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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拆迁如何申请政府信息公开

申请公开拆迁许可信息的方式是:公民向国务院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政府部门提交写申请书,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被申请的部门进行答复。拆迁赔偿不合理找什么部门?房屋拆迁不合理可以向市、县级人民政府投诉维权。房屋拆迁赔偿不合理的可以向拆迁部门的上一级政府机关或者行政机关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式来诉讼处理,具体情况下,应当根据赔偿不合理的实际原因及矛盾纠纷来处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称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第五条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不得以营利为目的。房屋征收部门对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在委托范围内实施的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负责监督,并对其行为后果承担法律责任。第六条上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下级人民政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监督。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财政、国土资源、发展改革等有关部门,加强对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工作的指导。备注:综上问题所述我们有权向政府申请信息公开,政府也有义务公开信息,如果我们在拆迁遇到问题,建议大家应该及时向政府申请信息公开。法律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七条除行政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外以自己名义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第二十九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向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提出,并采用包括信件、数据电文在内的书面形式;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该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拆迁如何申请政府信息公开

2,拆迁如何申请政府信息公开

法律分析: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有两种,对于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之一的政府信息,政府应当主动公开:(1)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2)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3)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4)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此外,除行政机关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还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国务院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上地方人民政府部门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也即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二种方式——申请公开。简而言之,政府在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应该依法进行信息公开。政府没有主动进行公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依法申请信息公开。被拆迁人应依法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包括数据电文形式)。但是,如果被拆迁人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也可以口头提出,由理该申请的行政机关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针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应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答复。(1)属于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2)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3)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或者该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4)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应当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二十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依托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的工作,利用统一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集中发布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应当具备信息检索、查阅、下载等功能。第三十三条 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行政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拆迁如何申请政府信息公开

3,申请政府信息的方式方法

法律分析: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申请人应当写明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内容描述,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 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可以采用书面或口头方式,也可以采用数据电文的方式。. 综上所述,大家可以知道个人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是什么,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可以用书面形式或者口头形式,当然也可以采用数据电文的方式。. 并不是所有的政府信息都可以公开的,大家在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时候一定注意申请的信息是否是政府机密,是否会危害到国家利益。. 很多城市都公开了刊物或者网站,大家可以随时了解政府信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五条 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使下列职权:(一)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它的常务委员会的决议,以及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议和命令,规定行政措施,发布决议和命令。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还可以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制定规章;(二)领导所属各工作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的工作;(三)改变或者撤销所属各工作部门的不适当的命令、指示和下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议、命令;(四)依照法律的规定任免和奖惩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五)执行经济计划和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经济、文化建设和民政、公安等工作;(六)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七)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有的自主权;(八)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省人民政府并且帮助本省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帮助各少数民族发展政治、经济和文化的建设事业;(九)保障妇女同男子有平等的政治权利、劳动权利、同工同酬和其他权利;(十)办理上级国家行政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第三十六条 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行使下列职权:(一)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议和命令,发布决议和命令;(二)领导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三)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四)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经济、文化建设和民政、公安等工作;(五)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六)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有的自主权;(七)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八)保障妇女同男子有平等的政治权利、劳动权利、同工同酬和其他权利;(九)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申请政府信息的方式方法

4,申请政府信息的方式方法

法律分析: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申请人应当写明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内容描述,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 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可以采用书面或口头方式,也可以采用数据电文的方式。. 综上所述,大家可以知道个人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是什么,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可以用书面形式或者口头形式,当然也可以采用数据电文的方式。. 并不是所有的政府信息都可以公开的,大家在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时候一定注意申请的信息是否是政府机密,是否会危害到国家利益。. 很多城市都公开了刊物或者网站,大家可以随时了解政府信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五条 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使下列职权:(一)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它的常务委员会的决议,以及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议和命令,规定行政措施,发布决议和命令。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还可以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制定规章;(二)领导所属各工作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的工作;(三)改变或者撤销所属各工作部门的不适当的命令、指示和下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议、命令;(四)依照法律的规定任免和奖惩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五)执行经济计划和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经济、文化建设和民政、公安等工作;(六)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七)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有的自主权;(八)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省人民政府并且帮助本省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帮助各少数民族发展政治、经济和文化的建设事业;(九)保障妇女同男子有平等的政治权利、劳动权利、同工同酬和其他权利;(十)办理上级国家行政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第三十六条 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行使下列职权:(一)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议和命令,发布决议和命令;(二)领导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三)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四)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经济、文化建设和民政、公安等工作;(五)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六)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有的自主权;(七)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八)保障妇女同男子有平等的政治权利、劳动权利、同工同酬和其他权利;(九)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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