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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怎么办理货物出口退税

你是工厂还是外贸公司? 外贸公司要准备好增值税、核销单退税联、报关单退税联,然后在网上预申报,打印结果,到国税局退税即可;

怎么办理货物出口退税

2,退税需要准备什么

必须在最后离开欧盟欧元区的口岸办理,人家要见到你买的东西确实离开欧元区了,才给你办退税。办完退税的物品不让本人沾手,必须直接送到离开欧盟的航班上。进入机场办退税第一步:税务官核对退税物品(核对得严格还是宽松不一定,似乎因人而异)。第二步:所有退税的东西核对完之后,在退税单上盖章,装免税品的行李箱不再退回本人,直接进入托运行李环节。第三步:拿着盖了章的退税单到机场内的银行办理领款手续。有给现金的,也有办理转账手续。整个手续挺麻烦,时间挺长。核对物品最麻烦,开往中国的航班退税者最多,排队总是很长很长。所以有退税的,一定要提前很多时间去机场。
这个对于新手很复杂,对于老手,很简单了。不知道你是哪里的朋友,各个省份好像不太一样的。但是基本资料是这样的。申报资料按下列顺序装订和报送(资料装订要求不变): 1.出口退税网上申报正式申报回执; 2.出口退税网上申报预申报审核反馈表; 3.《外贸企业出口退税汇总申报表》; 4.《出口退税进货明细申报表》; 5.《出口退税出口明细申报表》; 6.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增值税发票认证单 7.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 8.出口发票以及销售明细账说一下,我是江苏徐州的朋友。有什么需要可以私信给我

退税需要准备什么

3,怎样办理出口退税的相关手续

第一步,准备以下文件:   1)外经贸主管部门批准的《进出口批文》和《资格证书》;   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3)征税部门核发的《税务登记证》;   4)退税部门核发的《退税登记证》;   5)退税部门核发的《办税员证》。   第二步,企业将以上文件的复印件,连同办理稽核申请报告报省外经贸厅计财处办理退税稽核备案手续。    出口退税稽核资料   1、办理出口退税的条件:   A、必须具备进出口经营权、有实际出口业绩;   B、必须属于增值税、消费税产品征税范围的产品且按规定缴纳了相应的增值税、消费税;  2、退税凭证2、退税凭证   A、出口货物报关但(出口退税联);   B、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   C、税收(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   D、外汇核销单;   E、出口发票。   以上单证(正本)经广州市国家税务局进出口税收管理分局预审通过后按顺序装订成册,连同《出口退税汇总申报表》、《退税进货明细表》、《退税申报明细表》、《出口退税稽核单》,办理退税稽核手续。 一、办理出口退税认定程序: 1、领表《出口退税认定表》 2、按要求填写资料; 3、将填好的资料送到税务机关的认定窗口。 二、办理出口退(免)税认定所需资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备案登记表》及复印件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及复印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3、国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及复印件) 4、自理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明书及复印件; 5、银行开户核准通知书; 6、纳税人信用等级证;如是一般纳税人还需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

怎样办理出口退税的相关手续

4,怎样办理外贸出口退税

去拿核销单就行了,凭核销单退税 出口货运程序 一. 海运托运 1. 编制船期表。外运公司按月编印出口船期表,分发给各外贸公司及工贸企业,内列航线、船名及其国籍、抵港日期、截止收单期、预计装船日期和挂港港口名称(即船舶停靠的港口)。各外贸公司及工贸企业据此进行催证、备货。 2. 办理托运。外贸公司在收到国外开来的信用证经审核(或经修改)无误后即可办理托运。按信用证或合同内有关装运条款填写《托运单》并提供全套单证,在截止收单期前送交外运公司,作为订舱的依据。 3. 领取装运凭证。外运公司收到有关单证后,即缮制海运出口托运单,并会同有关船公司安排船只和舱位;然后由船公司据以签发装货单,作为通知船方收货装运的凭证。 4. 装货、装船。外运公司根据船期,代各外贸公司往发货仓库提取货物运进码头,由码头理货公司理货,凭外轮公司签发的装货单 装船。 5. 换取提单。货物装船完毕,由船长或大副签发"大副收据"或"场站收据",载明收到货物的详细情况。托运人凭上述收据向有关船公司换取提单。 6. 发出《装船通知》。货物装船后,托运人即可向国外买方发出《装船通知》,以便对方准备付款、赎单、办理收货。如为C&F或FOB合同,由于保险由买方自行办理,及时发出《装船通知》尤为重要。 二. 陆运托运 1. 编报车皮计划。各外贸公司及工贸企业每月向外运公司编报隔月车皮计划,注明去向,并据此进行催证、备货。 2. 办理托运。各外贸公司及工贸企业在收到国外开来的信用证并经审核无误后,便可办理托运,即按信用证或合同内有关装运款,以及货物名称、件数、装运日期,填写《托运单》并提供有关单证,送交外运公司,作为订车皮的依据。 3. 落实装运车皮。外运公司在收到《托运单》后,根据配载原则、货物性质、货运数量、到站等情况,结合车皮计划,与火车站联系,并由火车站据以向上级铁路分局申请车皮。 4. 提货、装车。外运公司根据装期,代各外贸公司往发货仓库提取货物并运至车站货场,车站凭货运单据将货装车。 5. 收取提单。货物装车完毕,由车站司磅员签发货运单,载明收到货物的详细情况。有条件就地封关的,可由海关监管加封,办妥转关手续。外运公司则凭运单签发承运货物收据,即陆运提单。 6. 发出装车通知。货物装车后,外贸公司或工贸企业即可向买方发出《装车通知》,以便买方准备付款、赎单,办理收货。 三. 空运托运 1. 办理托运。各外贸公司及工贸企业在备齐货物,收到开来的信用证经审核(或经修改)无误后,就可办理托运,即按信用证和合同内有关装运条款,以及货物名称、件数、装运日期、目的地等填写《托运单》并提供有关单证,送交外运公司作为订航班的依据。 2. 安排货舱。外运公司收到托运单及有关单据后,会同中国民航,根据配载原则、货物性质、货运数量、目的地等情况,结合航班,安排舱位,然后由中国民航签发航空运单。 3. 装货、装机。外运公司根据航班,代各外贸公司或工贸企业往仓库提取货物送进机场,凭装货单据将货物送到指定舱位待运。 4. 签发运单。货物装机完毕,由中国民航签发航空总运单,外运公司签发航空分运单,航空分运单有正本三份、副本十二份。正本三份,第一份交给发货人,第二份由外运公司留存,第三份随货同行交给收货人。副本十二份作为报关、财务结算、国外代理、中转分拨等用途。 5. 发出装运通知。货物装机后,即可向买方发出装运通知,以便对方准备付款、赎单、办理收货。

5,怎样办理出口退税

出口退税登记是办理出口退税的第一步。出口企业在征税机关办理税务登记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登记之后,应到主管退税的税务机关办理出口退税登记手续。 首先,出口企业在获准具有进出口经营权之日起30日内,持国家外经贸部及其授权单位批准其出口经营权的批件、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等证件到所在地主管退税机关办理出口退税登记手续:(1)填写出口退税登记表,经主管退税机关审核;(2)办理出口退税登记证;(3)提交出口专职或兼职办税员的有关资料,经由主管退税机关考核,发给《办税员证》。出口企业只有在领取了出口退税登记证明之后,才具有办理出口退税的权利和资格。未办理退税登记的出口企业,一律不予办理出口货物的退(免)税。 其次,出口企业的出口退税登记的内容如有变更,或发生改组、分立、合并、撤消等情况,应于主管部门批准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所在地主管退税的税务机关办理变更或注销出口退税登记手续。出口企业如更换办税员,亦应办理变更手续。 出口退税申报 由于出口企业的情况不同,出口退税申报的要求也有所差别。一般规定是,台商投资企业应在货物报关出口并在财务上作销售后,按月填报“外商投资企业出口货物退税申报表”,并提供海关签发的出口退税专用报关单、外汇结汇水单、购进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款抵扣联)、外销发票、其他有关帐册等到当地涉外税收管理机关申请办理免税抵扣和退税手续。 出口退税审核 出口退税的审批权原则上集中在省级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也可根据出口退税审核工作的实际情况,由地(市)一级国家税务局参与出口退税的具体审核工作。在上述有权的国家税务局,设立有进出口受税管理处(分局),直接办理出口退税业务。 关于台商投资企业出口退税审批管理问题。台商投资企业出口退税的日常管理,如办证、检查、清算及资料的审核、保管等工作,统一由各地国家税务局涉外税收管理机关具体负责,企业出口退税的退库手续,由同级进出口税收管理机关负责办理。 涉外税收管理机关接到企业退(免)税申报表后,经审核无误,报上级涉外税收管理机关审批后办理;对于采用“免、抵、退”办法以及采取先征后退办法应予办理退税的,经上级涉外税收管理机关审查后,送同级进出口税收管理机关审批核准办理退库。 负责出口退税审核的税务机关在接到出口企业的退税申报表时,亦必须严格按照出口退税规定认真审核,确认无误后,逐级报请有权审批的税务机关审批,只有在批准后,才可填写《收入退还书》,送当地银行(国库)办理退税。 出口退税审核的主要内容有:出口报关单原始单据、进项税额原始单据、出口货物销售帐簿和应交税金帐簿等。 台商投资企业提出的退税申请手续齐备、内容真实的,当地涉外税收管理机关必须自接到申请之日起,15日内审核完毕;上一级涉外税收管理机关必须自接到有关材料后15日内审批完毕;进出口税收管理机关必须在接到有关材料后,30日内办完有关退税手续。 税款退付与退税清算 (一)税款退付是在出口退税申报和审批之后,银行依据《收入退还书》将出口退税款从国库退付到出口企业的开户银行帐户的行为。出口货物在办理退税手续后,如发生退关、国外退货或转为内销,企业必须向所在地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办理申报手续,补交已退(免)的税款。 (二)退税清算。出口企业要于年度终了后三个月内,进行上一年度出口退税的清算,按规定期限向主管退税机关报送“清算表”及相关资料由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全面清查。主管退税机关在出口企业清算结束后两个月内,对企业上报清算报表的清算资料进行清算核查,并向出口企业发出《清算情况通知书》说明以下问题: 1、出口企业的性质和清算范围,出口货物的品种、数量及销售额,清算后出口企业应退税款、已退税款。 2、清算中发现的问题,多退、少退、错退的金额。 3、清算处理结果及意见。

6,办理进出口退税的流程

二、出口退税申报: (一)申报程序   1、生产企业按会计制度的规定在财务上做出口销售后,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期内向征税部门办理增值税纳税和免、抵税申报。   2、生产企业对单证、信息齐全的出口货物应于每月15日前(逢节假日顺延)通过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向退税部门申报办理“免、抵、退”税。   3、外企业在货物报关出口并在财务上作销售后,按月通过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向退税部门申报办理退税。 (二)申报资料   1、生产企业向征税部门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及免、抵税申报时,应提供下列资料:  (1)《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及其规定的附表;  (2)退税机关确认的上期《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  (3)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   2、生产企业向退税部门办理“免、抵、退”税申报时,应报送申报软盘并提供下列凭证资料:  (1)《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  (2)《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明细表》;  (3)经征税部门审核签章的当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4)有进料加工业务的还应填报《生产企业进料加工登记申请表》;《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进口料件申报明细表》;《生产企业进料加工海关登记手册核销申请表》;《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  (5)装订成册的报表及原始凭证:《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明细表》;与进料加工业务有关的报表;加盖海关验讫章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经外汇管理部门签章的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或外管部门出具的中远期收汇证明;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用于代理出口业务);企业法人签章的出口发票;主管退税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3、国内生产企业中标销售的机电产品,申报“免、抵、退”税时,除提供上述申报表外,应提供下列凭证资料:  (1)招标单位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签发的《中标证明通知书》;  (2)由中国招标公司或其他国内招标组织签发的中标证明(正本);  (3)中标人与中国招标公司或其他招标组织签订的供货合同(协议);  (4)中标人按照标书规定及供货合同向用户发货的发货单  (5)销售中标机电产品的普通发票或外销发票;  (6)中标机电产品用户收货清单。 国外企业中标再分包给国内生产企业供应的机电产品,还应提供与中标人签署的分包合同(协议)。   4、 外贸企业办理退税申报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联);(2)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或远期收汇证明;  (3)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 (4)出口货物外销发票;  (5)出口货物销售明细帐;    (6)税收(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或出口货物分割单;  (7)《代理出口货物证明》;   (8)出口货物退税进货凭证申报明细表;  (9)出口货物退税申报明细表;  (10)口货物退税汇总申报表; (11)申报软盘。 (12)主管税务机关要求附送的其他退税凭证、资料; 三、 出口退税审核   退税部门(主管税务机关)每月15日前受理生产企业单证、信息齐全的“免、抵、退”税申报,审核无误后经办人在申请表签字后报法制征管科(股)复核,再经分管局长和复核人签字后,于每月25日前将单证及申报表报送市级退税机关国际税务(进出口税收)管理处审批。   市退税机关在次月5日前对企业退税申报经经办人、科长、分管局领导三级审核后,及时将审批结果反馈退税部门。对需要办理退税的,由退税机关在国家下达的出口退税指标内开具《收入退还书》并办理退库手续;对需要免抵调库的,由退税机关在国家下达的出口退税指标内出具《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审批通知单》给征税部门,同时抄送财政部驻各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7,生产企业申请一般贸易退税需要怎么办理

出口退税会计系列工作教程 作为出口会计,在进行出口退税系列工作中,要系统性的做好以下几项工作:单证索取、出口退税计算、纳税申报、出口资料备案。由于该工作是系统、连贯性的,因此,在日常工作中,通过科学的方法,可以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一、单证索取 出口单证包括: 1、 报关单:由申报单位提供,企业根据报关单开具发票(出口日期除外)。报关单中,重点关注:出口日期(不是申报日期)、成交方式(FOB价是税务承认的唯一出口退税价)商品代码、第一数量、币制。 一般情况下,由于报关单涉及海关、申报单位费用结算,因此报关单正本取得较晚,如果当月无法取得,那么出口申报只能在“单证不齐”的情况下进行。此时,出口日期不确定,可参照出口货物“入库通知”标明的船期等申报,待正式报关单取得后,再进行“单证收齐”对比修改或确定。 2、 出口发票:发票要点:出口货物代码、金额按报关单逐条顺序填写,数量可以按照实际数量填写。 3、入货通知:申报单位在对出口货物进行申报时,会提交给企业一份货运公司“入货通知”,上面详细列明委托方出口目的地、海关提单号、船期/航次、订单号、送货地址、最晚送货时间等内容,此通知由业务员接受,出口会计应以文件的形式通知业务员每单提交一份,这也是出口备案资料之一。 4、形式发票:公司与外商签订的合同,一般为外文版本,随单提交一份。 5、运费结算发票:可以复制一份,作为出口备案资料之一。 二、出口退税计算 出口发票开具后,当月做账,当月申报。出口收入涉及:汇率、入账金额、退税率、进项税额转出—— 1、汇率,如无特殊情况,以当月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首日汇率计算。 2、入账金额等:在汇率确定后,先通过免抵退税申报系统,填写“出口货物免抵退申报明细表”,按照申报明细表形成的资料,确定入账金额、进项税额转出额。值得注意的是,入账出口收入金额,要与申报系统产生的数字一致,否则,申报不通过(需要说明、调整)。 3、进项税额转出:出口收入乘以征退税率之差,属于不予免征和抵扣税额,应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借记“营业成本”,贷记“应交税金——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4、汇兑损益调整: 企业收到外币收入,首先应该按照公布的首日汇率记账(同本位币收入汇率),月末,按照当月最后一日汇率调汇,涉及外汇账户产生的人民币差额,计入“财务费用——汇兑损益”。 三、出口申报: (一)、明细录入 进入出口退税申报系统,选择“基础数据采集”下的“出口货物明细明细申报录入”,点击增加,窗口显示可填写状态(按报关单明细逐条填写) 1、 所属期:自动生成 2、 序号:四位编码,0001开始,最好按顺序填(当然了,通过序号重排可自动排号,不尽人意) 3、 记销售日期:自动 4、 所属标识:自动 5、 进料登记册好:国外来料加工企业填 6、 出口报关单:有则填,报关单号后9位+0+两位编码,一张报关单有N条出口信息,就编到00N.。首条填写好资料后,以后共同资料不必再重复填写,只修改报关单后两位编码及出口数量、离岸价即可) 7、 出口日期:按照系统设定,选择填报关单出口日期,如果不确定,也可填入货通知船期(以后需比对,冲减、修改、补录) 8、 代理证明号:有则填 9、单证不齐标志:指报关单,填B。如果填写了报关单号,则跳过 10、出口商品代码:选择自己的商品代码(初次要从网上下载,导入) 11、出口商品名称:系统根据填写的代码自动生成 12、申报商品代码:同出口商品代码 13、计量单位:自动 14、出口数量:填报关单上第一数量,不一定是发票上的数量(报关单第二数量) 15:原币代码:选择填报关外币代码 16、原币币别:自动 17、原币离岸价:实际 18、原币汇率:建议填当月首日汇率 19、人民币离岸价:自动 20、美元汇率:自动 21、美元离岸价:自动 22、征退税率:自动(根据出口商品代码) 23、退税率:自动 24:征退税率:自动 25、应退税额:自动 26、出口发票号:实际 27、备注:一般单证收齐后,实际与申报时有差别的地方需要修改,作简要说明。主要是日期、代码;另外,如果出口申报有特殊情况,应按照要求填写。 填完检查无误,保存。如果继续填下一条,点击“增加”… (二)、生成明细申报数据: 出口申报需要移动磁盘,预先在磁盘里建立空文件夹,一个“出口退税\MX\”(明细),一个“出口退税\HZ\”(汇总)。明细表录入工作完成后,退出,在“免抵退税申报”下选择“生成明细申报数据”,确定,此时又提醒是否备份,按需要确定,提示要备份的文件存放路径,如果显示无误,确定(有误就修改)系统完成备份工作后,关闭,此时明细表形成。(建议每次都要备份。由于备份的数据占用空间较大,可以定期删除不需要的前几期数据,至少保留上月及本月最后一次信息) 查询明细表情况: 在“免抵退税申报”下选择“打印申报报表”,选中需要查看(或打印)的报表,点击打印预览,就能看到明细表了。系统会根据单证收齐情况,分别汇总“单证齐全并且信息齐全销售额”及“单证不齐并且信息不齐销售额”,记录下出口数量、出口销售额(两种)、销售额乘征退税率之差四个关键数字,在会计做账时,这四个数字就是记账的数字。 (期间如果要继续增加明细录入,需要进入“申报数据处理”下的“撤销申报数据”,否则系统形成报表后,视同本期应上报资料完成,不再接受新的资料录入。撤销数据的话,按照先撤销汇总再撤销明细的顺序) 至此,暂告一个段落,再等会计增值税申报成功后,再接着填以下内容。 (三)、增值税申报表项目录入: 选择“基础数据采集”下的“增值税申报表项目录入”,按提示录入数据。 (四)、免抵退税申报资料情况表 是根据出口退税系统已有的数据,进入后,回车自动生成。可着重看一下发票数量等是否与实际相符,可修改。 (五)、免抵退申报汇总表录入: 申报资料情况表录入完成后,可以进行汇总表的录入 附一、冲减程序: 申报的出口资料,有时在出口时间、出口代码等方面可能出现失误,或因单证到期不齐转为内销,要求在出口申报系统作冲减处理。 进入出口退税申报系统,选择“基础数据采集”下的“生成出口货物冲减明细”,在索引窗口选择要冲减的项目,选中后,点击“冲减出口”,出现提示窗口,如果单证已收齐,在“单证收齐标志”填BH,在“报关单号码”、“核销单号码”内填上正确号码,确定此时,系统自动将冲减内容转到“基础数据采集”下的“出口货物明细申报录入”数据库及“收齐出口单证明细录入”数据库中,退出,进入“基础数据采集”下的“出口货物明细申报录入”。在索引窗口找到索引为“Z000”的一条,这就是冲减的内容。选中该条,点击“修改”,首先将“序号”Z000改成正常顺序号(以Z打头的编码,因为冲减的条目总是以Z000反映),然后在“备注”栏简明填写冲减的原因,然后保存,至此,冲减完成。 补录冲减内容: 如果不是外销转内销的情况,完成冲减后,还需要按冲减业务的正确内容补录,以保证申报金额的不变。为了审核的方便,最好在冲减后,直接选中冲减条目,然后点击“增加”,此时显示冲减的内容,通过回车的方式,依次选择要修改的内容进行修改,包括序号(不带Z头,应和正常申报连续)、出口日期、报关单号(原申报时可能笔数和报关单不符,此时补录按报关单逐条录入,报关单后三位自001起,逐条修改)、出口代码、数量、原币离岸价、备注,然后保存,完成补录。 为什么要求在冲减后接着补录呢?主要是为了利用原正确资料,只修改错误的资料,不至于补录时出现失误,造成前后录入的资料不符。注意:补录时,在哪一条的基础上补录,系统自动参考那一条的基础资料。 附二、收齐单证 如果以前申报出口资料单证收齐(报关单、核销单),需要在出口申报系统中进行“单证收齐”操作。 在“基础数据采集”下选择“收齐出口单证明细录入”,在索引窗口选中要收齐的出口业务,显示修改内容窗口,点击修改,逐项修改序号、收齐标志(填BH),出口报关单编号+序号,核销单编号,检查无误,保存。 收齐的出口资料明细表与未收齐的出口资料明细表系统中分开汇总。(详见生成的明细申报数据),只有单证收齐的出口业务,才作为出口退税基础数据资料。 (六)、生成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 进入窗口,一直回车即可完成,无须填写。 (七)、打印报表 出口退税申报资料: 1、免抵退税申报资料接单登记回执(封面) 2、出口退税确认证明单 3、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 4、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附表 5、免抵退税申报资料情况表 6、免抵退税申报明细表(当其出口、前期出口) 7、报关单、出口发票 8、增值税申报表 (含附表二) 9、上期汇总表 10、有应纳税额需符税票复印件 11、销售明细帐 12、扣费调整说明 13、出口退(免)税审核情况表 (八)、申报 上列申报表除了“报关单”、“出口退免税审核情况表”外,全部要加盖企业公章,于次月出口退税报税期前(通常是次月15日)到税务接受检查、申报。当月15日前递交资料后,一般在两个工作周税务可完成审核工作,连续申报的,如果有退税,次月10日前一般可收到退税款。 (九)、注意事项 为保证出口资料与账务处理的一致性,需注意以下几点: 1、 汇率:以中国人民银行每月首日公布的汇率为记账汇率。 2、 进行外币折合人民币计算,以海关报关单为准逐条计算,避免出现误差。 3、 为保证折算的准确,建议先行录入出口申报数据,再按照出口申报数据进行账务处理。账务处理完成,申报增值税,再按照申报成功的增值税资料,继续录入出口申报数据中的增值税资料。 4、 为防止出口资料出现过期现象,建议进行出口业务登记,按出口时间顺序记录单证不齐业务,随时控制到期申报时间,避免因单证过期造成免抵税损失。 5、 因发票金额与收汇金额不符造成的差额,要及时调整申报出口收入;因按外汇牌价计算的出口收入与实际结汇造成的人民币差额,要随时调整汇兑损益。 四、出口审批处理 出口申报资料通过税务审核无误,针对退税额、免抵税额,次月要做以下会计处理: 借:应收补贴款(或其他应收款) (退税部分) 应交税金——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收入应纳税额(免抵税额) 贷:应交税金——增值税——出口退税 (出口收入*退税率) 五、出口资料备案 按照税务要求,至少要针对每月申报(收齐单证)免抵退税资料按规定备案以下资料: 1、 报关单 2、 出口货物入货通知 3、 形式发票 4、 出口发票 5、 收汇水单复印件 6、 结汇水单复印件 7、 运费结算发票 出口退税,税务认可FOB价格,因此,以CIF价出口,出口时,需要把保费、运费扣除。如果一张报关单有多笔,那么就按照出口金额分摊扣除。(运保费在报关单上有填列数字)。例如: 某张报关单已CIF价出口,共两笔,标明运费500,保费10,报关单内容为 1、数量1000 金额 12000 2、数量500, 金额2500 合计14500 那么FOB价是14500-500-10=13990,其中 1、是12000*(1-510/14500)=11577.93 2、是2500*(1-510/14500)=2412.07(或者13990-11577.93=2412.07) 如果当月收齐单证,那么计算出FOB价后,按FOB价申报;如果申报时没有注意是CIF价,而是误认为FOB价,则收齐单证时做冲减,然后按照FOB价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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