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公积金提取,哈尔滨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都需要什么钱是通过什么方式给我呢
来源:整理 编辑:哈尔滨本地生活 2022-10-15 09:1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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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哈尔滨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都需要什么钱是通过什么方式给我呢
向公积金管理中心递交申请书,带上你的公积金卡或公积金存折,带上原办理公积金卡的时候的身份证,然后经中心办理相关手续,到他们指定的银行,一般是建设银行。通过取现或者办理转账支票给你就行了。亲,可能会对你有帮助的。不用,住房公积金办事处给提款单到指定就银行就可以了,各地政策不同,最好到当地公积金咨询一下![哈尔滨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都需要什么钱是通过什么方式给我呢](//www.qgnews.net/d/file/20221015/81dd28b1c6ce41b13c391e35fd3cdec2.jpg)
2,哈尔滨住房公积金个人怎么提取
首先登录哈尔滨公积金官网,然后选择提取公积金还贷款选项,在进入“提取公积金还贷款”页面后,正确填写基本信息,确认无误后,选择“已阅读”并点击“同意”,进入下一页面,之后选择“还款类型”以及核实提交还款的金额,再次浏览本次还款类型及还款金额信息后,确认无误提交即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交以下基本材料:(一)《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住房公积金提取明细表》;(二)申请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三)职工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提交夫妻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四)职工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五)职工同户籍的家庭成员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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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哈尔滨公积金网上提取方法
法律分析:哈尔滨可以办理网上提取的有购房提取、退休提取、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取、提取还贷,可在电脑办理网址:哈尔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第一步:申请人登录个人业务系统后,单击【业务办理】购房提取】,打开页面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三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受委托银行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单位应当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后,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帐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帐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帐,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第十四条 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帐户设立手续。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自办妥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帐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哈尔滨公积金网上提取方法](//www.qgnews.net/d/file/20221015/236b3d0656cd0a7f54ca527aae6fffd9.jpg)
4,哈尔滨2017的公积金如果想要提取如何才可做到
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流程如下:1.职工凭提取证明文件,向所在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所在单位核实后,出具《提取申请书》一式二份。集中封存户职工到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请开具《提取申请书》。2.职工凭《提取申请书》及其他提取申请资料,到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分中心或管理部出具《提取通知书》,由职工签字确认提取金额。3.职工当日持分中心或管理部审核确认的《提取申请书》一式二份及《提取通知书》一式三份,当日到建设银行办理支款手续。4.职工将建设银行付款确认后的《提取通知书》一份退给单位,作为单位记账凭证。提取条件住房消费提取包括住房消费一次性提取和住房消费按月提取。
5,哈尔滨公积金怎么提取
除销户外,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二)所在单位不得欠缴住房公积金;(三)除托管职工外,住房公积金账户应为正常缴存状态。职工销户时,应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同时,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一)离休、退休的;(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三)出境定居或赴港、澳、台地区定居的;(四)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五)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六)本人和配偶无所有权住房,租住住房的月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的;(七)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或户口不在本市的。
6,在哈尔滨工作离职后怎么提取自己的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的领取需要以下条件: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时;在离休、退休或到达离休、退休年龄时;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时;户口迁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时;非本市籍职工调离本市时;职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抵冲;在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时,职工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死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同时作销户处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批)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夫妻提取须提供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由于哪种类型提取公积金按照相应的条件提供所需证明材料。? 网友提问:她的男朋友原先在市区某医院工作,单位为其缴纳了住房公积金,目前公积金账户内有一笔钱,现在男朋友从医院离职后到了其他单位上班,不再缴纳住房公积金,不知能否将原先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出来? 案例解答:按照目前的政策,如果缴存者没有购买住房的,需与用人单位解除合同5年后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提取规定: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7,哈尔滨住房公积金提取地点
法律分析: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哈尔滨住房公积金提取应凭提取证明和相关材料,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公积金提取。具体公积金提取地址有:1、道里业务受理网点,道里区民安街10号;2、铁路分中心办事大厅,道里区民安街10号;3、道外业务受理网点,道外区景阳街132号;4、南岗业务受理网点,南岗区三姓街61号;5、香坊业务受理网点,香坊区和平路66-2号;6、平房业务受理网点,平房区双拥路11号;7、松北业务受理网点,松北区松北大道11号。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八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保证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的前提下,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可以将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国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得向他人提供担保。
8,哈尔滨住房公积金提取都需要哪些材料
住房公积金的领取需要以下条件: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时;在离休、退休或到达离休、退休年龄时;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时;户口迁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时;非本市籍职工调离本市时;职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抵冲;在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时,职工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死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同时作销户处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批)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夫妻提取须提供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由于哪种类型提取公积金按照相应的条件提供所需证明材料。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资料 1.商品房住房公积金贷款需提供的材料 (1)借款人及参贷人(共同还款人、担保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和共同还款承诺书; (2)婚姻状况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复印件,其他情况由所在单位或派出所出具证明); (3)合法的商品房购房合同或协议; (4)借款人及参贷人所在单位提供的个人资信证明; (5)借款人已交付不低于30%购房款的有效凭据; (6)有效的担保证明; (7)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期房楼盘,必须是由开发商与受委托银行签订按揭协议的楼盘,借款人可通过按揭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2.二手房公积金贷款应提供的材料 二手房办理是以所购住房做抵押担保,在提供上述资料基础上须补充以下资料: (1)卖方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 (2)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 (3)由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 (4)由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中介机构与买卖双方签订的三方协议; (5)由区级以上房产交易部门进行抵押登记。
9,哈尔滨公积金如何网上提取
法律分析:1、网上预约流程。2、打开公积金网站,点击“网上办事大厅”,进入网上办事大厅。3、点击“个人登录”,进入系统登录界面。4、在系统登录界面输入职工公积金账号、密码、验证码后,进入“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个人界面”。5、进入“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个人界面”后,可选择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密码修改或预约业务。6、选择办理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密码修改业务(首次登录)。7、在“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个人界面”点击“联名卡密码修改”。输入卡号、旧密码、新密码后,联名卡密码修改成功。8、选择办理业务预约业务。9、点击进入“发起预约”,选择提取原因、地区、机构以及具体网点后,页面下方将显示该网点可预约人数、已预约人数和可预约时间(每日共6个预约时段)10、首次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的,须到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发卡银行的任一住房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办理业务,预约时应选择发卡银行中的一家网点。11、选择预约内容后,点击“提交”,系统预约成功。提交成功后,选择“确定”,则直接打印预约回单择“取消”,可在需要打印时进入打印预约菜单进行打印。12、点击进入“取消预约”,职工可取消预约。13、职工在预约成功后如需要打印预约信息,可点击进入“打印预约”。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10,哈尔滨公积金提取条件
职工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非贷款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配偶或同一户籍的直系亲属可以同时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其配偶可以同时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
6、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7、调离本市辖区的;
8、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
9、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10、职工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其配偶可以同时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
11、职工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满二年未再就业的;
12、职工丧失劳动能力,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其配偶可以同时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
13、职工及其配偶、子女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其配偶可以同时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
14、因突发事件,造成职工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其配偶可以同时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
15、解体、破产单位职工。
注:
凡经人民政府批准的棚户区改造项目,拆迁职工本人及配偶或同一户籍的其他家庭成员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职工在哈尔滨市如有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其住房公积金优先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
重大疾病包括: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多个肢体缺失、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良性脑肿瘤、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深度昏迷、双耳失聪、双目失明、瘫痪、心脏瓣膜手术、严重阿尔茨海默病、严重脑损伤、严重帕金森病、严重Ⅲ度烧伤、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严重运动神经元病、语言能力丧失、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主动脉手术等25种。
突发事件是指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子女遇有不可预见的事故或者灾难导致大额资金支出,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紧急事件。
自住住房是指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拥有所有权、用于本人居住的住房。
大修住房是指经当地建设或房地产主管部门鉴定需要大修的危房。
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是指职工以所购住房作抵押的住房贷款。
11,哈尔滨公积金提取条件是什么
以下是哈尔滨公积金提取条件:职工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1、非贷款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配偶或同一户籍的直系亲属可以同时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2、离休、退休的;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4、出境定居的;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其配偶可以同时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6、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7、调离本市辖区的;8、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9、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10、职工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其配偶可以同时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11、职工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满二年未再就业的;12、职工丧失劳动能力,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其配偶可以同时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13、职工及其配偶、子女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其配偶可以同时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14、因突发事件,造成职工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其配偶可以同时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15、解体、破产单位职工。注:凡经人民政府批准的棚户区改造项目,拆迁职工本人及配偶或同一户籍的其他家庭成员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在哈尔滨市如有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其住房公积金优先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重大疾病包括: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多个肢体缺失、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良性脑肿瘤、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深度昏迷、双耳失聪、双目失明、瘫痪、心脏瓣膜手术、严重阿尔茨海默病、严重脑损伤、严重帕金森病、严重Ⅲ度烧伤、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严重运动神经元病、语言能力丧失、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主动脉手术等25种。突发事件是指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子女遇有不可预见的事故或者灾难导致大额资金支出,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紧急事件。自住住房是指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拥有所有权、用于本人居住的住房。大修住房是指经当地建设或房地产主管部门鉴定需要大修的危房。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是指职工以所购住房作抵押的住房贷款。提取材料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交以下基本材料:1、《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住房公积金提取明细表》;2、申请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3、职工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提交夫妻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4、职工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5、职工同户籍的家庭成员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根据不同情形,职工还应分别提交以下材料:(一)购买自住住房1、购买商品房、集资建房等自住住房的,提取时,须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提取金额超过20万的,还须提供契税完税证明;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须提供经房产部门联机备案的房屋买卖合同和购房发票。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2、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职工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通知书》(或《哈尔滨市城市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资格审批表》)、《经济适用住房选号单》、《定金交款收据》。获得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资格职工同时提供《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资格通知书》;3、购买二手房(含房改房)的,提交《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4、购买承租权住房的,提交《购房协议》、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房产转让的收费票据、《公有住房承租证》原件及复印件;5、棚户区改造项目的,职工应提供《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以及《搬迁验收单》原件及复印件。(二)建造自住住房职工建造自住住房的,应提交《国有土地使用证》(《集体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购买建筑材料及其施工费用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集体土地上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可以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存储余额,建筑面积在100_以内的,最高提取额不得超过10万元;建筑面积在100(含)以上的,最高提取额不得超过20万元。提取时,须提供《集体土地房屋所有权证》和非城镇户口或当地村委会出具的建造、翻建自住住房证明材料。(三)翻建自住住房职工翻建自住住房的,应提交《房屋所有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购买建筑材料及其施工费用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四)大修自住住房职工大修自住住房的,需提交《房屋所有权证》、街道(镇)及其以上城建部门出具的大修证明、购买建筑材料及其施工费用发票。(五)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应提交《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六)偿还个人购买住房商业贷款本息的,提交《借款合同》和近期还款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七)离休、退休的,提交离退休证或离退休审批表的原件及复印件。(八)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残疾人证》的原件及复印件。(九)出境定居的,提交公安等有关部门签发的出境定居手续(移民纸、定居卡、永久居住签证等)的原件及复印件。(十)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十一)调离本市辖区的,提交调入单位开具的调转证明或调入单位职工个人公积金新账户证明。(十二)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租住商品住房的需提供本人及配偶名下无房产的证明(有效期一个月)、租住公共租赁房需提供网上联机备案的公共租赁合同,缴纳租金票据、婚姻状况证明。(十三)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其合法继承人、受遗赠人应当提交职工的死亡证明和合法继承有效证明。(十四)职工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应提供《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和领取低保金存折。(十五)职工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满二年未再就业的,应提供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哈尔滨市就(失)业登记证》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未再就业证明。(十六)职工丧失劳动能力,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应提供单位证明材料、《残疾人证》或者市级以上劳动能力鉴定部门出具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十七)职工及其配偶、子女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须提供单位出具的家庭生活严重困难证明、由二级甲等(区县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材料(诊断证明书或病例)、医疗专用结算票据。(十八)因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应提供单位、街道办事处或者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十九)单位解体、破产的1、职工符合提取条件的,应按规定提供材料;2、职工找到新工作单位,继续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应及时办理账户转移业务;3、对于未能办理提取或账户转移的职工住房公积金,可由所在单位在解体、破产前统一向所在辖区办事处、分中心提出集体提取申请,经办事处、分中心核实批准后,由单位经办人统一办理提取手续。办理时需提供以下材料:(1)单位解体、破产有关证明文件;(2)《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公积金提取明细表》;(3)职工身份证复印件;(4)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5)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提取流程1、职工向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审核属实后,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住房公积金提取明细表》,在相应栏内加盖单位公章和财务印鉴。2、经办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提取人身份证复印件、《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住房公积金提取明细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到管理中心办理提取。3、管理中心将职工提取的公积金,委托银行划入《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中指定的银行存款账户。职工到所在单位财务部门领取。4、凡单位撤销、企业破产,职工现无单位管理的,可由职工原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出具证明材料,在《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住房公积金提取明细表》上加盖公章及财务印鉴,由职工本人办理公积金提取。5、职工提取管理中心代管户内的公积金,应由职工本人携带相关手续办理,如职工死亡,应由法定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携带相关手续办理。提取额度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应一次性提取公积金,不得重复提取。如再次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住房,可再次提取。夫妻双方提取总额不能超过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集体土地上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可以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存储余额,建筑面积在100_以内的,最高提取额不得超过10万元;建筑面积在100_(含)以上的,最高提取额不得超过20万元。2、离休、退休;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出境定居;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调离本市辖区;职工与塬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满二年未再就业;因突发事件,造成职工家庭生活严重困难提取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3、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其合法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并同时注销其住房公积金账户;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4、职工申请提取公积金偿还公积金贷款本息的,管理中心采取转账方式直接冲减贷款本息。5、职工使用个人住房贷款(包括商业性贷款和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公积金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贷款本息。每年提取额不得超过当期应还款付息额,提前还款的提取额不得超过住房贷款余额。6、房租超出家庭收入规定比例(25%)的,每年可提取一次。7、职工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职工丧失劳动能力,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本人及其配偶可每年提取一次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8、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提取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同时注销。9、职工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患有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可以分次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存储余额,但累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个人负担部分。10、因突发事件,造成职工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本人及其配偶可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11、自住住房纳入市政府棚改拆迁项目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或者同一户口的父母、子女可以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存储余额。12、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除按规定注销外,其账户内最低应保留10元(含)以下的全部余额。提取时间1、职工必须持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向公积金中心申请提取,公积金中心审核后,对于材料真实齐全、符合规定的,应当立即办理。2、棚改拆迁项目提取,实行属地化受理、审批制度。提取职工到房屋所在区的公积金中心办事处办理,各办事处根据区棚改办提供的情况对所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核实,必要时可以实地走访调查。3、公积金中心对于无法立即确认,需要进一步核实的证明材料,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做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按照规定办理提取手续。
12,哈尔滨住房公积金提取
能,具体可以到哈尔滨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网站上查询。公积金提取流程:http://www.hrbgjj.gov.cn/gsjyw/2012/03/1359.htm您属于有住房提取,但是由于您离职了,不知道您现在是否就业了,如果没有就业,应该还去找原单位,让他给你盖章。如果超过两年未就业,也可以提取。能,具体可以到哈尔滨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网站上查询。您属于有住房提取,但是由于您离职了,不知道您现在是否就业了,如果没有就业,应该还去找原单位,让他给你盖章。如果超过两年未就业,也可以提取。在 职 公 积 金 提 取,离职公积金提取,电:==1865===1445===916,实 体 店,真实租房买房提取,手续正 规,速度快,无风险,安 全 可 信 ”赖 大 公 司,成 功 到 ”账 后 再 收 ”费。------------------------------面向过程就是分析出解决问题所需要的步骤,然后用函数把这些步骤一步一步实现,使用的时候一个一个依次调用就可以了。面向对象是把构成问题事务分解成各个对象,建立对象的目的不是为了完成一个步骤,而是为了描叙某个事物在整个解决问题的步骤中的行为。例如五子棋,面向过程的设计思路就是首先分析问题的步骤:1、开始游戏,2、黑子先走,3、绘制画面,4、判断输赢,5、轮到白子,6、绘制画面,7、判断输赢,8、返回步骤2,9、输出最后结果。把上面每个步骤用分别的函数来实现,问题就解决了。而面向对象的设计则是从另外的思路来解决问题。整个五子棋可以分为 1、黑白双方,这两方的行为是一模一样的,2、棋盘系统,负责绘制画面,3、规则系统,负责判定诸如犯规、输赢等。第一类对象(玩家对象)负责接受用户输入,并告知第二类对象(棋盘对象)棋子布局的变化,棋盘对象接收到了棋子的i变化就要负责在屏幕上面显示出这种变化,同时利用第三类对象(规则系统)来对棋局进行判定。可以明显地看出,面向对象是以功能来划分问题,而不是步骤。同样是绘制棋局,这样的行为在面向过程的设计中分散在了总多步骤中,很可能出现不同的绘制版本,因为通常设计人员会考虑到实际情况进行各种各样的简化。而面向对象的设计中,绘图只可能在棋盘对象中出现,从而保证了绘图的统一。功能上的统一保证了面向对象设计的可扩展性。比如我要加入悔棋的功能,如果要改动面向过程的设计,那么从输入到判断到显示这一连串的步骤都要改动,甚至步骤之间的循序都要进行大规模调整。如果是面向对象的话,只用改动棋盘对象就行了,棋盘系统保存了黑白双方的棋谱,简单回溯就可以了,而显示和规则判断则不用顾及,同时整个对对象功能的调用顺序都没有变化,改动只是局部的。再比如我要把这个五子棋游戏改为围棋游戏,如果你是面向过程设计,那么五子棋的规则就分布在了你的程序的每一个角落,要改动还不如重写。但是如果你当初就是面向对象的设计,那么你只用改动规则对象就可以了,五子棋和围棋的区别不就是规则吗?(当然棋盘大小好像也不一样,但是你会觉得这是一个难题吗?直接在棋盘对象中进行一番小改动就可以了。)而下棋的大致步骤从面向对象的角度来看没有任何变化。当然,要达到改动只是局部的需要设计的人有足够的经验,使用对象不能保证你的程序就是面向对象,初学者或者很蹩脚的程序员很可能以面向对象之虚而行面向过程之实,这样设计出来的所谓面向对象的程序很难有良好的可移植性和可扩展性。
13,住房公积金提取哈尔滨的如何提取
哈尔滨住房公积金提取应凭提取证明和相关材料,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公积金的提取。根据《哈尔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 职工提取个人账户内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应当凭所在单位出具的提取证明和下列材料,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一)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交购买公有住房审批手续或购买商品住房有效合同、私有住房交易有效凭证;(二)建造自住住房的,提交规划、土地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三)大修或者翻建自有住房的,提交规划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四)职工离休、退休的,提交离休、退休有效证件和原所在单位的证明;扩展资料《哈尔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七)调离本市辖区的;(八)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哈尔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以下为哈尔滨住房公积金提取办理流程,携带以下材料办理哈尔滨住房公积金一、办理材料1. 《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2. 购买本市住房的,需提供《房屋所有权证》3. 提取金额 20 万(含)以上或购买外地住房的,还需提供全额《购房发票》或《契税完税证明》4. 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须提供房产部门联机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和《购房发票》5. 配偶提取提供能够证明婚姻关系的《结婚证》或《居民户口簿》6. 经办人、提取人《居民身份证》二、办理条件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1.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 离休、退休的3.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4. 出境定居的5.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6. 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三、办理地点及办理时间1.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2:00 ,13:30-16:30; 周六:8:30-11:302. 办理地点:四、办理流程1. 申请 :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2. 受理:携带材料办理3. 提取:提取住房公积金五、办理费用及受理时间1. 办理费用:免费2. 受理时间:1 个工作日内办结以上资料来源:哈尔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3、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4、离休、退休的;5、出境定居的;6、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7、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8、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9、管委会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以下材料:1、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先由所在单位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2、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3、准予提取的,到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各地公积金中心对公积金提取规定了不同的条件、流程,请咨询当地公积金中心以下为哈尔滨住房公积金提取办理流程,携带以下材料办理哈尔滨住房公积金一、办理材料1. 《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2. 购买本市住房的,需提供《房屋所有权证》3. 提取金额 20 万(含)以上或购买外地住房的,还需提供全额《购房发票》或《契税完税证明》4. 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须提供房产部门联机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和《购房发票》5. 配偶提取提供能够证明婚姻关系的《结婚证》或《居民户口簿》6. 经办人、提取人《居民身份证》二、办理条件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1.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 离休、退休的3.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4. 出境定居的5.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6. 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三、办理地点及办理时间1.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2:00 ,13:30-16:30; 周六:8:30-11:302. 办理地点:四、办理流程1. 申请 :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2. 受理:携带材料办理3. 提取:提取住房公积金五、办理费用及受理时间1. 办理费用:免费2. 受理时间:1 个工作日内办结以上资料来源:哈尔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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