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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河南省社保查询系统

可以去所属城市的社保网查询

河南省社保查询系统

2,怎么查询河南社保

查询社保:一是可以携带身份证、收据等相关证件,到当地社保机构查询;二是可以登录河南社保查询网站进行查询;三是可以电话查询。

怎么查询河南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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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询社保:一是可以携带身份证、收据等相关证件,到当地社保机构查询;二是可以登录河南社保查询网站进行查询;三是可以电话查询。

怎么查询河南社保

4,河南社保查询

不会的,如果你的个人已经加入社会保障体系的话,那么你的信息查询应该提示你的缴费基数和缴费情况。系统提示没有相关信息是指你没有办理相关的社保手续。

5,河南省农村社保卡查询

付费内容限时免费查看 回答 你好,问题已经收到,稍等片刻哦,正在给你查询整理 1、登录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服务系统,使用账号和密码登录查询。2、拨打社保查询电话12333,获取个人账户余额信息。3、持本人身份证明、社保卡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或各市社保经办机构)查询账户明细。

6,公司为员工缴的社保怎么查询缴了多少 在哪里查 缴纳了多少后可以查询

交了一个月你就能当地社保网查, 你只要交百输入你当地的地名,比如广州社保查询,河南社保查询就能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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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河南省武陟县怎么在手机上查询社保

电话查询:12333(从外地拨打,请在电话号码前面加 武涉县区号)在手机上查询社保只能通过打电话或者登陆社保软件查询。1、社保中心查询凭借身份证,到各地的社保服务大厅的自动柜员机,就可以自助查询和打印社保信息,需要提供加盖电子印章功能的业务清单可以直接现场打印。如果对自己的社保帐号不清楚,可以携带身份证到各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办理大厅窗口查询。2、上网查询登陆所在城市的劳动保障网或社会保险业务网站,点击“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窗口,输入本人身份证和密码(密码是你的社保证编号或者身份证出生年月),即可查询本人参保信息。3、电话咨询拨打劳动保障综合服务电话“12333”进行政策咨询和信息查询。4、触摸屏查各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办理大厅内如果设有社会保险触摸屏查询系统,刷卡或根据屏幕提示输入卡号或身份证号进行查询。这些都比较官方的查询方式,另外在微信和支付宝中,都有“城市服务-社保卡”这个项目。但是能查询到的信息比较少,一般只能看到最近一个月的。所以如果想要更多的信息,还是去官方网站、或者电话12333比较好。

8,河南省养老保险在线查询

1、企业应该把生活费,作为先行发放的费用计提。如果不发放,通过劳动局协调处理。2、从你审核下来退休当月,开始放放退休金。如果发放的退休金有利息,就会同时发放到你的存折中。

9,河南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怎么查询

付费内容限时免费查看 回答 您好关于您的问题我做出以下的解答:1:可以将您的所在辖区的辖区编码+12333查询哦,例如,重庆023-xxxxxxx,具体还是以官方为准。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基本养老金=全省上年月平均工资*(1 养老金指数)÷2*缴费年限*1%个人账户养老金=(工资*0.08*12*缴费年限)/本人退休年龄相对应的计发月数。2:一般情况下,该基数上一年度职工的年平均工资确定,除以12便为月缴费基数。特殊情况:(1)若你的工资收入高于社会平均月工资3倍时,缴费基数就是按社会平均月工资的3倍计算,以上部分不作为缴费基数计算;(2)若你的工资收入低于社会平均月工资60%时,缴费基数就按社会平均月工资的60%计算。 3:例如:当地的社会平均月工资是1500元:你的工资是1200元,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就是1200元,按8%比例,你应当缴费96元;如果你的工资是5000元,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就是4500元,以上的500元不计为基数,按8%比例,你应当缴费360元;4:如果你的工资是800元,低于社会平均月工资的60%,则按1500元的60%计算,你的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就按900元计算,按8%比例,你应当缴费72元;将来你的养老金在计算时是按当时的社会平均月工资*你的缴费年限*1%+你的全部缴费/120(具体规定地区不同,各地区有相应的规定)因此,各地情况不同因地区而异,拨打官方电话更有效的解决您的问题哦?。

10,河南省的个人养老保险怎样查

社保查询方法如下:可以根据如下情况,自行选择查询方式。1. 社保中心查询如果对自己的社保帐号不清楚,可以携带身份证到各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办理大厅查询。2.上网查询登陆所在城市的劳动保障网或社会保险业务网站,点击“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窗口,输入本人身份证和密码(密码是你的社保证编号或者身份证出生年月),即可查询本人参保信息。3.电话咨询拨打劳动保障综合服务电话“12333”进行政策咨询和信息查询。4、触摸屏查询各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办理大厅内如果设有社会保险触摸屏查询系统,刷卡或根据屏幕提示输入卡号或身份证号进行查询。

11,2013新河南省社保网上查询

互联网保险购买决策平台-多保鱼保险网是一个保险购买决策平台,提供意外险、健康险、医疗险、人寿险、重疾险评测、攻略、百科、问答知识,帮助用户科学购买合适的保险。学保险知识,选择互联网保险购买决策平台-多保鱼保险网。问:2013新河南省社保网上查询答:你具体要查哪方面的啊?如果畅矗扳匪殖睹帮色爆姬要查个人社保信息的话,要到社保部门,部分社保部门开通了网上查询系统,可直接登录其网站查询。
带上本人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可以代查.你不用担心,查询相关社保信息,除登陆当地社保网查询(有时功能并非完善和稳定)外,你还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查询: (一)当地社保局 (二)拨打社保局服务电话12333 切记:查询需要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号。建议你到当地社保局申请查询,可以得到满意的结果. 以下是查询网站.

12,河南省劳动保障厅

  【发布机关】:河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标 题】:关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若干政策问题的处理意见   【发 文 号】:豫劳社养老〔2009〕5号   【发布日期】:2009-01-08 10:33:19   【实施日期】:2009-01-08 10:33:19   【主题词】:   关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若干政策问题的处理意见   各省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有关县(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2005〕38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政〔2006〕29号)精神,为妥善解决未参保城镇企业和职工参保等问题,现提出以下处理意见。   一、关于未参保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和漏保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处理问题   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规定,未参保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含退休人员)和已参保城镇企业中目前仍与其保持劳动关系的漏保人员,按照下列办法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本金和利息后,纳入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一)缴费时间和缴费比例。按照当时当地规定的缴费时间和缴费比例执行。   (二)缴费基数。当地建立统账结合制度之前和当地实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市级统筹之后的时段,缴费基数按照当时当地的规定执行。当地建立统账结合制度至实行市级统筹之间的时段,缴费基数按照当时当地对应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或100%选择,其间缴费年度的指数对应为0.6或1.0。   (三)计息和记账办法。当地建立统账结合制度之前的利息,按照建立统账结合制度第一个缴费年度原省劳动厅公布的记账利率计算,全部计入统筹基金。建立统账结合制度之后的利息,按照对应缴费年度的个人账户记账利率计算,其中单位缴费部分利息按照当时账户规模相应比例划入个人账户后剩余部分计入统筹基金,个人缴费部分利息计入个人账户。利息按复利计算。   (四)待遇计发。   1、1986年9月30日以前达到政策规定退休条件的人员,经核准直接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从参保次月起发放养老金;1986年10月1日以后至参保前达到政策规定退休条件且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人员,经核准参保并足额缴费后,从次月起发放养老金。   2、参保时已达到政策规定退休条件,但未办理退休审批手续的人员,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按照其达到政策规定退休条件的时间为其补办退休手续,并在相关手续上注明“补办”字样。   3、上述人员的养老金标准按其达到政策规定退休条件当时当地的计发办法计发。养老金标准低于400元的按400元发给。未纳入基本养老保险之前的养老金不补发,也不参与历次基本养老金调整;纳入基本养老保险后我省再增加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时参与调整。   二、关于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处理问题   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从参保之月起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不得向前补缴,但其参保前在城镇企业工作且符合国家和我省政策规定连续工龄的时段,可按照本意见第一条的有关规定补缴。这部分人员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且实际缴费年限累计满5年,按照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后,方可按月领取养老金。   三、关于达到政策规定退休条件时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的人员延续缴费问题   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达到政策规定退休条件时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的,可向后延续缴费至满15年再办理退休手续。延续缴费人员的基本养老金,按照其办理退休手续时的计发办法计发。   四、关于已参保企业和职工欠费处理问题   为积极应对经济形势变化的影响,切实帮助困难企业渡过难关,稳定就业局势,参保企业和职工过去欠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在2009年年内补缴的,补缴本金的同时,按照对应缴费年度的记账利率补缴利息,不再收取滞纳金。2009年年内没有补缴的,仍按照原规定执行。行政诉讼、劳动争议仲裁判定由企业补缴养老保险费的,以及经稽核、监察发现少缴、漏缴养老保险费责令补缴的,按照规定加收的滞纳金不得减免。   五、关于机关事业单位使用的临时工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处理问题   现与机关事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保持劳动关系的临时工,应当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劳动法》实施前用人单位使用的临时工,从1995年1月起补缴养老保险费,之前不能补缴,也不作为视同缴费年限;《劳动法》实施后用人单位使用的临时工,从使用当月起补缴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按照当时当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规定执行,同时按照对应缴费年度个人账户记账利率补缴利息。计息和记账办法同本意见第一条第(三)项。   六、审核事项和工作要求   1、未参保人员办理参保补缴手续,须提供本人档案等材料。机关事业单位临时工参保,须同时提供历年工资发放表。   2、参保时已达到或超过政策规定退休年龄的未参保人员参保,由县级企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初审,省辖市企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复核,报省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局核准后,方可纳入基本养老保险。   3、妥善解决未参保城镇企业和职工参保等问题,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是一项非常复杂的工作。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高度重视,周密组织,认真审核。弄虚作假的,坚决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   七、本意见自下发之日起执行,之前已按照当地有关规定办理的,不再重新处理。   二○○九年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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