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船舶险属于什么险种

船舶险属于财产险,是一个大险种,可以再分为船壳险、保赔险,还有若干附加险。船壳险有全损险、一切险,一切险根据86和96条款的区别,96条款还有附加四分之一、螺旋浆等单独损失险;保赔险,全称船东保障及赔付责任保险,又称P&I,其中主要包括对船员责任、对货物的责任、对油污的责任、对第三方人身及财产损失的责任、清除船舶残骸的责任等等。

船舶险属于什么险种

2,船舶保险种类

船舶保险种类按承担的赔偿责任或保险对象不同可分为 船舶建造保险、船舶修理保险和船舶修理费用保险.船舶建造保险是指以建造中的船舶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它是集财产险、工程险、船舶险和责任险等综合性保险;船舶修理保险是指以船舶在修理或改造工程作业期间,由于陆上或海上的危险,致使船舶造成损失,由保险人负责赔偿的一种保险;船舶修理费用保险是指以船舶在修理或改造工程作业期间,船舶或船舶的修理材料因陆上或海上危险,致使修船厂或造船厂遭受损失.由保险人负责赔偿事故发生时的修理材料费、施工人员费用的一种保险。

船舶保险种类

3,船舶保险金额和保险价值的区别

船舶保险金额是指保险合同约定的船舶发生保险损失时保险公司最高的赔偿限额,船舶的保险价值是指投保船舶的实际价值。一般来说,保险金额是与保险价值相同的。当保险金额超过保险价值时,超过部分无效;当保险金额小于保险价值时,保险公司按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进行赔付。 例如:一艘价值1000万的船舶投保了保险金额为800万的船舶保险。 其中,保险价值是1000万,保险金额是800万。如果保险损失发生了500万时,被保险人可得到的赔偿为:500 X(800/1000)=400万。

船舶保险金额和保险价值的区别

4,船舶保险和海上货物运输保险的区别

船舶保险和海上货物运输保险两者之间有3点不同,具体介绍如下:一、两者的特点不同:1、船舶保险的特点:承保从船舶建造下水开始,直到船舶营运、停泊到最后报废拆除整个过程的危险。承保船壳、机器、设备、燃料、供给品和有关的利益、费用、责任。2、海上货物运输保险的特点:船舶所有人的经营作风、管理水平和信誉对船舶的安全有直接影响。危险相对集中,往往发生巨额赔款。二、两者的实质不同:1、船舶保险的实质:以各种类型船舶为保险标的的保险。2、海上货物运输保险的实质:以海上运输的货物为保险标的,当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发生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负赔偿责任的保险。三、两者的范围不同:1、船舶保险的范围:保障船舶的物质方面的损失;凡是属于船舶本身以及附属于船上的财产并为船东所有的,均列入保障。保障船舶的有关利益;船舶因事故发生导致停航、修理等导致被保险人遭受的各种利益损失列入保障。在船舶碰撞事故后船东或光船租船人对第三者造成的财产损失或者人身伤害依法应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列入保障。比如碰撞导致的损失、油污责任、清除航道责任及打捞沉船责任等。2、海上货物运输保险的范围:本保险分为平安险、水渍险及一切险三种。被保险货物遭受损失时,本保险按照保险单上订明承保险别的条款规定,负赔偿责任。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船舶保险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海洋货物运输保险

5,船舶保险包括哪些种类

船壳险这种说法是另外一种分类方式了,上述分类是指按照船舶的状态分的。如果提到船壳,则是根据保险标的分的,也就是特指在各个状态中对于船体和船舶器具所投保的财产险。直白点说,就是针对船体和器具这些财产的保险,如果这些财产出现问题或者要修理,那么保险人要进行赔偿的一种保险。比如说船舶因碰撞而导致船体沉没,那么保险人要全额赔付保险价值。与之相对应的就是“船东责任险”也就是通常说的保赔险,PNI。是指船舶所有人因为船舶而应承担的赔偿责任的保险。比如一船所运载的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出现货损,那么船东要对货主的损失进行赔偿,这时候这种责任就是属于保赔险的范围。船员在船上发生工伤的情况也是属于保赔险的范围。

6,船舶保险的特点介绍

作为最古老的保险险种之一,现代保险的起源,船舶保险具有以下特征: 1、船舶保险主要以承保船舶水上风险为限,为船舶在航行或停泊期间因意外事故或水上灾难造成船舶的损失提供保障。在正常风浪引起船舶的自然耗损不在船舶保险责任范围之内。 2、船舶保险所承担的风险相对集中,损失金额大。由于船舶自动化能力增强,高科技含量大幅度提高等特征,船舶所面临的风险也就越来越集中。一旦发生海难事故,损失巨大,少者数十万元,多者几百万或上千万元。 3、船舶保险事故的发生频率高。 4、船舶保险承保范围广泛。 5、船舶保险属于定值保险。 6、船舶保险的保险单不能随船舶的转让而转让。 7、船舶保险涉及的法律广泛、政策性强。船舶保险索赔指南被保险人一经获悉被保险船舶发生事故或遭受损失,应在48小时内通知保险人,如船在国外,还应立即通知距离最近的保险代理人,并采取一切合理措施避免或减少保险承保的损失。航行途中没有通讯设备的内河船舶应在到达第一港后48小时之内通知保险公司。报案时,被保险人应提供的基本项目有:保险单、出险地点、出险水域或方位、出现简单经过、估计损失金额以及报案人的单位、姓名和联系方式。在报案后,被保险人应及时收集相关资料、证书并尽快提供给保险人,其中包括:船舶证书、检验报告、修理记录、船员证书、气象证明以及航行日志、轮机日志、车钟记录、电报日志、船上往来电报、货物配载图。在确定保险责任范围后,保险人会与被保险人协商赔偿、检验或修船事宜。当被保险船舶受损并需要修理时,被保险人要对受损船的修理进行招标以接受最有利的报价。被保险人要求赔偿损失时,如涉及第三者责任或费用,被保险人应将必要的证件交给保险人,并协助保险人向第三方追偿。根据法律规定,被保险人应在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二年内,均可向保险人提出赔偿请求,否则,将视为自愿放弃权益。

7,船舶保险的保障范围都有哪些

1 按船舶航行的区域不同分类  按船舶航行的区域不同分类,船舶保险分为远洋船舶保险、内河船舶保险。  (1)远洋船舶保险。远洋船舶保险是指以从事国际远洋运输的各种船舶作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2)国内船舶保险。国内船舶保险是指以从事沿海、江河、湖泊运输的各种船舶作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2 按可保利益的不同分类  按可保利益的不同分类,船舶保险分为船舶一切险、船舶全损险。  (1)船舶一切险。船舶一切险又称船舶综合险。是指保险船舶在发生保险事故造成损失后,不论发生全部损失,还是部分损失以及保险船舶碰撞、触碰他船、码头、栈桥等,造成直接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赔偿责任,保险人均按照保险合同约定予以负责赔偿的一种船舶保险。  (2)船舶全损险。船舶全损险是指保险船舶在发生保险事故造成损失后,保险人仅对船舶的全部损失负责赔偿的一种船舶保险。即对船舶的部分损失不予负责。  3 按船舶保险的期限不同分类  按船舶保险的期限不同分类,船舶保险分为船舶定期保险、船舶航次保险。  (1)船舶定期保险。船舶定期保险是指船舶保险的期限确定为一个固定时期,通常为一年,大多数船舶险为定期保险。  (2)船舶航次保险。船舶航次保险是指船舶保险的期限以一个航次计算。有些不经常从事运输的船舶可投保航次保险。  4 按承担的赔偿责任或保险对象不同分类  按承担的赔偿责任或保险对象不同分类,船舶保险分为船舶建造保险、船舶修理保险、船舶修理费用保险、木船保险、渔帆船保险。  (1)船舶建造保险。船舶建造保险是指以建造中的船舶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它是集财产险、工程险、船舶险和责任险等综合性保险。  (2)船舶修理保险。船舶修理保险是指以船舶在修理或改造工程作业期间,由于陆上或海上的危险,致使船舶造成损失,由保险人负责赔偿的一种保险。  (3)船舶修理费用保险。船舶修理费用保险是指以船舶在修理或改造工程作业期间,船舶或船舶的修理材料因陆上或海上危险,致使修船厂或造船厂遭受损失.由保险人负责赔偿事故发生时的修理材料费、施工人员的工资以及其他有关费用损失的一种保险。  (4)木船保险。木船保险是相对于铁壳船的船舶损失险。  (5)渔帆船保险。渔帆船保险是相对于机动船的船舶损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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