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名《马关新约》,日本称之为《马关条约》或《日清和约》,《马关条约》是清政府与日本政府于1895年4月17日(光绪二十一年三月二十三日)在日本下关签订的条约,清方以李鸿章和李经芳为代表,日方以伊藤博文和卢敖宗光为代表,中方代表是李鸿章和李经芳,日方代表是伊藤博文和鲁敖宗光。

1895年4月;李鸿章和谁签订了丧权辱国的条约

1、1895年4月;李鸿章和谁签订了丧权辱国的条约

《马关条约》是清政府与日本政府于1895年4月17日(光绪二十一年三月二十三日)在日本下关签订的条约。原名《马关新约》,日本称之为《马关条约》或《日清和约》。《马关条约》的签订标志着中日战争的结束。清方以李鸿章和李经芳为代表,日方以伊藤博文和卢敖宗光为代表。

2、和和李鸿章签订马关条约的日本代表是谁,在哪签的

《马关条约》是中日清政府于1895年4月17日(光绪二十一年三月二十三日)签订的条约。最初叫《马关新约》,日本也叫《马关条约》或《日清和约》,它包括和平条约的十一项条款、附加协定的三项条款、谈判特别条款的三项条款和停战延期特别条款的两项条款。《马关条约》的签订标志着中日甲午战争(第一次中日战争)的结束,中方代表是李鸿章和李经芳,日方代表是伊藤博文和鲁敖宗光。签约地点是日本下关(Shimonosek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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