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流转和土地出租肯定是有区别的。土地流转政策是根据农村现实情况制定的,是适合当前农村新形式的正确决策,土地流转是大片土地或是一个村庄的土地统一流转出去,流转给一个企业,也许是一个公司都是集中统一管理,是有一定期限和合同的,合同期已满,甲方愿意再种,乙方愿意再流转给甲方,可以再定年限和另签合同。
1、农村的土地真的会流转吗?土地流转后农民应该去哪里打工生存?
农村土地真的会流转吗?流转以后农民去哪里打工生存?新的土地承包法,明确了农用地三权分置的基本原则,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开。集体所有的基本属性不变,稳定承包权延长承包期限,鼓励土地经营权流转,这也是新一轮农业改革的方向。所以说,提问者提出的问题,根本就不是问题,国家从政策上,就是鼓励土地流转,土地流转政策是根据农村现实情况制定的,是适合当前农村新形式的正确决策。
农村的现实情况是,农民不再满足于吃饱饭,在教育,医疗等方面有了更高的需求,有了实现家庭财产增长的强烈预期,一户几亩十几亩土地,难以满足农民致富的心理需求。很多农民为了实现自己的目标,或打工,或创业,或通过自己的努力进入城市,活跃起来的农民发现,打工一个月的收入比一亩地一年的收入都高好几倍。这种情况下,谁还能安心的种地?这就形成了大量农民涌入城市,这就是城镇化的推动力量,
有的农民进入城市就不回农村了,有的挣钱在城市,生活在农村。不管那种情况,都造成了农村劳动力严重不足,土地或者荒芜,或者一些老人耕种,种地收入在家庭收入中的比例越来越低,土地越来越没有吸引力。但是,农业是一个国家的根本,特别是对于一个大国来说,粮食安全是国家安全的根本保证,也是最大的民生工程,为了稳定粮食种植面积,保证粮食产量,国家才出台了农用地三权分置的改革措施。
根本目的就是鼓励土地流转,种十几亩地难以实现发家致富,要是种几百亩,几千亩呢?肯定就能实现。这就形成了一个土地良性流转的局面,土地确权以后,承包权稳定下来,外出打工的可以把土地流转给愿意种地的人,自己安心打工。还有一个政策要点是,土地流转是自愿的,不具有强制性,所以就不需要担心土地流转了,农民怎么办的问题。
你不愿意流转,可以自己选择继续种地,我的家乡地处华北平原,我们村里的土地流转了60%以上了,成片的大田全部流转给了种田大户,只剩下边边角角的不适合规模化种植的地块。这些小的地块正好满足了农村剩余劳动力种植蔬菜,口粮的需要,还是不错的,据有关部门统计,现在粮食主产区土地流转的规模已经达到了40以上。你说土地流转是不是真的,这个问题还有意义吗?如果朋友们觉得老农说的有道理,就帮忙转发一下,让更多的人了解土地流转政策,
2、农村土地的流转方式有哪些?
一哥“三农人说三农事”之——“以地生金”走利益联结合作之路2019一号文件指出要“落实扶持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政策,完善“农户 合作社”、“农户 公司”利益联结机制”。还要“健全土地流转规范管理制度,发展多种形式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允许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担保融资”,再一次指明了农业要搞适度规模经营、农民要以地生金、社会组织与广大农民的利益联结点是土地、联结方式是合作。
在具体操作中有以下三种类型,一、土地托管,是指部分不愿耕种或无能力耕种者把土地托给合作社或种植大户,并由其代为耕种管理的做法,其特性一是不改变农民的土地承包权、收益权和国家惠农政策享有权。二是一种契约形式,三是从服务内容上分为全托管方式,半托管方式。其好处一是便于操作,收放自如,二是把合作社赔了坑农的危害降至最低限度、最多是一季作物。
三是规模可大可小,有利于合作社滚动发展,其劣势一是合作社一次性机器投入较大。二是常规性种植,不利于合作社向纵深产业融合发展,三是广大农民没有参与其中,所得仅仅是土地的收益(有可能低于传统经营)及自己从土地之中解放出来的便利,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农民增收问题,二、土地流转,是指农村家庭承包的土地通过合法的形式,保留承包权,将经营权转让给合作社或其他农民及社会经济组织的行为,说白了,就是土地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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