眼望去,黄河水浩浩荡荡、气势磅礴。建筑大坝遗留下来的铁索吊桥,成为目前亚洲最长的人行吊桥!劲风吹过时,能感觉到整个铁索吊桥的微微摇晃,让人紧张的同时又觉得很安全,很放心!铁索吊桥全桥最多一次上人的人数一般控制在200人以内,桥上禁止机动车通行,自行车可以推行,摩托车也可以熄火推行.

12,内蒙古黄河万家寨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怎么样

黄河万家寨水利枢纽有限公司,是由水利部、山西省和内蒙古自治区于1996年7月通过各自的出资代表:水利部新华水利水电投资公司,山西省万家寨引黄工程总公司和内蒙古自治区电力(集团)总公司三方共同出资组建的大型现代企业。公司在山西省注册,注册资金拾叁亿伍仟万元。公司主要业务是负责黄河万家寨水利枢纽工程的建设管理,并组建了三个可服务于工程建设的全资子公司--山西黄河万家寨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内蒙古黄河万家寨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和北京河源水利水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黄河万家寨水利枢纽工程,位于山西省和内蒙古自治区交界的黄河干流上,是一座以供水,发电为主,兼有防洪防凌等综合效益的大型水利枢纽工程。公司现有职工290人,其中具有中高级职称的141人,占职工总人数48.6%,具有专业学历的...黄河万家寨水利枢纽有限公司,是由水利部、山西省和内蒙古自治区于1996年7月通过各自的出资代表:水利部新华水利水电投资公司,山西省万家寨引黄工程总公司和内蒙古自治区电力(集团)总公司三方共同出资组建的大型现代企业。公司在山西省注册,注册资金拾叁亿伍仟万元。公司主要业务是负责黄河万家寨水利枢纽工程的建设管理,并组建了三个可服务于工程建设的全资子公司--山西黄河万家寨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内蒙古黄河万家寨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和北京河源水利水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黄河万家寨水利枢纽工程,位于山西省和内蒙古自治区交界的黄河干流上,是一座以供水,发电为主,兼有防洪防凌等综合效益的大型水利枢纽工程。公司现有职工290人,其中具有中高级职称的141人,占职工总人数48.6%,具有专业学历的252人,占公司总人数的86.9%。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决策层、执行层责权明确。经过五年多的运作,现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已基本完善,公司内部也已开始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进行改革。现在,工程建设采取股份制形式建设,管理形式也已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运作,企业走上了良性发展的轨道。 除董事会办公室以外,公司还下设了6个职能部门、2个二级单位(电站管理局和黄河万家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公司目标,是以开发建设黄河万家寨水利枢纽工程为依托,最终实现以发电,供水,水电开发为主,建设管理、科技咨询、物贸,商贸,旅游,建材,养殖等并举的跨行业,跨地区的大型企业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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