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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苏州9月13号最低工资是多少

您好!2016年1月1日起,苏州市最低工资标准为:苏州市区、张家港市、常熟市、太仓市、昆山市、吴江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与省一类地区同步上调140元,由原1680元/月调整为1820元/月;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执行省一类地区标准,由原14.5元/小时调整为15.5元/小时。2016年9月13日,苏州市依然执行这一标准。谢谢阅读!

苏州9月13号最低工资是多少

2,苏州最低工资标准

【法律分析】:苏州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2020元/月。【法律依据】:《最低工资规定》第五条 最低工资标准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形式。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第六条 确定和调整月最低工资标准,应参考当地就业者及其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职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职工平均工资、经济发展水平、就业状况等因素。确定和调整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应在颁布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基础上,考虑单位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因素,同时还应适当考虑非全日制劳动者在工作稳定性、劳动条件和劳动强度、福利等方面与全日制就业人员之间的差异。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具体测算方法见附件。【温馨提示】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苏州最低工资标准

3,苏州最低工资标准2022

1.调整月最低工资标准。苏州市区、张家港市、常熟市、太仓市、昆山市、吴江区月最低工资标准,由原1530元/月调整为1680元/月。2.调整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苏州市区、张家港市、常熟市、太仓市、昆山市、吴江区均执行江苏省一类地区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原13元/小时调整为14.5元/小时。3.企业支付给顶岗实习学生的实习报酬和勤工助学学生的劳动报酬按照小时计酬,并不得低于当地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标准不包括下列各项内容:1.加班加点的工资;2.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3.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应发工资应发工资和实发工资是两个概念,应发工资是劳动者在提供了正常劳动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应发工资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实发工资是在做了合理的扣除后,实际上发到劳动者手里的工资。如,按规定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事病假工资扣除等,做了这些合理的扣除后所实发的工资可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但这不是不执行最低工资标准。

苏州最低工资标准2022

4,苏州市的最低工资是多少

1530最低工资,市政府定的,普通工厂的操作工无特殊技能的一般2500-3000,有技能的像电焊,维修一类的,4000以上,生活质量不咋地,到处修路,灰蒙蒙的,今天听广播里说在苏州买房最少要拿7500左右。
指的是 最低工资标准?苏州市最近一次上调最低工资标准是 从 2017年7月1日起 。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940元/月

5,苏州最低工资标准2022

一、苏州最低工资标准多少1、苏州最低工资标准为202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为18.5元/时。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2、法律依据:《最低工资规定》第五条 最低工资标准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形式。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第六条 确定和调整月最低工资标准,应参考当地就业者及其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职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职工平均工资、经济发展水平、就业状况等因素。确定和调整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应在颁布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基础上,考虑单位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因素,同时还应适当考虑非全日制劳动者在工作稳定性、劳动条件和劳动强度、福利等方面与全日制就业人员之间的差异。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具体测算方法见附件。二、最低工资标准有哪些特点1、最低工资标准包含了劳动者的基本生活需求,也包含劳动者养活家庭成员的生活需求;2、最低工资率决定最低工资金额;3、最低工资确定了在职员工的最低工资要求,它规定用人单位在向在职员工支付工资时都不能低于最低工资率确定的工资标准,否则约定无效并按最低工资标准履行。

6,苏州市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

苏州薪资的最低标准是1370元,如果企业员工底薪未达到这个标准可向各区的劳动社会保障局或劳动监察大队反映,他们一般会很快进行处理的,但有些企业相当的狡猾,把其他的比如年资津贴、技术加给等划一部分到底薪里去,薪资总和不变,但有一点你可以确认,如果你们的加班薪资计算基数不满1370元你就完全有理由向以上有关部门反映投诉了,一般他们都会进行调查处理的,苏州这一块还是做得不错的!
1370元
政府指导的2012年苏州最低基本工资标准方案难产!截止即时还末出台,不能胡乱猜测。抱歉!
1370元

7,苏州最低工资标准

调整月最低工资标准。苏州市区、张家港市、常熟市、太仓市、昆山市、吴江区月最低工资标准,由原1530元/月调整为1680元/月。调整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苏州市区、张家港市、常熟市、太仓市、昆山市、吴江区均执行江苏省一类地区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原13元/小时调整为14.5元/小时。企业支付给顶岗实习学生的实习报酬和勤工助学学生的劳动报酬按照小时计酬,并不得低于当地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标准不包括下列各项内容:1.加班加点的工资;2.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3.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应发工资和实发工资是两个概念,应发工资是劳动者在提供了正常劳动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应发工资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实发工资是在做了合理的扣除后,实际上发到劳动者手里的工资。如,按规定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事病假工资扣除等,做了这些合理的扣除后所实发的工资可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但这不是不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在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劳动者在提供了正常劳动的情况下,在作了符合规定的扣除后的工资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如,根据《河北省工资支付规定》,用人单位依法制定并经职工代表大会批准的厂规、厂纪中明确规定的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费用,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但这种扣除后的工资余额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经济不断的提高,大家的工资也是不断的增长,苏州最低标准工资是一千六百八十元,意思就是说,企业,发放工资,最低不可以低于本市的最低工资,否则是属于违法行为,那么劳动者是可以进行申请劳动仲裁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劳动者加班工资:(一)在日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小时工资基数的150%支付加班工资;(二)在休息日工作的,应当安排其同等时间的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200%支付加班工资;(三)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300%支付加班工资。第四十三条劳动者的日工资按照国家工时制度的规定,每月以平均工作时间20.92天折算,小时工资按日工资除以8小时折算。第四十四条根据本规定第十四条计算加班工资的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根据第十九条支付劳动者休假期间工资,以及根据第二十三条第一款支付劳动者产假、计划生育手术假期间工资,应当按照下列原则确定:(一)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工资标准确定;(二)劳动合同没有约定的,按照集体合同约定的加班工资基数以及休假期间工资标准确定;(三)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按照劳动者本人正常劳动应得的工资确定。

8,苏州最低工资每小时78如何计算

“2.调整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苏州市区、常熟市、张家港市、昆山市、吴江市、太仓市均执行江苏省一类地区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原9.2元/小时调整为11.5元/小时。"2012年6月1日起执行 补:最低月工资和小时工资对应不同的工时制度。
你好!苏州最低标准为1370/月换算成小时就是7.8/小时一个月22个工作日,一天8小时1370/22/8=7.78仅代表个人观点,不喜勿喷,谢谢。
苏州最低标准为1370/月换算成小时就是7.8/小时一个月22个工作日,一天8小时1370/22/8=7.78
厂区的基本工资除以工作天数

9,苏州社保缴费最低工资 标准是多少

1.苏州市区的社保缴纳基数是2802~17700,最低是2802元。2.员工前面社保断交了四个月,你可以要求他自己全额缴纳四个月,然后你再帮他续保。3.公司帮员工缴纳社保,需要员工提供之前单位的社保转出证明和社保存折。
苏州吴中区社保最低基数是1583元,
四月调整的最低缴费基数1583。
参加市区企业社会保险的单位和职工,月缴费基数下限为1583元。参加市区机关事业社会保险的单位和职工,月缴费基数下限为3495元。灵活就业参保人员的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以1750元为起点,共设18个档次,最高10000元,按20%的缴费比例计算,月缴费金额最低350元。

10,苏州一般底薪多少

这个要看是什么销售和文员了,好点的可以有2000-3000的,不好的也就是1000多点。文员最好是在外资,销售最好是做那种比较少见的东西
3k以上
底薪么最zhidao起码也要850(规定的工资),再少就犯法了~文员的话要看你所在单位,你的资质和学历之类的~最少应该也有1200的吧(大专的话,本科一般1500起价)~销售不详,看提成的东西最没底了~不过850肯定有的~老实说,这点钱在上海估计过不下内去的,苏州也好不到哪里去的,现在苏州的消费也不低的,要吃要住的~苏州的一个很大的弱点就是消容费增加但是工资不见涨的(很多年前大家就都那么说的)~
850。做销售底薪850的真不是少数,提成才是最重要的。文员就可能稍微高点,底薪大概只有1500左右。这个城市间其实没什么好比的,一个收入高的城市,消费自然相对也高的。

11,苏州最低工资标准

月工资最低850元,小时工7.2元  下面是相关政策,出自苏州劳动保障局网站  企业最低工资支付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规定  “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的前提下,其所在单位应当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单位劳动时间的最低工资数额。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应当有以货币形式支付,不得以实物或者有价证券代替货币支付。劳动者由于本人原因在法定时间未能提供正常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者提供的实际劳动发给相应工资。劳动者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休假、探亲以及参加社会活动的,视同提供正常劳动。  经省人民政府批准,苏州市市区和所属五县市企业执行江苏省企业最低工资一类标准。  从2007年10月1日起,苏州市区、常熟市、张家港市、昆山市、吴江市、太仓市均执行江苏省月最低工资一类标准,由原750元调整为85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由原6.3元/小时调整为7.2元/小时。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含劳动者个人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下列各项不包括在最低工资标准口径内,由用人单位另行支付:1、加班加点工资;2、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3、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劳动者在“剔除”以上各项和缴纳个人最低住房公积金后,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部分,用人单位应当补足。  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做好最低工资标准的组织实施工作,加强宣传,使所有用人单位,有雇工的个体经济组织,应严格执行《江苏省企业最低工资暂行规定》,真正起到保护职工基本生活的作用。对故意压低劳动者工资,违反《江苏省企业最低工资暂行规定》的,加强检查监督,依法查处,确保最低工资标准的严格执行。  本市境内所有企业,有雇工的个体经济组织,都应认真执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对故意压低劳动者工资,违反国家有关最低工资规定的,要依法查处,确保最低工资标准的严格执行。
苏州地区五县一市范围(常熟.张家港.吴江.昆山.太仓)2012年6月1日起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每月1370元.
最低工资标准从2007年10月1日起执行为850元尚无其他相关信息。----------------------------------------苏州市市区解决城市低收入及中等偏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发展规划(2008~2012年) 一、总则 (一)住房问题是重要的民生问题。党的十七大要求“健全廉租住房制度,加快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做到“住有所居”。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提出“努力使低保家庭住得上廉租房,低收入家庭住得起经济适用房,新就业人员租得起房”。为认真贯彻国家和省的要求,全面完成建设“和谐苏州”、实现“两个率先”的目标,进一步关注民生、惠及百姓,建立健全我市住房保障制度,加快解决城市低收入及中等偏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加强对住房保障工作的统筹和指导,制定本规划。 (二)本规划以《苏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总体规划》、《苏州市住房建设规划(2006~2010)》、《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为依据,结合本市实际编制。 (三)本规划的规划区为苏州市市区。平江区、沧浪区、金阊区(以下简称中心城区)为重点规划区。本规划对中心城区的保障方式和住房供应计划进行具体规划。 吴中区、相城区、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按照本规划的统一规定和基本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行政区域内解决城市低收入及中等偏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四)本规划的规划期限为2008年至2012年。 (五)本规划是本市解决城市低收入及中等偏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依据。在规划期内凡在规划区域范围内,开展解决城市低收入及中等偏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即住房保障工作,应符合本规划;制定相关的计划、方案、办法等,应与本规划相协调。…………三、保障对象和保障范围 (九)根据市统计局统计,截至2007年底,苏州市市区总户数为777273户,总人口数为2353019人,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1260元,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为36.34平方米。城镇低保标准现为350元,最低工资标准现为850元。 苏州市中心城区总户数为276614户,总人口数为765467人。 (十)保障对象。住房保障对象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具有苏州市市区城镇常住户口满5年以上(含5年);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8平方米以下(含18平方米);家庭收入为低收入或中等偏低收入;政府确定的其他条件。 (十一)根据家庭的具体收入情况,按三种类别实施住房保障。 1.城市最低收入家庭。城市最低收入家庭指民政部门认定的三无、低保、低保边缘家庭和总工会认定的特困职工家庭。约覆盖2%左右的城市家庭。 对城市最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实施以配租低保廉租型住房为主的保障方式。对无房和人均住房面积较小的家庭,以及其他特殊情况的家庭,实施优先供应低保廉租型住房,收取廉租租金的保障方式。做到应保尽保,实物配租的家庭比例达到保障对象的80%左右。 2.城市低收入家庭。城市低收入家庭指家庭人均月收入在最低工资标准以下的家庭,现标准为850元。约覆盖25%左右的城市家庭。 对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实施先发放租金补贴和供应共有产权型住房两种保障方式,再逐步实施供应市场租金的市场租赁型住房的保障方式。做到应保尽保,供应保障型住房的比例争取达到已登记合格的保障对象的60%左右。 3.城市中等偏低收入家庭。城市中等偏低收入家庭现指家庭人均月收入在1220元以下的家庭。约覆盖55%左右的城市家庭。 对城市中等偏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实施供应完全出售型住房的保障方式。做到基本满足购房需求。………………
850
2009年3月苏州最低工资标准是850。
8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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