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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长沙市公积金账户18000个人每月交296元比例为8想贷款37万 每

考虑到后续公积金可以冲抵一部分按揭款,所以你的情况没有问题的,放心好了。

长沙市公积金账户18000个人每月交296元比例为8想贷款37万 每

2,长沙公积金缴纳比例基数是多少

根据长沙市统计局公布的“2020年长沙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105603元”计算,2020年度长沙市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为8800元。根据住房公积金“最高不得超过当地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这一要求计算,2021年职工住房公积金月最高缴存基数为26400元,最低为1700。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关于做好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调整工作的通知》,对2021年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比例和月缴存额度进行了明确,具体缴存标准见下文。一、缴存基数:根据长沙市统计局公布的“2020年长沙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105603元”计算,2020年度长沙市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为8800元。根据住房公积金“最高不得超过当地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这一要求计算,2021年职工住房公积金月最高缴存基数为26400元,最低为1700。二、缴存计算公式: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缴存基数分别乘以职工本人和所在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之和。2021年度长沙市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比例为5%,最高缴存比例为12%。凡缴存比例高于12%的,一律予以规范调整,不得超过12%。三、缴存额度:2021年长沙市住房公积金月最高缴存额为6336元;月最低缴存额为170元。【补充说明】1、月缴存额=月缴存基数X(职工缴存比例+单位缴存比例)。2、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即职工个人工资总额除以12计算。3、自2013年7月1日起,长沙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比例由5%调整为8%。4、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应当与职员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一致。5、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合同制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暂定为单位和个人各8%。6、用人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且符合条件,可以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或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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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哪些地方的公积金在长沙可以使用

一、长沙市目前支持跨省公积金异地贷款互认的,但目前与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暂时有合作协议的城市有:武汉、南昌、合肥广州、贵阳等城市。二、截止2016年4月5日,北上广深已经全面实行公积金异地贷款政策,而广州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政策只在本市户籍之间施行。其他地区也对对户籍提出特别要求,除广州之外,长春、哈尔滨、成都、石家庄、海南省、贵阳、青岛、洛阳、昆明、都对借款人户籍有要求(本市户籍),银川规定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对象必须是宁夏区的非农户籍。三、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级参考资料:http://www.csgjj.com.cn/xxgk/gkml/tzgg/79094.htm
目前暂时是不可以的,现在支持公积金异地互认的城市有四个,分别是:武汉、南昌、合肥、长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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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城镇住房建设,提高居民居住水平,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在职职工个人及其所在单位按照职工工资一定比例逐月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第四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实行决策、运作、监督相对分离的原则。第五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领导。  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长沙住房公积金监督委员会(以下分别简称管委会、管理中心和监委会)和财政、审计、监察、建设、房产、劳动保障、人民银行和银行监管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住房公积金管理和监督工作。第二章 机构及其职责第六条 管委会是本市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决策机构。  管委会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5年。  管委会的成员中,市人民政府负责人和财政、房产、人民银行驻本市分支机构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以及有关专家占三分之一,工会代表和职工代表占三分之一,单位代表占三分之一。成员总人数为21人以上29人以下。  管委会主任从管委会成员中选举产生。第七条 管委会应当定期召开会议,一年不得少于两次。必要时,由管委会主任、五分之一以上成员联名或者管理中心提议,可以临时召开会议。  管委会的决定须经管委会全体成员的三分之二以上人数通过。第八条 管委会职责:  (一)根据国家规定,拟订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缴存比例,批准单位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住房公积金的申请;  (二)确定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  (三)审批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及执行情况的报告;  (四)审议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  (五)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职责。  管委会在拟订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等重大事项前,应当采取座谈会、听证会或者通过媒体等形式广泛听取单位和职工的意见。拟订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应当经市人民政府审核,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并向社会公布后执行。第九条 按照精简、效能原则,本市行政区域内设立一个管理中心。管理中心是直属市人民政府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事业单位。  管理中心根据需要设立的分支机构在管理中心授权范围内履行职责。  管理中心与其分支机构应当实行统一的规章制度,进行统一核算。第十条 管理中心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的日常管理和运作,其职责是:  (一)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二)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三)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保值和归还;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和使用;  (五)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六)拟订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  (七)检查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登记和缴存情况;  (八)受理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行为的投诉和举报;  (九)承办管委会决定的其他事项。第十一条 监委会对市人民政府和缴存人负责,监督管委会和管理中心的工作。  监委会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5年。  监委会由市监察、财政、审计、银行监管等部门代表和单位代表、职工代表及其他特邀社会人士组成。监委会成员总人数为13人以上17人以下。监委会主任从监委会成员中选举产生。监委会和管委会成员不得互相兼任。  监委会向市人民政府提交监督检查报告和向社会公布监督检查结果以及决定其他重大事项,应当经监委会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人数通过。第十二条 监委会职责:  (一)组织对住房公积金决策和运作等情况的监督检查;  (二)对受委托银行承办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进行监督检查;  (三)公布住房公积金监督情况;  (四)督促有关部门及时处理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的投诉、举报;  (五)协调其他住房公积金监督部门对住房公积金管理的监督工作。

5,请问住房公积金在长沙的缴费比例以及住房公积金的相关规定和基本

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应按下列程序: (一)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如实提供有关资料。 (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借款人资格、担保人资格、贷款额度和贷款期限的审查及合同的填写同意后,借款人与中心签订相关合同或协议,并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办理保险。 (三)贷款手续办理完毕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给银行签发准予贷款通知书,银行接到贷款通知书后办理贷款划付手续 特别提醒:购房时,借款人根据自己公积金的缴纳情况,到银行进行测算,就可得知贷款的金额和每月还款数额。根据公积金管理有关规定,每年提取一次。假设客户每年一次提取的公积金为15000元,而每月公积金贷款还款额为1500元,商业贷款还款额为1000元,在还款方式上可选择“余额冲贷法”,即提取的公积金首先归还当月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本息(共计2500元),余额12500元可一次性偿还住房商业性贷款本金,在还清住房商业性贷款本金后,尚有余额的再偿还公积金贷款本金,因为商业性贷款利率高于公积金贷款利率。“冲还贷”后,借款人可选择缩短原还款期限的方式或选择还款期限不变,减少月还款额的方式进行还贷。但目前商业银行对客户提前还款的次数是有一定限制的。如果客户选择“等额本息”还款法,每月等额还贷金额保持2500元不变,那么提取的公积金15000元,将按照原扣款方式连续每月扣款2500元。余额不足时,借款人应及时将足额款项注入用于还款的银行卡中,上述两种还款法,客户可根据自身实际进行选择。 如果客户购买个人住房时申请的是商业性贷款,如: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个人住房转让贷款、个人再交易住房贷款。当时购房因各种原因没有申请到“公积金”贷款,而现在个人公积金缴存达到规定的年限和金额,且已满足公积金申请购房贷款的条件,虽然目前商业银行还不能将购房商业性贷款转换为公积金住房贷款,但却可提取公积金进行偿还商业性贷款本息。只要借款人到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并办理提取公积金相关手续,就可提取公积金归还个人住房贷款本息。 申请银行个人住房贷款工作流程: (一)买方要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预售契约》。 (二)支付30%以上的房款。 (三)去房管部门办理预售登记。 (四)办完预售登记后,买方持契约正本,填写借款申请及借款合同。 两种还贷方式利息天壤之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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